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从“乌篷船”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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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反映辛亥革命时期我国农村社会生活的一部小说,其中七、八两章“革命”与“不准革命”是小说的高潮部分,主要是写阿Q在辛亥革命中的表现和遭遇。在该部分的开头,作者用了三个自然段来写辛亥革命的消息波及未庄,给未庄带来了大不安,使人心很动摇:
  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即阿Q将搭裢卖给赵白眼的这一天——三更四点,有一只大乌篷船到了赵府上的河埠头。这船从黑魆魆中荡来,乡下人睡得熟,都没有知道;出去时将近黎明,却很有几个看见的了。据探头探脑的调查来的结果,知道那竟是举人老爷的船!
  那船便将大不安载给了未庄,不到正午,全村的人心就很动摇。船的使命,赵家本来是很秘密的,但茶楼酒肆里却都说,革命党要进城,举人老爷到我们乡下来逃难了。惟有邹七嫂不以为然,说那不过是几口破衣箱,举人老爷想来寄存的,却已被赵太爷回复转去。其实举人老爷和赵秀才素不相能,在理本不能有“共患难”的情谊,况且邹七嫂又和赵家是邻居,见闻较为切近,所以大概该是伊对的。
  然而谣言很旺盛,说举人老爷虽然似乎没有亲到,却有一封长信,和赵家排了“转折亲”。赵太爷肚里一轮,觉得于他总不会有坏处,便将箱子留下了,现就塞在太太的床底下。至于革命党,有的说是便在这一夜进了城,个个白盔白甲,穿着崇正皇帝的素。
  很显然,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那就是作者为什么花那么多的笔墨,不厌其烦地从一只大乌篷船写起,而没有采用另一种写法:“1911年11月4日,辛亥革命的消息传到未庄,给未庄带来了大不安,使全村人的心动摇起来。”事实上,这样写既简洁明快,又与下文“阿Q的耳朵里,本来早听到过革命党这一句话……”衔接自然,故事情节也能顺利展开。那么这两种写法有什么不同呢?
  这实际上涉及到文学笔法和历史笔法的问题。小说和历史虽然都属于叙事类文体,但笔法不尽相同。史学是功利性的,它是人类记录其行踪和经历的事件的,讲究“秉笔直书”。所谓“直书”包括三层含义:第一是“据史实录”,就是按历史的本来面目记录历史人物和事件,不能想象和虚构;第二是指冷静、客观,不夸大,不溢美,不能过多地带有个人情绪,所谓“素心”修史;第三是指表达方式上的直截了当,即所谓“直达”,以明快、简洁为佳,不追求含蓄、隐晦,不使用象征、暗示等手法,历史人物、事件、背景、经过、结果等都可直接叙述出来。而文学则是人类意识领域中带有极强感情色彩的东西,侧重于审美,因此笔法迥然不同:第一、文学讲究想象和虚构,人物、事件、原因、结果都可以无中生有,而且可以运用典型化的手法,进行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第二、文学讲求文采,追求用华丽优美的语言去叙事、描写、抒情等;第三、文学是避免直说的,须用形象来揭示,或使用形象化的手法进行具体可感的描绘,或运用象征的手法等来暗示,追求含蓄,追求“言有尽而意无穷”。上文小说高潮部分的前三自然段,正是使用了文学笔法。
  首先,该部分使用了形象化的手法。作者从一只大乌篷船写起,写这只船从黑魆魆中荡来,载着举人老爷的几口破衣箱到了赵府的河埠头,被人发现,引起小镇的议论——革命党进了城,举人老爷到乡下逃难了,革命的消息得以传开,激起了人们对革命的联想。这样写就把辛亥革命的消息是如何波及未庄描绘得具体可感,鲜明生动,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后一种写法——“1911年11月4日,辛亥革命的消息传到未庄,给未庄带来了大不安,使全村人的心动摇起来。”——则是史学常见的直接概括介绍,虽然简洁明快,但不具备具体可感、形象生动的效果。
  其次,该部分具有丰富的暗示性。比如,第一处就是在日期的介绍上:“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即阿Q将褡裢卖给赵白眼的这一天——三更四点。”作者为什么采用年号纪年法,而没有采用公元纪年法呢?因为年号纪年法暗示了时代背景,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即1911年11月4日,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后的25天,这天杭州府为民军占领,离未庄最近的绍兴府也宣布光复,而对这一切未庄全然不知,这时的未庄仍然处在宣统皇帝的统治之下,暗示了未庄的落后、封闭、不开化。第二处就是作者用夹注的方式补充说明“即阿Q将褡裢卖给赵白眼的那一天”,作者为什么要补充这句话?这里还是暗示,一方面对于未庄来说,“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这一天所发生的事,能载上人们口碑的就是“阿Q将褡裢卖给赵白眼”,或者说能够作为“这一天”标记来纪日的事件就是“阿Q将褡裢卖给赵白眼”,暗示了未庄的沉闷、死气沉沉,像一潭死水。另一方面,中兴后的阿Q带着钱和一些便宜货回到未庄,钱是银的和铜的,都装在挂在腰间的大褡裢里,沉甸甸的将裤带坠成一个很弯很弯的弧形,便宜货是一些旧衣服、门幕等,就在未庄变卖。而“这一天”阿Q把装钱的褡裢也卖给了赵白眼,暗示阿Q身上已无分文,且再也没有可卖之物,又一次被赵太爷、地保等逼上了末路,暗示未庄的阶级对立。第三处就是一只大乌篷船载来辛亥革命的消息,暗示未庄的闭塞、落后,仅靠一只船与外面沟通联系。第四处是关于革命党,“有的说便在这一夜进了城,个个白盔白甲,穿着崇正皇帝的素。”暗示未庄人愚昧无知、未开化,对辛亥革命一无所知,只联想到一点戏里的武打场面和“反清复明”义军的模糊印象。综合以上几处暗示,我们便可以得到未庄的整体印象,那就是闭塞、落后、长期封闭、死气沉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未开化、愚昧无知、阶级对立尖锐,以“土地主”赵太爷和“洋地主”假洋鬼子为首的地主阶级统治着这里的一切,广大下层的贫苦农民不仅受着他们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而且在精神上还长期受着他们思想的毒害和人格的侮辱,很多人都习以为常,安于命运,麻木顺从,甚至有的还互相欺辱、争斗,在屈辱中求生。这就是未庄,这就是辛亥革命前后中国农村的样本,作者正是通过未庄概括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村社会的特点,展示了阿Q性格和阿Q悲剧之所以产生的社会原因。
  再次,该部分为情节的展开作了两处铺垫,埋下一处伏笔。第一处铺垫是本段写革命党要进城,举人老爷到乡下逃难了,把几口箱子寄存到赵家,就为下文写阿Q对革命态度的转变作好了铺垫:“但他有一种不知从那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深恶痛绝之’的。殊不知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于是他未免有些‘神往’了,况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阿Q更快意。”如果没有上文的交代,“殊不知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就无从说起。第二处铺垫是本段写未庄人听说革命党进了城,个个白盔白甲,穿着崇正皇帝的素,为下文阿Q幻想革命作好了多处铺垫:①“造反?有趣……来了一阵白盔白甲的革命党,都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走过土谷祠,叫到,‘阿Q!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②在假洋鬼子不准阿Q革命后:“他似乎从来没有经验过的无聊。……他游到夜间,赊了两碗就,喝下肚去,渐渐的高兴起来,思想里才又出现白盔白甲的碎片。”③在赵家遭抢时:“但他究竟是做过‘这路生意’的人,格外胆大,于是躄出路角,仔细的听,似乎有些嚷嚷,又仔细的看,似乎许多白盔白甲的人,络绎地将箱子抬出了,器具抬出了,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也抬走了,但是不分明,他还想上前,两只脚却没有动。”如果没有上文的铺垫,这些情节就会让人感到突然。一处伏笔是本段写革命党要进城,举人老爷到乡下逃难了,把几口箱子寄存在赵家,现就塞在太太的床底下,为后文写赵家被抢,阿Q被当作替罪羊示众、枪毙的“大团圆”结局埋好了伏笔。由于该部分的铺垫、伏笔,使整篇小说的情节合情合理,缜密而又有悬念。
  最后,再来看一看史书上是如何记载辛亥革命的:“1911年10月10日,夜幕降临后不久,新军工程第八营的革命党人鸣枪起义,冲出营门前往楚望台军械库夺取弹药。炮八标、步兵各标各营、辎重队、军事学校的革命者闻声响应,赶到楚望台集合,随即猛攻总督衙门。据守督署的清兵败走,瑞仓皇地逃上兵舰。黎明,革命军占领武昌。11日晚和12日凌晨,驻汉口、汉阳新军相继起义,武汉三镇全部光复。……11月4日,中部同盟会领导的民军攻占上海。5日,江苏、浙江分别成立军政。”(《中国通史全编》,青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显而易见,这段文字呈现出来的是编年史常用的描述,它是静止的,是死的,读起来不仅会觉得枯燥,而且思考文字背后的东西也不太容易。可文学(小说)是鲜活的,是生动形象、具体可感的,读者也比较容易通过人物形象挖掘出作者隐藏在文字背后的深意。
  综上所论,较历史笔法而言,文学笔法则有更大的自由度,因而使得文学(小说)能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能更生动、更形象、更典型、更本质的反映社会生活,展示某一时期的历史画卷。一如《阿Q正传》被称为辛亥革命的一面镜子;《人间喜剧》被誉为19世纪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一部卓越的历史;《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现代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等。这正是文学笔法优越性的具体展现。因此,我们在指导学生鉴赏小说时,一定要缘循文学笔法的一些特点,注重引导学生品读语言,把握形象,钩玄探微,从而深刻的体悟作品的思想意义,领会作者的创作意图,以切实提高学生阅读小说的能力。
  [作者通联:安徽蒙城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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