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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交司机是一个普通的职业,但也是个特殊的职业。普通之处在于,它只是若干公共服务岗位之一;特殊之处在于,公交司機的心理健康、驾驶技术与应急技能,直接关系着整车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公共交通中的危险行为屡见报端,从重庆万州因抢夺方向盘而发生公交车坠江,到湖南长沙乘客因误会对公交司机在15秒时间内连捶18拳、连踢4脚。一再上演的暴力行为为公共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也反复证明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没有公交司机的安全,就没有公共交通安全。这群风雨无阻、起早贪黑的“城市摆渡人”,特别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关怀。
关键词:营造;全社会关爱公交司机;良好氛围
引言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之前,关于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矛盾纠纷就早已存在,而且这类隐患存在多年。公交车因司乘纠纷而坠江的事件,不仅在社会上引起了重大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国家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发生的关于公交车司乘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并发布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该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关于公交车司乘冲突的刑事案件共计223件。这些统计数据是进入刑事范围的。但是,往往公交车司乘成冲突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坐过站、车费缴纳”等小事引起的。在对此类行为定性的问题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来定性此类行为。但是此类案件仍旧不断发生。
1驾驶员心理状态变化的常见原因
第一,疲劳驾驶。在长时间的驾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要始终保持精神力的高度紧绷,所以极易出现疲劳驾驶现象,而这种疲劳情绪往往在驾驶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疏解,容易给驾驶员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进而引发行车事故。第二,外界因素。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往往会遭遇许多复杂变化的情况,如降雨、降雪、强风等自然因素,会导致道路能见度相对偏低,进而使驾驶员出现低落情绪。在行车过程中道路过于颠簸、车内环境过于嘈杂、发生争吵等都会加剧驾驶员焦虑、紧张心理的产生,这些多变的外界因素会引发驾驶员的心理波动,从而造成行车事故。第三,个人因素。部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为了追求所谓的刺激,常常会做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旦遭遇交通管制,就会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做出一些不够理智的行为,引发行车事故。
2优化措施分析
2.1借鉴国外相关规定
乘客殴打驾驶员、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并非是“中国特色”,在其他国家时常发生。我们在规范惩治此类行为时可以借鉴国外关于惩治此类行为的做法,以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外通常是采取立法的方式,将此类危害行为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同时通过对驾驶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配备完善的硬件措施,加强宣传教育。美国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对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法律将此类行为的刑罚规定为最高刑期7年的“D级重罪”。英国除了将乘客妨害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列为行为犯罪外,还规定了以违反社会行为令制度(ASBO)的方式。英国政府还针对公交公司企业主体做出相关规定以落实企业的相关责任,无论是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对公共安全的维护都具有责任。
2.2提高驾驶员心理承受能力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反常的心理活动是引发行车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要想提高行车安全,就必须要培养驾驶员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养成沉着、果敢的品质。无论面对何种突发状况,都能够及时进行自我调节与情绪疏导,具备消除自身负面情绪的能力,进而使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为外界因素所左右,不会分散自己的精力,从而更好地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2.3增强驾驶员驾驶技能
公交车驾驶员经过短暂的汽车行驶培训与考试后,还要通过不断实践提高驾驶技能,完善自身的驾驶能力与交通应对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更要督促驾驶员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对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规范动作,如起步、加速、转向等基础动作进行强化练习,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使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行车能力,从而确保行车安全。
2.4加大对公共安全意识的宣传
对公共安全的维护,不仅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还需在政府的领导下各个组织、个人都应发挥出作用。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让公共交通工作人员与介入到公共交通领域的公众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通过合法适度的手段来执行职务工作,通过合法适度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乘客妨害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时,其余乘客应踊跃主动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法侵害的发生。宣传制止以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驾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营造良好乘车风气。让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让人民群众敢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
结语
城市,因公交更美好。城市公共交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所有向大众开放并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都属于公共交通的范畴。营造全社会关爱公交司乘人员氛围,不仅是着眼当下的积极举措,同时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5·20全国公交驾驶员关爱日”系列活动已经拉开大幕,在丰富多样的活动中,公交驾驶员的职业荣誉感、工作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对公交司机的关爱不应局限于活动期间,真正的理解尊重应当始终如一,真正的关心关爱应当细水长流,只有将这份关爱凝聚升华成为社会新风尚,方能真正营造出全社会关爱公交司机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徐钱友.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对策[N].江苏经济报,2019-08-01.
[2]丁红林.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9,(12):25-26.
[3]王东.汽车驾驶员行车安全影响因素分析[J].时代汽车,2017,(05):23-24.
[4]张继荣.浅谈驾驶员健康心理知识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时代汽车,2019,(06):35-36.
[5]吴自力.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与安全行车的关系分析[J].汽车与驾驶维修(维修版),2018,(06):3-4.
[6]陈波.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船舶会遇安全的影响[J].科技风,2019,(30):42-43.
关键词:营造;全社会关爱公交司机;良好氛围
引言
在重庆公交车坠江之前,关于司机与乘客之间的矛盾纠纷就早已存在,而且这类隐患存在多年。公交车因司乘纠纷而坠江的事件,不仅在社会上引起了重大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国家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发生的关于公交车司乘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并发布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引发刑事案件分析》,该数据显示在全国范围内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关于公交车司乘冲突的刑事案件共计223件。这些统计数据是进入刑事范围的。但是,往往公交车司乘成冲突往往都是因为一些“坐过站、车费缴纳”等小事引起的。在对此类行为定性的问题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来定性此类行为。但是此类案件仍旧不断发生。
1驾驶员心理状态变化的常见原因
第一,疲劳驾驶。在长时间的驾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要始终保持精神力的高度紧绷,所以极易出现疲劳驾驶现象,而这种疲劳情绪往往在驾驶过程中无法得到有效疏解,容易给驾驶员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进而引发行车事故。第二,外界因素。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往往会遭遇许多复杂变化的情况,如降雨、降雪、强风等自然因素,会导致道路能见度相对偏低,进而使驾驶员出现低落情绪。在行车过程中道路过于颠簸、车内环境过于嘈杂、发生争吵等都会加剧驾驶员焦虑、紧张心理的产生,这些多变的外界因素会引发驾驶员的心理波动,从而造成行车事故。第三,个人因素。部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为了追求所谓的刺激,常常会做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一旦遭遇交通管制,就会产生恐惧心理,进而做出一些不够理智的行为,引发行车事故。
2优化措施分析
2.1借鉴国外相关规定
乘客殴打驾驶员、抢夺方向盘等行为,并非是“中国特色”,在其他国家时常发生。我们在规范惩治此类行为时可以借鉴国外关于惩治此类行为的做法,以更好的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外通常是采取立法的方式,将此类危害行为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同时通过对驾驶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配备完善的硬件措施,加强宣传教育。美国纽约州的法律规定,对妨害公交车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法律将此类行为的刑罚规定为最高刑期7年的“D级重罪”。英国除了将乘客妨害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列为行为犯罪外,还规定了以违反社会行为令制度(ASBO)的方式。英国政府还针对公交公司企业主体做出相关规定以落实企业的相关责任,无论是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工作人员还是企业对公共安全的维护都具有责任。
2.2提高驾驶员心理承受能力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反常的心理活动是引发行车事故的原因之一。因此,要想提高行车安全,就必须要培养驾驶员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养成沉着、果敢的品质。无论面对何种突发状况,都能够及时进行自我调节与情绪疏导,具备消除自身负面情绪的能力,进而使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为外界因素所左右,不会分散自己的精力,从而更好地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2.3增强驾驶员驾驶技能
公交车驾驶员经过短暂的汽车行驶培训与考试后,还要通过不断实践提高驾驶技能,完善自身的驾驶能力与交通应对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更要督促驾驶员不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同时,对行车过程中的一些基本规范动作,如起步、加速、转向等基础动作进行强化练习,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使驾驶员具备良好的行车能力,从而确保行车安全。
2.4加大对公共安全意识的宣传
对公共安全的维护,不仅需要政府发挥作用,还需在政府的领导下各个组织、个人都应发挥出作用。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让公共交通工作人员与介入到公共交通领域的公众树立良好的规则意识,通过合法适度的手段来执行职务工作,通过合法适度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在遇到乘客妨害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的行为时,其余乘客应踊跃主动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法侵害的发生。宣传制止以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驾驶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营造良好乘车风气。让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让人民群众敢于对违法犯罪行为说不,更好的保障公共安全。
结语
城市,因公交更美好。城市公共交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概念,所有向大众开放并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都属于公共交通的范畴。营造全社会关爱公交司乘人员氛围,不仅是着眼当下的积极举措,同时也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5·20全国公交驾驶员关爱日”系列活动已经拉开大幕,在丰富多样的活动中,公交驾驶员的职业荣誉感、工作获得感和生活幸福感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但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对公交司机的关爱不应局限于活动期间,真正的理解尊重应当始终如一,真正的关心关爱应当细水长流,只有将这份关爱凝聚升华成为社会新风尚,方能真正营造出全社会关爱公交司机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徐钱友.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对策[N].江苏经济报,2019-08-01.
[2]丁红林.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9,(12):25-26.
[3]王东.汽车驾驶员行车安全影响因素分析[J].时代汽车,2017,(05):23-24.
[4]张继荣.浅谈驾驶员健康心理知识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对策建议[J].时代汽车,2019,(06):35-36.
[5]吴自力.汽车驾驶员心理素质与安全行车的关系分析[J].汽车与驾驶维修(维修版),2018,(06):3-4.
[6]陈波.驾驶员心理素质对船舶会遇安全的影响[J].科技风,2019,(30):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