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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徐冠巨提案:
加快发展以信息化武装的现代物流体系
我国是物流大国,但还不是物流强国。在经济新常态下,物流运行效率低下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和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瓶颈。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和效率提升一直较为缓慢,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徘徊在18%左右,比欧美发达国家高一倍多,比全球平均水平高6.5个百分点。按2014年我国63.6万亿GDP测算,社会物流总费用高达11.4万亿。如果通过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将这一比率即使只下降1个百分点,则每年可新增6000多亿的经济效益。
从企业微观层面看,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据调查,我国工业企业物流费用占产品销售额9.1%,比日本高4个百分点。2013年,我国35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9万亿,实现利润总额6.3万亿。按9.1%物流费用率测算,全国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消耗了物流费用9.4万亿。如果通过提升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水平,将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2个百分点,则可新增企业经济效益2万多亿。通过挖掘这个“第三利润源”投入研发,将大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自身和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近年来,物流行业出现了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的新趋势与新模式,其中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为载体,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为武装,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网络化平台模式最具代表性,为系统解决我国物流效率瓶颈问题带来希望。
这一模式以“资源整合、一站式服务和网络化发展”为特征,有效推动了物流企业运营从“散乱”转向“有组织”的状态,实现了集约化发展,通过平台把广大物流企业、社会车辆和货主企业有机地衔接起来,并与其他运输方式进行对接,实现物流供需高效匹配,显著降低了物流成本。同时,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空载、节能减排、市场规范化管理、改善货车司机群体的生存发展环境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价值。
当前,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战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在全国发展的需要。但目前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亟待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是重要的公路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但长期以来,各地对其公共基础设施属性认识不足、定位不清晰,普遍存在“重道路、轻节点”,重客运站和空港、海港、铁路运输场站,轻公路运输节点建设的问题,城市政府未将其纳入规划统一布局,未提供必要的场所,对投资强度、容积率要求也过高,造成落地难、发展难、复制难。
二是“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信息化发展和互联互通亟待政府支持。当前我国公路物流信息化水平仍很低,政策扶持力度仍显不足。在网络化发展阶段存在信息互联标准不统一,政务信息获取难,跨行业、跨区域、跨平台信息共享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制约了网络化发展的质量与效率。
为加快这一创新模式在全国的发展,建议:
1、进一步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把公路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待遇,研究制订用地、规划、财税、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引导与支持力度,探索适应这一模式发展特点的、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运营新模式。
2、把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设。建议将其纳入到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并推动各省市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以加快推进建设。
3、支持公路物流信息化发展,促进互联互通。建议将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公路港信息平台纳入示范工程,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公路物流领域的应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物流园区互联应用,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各类物流园区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并答复:
解决了政协委员关心的实际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物流信息化建设。去年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报请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发〔2014〕42号)中,明确将“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作为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将“物流信息平台工程”列入规划确定的十二大重点工程之一,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和共享。
一、关于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问题
公路港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中小物流企业服务、整合零散物流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减少车辆迂回等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3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公路港”物流经验的通知》(发改经贸〔2013〕811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公路港”基础性和公益性的认识,将“公路港”作为重要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召开的全国现代物流部际联席会上也就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十二五”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规划中,也明确重点支持公益性特征明显、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中小物流企业、辐射带动性强的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也安排中央资金对苏州传化公路港、杭州富阳传化公路港、青岛传化公路港、南充传化公路港、成都传化公路港等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一定支持。 二、关于把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设问题
当前我国物流运行效率低下是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瓶颈,特别是公路货运企业小而散、回程车辆空驶率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公路港建设有利于弥补运输短板、提升运输效率。我们在草拟起草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已提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沿江重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等重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广‘公路港’模式,推进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具有区域特点,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特征,是今后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总纲领,国内各地方都是重要参与者。在“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中,我们已经对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问题和重点合作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设施联通部分,已经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进行了统筹考虑。同时,考虑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的研究起草阶段,因此,对于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建设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发展。
三、关于支持公路物流信息化发展,促进互联互通问题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发[2014]42号)明确提出,要整合现有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形成跨行业和区域的智能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近年来也积极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标准体系,构建全国基础交换网络,着力打造物流领域的“信息高速公路”,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部门之间和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交换。同时依托这一平台积极开展物流园区等互联应用,编制印发了《物流园区互联应用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导物流园区企业开展信息交换和业务合作,实现公路港、沿海港口、机场等重要货运枢纽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应用。商务部已将公路港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纳入正在开展的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全国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业和信息化部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了“面向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快递、第三方支付)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2015年重点支持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建设孝感传化物流港,全面植入全新的智能公路港物流业务,以公路物流为依托,链接公铁水、打通海陆空,形成多式联运的主体物流网络集群。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启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在物流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公路港信息平台进入试点示范范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
加快发展以信息化武装的现代物流体系
我国是物流大国,但还不是物流强国。在经济新常态下,物流运行效率低下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和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瓶颈。
近年来,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和效率提升一直较为缓慢,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徘徊在18%左右,比欧美发达国家高一倍多,比全球平均水平高6.5个百分点。按2014年我国63.6万亿GDP测算,社会物流总费用高达11.4万亿。如果通过提高物流运行效率,将这一比率即使只下降1个百分点,则每年可新增6000多亿的经济效益。
从企业微观层面看,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据调查,我国工业企业物流费用占产品销售额9.1%,比日本高4个百分点。2013年,我国35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2.9万亿,实现利润总额6.3万亿。按9.1%物流费用率测算,全国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消耗了物流费用9.4万亿。如果通过提升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水平,将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2个百分点,则可新增企业经济效益2万多亿。通过挖掘这个“第三利润源”投入研发,将大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企业自身和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近年来,物流行业出现了网络化、组织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的新趋势与新模式,其中以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为载体,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为武装,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网络化平台模式最具代表性,为系统解决我国物流效率瓶颈问题带来希望。
这一模式以“资源整合、一站式服务和网络化发展”为特征,有效推动了物流企业运营从“散乱”转向“有组织”的状态,实现了集约化发展,通过平台把广大物流企业、社会车辆和货主企业有机地衔接起来,并与其他运输方式进行对接,实现物流供需高效匹配,显著降低了物流成本。同时,在集约利用土地资源、降低空载、节能减排、市场规范化管理、改善货车司机群体的生存发展环境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社会价值。
当前,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战略推进,进一步提高了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在全国发展的需要。但目前还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亟待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是重要的公路配套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但长期以来,各地对其公共基础设施属性认识不足、定位不清晰,普遍存在“重道路、轻节点”,重客运站和空港、海港、铁路运输场站,轻公路运输节点建设的问题,城市政府未将其纳入规划统一布局,未提供必要的场所,对投资强度、容积率要求也过高,造成落地难、发展难、复制难。
二是“信息孤岛”依然存在,信息化发展和互联互通亟待政府支持。当前我国公路物流信息化水平仍很低,政策扶持力度仍显不足。在网络化发展阶段存在信息互联标准不统一,政务信息获取难,跨行业、跨区域、跨平台信息共享协调难度大等问题,制约了网络化发展的质量与效率。
为加快这一创新模式在全国的发展,建议:
1、进一步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建议把公路港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纳入规划,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并按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待遇,研究制订用地、规划、财税、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加大引导与支持力度,探索适应这一模式发展特点的、政府扶持下的市场化运营新模式。
2、把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设。建议将其纳入到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并推动各省市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以加快推进建设。
3、支持公路物流信息化发展,促进互联互通。建议将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公路港信息平台纳入示范工程,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公路物流领域的应用,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物流园区互联应用,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各类物流园区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并答复:
解决了政协委员关心的实际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物流信息化建设。去年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报请国务院印发的《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发〔2014〕42号)中,明确将“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作为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整合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海关、检验检疫等信息资源,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鼓励区域间和行业内的物流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将“物流信息平台工程”列入规划确定的十二大重点工程之一,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和共享。
一、关于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问题
公路港对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善中小物流企业服务、整合零散物流资源、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减少车辆迂回等具有重要意义,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3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广“公路港”物流经验的通知》(发改经贸〔2013〕811号),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公路港”基础性和公益性的认识,将“公路港”作为重要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今年上半年,我们召开的全国现代物流部际联席会上也就明确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公共基础设施属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十二五”公路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规划中,也明确重点支持公益性特征明显、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中小物流企业、辐射带动性强的货运枢纽型物流园区规划建设。近年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也安排中央资金对苏州传化公路港、杭州富阳传化公路港、青岛传化公路港、南充传化公路港、成都传化公路港等重点项目建设给予了一定支持。 二、关于把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列入国家战略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建设问题
当前我国物流运行效率低下是影响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瓶颈,特别是公路货运企业小而散、回程车辆空驶率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公路港建设有利于弥补运输短板、提升运输效率。我们在草拟起草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已提出“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强沿江重要节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物流信息平台等重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广‘公路港’模式,推进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具有区域特点,布局合理、便捷高效、竞争力强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一带一路”建设具有开放性、包容性和多元性特征,是今后中国对外开放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总纲领,国内各地方都是重要参与者。在“一带一路”建设顶层设计中,我们已经对地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问题和重点合作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在设施联通部分,已经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进行了统筹考虑。同时,考虑到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的研究起草阶段,因此,对于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的建设问题,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公路港城市物流中心发展。
三、关于支持公路物流信息化发展,促进互联互通问题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发[2014]42号)明确提出,要整合现有物流信息服务平台资源,形成跨行业和区域的智能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电子口岸和大宗商品交易等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近年来也积极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信息交换标准体系,构建全国基础交换网络,着力打造物流领域的“信息高速公路”,促进不同运输方式之间、部门之间和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交换。同时依托这一平台积极开展物流园区等互联应用,编制印发了《物流园区互联应用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标准,指导物流园区企业开展信息交换和业务合作,实现公路港、沿海港口、机场等重要货运枢纽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互联应用。商务部已将公路港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纳入正在开展的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企业,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探索全国物流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业和信息化部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了“面向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快递、第三方支付)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开展工业电子商务试点,2015年重点支持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建设孝感传化物流港,全面植入全新的智能公路港物流业务,以公路物流为依托,链接公铁水、打通海陆空,形成多式联运的主体物流网络集群。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启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在物流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具有跨区域服务能力的公路港信息平台进入试点示范范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