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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当前我国普通高校公共音乐教育的现状,从教育理念和教学实践两方面客观看待其发展进程中的喜与忧,从体制、领导及客观条件三个方面分析其推行中的困难,从大教育的高度强调其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进而提出通过立法的手段保障其成为一种自觉性的行为,在高校教育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