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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学生村官计划”重点在于解决农村建设人才的缺乏,而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任用,并形成服务农村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完善大学生村官制度以及强化其扎根农村服务百姓的意识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文章以此为切入点,以山东省为例,对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执行情况展开调研,对村官扎根基层服务长效机制进行探索。
【关键词】大学生 村官 新农村建设 长效服务机制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关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村发展,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村官计划”作为其中的一项政策,无论对于农村建设人才缺乏的解决,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解决都有积极意义。“大学生村官计划”于2008年启动以来,全国累计有200万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达到20.9万名。如何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使其扎根农村、服务基层,成为摆在大学生村官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
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是国家的导向性政策,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这对于农村和大学生而言,是互惠互利的事情。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任职可以为农村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活跃思维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经济的能力;大学生村官的选任,可以优化农村干部的年龄及知识结构,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促进作用;大学生村官的出现可以加快新型农民的培育,推动农村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途径。大学生村官计划可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既可以满足新农村人才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储备的需要,又可以实现人才“回流”,使人才资源从城市流向农村。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学生驻村支农,是以国家战略调整和宏观制度变化作为背景的,避免重城市轻农村。同时,大学生选择到农村任职并非仅仅出于奉献精神,也是理性的选择。大学生村官政策可以实现农村与大学毕业生发展的双赢,对于缓解城乡二元体制的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东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执行情况调研
结合“调研山东”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课题组成员在2010年至2011年先后在山东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展开调研活动。针对大学生村官、村民、村干部及部分假期在家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以问卷为主,访谈等形式为辅,实地了解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情况: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78份,回收率89%,回收问卷全部有效。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大学生村官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
从问卷结果来看,大学生村官这一群体具备自身的优势,能够在农村基层的工作过程中获得一定认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但调查显示,仍存在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着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
其中,对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构成障碍的因素主要如下:
缺乏明确的身份定位。现行法律规定,村级干部应由农村居民选举产生;大学生村官多以助理身份任职,属于直接任命,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没有明确身份定位,缺乏法律依据的身份困境,导致大学生村官定位模糊,大学生村官自身的优势和才能没有被充分挖掘。
个人能力与工作环境不匹配。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基层的主动性不足。调查中,近25%的大学生村官很少主动与村民交流,对自身的工作性质定位是“镀金”,三年服务期满就会离开农村,在工作中缺少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差,无法为新农村建设开动脑筋,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学生村官主要靠村干部传帮带,任职培训缺乏统一要求,工作职责不明确,对农村的生产技能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具体情况不甚了解。
保障激励制度不完善。接受调查的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对于目前的待遇满意度低。医疗服务缺位、缺少制度和资金支持、服务期短、限制多等因素,致使大学生村官对未来担忧,直接影响其工作效果;也有部分大学生村官是出于暂时就业的想法,想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屈居”在农村,将村官岗位作为今后转行的台阶。缺乏完善的保障激励制度导致大学生村官流动性强、流失率高。
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学生村官普遍存在岗位权责不明确的现象。基于地方政府对大学生村官能力的顾虑,工作范围较窄,难以真正接触基层事务,各级部门之间还存在频繁借调大学生村官的现象,使得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不明确,日常监督松散。地方政府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统一管理,但人数较多、实务繁杂,在考核形式、日常监管等方面容易存在疏忽,形式重于实质。
关于构建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的几点建议
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角色认同程度。从关注大学生村官自身发展方面考虑,对他们应进行适当的岗前培训,诸如农村生产生活常识等内容,提高其行政管理及社会事务处理的能力;村民作为外部角色,应教育其接受和配合大学生村官,便于工作的开展;村干部应当支持和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高校可以考虑开设大学生村官专业或课程。“我国高校现行的专业或课程体系中并没有村官专业或有关村官课程,要想真正发挥高校在培养村官中的作用,高校应增设村官专业”①,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一专多能的人才,这对于高校而言,也是一种新型招生模式的有益探索。
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合法化。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大学生村官身份合法化。规定大学生村官产生的途径,增加由村民统一选举产生的环节,遵循公正透明原则,可以让大学生村官更好地渗透到基层干部队伍中去,权利责任更加明确、合法。
完善大学生村官的保障激励政策。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支持。如建立省、市、县政府联合提供大学生村官补贴制度和执行的监督制度,确保大学生村官的办公条件、居住条件等;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医疗保障制度。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规定,如设置医疗补贴、住院优惠,建立大学生村官医疗卫生补助专项基金。尽可能多地考虑到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收入及個人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健全大学生村官管理体制。选拔过程严格把关。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应由政府主导,同时体现因地制宜的思想。上级组织及时监督、追踪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规范的工作制度、奖惩制度、评先评优等考核制度,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定向委培大学生村官制度。最大程度地保证大学生村官个人前途与村官制度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步发展。
增强大学生村官的创新意识。大学生村官应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和信息技术资源优势,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比如针对“菜贱伤农”问题,大学生村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寻求更合适的销售渠道,通过减少流通环节等方式,让消费者和农民双双获益。也可以利用自己熟悉电脑知识及操作的优势,用心做好“网络宣传员、联络员”的角色,在帮助村民致富的同时,使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更好发挥。
(作者单位:德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本文系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角色领会中的转换与调适—关于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探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11WG52)
注释
①张淑春:“高校培养大学生村官有效机制的探讨”,《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年第5期,第48页。
【关键词】大学生 村官 新农村建设 长效服务机制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关注,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农村发展,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村官计划”作为其中的一项政策,无论对于农村建设人才缺乏的解决,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解决都有积极意义。“大学生村官计划”于2008年启动以来,全国累计有200万名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官达到20.9万名。如何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使其扎根农村、服务基层,成为摆在大学生村官乃至整个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
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选拔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任职是国家的导向性政策,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和促进新农村建设,这对于农村和大学生而言,是互惠互利的事情。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任职可以为农村引进新技术、新方法,活跃思维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发展经济的能力;大学生村官的选任,可以优化农村干部的年龄及知识结构,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促进作用;大学生村官的出现可以加快新型农民的培育,推动农村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农村发展注入新活力。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途径。大学生村官计划可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既可以满足新农村人才建设和农村基层干部储备的需要,又可以实现人才“回流”,使人才资源从城市流向农村。
大学生村官计划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大学生驻村支农,是以国家战略调整和宏观制度变化作为背景的,避免重城市轻农村。同时,大学生选择到农村任职并非仅仅出于奉献精神,也是理性的选择。大学生村官政策可以实现农村与大学毕业生发展的双赢,对于缓解城乡二元体制的矛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东省大学生村官计划执行情况调研
结合“调研山东”等一系列活动的开展,课题组成员在2010年至2011年先后在山东省的部分农村地区展开调研活动。针对大学生村官、村民、村干部及部分假期在家的在校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以问卷为主,访谈等形式为辅,实地了解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情况: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78份,回收率89%,回收问卷全部有效。调查结果见表1:
表1 大学生村官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结果
从问卷结果来看,大学生村官这一群体具备自身的优势,能够在农村基层的工作过程中获得一定认可,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但调查显示,仍存在许多因素制约和影响着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
其中,对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构成障碍的因素主要如下:
缺乏明确的身份定位。现行法律规定,村级干部应由农村居民选举产生;大学生村官多以助理身份任职,属于直接任命,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没有明确身份定位,缺乏法律依据的身份困境,导致大学生村官定位模糊,大学生村官自身的优势和才能没有被充分挖掘。
个人能力与工作环境不匹配。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基层的主动性不足。调查中,近25%的大学生村官很少主动与村民交流,对自身的工作性质定位是“镀金”,三年服务期满就会离开农村,在工作中缺少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差,无法为新农村建设开动脑筋,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缺乏农村基层工作经验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大学生村官主要靠村干部传帮带,任职培训缺乏统一要求,工作职责不明确,对农村的生产技能及复杂的人际关系等具体情况不甚了解。
保障激励制度不完善。接受调查的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对于目前的待遇满意度低。医疗服务缺位、缺少制度和资金支持、服务期短、限制多等因素,致使大学生村官对未来担忧,直接影响其工作效果;也有部分大学生村官是出于暂时就业的想法,想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屈居”在农村,将村官岗位作为今后转行的台阶。缺乏完善的保障激励制度导致大学生村官流动性强、流失率高。
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学生村官普遍存在岗位权责不明确的现象。基于地方政府对大学生村官能力的顾虑,工作范围较窄,难以真正接触基层事务,各级部门之间还存在频繁借调大学生村官的现象,使得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内容不明确,日常监督松散。地方政府对大学生村官实行统一管理,但人数较多、实务繁杂,在考核形式、日常监管等方面容易存在疏忽,形式重于实质。
关于构建大学生村官长效服务机制的几点建议
提高大学生村官的角色认同程度。从关注大学生村官自身发展方面考虑,对他们应进行适当的岗前培训,诸如农村生产生活常识等内容,提高其行政管理及社会事务处理的能力;村民作为外部角色,应教育其接受和配合大学生村官,便于工作的开展;村干部应当支持和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高校可以考虑开设大学生村官专业或课程。“我国高校现行的专业或课程体系中并没有村官专业或有关村官课程,要想真正发挥高校在培养村官中的作用,高校应增设村官专业”①,为新农村建设培育一专多能的人才,这对于高校而言,也是一种新型招生模式的有益探索。
大学生村官的身份合法化。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大学生村官身份合法化。规定大学生村官产生的途径,增加由村民统一选举产生的环节,遵循公正透明原则,可以让大学生村官更好地渗透到基层干部队伍中去,权利责任更加明确、合法。
完善大学生村官的保障激励政策。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支持。如建立省、市、县政府联合提供大学生村官补贴制度和执行的监督制度,确保大学生村官的办公条件、居住条件等;完善大学生村官的医疗保障制度。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规定,如设置医疗补贴、住院优惠,建立大学生村官医疗卫生补助专项基金。尽可能多地考虑到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收入及個人生活等方面的需求。
健全大学生村官管理体制。选拔过程严格把关。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应由政府主导,同时体现因地制宜的思想。上级组织及时监督、追踪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规范的工作制度、奖惩制度、评先评优等考核制度,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定向委培大学生村官制度。最大程度地保证大学生村官个人前途与村官制度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同步发展。
增强大学生村官的创新意识。大学生村官应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和信息技术资源优势,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开展工作。比如针对“菜贱伤农”问题,大学生村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寻求更合适的销售渠道,通过减少流通环节等方式,让消费者和农民双双获益。也可以利用自己熟悉电脑知识及操作的优势,用心做好“网络宣传员、联络员”的角色,在帮助村民致富的同时,使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更好发挥。
(作者单位:德州学院经济管理系;本文系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角色领会中的转换与调适—关于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农村的长效机制探索”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J11WG52)
注释
①张淑春:“高校培养大学生村官有效机制的探讨”,《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年第5期,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