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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是国家的决策,具体执行则是各个城市因地制宜地选择方法。从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试点,有些城市试点时间已长达十几年,但迄今仍然没有建立有效及可持续的管理模式。对此,选择全国具有代表性的长三角地区进行调研,发现其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已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对策;江浙沪皖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1-0127-02
美好生活建设需要大家一起节能、减排、垃圾减量化,在此大背景下,我国加快推进了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
一、长三角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取得初步成效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垃圾减量、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目前,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成立了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社会的宣传体系日渐完善、居民环保意识持续加强。
(一)政府成立专门部门
通過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江浙沪皖三省一市都成立了专门的垃圾分类部门,负责推行各地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实施。
基层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一是负责宣传、引导居民树立环保意识;二是督促有关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工作;三是在实际走访中及时了解居民的想法,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客观真理;四是每周开会讨论关于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及时解决问题,遇到棘手的问题需向上一级政府单位汇报,上级单位可以进行统筹规划做到更好地服务于民。各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负责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
各省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法律法规,更好地督促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二)宣传体系初步形成
江浙沪皖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对市民的宣传做到全覆盖。
在学校宣传层面,目前上海市、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均已把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工作进入到校园,尤其是湖州市的德清县以舞阳学校作为试点,提出从娃娃抓起,并以此撬动“1+N”的联动效应,深化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在家庭宣传层面,主要是家长对子女的言传身教。调查表明,很多居民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愿意投身于美好生活建设中来。在各城市推进垃圾分类的进程中,大多数居民会将学习到的垃圾分类知识教给下一代,让子女在家里做好好垃圾分类,与子女一起共建美好生活。在社会宣传层面,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到对居民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当中,并致力于打造出垃圾分类居民参与度高、各类垃圾投放纯净度高的良好氛围。另外,垃圾分类的相关部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让居民于潜移默化中接受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做法,进而在日常的垃圾投放中才能做得更好。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居民可以更好地了解到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并清楚地认识到建设美好生活,需要每个人贡献一份力量。
(三)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高
垃圾分类关系国计民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出努力,为绿色发展,建设美好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调研走访中,了解到浙江省开始垃圾分类的工作较早,居民基本养成了分类习惯,对小区内定时定点回收垃圾认可度较高,对垃圾分类的责任感及对生态环境的认知水平略高于长三角的其他地区。2019年7月1日,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涌现出大量的志愿服务人员义务对小区内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垃圾分类投放,这些志愿者的环保意识较强烈,对环境的认知水平也比较高,通过他们的带动,志愿者队伍一直在壮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也显著提高。目前,苏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由三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到四分类的转变,慢慢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更细致,居民的四分类意识也在慢慢建立。安徽省六安市居民也基本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意识到垃圾分类与共建美好生活是分不开的。
二、长三角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垃圾分类进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垃圾分类制度不统一、小区内部社区与物业配合度不高、部分居民的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
(一)垃圾分类制度不统一
通过调研发现,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的垃圾分类政策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相关条例中,都会对未正确投放垃圾的个人进行处罚,但各地处罚力度不一,如浙江省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与上海市处于50~200元罚款,安徽省会通过媒体平台予以曝光,但没有一定金额的处罚。
各地分类的叫法不同,如在浙江省是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江苏省苏州市目前主要以三分类为主,即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安徽省是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上海市则是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各地关于各类垃圾桶的颜色及标识也有所不同。浙江省的易腐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其他垃圾桶为灰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江苏省无锡市与浙江省相同;安徽省的餐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其他垃圾桶为橘黄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上海市湿垃圾桶颜色为褐色、干垃圾桶为黑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
(二)小区内部配合不佳
本次调研总共历时32天,走访了50个居民小区,部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的较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居民委员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居民的”身边人”配合不佳导致的。
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的直接管理者,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离不开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协调。但在实地走访中,如苏州市的莲花新村共分为8个小区,居住人口达到2万元以上,但是除了七区实施了三分类,其他小区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并没有开展。小区内垃圾桶设施比较陈旧,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堪忧。居委会工作人员称本小区人口众多且复杂,管理难度大,上级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也没有资助,居委会很难带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我们采访到部分小区居民,他们很愿意改善居住环境,但是无奈社区工作人员一直不重视此类工作。 部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落后、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如在浙江省嘉兴市的宝格丽公馆和万达华府一区、二区,物业工作人员只是把居委会要求张贴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海报放在小区宣传栏内,但不会劝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物业工作人员称自己作为第三方服务性质的企业,不便与业主发生冲突,怕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掌握不了尺度,引起矛盾后业主后期不配合其他相关工作会很麻烦。
居委牵头不利、重视度不高、物业责任意识不强会导致生活在小区内的居民没有一个良好的分类意识,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展开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三)居民对垃圾分类认知不足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居民在垃圾分类上还存在认知性错误,这使得投放垃圾准确度大打折扣。每个人都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但经过实际的调研发现,经过最近几年的宣传,垃圾分类确实是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垃圾投放纯净度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很多居民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得较清楚,但是浙江省指的是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上海市称为湿垃圾和干垃圾,这两类投放准确度不高,目前都是各小区有志愿者或者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分拣。
小区内投放垃圾参与度最高的是退休老人,在上海他们还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会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上班族和学生参与度较低,而且投放情况较差。虽然在学校和单位都接受过相关教育,但是回到居住小区有志愿者和物业工作人员帮忙分类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要求就松懈了,还需要对他们继续进行宣传教育,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为我们未来拥有美好生活所必须要做的。
三、提升长三角区域垃圾分类时效性的对策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我们对长三角地区居民垃圾分类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在对调研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将长三角各地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统一、加强基层单位之间的配合、继续利用媒体进行充分宣传。
(一)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统一
长三角各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对于推动整个长三角一体化造成了阻碍,不利于各地区之间相互学习、复制及推广。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的垃圾分类标准不尽相同,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标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由于中国人口流动性大,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经常会出省游玩,生活垃圾的投放目前已经是人们每天都要参与的活动,各地投放标准不统一并且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办法等,势必给游客造成较大的烦恼。另外,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相互学习时,需要投入的时间更多,效果也不是很好,因为各地区本来标准不统一还需要适应本地的居民的生活习惯。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办法进行较快的复制性学习。
因此,要统一长三角地区四分类标准上的定义划分、垃圾桶顏色及标识的统一,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推行过程中有序进行。
(二)加强基层主体间的配合
经调研发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与知识的掌握还有所欠缺,且居民参与主体不平衡,参与度不一。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基层主体加强自身素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最终实现全民垃圾分类。
在一个社区内,基层拉动居民区管理的“三(下转153页)(上接128页)驾马车”,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必须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要落实政府政策,又要做到帮助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切实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工作。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代表业主的利益,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在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保障居民的正常利益,考虑居民便利性,切实监督和协助物业、居委会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物业积极配合居委会垃圾分类工作,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致力为居民打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需明确自己的职责,将三方力量融合,联手共同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国家政策的同时,站在居民的立场,以可持续的方式引导居民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媒体充分宣传
经实地调研了解到,媒体和舆论更易使居民接收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因此社会新闻媒体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全媒体的宣传效应,营造全民垃圾分类氛围。发挥多元主体的参与效应,积极拓展社区参与内容,举办各种形式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促进社区参与形式的多样化。此外,组织人员和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不可低估,以党员先行,号召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以身传教。另外,基层工作人员及社区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上门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增加垃圾分类主题宣讲,以提高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在此次实践过程中,宣讲团在街道、社区、公园、暑托班等地以游戏、绘画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受众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任重道远,营造出人人关心垃圾分类、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社区居民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从而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使垃圾分类理念深深根植于千家万户的日常行为中。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对策;江浙沪皖
中图分类号:X7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1-0127-02
美好生活建设需要大家一起节能、减排、垃圾减量化,在此大背景下,我国加快推进了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
一、长三角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取得初步成效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垃圾减量、无害化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目前,江浙沪皖三省一市正在有条不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成立了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管理、社会的宣传体系日渐完善、居民环保意识持续加强。
(一)政府成立专门部门
通過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江浙沪皖三省一市都成立了专门的垃圾分类部门,负责推行各地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正常实施。
基层垃圾分类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一是负责宣传、引导居民树立环保意识;二是督促有关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工作;三是在实际走访中及时了解居民的想法,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客观真理;四是每周开会讨论关于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思广益及时解决问题,遇到棘手的问题需向上一级政府单位汇报,上级单位可以进行统筹规划做到更好地服务于民。各区政府也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统筹规划负责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
各省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法律法规,更好地督促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二)宣传体系初步形成
江浙沪皖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对市民的宣传做到全覆盖。
在学校宣传层面,目前上海市、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均已把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工作进入到校园,尤其是湖州市的德清县以舞阳学校作为试点,提出从娃娃抓起,并以此撬动“1+N”的联动效应,深化校园垃圾分类工作。在家庭宣传层面,主要是家长对子女的言传身教。调查表明,很多居民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意识,愿意投身于美好生活建设中来。在各城市推进垃圾分类的进程中,大多数居民会将学习到的垃圾分类知识教给下一代,让子女在家里做好好垃圾分类,与子女一起共建美好生活。在社会宣传层面,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到对居民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当中,并致力于打造出垃圾分类居民参与度高、各类垃圾投放纯净度高的良好氛围。另外,垃圾分类的相关部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让居民于潜移默化中接受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做法,进而在日常的垃圾投放中才能做得更好。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居民可以更好地了解到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并清楚地认识到建设美好生活,需要每个人贡献一份力量。
(三)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有所提高
垃圾分类关系国计民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而长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出努力,为绿色发展,建设美好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调研走访中,了解到浙江省开始垃圾分类的工作较早,居民基本养成了分类习惯,对小区内定时定点回收垃圾认可度较高,对垃圾分类的责任感及对生态环境的认知水平略高于长三角的其他地区。2019年7月1日,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涌现出大量的志愿服务人员义务对小区内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垃圾分类投放,这些志愿者的环保意识较强烈,对环境的认知水平也比较高,通过他们的带动,志愿者队伍一直在壮大,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也显著提高。目前,苏州市的垃圾分类工作由三分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到四分类的转变,慢慢引导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更细致,居民的四分类意识也在慢慢建立。安徽省六安市居民也基本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意识到垃圾分类与共建美好生活是分不开的。
二、长三角区域实施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垃圾分类进程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长三角地区垃圾分类制度不统一、小区内部社区与物业配合度不高、部分居民的环保意识还有待加强。
(一)垃圾分类制度不统一
通过调研发现,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的垃圾分类政策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在相关条例中,都会对未正确投放垃圾的个人进行处罚,但各地处罚力度不一,如浙江省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江苏省与上海市处于50~200元罚款,安徽省会通过媒体平台予以曝光,但没有一定金额的处罚。
各地分类的叫法不同,如在浙江省是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江苏省苏州市目前主要以三分类为主,即其他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安徽省是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上海市则是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各地关于各类垃圾桶的颜色及标识也有所不同。浙江省的易腐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其他垃圾桶为灰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江苏省无锡市与浙江省相同;安徽省的餐厨垃圾桶颜色为绿色、其他垃圾桶为橘黄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上海市湿垃圾桶颜色为褐色、干垃圾桶为黑色、可回收物桶为蓝色、有害垃圾桶为红色。
(二)小区内部配合不佳
本次调研总共历时32天,走访了50个居民小区,部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的较差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居民委员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居民的”身边人”配合不佳导致的。
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的直接管理者,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离不开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组织和协调。但在实地走访中,如苏州市的莲花新村共分为8个小区,居住人口达到2万元以上,但是除了七区实施了三分类,其他小区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并没有开展。小区内垃圾桶设施比较陈旧,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堪忧。居委会工作人员称本小区人口众多且复杂,管理难度大,上级政府对此项工作开展也没有资助,居委会很难带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我们采访到部分小区居民,他们很愿意改善居住环境,但是无奈社区工作人员一直不重视此类工作。 部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落后、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如在浙江省嘉兴市的宝格丽公馆和万达华府一区、二区,物业工作人员只是把居委会要求张贴的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海报放在小区宣传栏内,但不会劝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物业工作人员称自己作为第三方服务性质的企业,不便与业主发生冲突,怕工作人员进行劝导掌握不了尺度,引起矛盾后业主后期不配合其他相关工作会很麻烦。
居委牵头不利、重视度不高、物业责任意识不强会导致生活在小区内的居民没有一个良好的分类意识,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展开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三)居民对垃圾分类认知不足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居民在垃圾分类上还存在认知性错误,这使得投放垃圾准确度大打折扣。每个人都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但经过实际的调研发现,经过最近几年的宣传,垃圾分类确实是实现了全覆盖,但是垃圾投放纯净度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很多居民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分得较清楚,但是浙江省指的是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上海市称为湿垃圾和干垃圾,这两类投放准确度不高,目前都是各小区有志愿者或者物业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分拣。
小区内投放垃圾参与度最高的是退休老人,在上海他们还会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会再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上班族和学生参与度较低,而且投放情况较差。虽然在学校和单位都接受过相关教育,但是回到居住小区有志愿者和物业工作人员帮忙分类的情况下,对自己的要求就松懈了,还需要对他们继续进行宣传教育,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为我们未来拥有美好生活所必须要做的。
三、提升长三角区域垃圾分类时效性的对策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我们对长三角地区居民垃圾分类现状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在对调研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将长三角各地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统一、加强基层单位之间的配合、继续利用媒体进行充分宣传。
(一)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统一
长三角各地区的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对于推动整个长三角一体化造成了阻碍,不利于各地区之间相互学习、复制及推广。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的垃圾分类标准不尽相同,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标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由于中国人口流动性大,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经常会出省游玩,生活垃圾的投放目前已经是人们每天都要参与的活动,各地投放标准不统一并且出台了相关的条例、办法等,势必给游客造成较大的烦恼。另外,各地政府部门进行相互学习时,需要投入的时间更多,效果也不是很好,因为各地区本来标准不统一还需要适应本地的居民的生活习惯。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办法进行较快的复制性学习。
因此,要统一长三角地区四分类标准上的定义划分、垃圾桶顏色及标识的统一,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推行过程中有序进行。
(二)加强基层主体间的配合
经调研发现,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与知识的掌握还有所欠缺,且居民参与主体不平衡,参与度不一。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基层主体加强自身素质,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最终实现全民垃圾分类。
在一个社区内,基层拉动居民区管理的“三(下转153页)(上接128页)驾马车”,即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必须相互协作,共同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既要落实政府政策,又要做到帮助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切实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工作。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代表业主的利益,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在垃圾分类工作过程中保障居民的正常利益,考虑居民便利性,切实监督和协助物业、居委会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物业积极配合居委会垃圾分类工作,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致力为居民打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需明确自己的职责,将三方力量融合,联手共同推进社区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在实施国家政策的同时,站在居民的立场,以可持续的方式引导居民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媒体充分宣传
经实地调研了解到,媒体和舆论更易使居民接收垃圾分类的相关信息,因此社会新闻媒体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全媒体的宣传效应,营造全民垃圾分类氛围。发挥多元主体的参与效应,积极拓展社区参与内容,举办各种形式垃圾分类主题活动,促进社区参与形式的多样化。此外,组织人员和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不可低估,以党员先行,号召党员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以身传教。另外,基层工作人员及社区志愿者在社区范围内张贴宣传海报及活动通知,上门派发垃圾分类宣传单,增加垃圾分类主题宣讲,以提高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在此次实践过程中,宣讲团在街道、社区、公园、暑托班等地以游戏、绘画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受众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工作任重道远,营造出人人关心垃圾分类、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让“绿色、低碳、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促使社区居民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从而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使垃圾分类理念深深根植于千家万户的日常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