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是我国的数据隐私保护意识自互联网时代之初,就一言难尽。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测,用更多数据训练出来的中国式推荐算法,为企业带来的营收增长幅度要远超Netflix。
另外,还有一个最近被热议的“戴头盔”看房的事件。据报道,目前很多售楼部都安装了类似监控设备的人脸识别系统。这套系统主要是用来采集潜在购房者的面部信息,一来记录该购房者是自己走进售楼部还是被中介引导走进售楼部,二来是记录购房者进来的次数。
而记录这些信息的原因则在于,被中介引导进门的购房者和第一次进售楼处并下单的购房者,能够享受更多的优惠。
所以,“大数据杀熟”从商业层面也为企业带来了稳定可靠的收入,或许这也是让这些APP戒不掉“大数据杀熟”的根本原因,毕竟在商言商,谁不想赚个钵满盆满。
维权?难上加难
当“大数据杀熟”成了互联网消费中的顽疾,除了引发全民的关注度持续高涨,“大数据杀熟”事件的频发也带来了司法部门的关注。
据公开资料显示,为了治理“大数据杀熟”行为,司法部门也及時拟定了法律条文。当普通大众有了这样的维权武器。那些站在上帝视角的企业也纷纷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在被发现对用户进行“大数据杀熟”行为后,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发布了否认声明。
当然,它们也并没有只是在口头上下功夫。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大数据杀熟”相关法律出台之后,各大APP会把产品的真实价格显示给用户,只不过这样的真实价格基本躲在十几页甚至几十页之后。而这样的擦边球做法也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让人有些无奈的是,拿今年出台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来看,消费者维权,企业最高只需要支付50万元的赔偿金。这样的处罚程度,对动辄几十亿元,上百亿元市值的企业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
更何况,现实中能够真正去花费时间、精力去维权的人又少之又少,其他的绝大部分人则会选择无奈摇头,自认倒霉。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庄帆律师的真实体会也正好证实了我们的看法。他表示,从他的经历来看,因被“大数据杀熟”而维权的案例市面上其实寥寥无几。他举例称,由于律师是一个出差频繁的职业,他和他的同行经常要订机票和酒店,正是如此,也都或多或少,也有过被“杀熟”的经历。
“大家顶多把自己的经历发到群里,抱怨几句,几乎没人去真正地维权,一来,我们明白取证太难,二来,需要付出很多时间成本。”庄帆说。另外,他还指出了另一个糟心的事实:“连我们这些懂法律的人,都放弃了维权,可见普通人的维权意愿也不会太强,如此一来,就助长了这不良的风气。”
学会了算法,丢掉了信任
如今看来,在商业利益和用户信任之间,国内精明的商人们肯定会选择前者。但如果长此以往,这样聪明的算法又真正算计了谁呢?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国家监管层面已经开始在互联网领域推出了反垄断法。11月10日上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互联网平台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技术优势实行的某些交易行为,也需警惕是否构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其中,在分析是否构成差别待遇时,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也就是说“‘二选一’和‘大数据杀熟’或被认定垄断”。
我们一直清楚技术具有两面性,但“黑暗面”却似乎被物尽其用得更加彻底。究其原因,企业的趋利性、法律的漠视、个体的默认,没有一方可以免于责任,置身事外。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没有人能永远拥有行业垄断之势,商家丢掉客户的信任与客户流失并无二致。而已经在中国亿万网民身上尝尽了甜头的互联网与技术巨头们,相信会在某一天因我们的信任而付出有偿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