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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对立统一的规律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渗透在乐理教学的方方面面。即乐理教学中到处存在着矛盾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乐理教学的各个单元、各个章节,对其概念、定义等客观地、辩证地作出比较和分析,掌握和运用好乐理教学中矛盾对立统一的规律,以利于乐理教学按照一定的思维逻辑,学得快、记得牢而又少出差错。对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分析和论述。
一、 音的属性方面
音在乐理中分为乐音和噪音。乐音的概念是具有固定音高的音,而噪音是指无固定音高之音,“有”和“无”是对立的辩证关系。乐音按其物理属性分为四个方面,即高低、长短、强弱和音色,前三项字面本身即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高低的形成是由于物体振动的次数而决定,振动次数多则音就高,反之则低。长短是由持续时间所决定的,持续时间长音则长,反之则短。强弱是由振幅的大小而决定的,物体振动的幅度大音就强,反之则弱。音色从表面看是非对立之词,但其概念是由于“发音体的不同”而形成的。男声与女声、混声与同声、体鸣与膜鸣、弦乐与管乐等,存在着对比、对立和统一。由此可知音的概念及属性是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
二、 音符时值方面
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在于对事物运动规律要一分为二地观察、分析,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在音符时值划分教学中,较大音符是较小音符的2:1值,体现了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规律。二全音符是两个全音符时值之和,全音符等于两个二分音符时值,二分音符又等于两个四分音符等。附点音符虽属三分法,但其相邻较大音符也是其较小音符的2:1值,即一个附点二分音符等于两个附点四分音符。附点四分音符等于两个附点八分音符等。复附点音符亦具有此规律。
音符特殊化分表面看似乎无一分为二的规律特点,但仔细分析其构建规律、特点亦充满着辩证和对立的统一。所谓连音符即是基本音符和附点音符无法均分的特殊形式。三连音是将基本音符均分为三部分而代替两部分,即四分音符等于两个八分音符,又等于八分音符的三连音。五连音、六连音、七连音是将基本音符应均分为两部分或四部分的而均分成五连音、六连音、七连音。这些连音符都有一分为二的规律涵盖于其中,而二连音与四连音则是附点音符均分的特殊形式,是将附点音符应均分为三部分的而均分为两部分或四部分。三连音、五连音与二连音、四连音在均分方法上是对立的,但在构建音乐中又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三、 音律方面
乐理教材中所列音律有三种——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西洋律名虽以字母代之,但除七个基本音级外尚有变化音级,基本音级与变化音级是对立的统一体,它们共同构成了十二平均律名。中国的律学构建及应用可上溯至商代以前,几千年来无数学者为十二律的均分而潜心劳做,第一个用数学计算出十二平均律者(朱氏称为新密律法)是我国明朝的朱载(1584),其律名的排列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冼、钟铝、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这其中黄钟、太蔟、姑冼、蕤宾、夷则、无射称之为六律,属性为阳律,其大吕、夹钟、钟铝、林钟、南吕、应钟称之为六吕,属性为阴吕。六阳律和六阴吕是即对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
五度相生律是以分音列中的第二分音与第三分音之间的音高关系连续相生而求得各律之准确音高的。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政治家管仲就在《管子·地员篇》中记载了五度相生律的生律方法,即三分损益法。此法以管或弦固定长度作宫,均分三份先损(减去)其一份以求宫上方五度“”音 ,然后将 音之长度均分三份益(增加)其一份求 之上方五度“商”音。求律中所用“损”、“益”之法是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西洋乐理五度相生亦是采用以基音向上方纯五和下方纯四度之法,在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中进行的。
纯律在我国古代的七弦琴上已有结论,围绕七弦琴而创立的纯律理论,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1989年陈应时先生在《黄钟》第三期发表了《论四分损益律》一文,他根据《晋书·律历志》所载“四分益一”,建议将琴律中的纯律改称“四分损益律”(简称四分律)。“四分益一”可构成角音和所生宫音之间的纯律大三度,“四分损一”可构成角音和所生羽音之间的纯四度。由此可知,纯律的构建亦为对立而又统一的“损”和“益”中而得。
四、 音程方面
基本乐理中音程部分中的冠音与根音、大音程和小音程、增音程和减音程、自然音程和变化音程、原位音程和转位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以及单音程、复音程等,较多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冠音为上方音,根音为下方音,大音程音色明亮,小音程音色暗淡,增音程有向外扩张之感,减音程有向内紧缩之觉,至于自然、变化、原位、转位、协和、不协和以及单音程与复音程等,既是矛盾对立、又是统一有机的整体。
五、 和弦方面
西洋乐理中和弦是以三个以上音的结合按三度音程关系叠置而构建的,但中国民族和弦却有着较多的非三度音结合的和弦,如dao,re,sol就非常普遍地存在于民族音乐中。西洋乐理三和弦按性质构建有四种,其名称分别为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增三和弦、减三和弦,从结构和性质等方面而论,大三与小三、增三与减三是矛盾着的对立统一体。大三和弦是大三度上方加小三度,小三和弦是小三度上方加大三度,增三和弦是大三度加大三度,减三和弦是小三度加小三度。大三和弦音色明亮、具有刚阳之感,常作主三和弦应用于大调式中。小三和弦音色暗淡,具有阴柔之功,常作主三和弦用于小调式中。增三和弦以向外扩张功能造成相对的不稳定而推动音乐的发展,减三和弦以紧缩的功能促使音乐不稳定的流动。音乐在大、小、增、减三和弦结构的对立、音色的明暗、调性的刚柔、功能的稳定与不稳定的变化中,矛盾、对立、对比,且又统一有序发展。
六、 调式调性方面:
西洋调式、调性的构建以大小调体系为基础,大调式以do为主音,小调式以la为主音,从调式音级上看,大调式的Ⅰ级—Ⅲ级是大三度,Ⅲ级—Ⅴ级是小三度,小调式的ⅰ级—ⅲ级是小三度,ⅲ级—V级是大三度,从各音级名称上看,Ⅱ级为下导,Ⅶ级为上导,Ⅲ级为下中,Ⅵ级为上中,Ⅳ级为下属,Ⅴ级为上属。上导下导、上中下中、上属下属即对立又统一,共同构成了调式音级。以调式属性而论,其大调与小调在色彩方面是对比、对立且又是统一的,大调式具有明亮的音色和刚阳的特点,小调式具有暗淡的音色和柔和的特性。大调性善于表现宽广、雄壮、坚定有力、明亮而富有阳刚之气的曲调,小调性长于表现柔和、优美、抒情、暗淡,具有阴柔特点的音乐。
中国民族调式调性中也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因为中国民族调式(中国古代无调式之名词)在构建时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的,以黄钟为宫建立起来的调式体系称“黄钟均”,黄钟均中五声音阶为:黄钟宫、太簇商、姑洗角、林钟 、 南吕羽,大吕均大吕为宫。其单数为律,属性为阳,双数为吕,属性为阴。就宫、商、角、、羽五声而论,其五行属性为:宫为土、商为金、角为木、徴为火、羽为水。以宫土论之则要区分是阴土还是阳土,商金是阴金还是阳金等。与西洋大小调比较,宫、 调式具有大调性特点,其中宫调式最明朗、清亮,是五中调式中最暖的色调,调式色彩亮度稍逊于宫调式,但比宫调式色彩感觉更稳定、更浓重、更理性。商调式色彩适中,介乎于明暗冷暖之间,但要比自然小调开朗。羽调式色彩偏暗,呈冷色调,具有抒情性,与此同时西洋小调式较接近。角调式因音级中小音程最多,色彩也最暗,色调最冷。
七、 结语
纵观基本乐理教学之中,几乎每个章节中都存在着辩证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升号与降号、自然半音与变化半音、高八度记号与低八度记号、上滑与下滑、高音谱表与低音谱、强拍与弱拍、单拍子与复拍子、升种调与降种调,以及力度标记、速度标记等章节中,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规律。如果我们在教学中能科学地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总结,按其对立统一规律有序地进行教学,那么乐理教学即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焦作市艺术学校)
一、 音的属性方面
音在乐理中分为乐音和噪音。乐音的概念是具有固定音高的音,而噪音是指无固定音高之音,“有”和“无”是对立的辩证关系。乐音按其物理属性分为四个方面,即高低、长短、强弱和音色,前三项字面本身即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高低的形成是由于物体振动的次数而决定,振动次数多则音就高,反之则低。长短是由持续时间所决定的,持续时间长音则长,反之则短。强弱是由振幅的大小而决定的,物体振动的幅度大音就强,反之则弱。音色从表面看是非对立之词,但其概念是由于“发音体的不同”而形成的。男声与女声、混声与同声、体鸣与膜鸣、弦乐与管乐等,存在着对比、对立和统一。由此可知音的概念及属性是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
二、 音符时值方面
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的运用,在于对事物运动规律要一分为二地观察、分析,一分为二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在音符时值划分教学中,较大音符是较小音符的2:1值,体现了一分为二、对立统一的规律。二全音符是两个全音符时值之和,全音符等于两个二分音符时值,二分音符又等于两个四分音符等。附点音符虽属三分法,但其相邻较大音符也是其较小音符的2:1值,即一个附点二分音符等于两个附点四分音符。附点四分音符等于两个附点八分音符等。复附点音符亦具有此规律。
音符特殊化分表面看似乎无一分为二的规律特点,但仔细分析其构建规律、特点亦充满着辩证和对立的统一。所谓连音符即是基本音符和附点音符无法均分的特殊形式。三连音是将基本音符均分为三部分而代替两部分,即四分音符等于两个八分音符,又等于八分音符的三连音。五连音、六连音、七连音是将基本音符应均分为两部分或四部分的而均分成五连音、六连音、七连音。这些连音符都有一分为二的规律涵盖于其中,而二连音与四连音则是附点音符均分的特殊形式,是将附点音符应均分为三部分的而均分为两部分或四部分。三连音、五连音与二连音、四连音在均分方法上是对立的,但在构建音乐中又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三、 音律方面
乐理教材中所列音律有三种——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西洋律名虽以字母代之,但除七个基本音级外尚有变化音级,基本音级与变化音级是对立的统一体,它们共同构成了十二平均律名。中国的律学构建及应用可上溯至商代以前,几千年来无数学者为十二律的均分而潜心劳做,第一个用数学计算出十二平均律者(朱氏称为新密律法)是我国明朝的朱载(1584),其律名的排列为黄钟、大吕、太蔟、夹钟、姑冼、钟铝、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这其中黄钟、太蔟、姑冼、蕤宾、夷则、无射称之为六律,属性为阳律,其大吕、夹钟、钟铝、林钟、南吕、应钟称之为六吕,属性为阴吕。六阳律和六阴吕是即对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
五度相生律是以分音列中的第二分音与第三分音之间的音高关系连续相生而求得各律之准确音高的。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的政治家管仲就在《管子·地员篇》中记载了五度相生律的生律方法,即三分损益法。此法以管或弦固定长度作宫,均分三份先损(减去)其一份以求宫上方五度“”音 ,然后将 音之长度均分三份益(增加)其一份求 之上方五度“商”音。求律中所用“损”、“益”之法是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西洋乐理五度相生亦是采用以基音向上方纯五和下方纯四度之法,在对立统一规律的矛盾中进行的。
纯律在我国古代的七弦琴上已有结论,围绕七弦琴而创立的纯律理论,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1989年陈应时先生在《黄钟》第三期发表了《论四分损益律》一文,他根据《晋书·律历志》所载“四分益一”,建议将琴律中的纯律改称“四分损益律”(简称四分律)。“四分益一”可构成角音和所生宫音之间的纯律大三度,“四分损一”可构成角音和所生羽音之间的纯四度。由此可知,纯律的构建亦为对立而又统一的“损”和“益”中而得。
四、 音程方面
基本乐理中音程部分中的冠音与根音、大音程和小音程、增音程和减音程、自然音程和变化音程、原位音程和转位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以及单音程、复音程等,较多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应用。冠音为上方音,根音为下方音,大音程音色明亮,小音程音色暗淡,增音程有向外扩张之感,减音程有向内紧缩之觉,至于自然、变化、原位、转位、协和、不协和以及单音程与复音程等,既是矛盾对立、又是统一有机的整体。
五、 和弦方面
西洋乐理中和弦是以三个以上音的结合按三度音程关系叠置而构建的,但中国民族和弦却有着较多的非三度音结合的和弦,如dao,re,sol就非常普遍地存在于民族音乐中。西洋乐理三和弦按性质构建有四种,其名称分别为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增三和弦、减三和弦,从结构和性质等方面而论,大三与小三、增三与减三是矛盾着的对立统一体。大三和弦是大三度上方加小三度,小三和弦是小三度上方加大三度,增三和弦是大三度加大三度,减三和弦是小三度加小三度。大三和弦音色明亮、具有刚阳之感,常作主三和弦应用于大调式中。小三和弦音色暗淡,具有阴柔之功,常作主三和弦用于小调式中。增三和弦以向外扩张功能造成相对的不稳定而推动音乐的发展,减三和弦以紧缩的功能促使音乐不稳定的流动。音乐在大、小、增、减三和弦结构的对立、音色的明暗、调性的刚柔、功能的稳定与不稳定的变化中,矛盾、对立、对比,且又统一有序发展。
六、 调式调性方面:
西洋调式、调性的构建以大小调体系为基础,大调式以do为主音,小调式以la为主音,从调式音级上看,大调式的Ⅰ级—Ⅲ级是大三度,Ⅲ级—Ⅴ级是小三度,小调式的ⅰ级—ⅲ级是小三度,ⅲ级—V级是大三度,从各音级名称上看,Ⅱ级为下导,Ⅶ级为上导,Ⅲ级为下中,Ⅵ级为上中,Ⅳ级为下属,Ⅴ级为上属。上导下导、上中下中、上属下属即对立又统一,共同构成了调式音级。以调式属性而论,其大调与小调在色彩方面是对比、对立且又是统一的,大调式具有明亮的音色和刚阳的特点,小调式具有暗淡的音色和柔和的特性。大调性善于表现宽广、雄壮、坚定有力、明亮而富有阳刚之气的曲调,小调性长于表现柔和、优美、抒情、暗淡,具有阴柔特点的音乐。
中国民族调式调性中也存在着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因为中国民族调式(中国古代无调式之名词)在构建时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基础的,以黄钟为宫建立起来的调式体系称“黄钟均”,黄钟均中五声音阶为:黄钟宫、太簇商、姑洗角、林钟 、 南吕羽,大吕均大吕为宫。其单数为律,属性为阳,双数为吕,属性为阴。就宫、商、角、、羽五声而论,其五行属性为:宫为土、商为金、角为木、徴为火、羽为水。以宫土论之则要区分是阴土还是阳土,商金是阴金还是阳金等。与西洋大小调比较,宫、 调式具有大调性特点,其中宫调式最明朗、清亮,是五中调式中最暖的色调,调式色彩亮度稍逊于宫调式,但比宫调式色彩感觉更稳定、更浓重、更理性。商调式色彩适中,介乎于明暗冷暖之间,但要比自然小调开朗。羽调式色彩偏暗,呈冷色调,具有抒情性,与此同时西洋小调式较接近。角调式因音级中小音程最多,色彩也最暗,色调最冷。
七、 结语
纵观基本乐理教学之中,几乎每个章节中都存在着辩证的对立统一规律。如升号与降号、自然半音与变化半音、高八度记号与低八度记号、上滑与下滑、高音谱表与低音谱、强拍与弱拍、单拍子与复拍子、升种调与降种调,以及力度标记、速度标记等章节中,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规律。如果我们在教学中能科学地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总结,按其对立统一规律有序地进行教学,那么乐理教学即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焦作市艺术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