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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其编制水平与质量非常关键。竣工图只有真实反映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做到图物相符、整理规范,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本文主要针对当前工程竣工图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加强竣工图编制质量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G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352-01
1 引言
竣工图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竣工图不同于设计图,它能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实体,展示建筑项目隐蔽工程施工结果。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重要标准,还是政府规划审批、司法裁决的权威凭证。竣工图只有编制完整、准确、图物相符,才能有效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然而,由于竣工图编制非常专业,尤其是大型工程的竣工图,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资源,有些单位在编制竣工图的时候,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够准确、完整,所绘的图不符合制图标準,图面混乱,给工程的维护管理、改扩建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必须要认真分析竣工图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使其能真实、完整地表现工程整体实际状况,以提高竣工图编制的质量和价值。
2 竣工图的重要性
首先,竣工图是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法律凭证:一是竣工图是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依据。在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增容时,也必须要有相关施工工序的竣工图作为参考依据。二是如果建筑出现问题,竣工图可以作为司法鉴定裁决的法律依据。其次,竣工图是信息交流的重要保障。竣工图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方通过竣工图可以进行建筑工程项目信息交流。近十多年来,为了加强对竣工图编制的规范与管理,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例如,2001年建设部批准发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2002年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2005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然而,在实际中,竣工图因编制单位性质不同、立场也不同、能力不同,编制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竣工图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其效果和效益的发挥。
3 工程竣工图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3.1 竣工图责任者不明确
竣工图是司法鉴定裁决的法律凭证。对于一个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鉴定,首先要对工程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图施工。有变更的部位是否经过设计同意,签字手续是否完备。由此可见,竣工图责任者至关重要。目前,多数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而且是免费编制。只有少数竣工图看具体情况,由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
3.2 竣工图编制不及时、不完整
一是竣工图的编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并且贯穿了整个施工过程。然而,在实践中,竣工图编制不及时的现象经常可见,甚至部分竣工图章上没有签日期,甚至没有责任人签字。二是改绘深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完整。例如,某建筑工程某暗柱位置、截面尺寸和配筋进行了调整,但是,竣工图编制人员仅在结构平面图上将暗柱的位置进行了改绘,而没有把其截面尺寸和配筋的变化反映在柱配筋详图上。
3.3 改绘方式、方法不正确
《北京市建筑资料管理规程》(2010年2月21日发布)规定竣工图有两种改绘方式:一是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二是重新绘制。然而规程对于合理改绘方式的选取标准以及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具体要求等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只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1/3的变更部分难以界定,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而言,更是难以量化,因此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统一。在此情形下,有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对较为复杂的会审、变更、洽商仍然选择在施工蓝图上直接改绘,甚至将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内容直接抄写在图纸上,有的甚至没有比例尺、轴线尺寸标注等重要信息。
4 提升工程竣工图编制质量的对策
4.1 制定全国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章和规范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全国统一性依据,为1982 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现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标准,但未形成系统、统一的规章制度。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应就竣工图编制问题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竣工图编制。
4.2 明确相关责任方的竣工图编制义务
编制竣工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只有相关责任方都充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才能有效保障竣工图的真实、完整和准确。首先,竣工图是施工图的延伸,应以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来认定竣工图的责任方。由于竣工图的修改依据之一设计变更形成于设计单位,故设计单位也是竣工图编制的责任方之一;其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竣工图是工程建设情况的真实体现,是追溯施工质量的法律凭证,是其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因此,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编制情况有明确的监督审核义务。另外,在设计和监理合同中分别设立有关工程档案的专门条款,以明确设计、监理单位在竣工图编制方面的义务。
4.3 规范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收集
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量大且难度高,应注意结合工程实际,有计划、有选择地进行竣工图编制。例如,结构专业施工内容多为梁板柱配筋等隐蔽工程,施工完后一般不会再变,其结构竣工图可在施工过程依据会审、变更、洽商同步进行改绘。而建筑、给排水、电气等,容易反复调整变化,可暂缓竣工图编制,会审、变更、洽商形成时,编制人员可在图纸相应位置做好标记,并注明会审、变更、洽商的日期,为日后准确编制竣工图打好基础。总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应有序组织竣工图编制,科学安排竣工图的改绘步骤。另外,工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前提,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规范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收集工作,会审、变更、洽商必须文字描述清晰、附图完整准确,并标明实施变化调整的施工图图号,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要对会审、变更、洽商及时收集,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形成资料管理通用目录,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卢燕娴.浅谈项目竣工图的编制工作[J].广东科技,2012,09:219-220+223.
[2] 李秀梅,李虎山.编制建筑工程竣工图的意义及编制方法解析[J].城建档案,2012,12:7-10.
[关键词]竣工图;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
中图分类号:G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3-0352-01
1 引言
竣工图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施工实际情况画出的图纸。竣工图不同于设计图,它能真实、准确、系统地反映工程实体,展示建筑项目隐蔽工程施工结果。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核心,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工程维护、管理、灾后鉴定、灾后重建、改建、扩建的重要标准,还是政府规划审批、司法裁决的权威凭证。竣工图只有编制完整、准确、图物相符,才能有效地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服务。然而,由于竣工图编制非常专业,尤其是大型工程的竣工图,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资源,有些单位在编制竣工图的时候,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够准确、完整,所绘的图不符合制图标準,图面混乱,给工程的维护管理、改扩建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实践中,必须要认真分析竣工图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使其能真实、完整地表现工程整体实际状况,以提高竣工图编制的质量和价值。
2 竣工图的重要性
首先,竣工图是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法律凭证:一是竣工图是进行规划、建设、管理的技术依据。在对原有建筑进行维修增容时,也必须要有相关施工工序的竣工图作为参考依据。二是如果建筑出现问题,竣工图可以作为司法鉴定裁决的法律依据。其次,竣工图是信息交流的重要保障。竣工图是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在建筑项目施工过程中,各方通过竣工图可以进行建筑工程项目信息交流。近十多年来,为了加强对竣工图编制的规范与管理,国家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标准,例如,2001年建设部批准发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2002年国家档案局批准发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2005年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然而,在实际中,竣工图因编制单位性质不同、立场也不同、能力不同,编制水平也参差不齐,导致竣工图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了其效果和效益的发挥。
3 工程竣工图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3.1 竣工图责任者不明确
竣工图是司法鉴定裁决的法律凭证。对于一个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鉴定,首先要对工程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图施工。有变更的部位是否经过设计同意,签字手续是否完备。由此可见,竣工图责任者至关重要。目前,多数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而且是免费编制。只有少数竣工图看具体情况,由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编制。
3.2 竣工图编制不及时、不完整
一是竣工图的编制是在施工过程中,并且贯穿了整个施工过程。然而,在实践中,竣工图编制不及时的现象经常可见,甚至部分竣工图章上没有签日期,甚至没有责任人签字。二是改绘深度不够,导致竣工图不完整。例如,某建筑工程某暗柱位置、截面尺寸和配筋进行了调整,但是,竣工图编制人员仅在结构平面图上将暗柱的位置进行了改绘,而没有把其截面尺寸和配筋的变化反映在柱配筋详图上。
3.3 改绘方式、方法不正确
《北京市建筑资料管理规程》(2010年2月21日发布)规定竣工图有两种改绘方式:一是在原施工蓝图上改绘;二是重新绘制。然而规程对于合理改绘方式的选取标准以及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具体要求等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只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但1/3的变更部分难以界定,尤其是对于大型工程而言,更是难以量化,因此执行起来很难达到统一。在此情形下,有的竣工图编制人员对较为复杂的会审、变更、洽商仍然选择在施工蓝图上直接改绘,甚至将会审、变更、洽商的文字内容直接抄写在图纸上,有的甚至没有比例尺、轴线尺寸标注等重要信息。
4 提升工程竣工图编制质量的对策
4.1 制定全国统一的竣工图编制规章和规范
当前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的全国统一性依据,为1982 年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现已不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虽然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标准,但未形成系统、统一的规章制度。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档案局等相关单位,应就竣工图编制问题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以规范竣工图编制。
4.2 明确相关责任方的竣工图编制义务
编制竣工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只有相关责任方都充分履行其应尽义务,才能有效保障竣工图的真实、完整和准确。首先,竣工图是施工图的延伸,应以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的责任来认定竣工图的责任方。由于竣工图的修改依据之一设计变更形成于设计单位,故设计单位也是竣工图编制的责任方之一;其次,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竣工图是工程建设情况的真实体现,是追溯施工质量的法律凭证,是其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因此,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编制情况有明确的监督审核义务。另外,在设计和监理合同中分别设立有关工程档案的专门条款,以明确设计、监理单位在竣工图编制方面的义务。
4.3 规范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收集
建筑工程竣工图编制工作量大且难度高,应注意结合工程实际,有计划、有选择地进行竣工图编制。例如,结构专业施工内容多为梁板柱配筋等隐蔽工程,施工完后一般不会再变,其结构竣工图可在施工过程依据会审、变更、洽商同步进行改绘。而建筑、给排水、电气等,容易反复调整变化,可暂缓竣工图编制,会审、变更、洽商形成时,编制人员可在图纸相应位置做好标记,并注明会审、变更、洽商的日期,为日后准确编制竣工图打好基础。总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应有序组织竣工图编制,科学安排竣工图的改绘步骤。另外,工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是编制竣工图的重要前提,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规范工程资料的形成和收集工作,会审、变更、洽商必须文字描述清晰、附图完整准确,并标明实施变化调整的施工图图号,各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要对会审、变更、洽商及时收集,并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形成资料管理通用目录,并加强对过程的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卢燕娴.浅谈项目竣工图的编制工作[J].广东科技,2012,09:219-220+223.
[2] 李秀梅,李虎山.编制建筑工程竣工图的意义及编制方法解析[J].城建档案,2012,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