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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府各职能部门尽快细化条例,出台配套实施细则,才能真正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区别于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后来所称的“非公经济36条”),此次“意见”被称为“新36条”。
酝酿已久的“新36条”
事实上,“新36条”的出台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被各方盼望已久。2009年上半年中国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出现企稳回升的势态。与此同时,4万亿政府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也开始递减。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激励民间投资入场,作为新的动力驱动经济复苏。于是,2009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草案(20条)。一个月后,“20条”的起草被暂停,部分原因是“20条”与同期工信部受命负责起草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有很多重合部分,中央决定将“20条”文件中相关条款吸收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29条”)中。此后数月里,随着对非公经济行业准入问题以及如何持续拉动中国经济发展问题讨论的升温,文件的起草重新启动。在随后历时一年的起草过程中,中央多次听取国务院相关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意见,文件内容也不断调整,原有的20条增加到24条,最后增至36条,文件的内容更是发生了很大的突破。
“新36条”实际上是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政策的进一步深化落实。5年前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而且,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发改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新36条”在借鉴“非公经济36条”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这几年行业准入方面遇到的问题一一解决,加强了政策的针对性,很多问题提得很明确,从而带来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温州人的失落与期望
中国的民间资本带有很强的地域属性,其中名声最响、分量最重的当属温州的民间资本。有人说温州人是中国的犹太人,个个精明过人,全民皆商。经济学家钟朋荣曾用四句话概括“温州人精神”:白手起家、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自主精神;闯荡天下、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创造精神。靠着这股子精神,温州人积累了巨额的财富。手中有钱后,温州人投资的冲动也空前强烈,于是各行各业,各省各市甚至于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温州人的身影。奋斗中有成功的喜悦,当然也少不了失败的辛酸。在过去的一年中,温州人的投资之路走得很坎坷。
2009年11月发生迪拜债务危机,迪拜的房地产价格跌去一半以上,突然发生的巨变使得一向精明的温州人来不及撤出,深套其中,被套资金大约在30亿左右;开始于2009年下半年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使得温州人不得不抱憾离开这一高额利润行业,之前他们只是想弄个煤矿,靠倒煤发财,并没有计划在煤炭开采行业做大做强,于是政策的收紧使得他们倒煤变倒霉,这一下损失了百亿之巨;2010年3月,不期而遇的西南五省旱灾,使得在该区域的温州商人蒙受损失,原因是温州人大量参与了当地的水电业。据估计,在云南参与水电业的温州人经济损失近5亿元,旱情同样也波及广西、四川、贵州等地从事该行业的温州人;如今面对国家在房地产领域的调控,温州人对房地产市场大有“鸡肋”之感慨,和全国人民一样,温州人开始了观望,他们不知道如果撤出了房地产市场,手里的钱该往哪去?跌跌不休的股市很难吸引温州人的眼光,但是放在银行吃利息,甚至还跑不过通胀,于是网上便出现了“温州人千万巨款买黄金”、“温州人买黄金如买白菜”之类的新闻。当前温州民间闲置资金约8000亿,大部分体现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高达5500亿元左右。手握巨富的温州人如同没头的苍蝇到处撞,一次又一次碰壁。
“新36条”的出台给处在徘徊中的温州人带来了希望。“新36条”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可进入金融、电信、军工等行业。这些行业历来都是充满高额回报的行业,但也是国家垄断的行业,如今的开放大大诱惑了温州人。可面对这样的机会,温州人的热情中透露着谨慎。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是各种原因导致“非公经济36条”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面对“新36条”,温州人的顾虑在于:新36条和旧36条相比到底有哪些不同?政策是否具有持续性?是不是真的具有可行性?在政策还没有落实之前,温州人选择继续观望。
关键在于配套措施
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央政府为了避免整个经济陷入衰退,推动经济及早走出困境,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出台了4万亿的救市计划,一方面使得整个经济顺利过冬,另一方面也带来国有投资增速加快,而民间投资明显放缓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投资总额19.4万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8.6万亿元,占44.6%;外商、港澳台投资1.4万亿元,占7.3%;民营投资(包括私营及私营控股)9.35万亿元,占48%。从数据上看,民间投资的总规模依然大于国有部门,但民间投资的增速已呈放缓趋势。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4.6%,比2008年的43%提高了1.6个百分点。而同期民营经济仅提高了0.6个百分点。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国进民退”的担忧。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央政府提出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构想,其中最深刻的一个环节就是投资结构的调整:国家要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调发展。“新36条”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的。
“新36条”能否真正为以温州资金为代表的民间资本打通一条投资之路,关键还要看未来相关的配套措施能否到位,以及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5年前“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共有40多个部门出台了配套政策。但是,有关部门受利益保护主义的影响,出台具体政策时,对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资质”和“细分领域”进行了苛刻的规定,利用隐形的壁垒将民间资本屏蔽。
实际上,政府最近对房地产市场的成功调控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实践。这次的调控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强的楼市调控政策组合拳”。究其原因,首先在于4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知》从政府监管、金融政策、交易税费、土地交易、房源供应等多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楼市收紧。更重要的在于随后包括住建部、国土部、银监会、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以及央行等国家各个职能部门对“国十条”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相继出台更为具体的行业政策进行落实。同时,各个地方政府也针对当地的不同情况,出台了配套“国十条”的地方细则。此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一以贯之,针对性和操作性极强,避免了出现以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调控窘境。
在“新36条”出台后,只有政府各职能部门尽快细化条例,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做到让民间资本对政策看得见摸得着,给他们吃下一粒定心丸,消除他们心中的犹豫和徘徊,才能真正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如果鼓励民间投资一直停留政策面上,实际操作层面仍然对民营资本实行所有制歧视,政府出台的“新36条”的初衷将会大打折扣,民间资本这一本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力量将继续沉寂,经济转型之路势必也会走得更加艰辛。`
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区别于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后来所称的“非公经济36条”),此次“意见”被称为“新36条”。
酝酿已久的“新36条”
事实上,“新36条”的出台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被各方盼望已久。2009年上半年中国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出现企稳回升的势态。与此同时,4万亿政府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也开始递减。中央政府希望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激励民间投资入场,作为新的动力驱动经济复苏。于是,2009年6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草案(20条)。一个月后,“20条”的起草被暂停,部分原因是“20条”与同期工信部受命负责起草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有很多重合部分,中央决定将“20条”文件中相关条款吸收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29条”)中。此后数月里,随着对非公经济行业准入问题以及如何持续拉动中国经济发展问题讨论的升温,文件的起草重新启动。在随后历时一年的起草过程中,中央多次听取国务院相关部委、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意见,文件内容也不断调整,原有的20条增加到24条,最后增至36条,文件的内容更是发生了很大的突破。
“新36条”实际上是2005年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政策的进一步深化落实。5年前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非公经济36条”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比如,在市场准入方面,“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根据有关方面的调研情况,目前全社会80多个行业,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的只有41个。而且,民间投资在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所占比重非常低。发改委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民间投资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中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中占11.8%,在金融业中占9.6%,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占7.8%,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中占7.5%,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占5.9%。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新36条”在借鉴“非公经济36条”经验的基础上,针对这几年行业准入方面遇到的问题一一解决,加强了政策的针对性,很多问题提得很明确,从而带来了更强的可操作性。
温州人的失落与期望
中国的民间资本带有很强的地域属性,其中名声最响、分量最重的当属温州的民间资本。有人说温州人是中国的犹太人,个个精明过人,全民皆商。经济学家钟朋荣曾用四句话概括“温州人精神”:白手起家、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不等不靠、依靠自己的自主精神;闯荡天下、四海为家的开拓精神;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创造精神。靠着这股子精神,温州人积累了巨额的财富。手中有钱后,温州人投资的冲动也空前强烈,于是各行各业,各省各市甚至于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温州人的身影。奋斗中有成功的喜悦,当然也少不了失败的辛酸。在过去的一年中,温州人的投资之路走得很坎坷。
2009年11月发生迪拜债务危机,迪拜的房地产价格跌去一半以上,突然发生的巨变使得一向精明的温州人来不及撤出,深套其中,被套资金大约在30亿左右;开始于2009年下半年的山西煤炭资源整合,使得温州人不得不抱憾离开这一高额利润行业,之前他们只是想弄个煤矿,靠倒煤发财,并没有计划在煤炭开采行业做大做强,于是政策的收紧使得他们倒煤变倒霉,这一下损失了百亿之巨;2010年3月,不期而遇的西南五省旱灾,使得在该区域的温州商人蒙受损失,原因是温州人大量参与了当地的水电业。据估计,在云南参与水电业的温州人经济损失近5亿元,旱情同样也波及广西、四川、贵州等地从事该行业的温州人;如今面对国家在房地产领域的调控,温州人对房地产市场大有“鸡肋”之感慨,和全国人民一样,温州人开始了观望,他们不知道如果撤出了房地产市场,手里的钱该往哪去?跌跌不休的股市很难吸引温州人的眼光,但是放在银行吃利息,甚至还跑不过通胀,于是网上便出现了“温州人千万巨款买黄金”、“温州人买黄金如买白菜”之类的新闻。当前温州民间闲置资金约8000亿,大部分体现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高达5500亿元左右。手握巨富的温州人如同没头的苍蝇到处撞,一次又一次碰壁。
“新36条”的出台给处在徘徊中的温州人带来了希望。“新36条”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可进入金融、电信、军工等行业。这些行业历来都是充满高额回报的行业,但也是国家垄断的行业,如今的开放大大诱惑了温州人。可面对这样的机会,温州人的热情中透露着谨慎。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制定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但是各种原因导致“非公经济36条”最终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面对“新36条”,温州人的顾虑在于:新36条和旧36条相比到底有哪些不同?政策是否具有持续性?是不是真的具有可行性?在政策还没有落实之前,温州人选择继续观望。
关键在于配套措施
2008年下半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央政府为了避免整个经济陷入衰退,推动经济及早走出困境,加大了政府投资力度,出台了4万亿的救市计划,一方面使得整个经济顺利过冬,另一方面也带来国有投资增速加快,而民间投资明显放缓的问题。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投资总额19.4万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8.6万亿元,占44.6%;外商、港澳台投资1.4万亿元,占7.3%;民营投资(包括私营及私营控股)9.35万亿元,占48%。从数据上看,民间投资的总规模依然大于国有部门,但民间投资的增速已呈放缓趋势。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投资占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4.6%,比2008年的43%提高了1.6个百分点。而同期民营经济仅提高了0.6个百分点。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国进民退”的担忧。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央政府提出了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构想,其中最深刻的一个环节就是投资结构的调整:国家要进一步推动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协调发展。“新36条”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台的。
“新36条”能否真正为以温州资金为代表的民间资本打通一条投资之路,关键还要看未来相关的配套措施能否到位,以及各地、各部门的落实情况。5年前“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共有40多个部门出台了配套政策。但是,有关部门受利益保护主义的影响,出台具体政策时,对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资质”和“细分领域”进行了苛刻的规定,利用隐形的壁垒将民间资本屏蔽。
实际上,政府最近对房地产市场的成功调控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实践。这次的调控被业内称为“史上最强的楼市调控政策组合拳”。究其原因,首先在于4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知》从政府监管、金融政策、交易税费、土地交易、房源供应等多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楼市收紧。更重要的在于随后包括住建部、国土部、银监会、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以及央行等国家各个职能部门对“国十条”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相继出台更为具体的行业政策进行落实。同时,各个地方政府也针对当地的不同情况,出台了配套“国十条”的地方细则。此次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一以贯之,针对性和操作性极强,避免了出现以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调控窘境。
在“新36条”出台后,只有政府各职能部门尽快细化条例,出台配套实施细则,做到让民间资本对政策看得见摸得着,给他们吃下一粒定心丸,消除他们心中的犹豫和徘徊,才能真正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如果鼓励民间投资一直停留政策面上,实际操作层面仍然对民营资本实行所有制歧视,政府出台的“新36条”的初衷将会大打折扣,民间资本这一本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力量将继续沉寂,经济转型之路势必也会走得更加艰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