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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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 头
  我们觉得吴叔叔可以把声音再放大一点,在镇上唯一的一家KTV里——其实也可以叫音乐茶座或者烧烤店,但分开叫不符合实际,就干脆合起来统称为“音乐茶座烧烤店”,这是我们私底下这么喊的。来这儿消遣的都是山上的几个青年,老年人也在,他们老的喝茶吃东西,小的吃东西唱歌,把这家好不容易从外面流行到这儿的KTV搞得烟雾缭绕满屋子麻辣味。我们当然就是吃烧烤啦。“小孩子唱什么歌!鬼叫鬼叫的!”他们就是这么跟我们说的。那些大人。然后他們自己鬼叫鬼叫……
  好像说远了。再说回来。
  我们觉得吴叔叔可以把声音放大一点,这家音乐茶座烧烤店里,也只有像吴叔叔这样的人能有资格放开嗓门唱歌。
  吴叔叔声音小小的。不过他情绪很浓,摇头晃脑,身体晃晃悠悠。
  我们当然不知道他那时候——就是他唱歌的时候嘛——毒瘾犯了。他低着头。
  吴叔叔长得有多帅呢?就是他低着头我们只看到小半张侧脸也会惊叹。
  要是我们不喊他吴叔叔就好了,或者他不是我们朋友的哥哥,我们就会对他说点儿见外的
  话——啊哈,老吴,我中意你!
  可他对我们这些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来说,有点老。而且我们也没太大把握能勇敢地将“我中意你”说给他听。
  他都三十六七岁了,没有留胡子,瘦瘦的,干干净净,穿着白衬衫。他套上黑色皮鞋走在镇上的桥头,被他踩着的石头都会……不觉得痛。他就是这么一个好看的人。
  他唱歌的那天之后,我们就没有见到他了。其实他唱完那首歌我们就不再见到他。
  吴叔叔是中途离场的。当时我们正在准备跳一段不太熟悉的登山舞,吴叔叔就对我们说,他要出去一下,他看起来样子挺惨,脸色……形容不出来,非常难看,不,是非常愤怒。搞不清他为何突然生气了。不过也不要紧,反正大多时候他都这个样子,仅有少部分时间突然像撞了什么大运,变得像个话痨,有说有笑。
  我们在KTV里等了很久不见他回来。我们就不等了。
  后来,过了小半个月时间,有人告诉我们,那个烂人终于把自己弄死了,沾了那种东西的人哪里还有救?早晚是要死在那上面。
  他们说的那个烂人就是吴叔叔。
  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吸毒。他那么好看,是老天爷用心捏出来的人,他的父母也很优秀,他们在城里有工作,有一所很大的房子。他是在无忧无虑的条件下长大的。
  只是他不快乐。他的朋友说,他就是一个时刻觉得自己很孤独的人。有一段时间他留了长长的头发,想辞了工作去当流浪汉,父母担心他要毁了自己,便为他求了一门婚,那姑娘非常漂亮,与他完全相配,只差一个月,如果他不死的话,只差一个月他就可以当新郎了。
  可是他在自己手臂上狠狠扎了三针,死在远方某个城里的一间旅馆中。
  那是冰毒。三针。“三针他就把自己送回他姥姥家了!”大人们是这样说的。
  我们不懂冰毒是什么,也不知道这种东西为何能流传到山旮旯儿,但我们对这种东西特别恐惧和厌恶,它带走了我们原本要对他说“我中意你”的人,他长得那么好看,虽然他三十六七岁了,我们仍然对他怀有好感。
  吴叔叔的母亲租了车子,她去将儿子运回来安葬。那天我们都在桥头音乐茶座门口,天上下着雨,刚唱完一首“信天游”,出来看看雨停了没有,就是这样才看见他母亲坐在车子里,一边捶胸口一边哭。车子回来再经过桥头的时候,我们下意识往屋里躲了躲。
  我们害怕他。因为他已经死了嘛。
  但其实我们也不那么害怕他。只是觉得心中特别难过。只是不知如何面对他那突然的死亡。
  后来我们就不去桥头唱歌了,那个音乐茶座没多久关了门。在别的路口倒是多了好几家音乐茶座烧烤店。只是再也不会有个姓吴的帅气十足的三十六七岁男人走进去亮嗓子。我们也从未去过。我们总觉得自己在桥头丢失了什么东西。
  经 营 所
  早就搞不清楚“经营所”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了,现在它是河边这一排矮房子的统称。时代变幻,外面的高楼已突破三十层,这儿仍然一层平房,房子还是二十年前的样貌,哦不,更旧了。
  河水浑浊,滚滚流淌在它们这排房子往前三十米左右的桥下,桥面上曾经有人摆摊卖米线,把整个路旁稍微空出来的地盘全都占满,五角钱一碗,小孩两角五分。现在这儿仅剩几个收鸡小贩,或者几个收羊皮的、牛皮的,也或者偶尔串进来一两个收乱头发的,他们提着杆秤,腰间系个贴肚小包,懒洋洋站在粗壮的攀枝花树下。风从桥上下来,能吹起路面的尘土,直接飞到边上这一排矮房子的各处,所以矮房子常年是灰土的样子,也看不出它们曾经的墙面有没有进行过装修。这些恰好站在风口的小贩成天穿着焦黄色或者黑色衣服,早就不怕尘土飞沙,也不怕风吹雨打。
  整个经营所就是这么一片陈旧又被人遗忘的样子。但它仍然热闹。这儿的小商店一连好几家,虽然玻璃橱柜都是二十年前沿用至今,损坏的地方用透明胶粘住,看起来不美观而且邋遢,但在这些小房子商店门口,从来不缺在此消遣的山民。
  山民就爱这片地方,仿佛他们从来不曾爱过任何一个地方似的爱着经营所。
  我们也一样。二十年前我们在这些灰不溜秋的矮房子门前搭车去别的城市流浪的时候,发誓再也不回来,要在外面闯荡,要做个风光的大城市的人。后来我们在外面的城市闯荡得越久,越忘不掉经营所,它在我们的记忆里缩小得比现实中的样子更微弱也更清晰,仅剩河流的响,仅剩攀枝花树上的一根枝条,仅剩一片落叶,仅剩一道灰尘般的土门。
  经营所门前的台球桌边永远站着乡间高手,左手香烟,右手球棍,穿帆布鞋或老北京鞋,或者白色安踏,或者网面透气性好的休闲球鞋,上身穿迷彩卡克或花花公子外套,裤子随意,黑色为主。这些人把矮房子片区的夜生活永远保持在整个镇区最旺盛的水平。凡是了解这个小镇的人,夜间都会待在河边的经营所。下象棋,打台球,甚至休闲扑克,或者两三口小酒,都必须在经营所才有意思。按照河水的流向,这儿也可以称为“上桥头”,下桥头在小镇的下方,往出省的方向(前面是云南),也是进入镇区县城所属的方向。下桥头早已寂寞了。曾经那儿还有KTV的时候倒还能与经营所抗争。   我们的大多数朋友都曾在这儿度过他们的青春时光。只可惜有的人已经变成泥土了。人活不过太多东西,哪怕是一片陈旧的房子它也比人更耐岁月摧残。
  经营所就在我们回家的拐弯路上,也是我们出山的必经之处,它就像人生的十字路口。
  矮房子往前三十米左右的桥下,河水往东,汇入金沙江。
  菜市场门口
  落日的光照在他肩膀上,我们在旁边看着他肩上扛着的麻袋,觉得那里面应该装有黄金,如果可能的话,他也是这么想的。
  他往地上吐口水,把掐灭的烟屁股扔到地面。
  他往前方菜市场去,这个时候来这儿买菜的大多是俭省的老人家。而他还不算太老呢。不过也差不多啦,我们偷看他几眼,发觉门牙的右侧是空缺的。这种样子即使不老也不显年轻。
  他是收破烂的。二十年前我们还是小孩的时候他就收破烂。他把手扶拖拉机“嘎哒嘎哒”开进我们村,那时村子刚刚通了公路,他算是第一个开车到这儿做生意的人,我们的父母都喊他“老板”,老板你好啊,老板你又赚了大钱了啊!他们就是这么称赞他的。那时候他年轻,藏不住脸上的骄傲,他在路口停下来蹲在一棵树下,又站起来双手撑着腰杆,的确有几分老板模样,盯着人家房前屋后,看有没有他需要的东西,什么破纸箱子,酒瓶子,废铜烂铁,一小捆铁丝也行。他就是这么瞅着那些后屋檐,他的样子才会这么深地印在我们脑海。
  事实上,我们印象深刻的是他的拖拉机,只要他进村我们就有了一个大号的“玩具”,他多久离去,我们多久从他的车厢里出来,整个童年感觉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在他用来装破烂的车厢里做游戏。现在他已经老了二十岁。我们遇见他的这天下午,落日照在他肩上的下午,他还用那双搜寻废弃之物的眼睛搜寻什么,在菜档底下,在菜档表面的木板上,最后的视线才落到菜档摊主身上。
  可有不要的烂菜叶?他是这么问那些人的。那些人正在收拾摊子。这个节点人们已经准备回家做晚饭了。
  就要收摊啦?他又问。
  我们从后面就能看见他挤到耳根子的笑脸。
  那些人只是笑,然后随时指一指,他就朝所指的方向去。
  那些人好像忍不下去了,扯开嗓门对他说,你就花钱买一点好菜吃吃嘛,你这么俭省做什么?
  他就说,我捡去喂猪,是喂猪的。
  他放下那条刚刚被金色阳光晒过的口袋,它是空的,因为他走路一抖一抖才会让我们以为也许里面装了一点东西,其实什么也没有,是空的。他放下空口袋,弯腰钻进菜摊底下捡烂菜叶。
  很快那只口袋就满了。他动作麻利,三两下将口袋塞满。
  我们一直站在菜市场门口的路上,他出来正好撞见。他装作不认识。我们就干脆把他堵住了。
  还开你的嘣嘣车啊?你不是说,挣够了小钱就做大生意啊?我们说。
  不是嘣嘣车,是手扶拖拉机。他纠正。
  世上哪有那么好做的生意?他说。
  你们不是出去闯荡吗?干了什么大事回来?他说。
  我们不吭声。
  然后他跟我们一本正经说了两个字:让开。
  他这个人只会说这两个字。他可能觉得世上最过分的话就是“让开”。二十年前他就是这么跟我们说的。不过他也不是那么好欺负,我们要求他开车送我们去学校时,他也要在口舌上占一占便宜,比如突然停下车子对我们说,要送你们也行,张口喊我三声“爹”就送你们去学校,还买好吃的给你们。那时候我们已经学会大人口里所有骂人的话。我们骂粗话凶他,之后我们对他说,你喊我们爹,我们给你买吃的。
  他还真就喊了。我们只好从他的车子上下来。
  现在我们又堵住他的路。
  喊我三声……
  他话没说完我们立刻缩回脚,让他过去。
  这个游戏太老套,老得生锈。
  他肩上扛着我们以为的黄金,走路一抖一抖,把鼓鼓囊囊的口袋摔进手扶拖拉机车厢,和那些废品一并拉走了。
  他回头跟我们笑了一下。我们也急忙张嘴笑。
  我们曾经在他的车厢里玩耍。我们曾经跟他说,要走出这个地方去遥远的城市过风光的日子。他曾经跟我们的父母说,要挣小钱攒起来做大生意。天知道为何要让我们遇见,看到彼此过得这么……一样。
  我们站在菜市场门口,落日彻底从山头掉下之后,觉得身上被风吹得好冷。
  卖泡泡的女人
  你到了小镇上就会看见那个女人了,不论上桥头还是下桥头,只要走到镇中间那条路口往里拐,就进入菜市场,就看见那个女人了。
  我不乱说,我指的路肯定不会错。
  上个月的头一天我还去那儿买了一卷纸、一根拖把和一个盆子。我是那个时候将她认出来的。
  没错,她现在生意干得很大,像我们父母预言的那样,“她眼睛毒,能干大事。”她现在干的也算大事。整个菜市场她的店面最宽敞,位置最好,里面杂货最多,购物的人最多。
  往前二十年我还得喊她一声“师母”。没错,她是我们小学老师的夫人。
  但那天我喊她老板。就是上个月的头一天。
  她还是那张面孔,不哭不笑,比教书先生都严肃。
  可有什么办法呢?她总有吸引我们注意的能力。早在二十年前她就开始做生意了。那时候对她说来就是小生意,在我们,简直要命了,她专门卖那种能把我们的魂吸引出来的零嘴儿,我们称之为“泡泡”。每次老远路过她的摊子,她就招手——不,招魂——喊我们:想吃吗?想吃就买呀,没钱去问你们妈妈要钱啊。
  我们妈妈说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实在要钱,把她卖了换!
  我们的妈妈凶起来像只老虎,说起狠话像个壮士,我们哪敢卖妈?
  我们只好站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偷看泡泡,看一眼就仿佛吃到一口。整个小学时期,日子过得真煎熬。当然,也只有我们几个少数的同学日子煎熬。我们的同学中总有阔的。他们可以每天买一根泡泡,分成三段放书包,早一段午一段晚一段,嘴巴一咬动,感觉整个教室都是香的,他们的每一天都在泡泡的香味里。
  那个女人给阔的同学带来了美好的味道,给我们带来的尽是折磨和考验,好几个晚上我们都商量好了,没有钱买就去偷吧,去偷她的泡泡,反正吃到肚子里谁也发觉不了。可是谁都不敢去。但有一天她说丢了泡泡,丢了一大捆。第二天摆摊的时候她对每一个路过的人说,她丢了泡泡,丢了一大捆,一定是平时围着她转的那几个贼娃子干的。
  围着她转的几个,就是我们。我们买不起泡泡。
  我们听到之后立刻就脸红了,虽然没有偷她的泡泡,但确实有过偷泡泡的想法。就在过去的几天时间里,我们密谋要去偷她的东西。
  往后的学期里,我们再也不敢靠近那个女人。事实上,她也在防备我们,再也没有招手喊我们买东西。我们的好朋友阿月说,她一定是看出来我们买不起,她知道我们是一群穷鬼。
  阿月觉得好难过,夜间她做梦都在逃跑。她说,那个女人追着她骂。
  后来我们就知道了,也不知道是怎么知道的,反正那泡泡确实是阿月瞒着我们一个人进了那个女人的寝室,也就是我们老师的寝室。天黑尽了,四周无人,瞅着那两口子去别的老师那儿闲聊,阿月就私自下手了。她一个人居然可以吃掉一大捆泡泡。
  上个月的头一天,我恰好走进那个女人的店里买东西,我跟她说完话才认出她。我对她说,老板,这个怎么卖?刚说完就看出来了,她就是那个女人,那个长达好几年时间一直把我们当贼一样防着的女人。
  我該喊她一声师母。没有喊出来。
  老板,多少钱?我对她说。
  我发觉她有点迟钝,也或者是懒散吧,半天才抬起头盯我一眼说,十块钱。
  我给她钱的时候突然问她,你是某某老师家的吧?我想确定她是不是忘记了我们。她没忘记。天哪,她一直都没有忘记,就像我心里一直抱着一块无辜的石头。
  她说,她老早一眼就认出我。
  你如果到了镇区,拐个弯进了菜市场,就去买那个女人的东西吧,毕竟我的朋友曾经确实一个人干掉了她的一大捆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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