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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的是五十多年前的土改。一个叫胡顺的雇农,在土改工作队的教育动员下,成了土改的积极分子。他无非是想改变一下自己贫穷的现状,“斗地主老财,分东西”,“不把肉吃够了不算完”。尽管他以民兵的身份,扛着枪,去财主们的家里喝酒吃肉,“借”了“皮袄”又“借”“棉衣”,还有“大头鞋”、“狼皮帽”,但他始终还守着做人的底线——不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