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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卷耳》是《诗经》中的名篇。据我的初步研究,最早从原文将之翻译成英文的是美国传教士娄理华(Walter M. Lowrie,1819—1847),娄氏的译文和简短的评论发表在十九世纪美国人在广州创办的英文刊物《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1832—1851)第十六卷第九期(1847年9月)。此后理雅各(James Legge)、魏理(Arthur Waley)、庞德(Ezra Pound)等在他们的《诗经》全译本(分别出版于1871、1937、1954年)中也翻译了这首诗。下文将以娄理华的英译文为中心进行分析。
为了便于分析,现将原文和译文对照抄录如下: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I gather and gather again the Mouse Ear plant,
But my bamboo basket I cannot fill;
Alas! I am thinking about my lord,
And 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I wish to ascend yon stone covered hill,
But my palfrey is lame, and cannot go up;
Then bring me the storm-cup of gold all enchased,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griefs may not cherish.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I wish to ascend yon high hill’s back,
But alas my black palfrey all sickly and wan;
Then bring me that cup of the unicorn’s horn,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woes may forget.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I wish to ascend that rock hill’s gentle slope,
But alas my poor palfrey all weak with disease,
My page too! unable to walk;
Then I alas! what shall I do!
关于《卷耳》的理解,历来众说纷纭。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是诗中的“我”是谁?第一章中的“我”和后面三章中的“我”是否是一个人?从娄理华的翻译和译文后的解说,我们看到他是将全部四章中的“我”都看作一个人——文王之妻太姒,她所怀的人是文王,背景或是文王朝会征讨之时,或是羑里拘幽之日。娄氏的理解基本是依据朱熹《诗集传》:“后妃以君子不在而思念之,故赋此诗。”但这样的理解有两个大问题,一是以后妃之尊去大路边采卷耳,已经是有失体统;二是因为思念文王而大喝其酒(酌彼金罍,酌彼兕觥),更是有损后妃的形象。朱熹本人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的解释是这两个行动都是所谓“托言”——不是实有其事,只是为了抒发感情的臆想。但这样的解释实在勉强。
后来的译者开始认识到这两个难以解释的问题。理雅各认为这首诗的作者不太可能是太姒,而宁愿相信这是一个普通人在怀念自己的至交(some one is lamenting in it the absence of a cherished friend)。但和娄理华一样,理雅各依然将诗中的“我”看成是同一个人。在“我”的理解上突破前人成见的是魏理,他在译文中将“我”都翻译成“I”,似乎和前人没有任何差异,但在译文后的解说中极为高明地指出:“第一章出自留在家中的妻子之口,后面三章出自在外服役的丈夫之口。”(In the first verse it is the lady left at home who speaks; in the remaining verses it is the man away on a perilous journey.)继魏理之后,庞德同样高明地处理了角色转换的问题,他直截了当地在第一章前面加上了“She:”(她说),第二章前面加上了“He:”(他说),明确表明这首诗分为两个部分。有意思的是,魏理、庞德两人的理解与钱钟书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二、三、四章托为劳人之词,‘我马’、‘我仆’、‘我酌’之‘我’,劳人自称也;‘维以不永怀、永伤’,谓以酒自遣离忧。思妇一章而劳人三章者,重言以明征夫况瘁,非女手拮据可比,夫为一篇之主而妇为宾也。男女两人处两地而情事一时,批尾家谓之‘双管齐下’,章回小说谓之‘话分两头’。”(《管锥编》)
还有一种观点也颇具影响力,其代表是余冠英先生,他在《诗经选》中指出该诗是“女子怀念征夫的诗。她在采卷耳的时候想起了远行的丈夫,幻想他在上山了,过冈了,马病了,人疲了,又幻想他在饮酒自宽”。程俊英女士在《诗经译注》中亦持此论。这个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在于一个妻子想象丈夫做某事时,一般不会用“我”,常见的是“君”,如“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白居易《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君边云拥青丝骑,妾处苔生红粉楼”(李白《捣衣篇》)。
高亨先生关于这首诗有一个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不仅是二至四章,首章也是出自男主人公之口,“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是他想象妻子在采卷耳,“嗟我怀人”是他怀念妻子,至于最后也是最麻烦的一句“寘彼周行”,他这样解释:“寘借为(彳是),行也。周行,往周国去的大道。此句是作者自言在周道上奔走。”(《诗经今注》)这样讲倒也能自圆其说,但短处在于使相思变成了单向的,只有丈夫思念妻子,而没有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要知道,妻子因为思念丈夫无心采摘而将筐放在大路边的形象是多么动人啊。 可惜的是,以毛、郑为代表的古代注家对这一动人形象缺乏理解,他们为了说明整首诗表现的是“后妃之志”(《小序》)、“后妃求贤审官”(《大序》),而把“寘彼周行”解释为“置贤人于周官的行列”,或“置贤人于各种官职中的一个”。朱熹虽然没有否定后妃之说,但却是第一个将“周行”解释为“大道”的人。这个解释为英译者们所普遍接受。娄氏将“寘彼周行”译为: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理雅各译为:I placed it there on the highway;魏理译为:I laid it there on the road。这三个译文应该说都是比较准确的。
除了“周行”,这首诗中还有一个字眼值得讨论——“采采卷耳”的“采采”,不少注家认为是“采了又采”的意思,但似乎不如理解为“多”或“茂盛”为佳。清人马瑞辰申说道:“此诗及《芣苢》诗俱言‘采采’,盖极状卷耳、芣苢之盛。《芣苢》下句始云:‘薄言采之’,不得以上言‘采采’为采取。此诗下言‘不盈顷筐’,则采取之义已见,亦不得以‘采采’为采取也。”(《毛诗传笺通释》)卷耳非常茂盛,到处都是,但女主人公却因为思念亲人心不在焉,无法采满一个“斜口的筐子”(顷筐),这种筐后高前低,本来是很容易装满的。娄理华显然没能体认到这一层意思,他还是将“采采”翻译成gather and gather again(采了又采),后来的译者也大都如此,只有魏理技高一筹,他将此句翻译成:Thick grows the cocklebur,将茂盛(thick)的意思和盘托出。
此外诗中形容马的状态的三个词语也不好翻译:虺隤、玄黄、瘏,这几个词古人都训为“病”,失之泛泛。根据近贤闻一多先生等学者的详细考证,其意思还是各有所指的,虺隤的意思是“腿软”; 玄黄的意思是“眼花”; 瘏的意思是“疲劳力竭”,与虺隤的意思相近。根据这样的解释我们来看娄理华的翻译就更为清晰了,他用weak with disease(因生病而无力)翻译“瘏”大致可以,用lame(瘸腿)翻译“虺隤”则欠准确。问题最大的是“玄黄”, sickly and wan(病怏怏、软绵绵)完全没有表达出“眼花”的意思,我们遗憾地发现,娄氏之后的西方翻译家同样没有能够准确把握这个词的意思。理雅各译为turned of a dark yellow(变成了暗黄色),魏理译为sick and spent(生病且疲惫),均不得要领。就我有限的了解,将“陟彼高冈,我马玄黄”译得最好的是国内资深翻译家许渊冲先生,他的译文是:The height I’am climbing up has dizzied my horse in strife。
为了便于分析,现将原文和译文对照抄录如下: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I gather and gather again the Mouse Ear plant,
But my bamboo basket I cannot fill;
Alas! I am thinking about my lord,
And 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I wish to ascend yon stone covered hill,
But my palfrey is lame, and cannot go up;
Then bring me the storm-cup of gold all enchased,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griefs may not cherish.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I wish to ascend yon high hill’s back,
But alas my black palfrey all sickly and wan;
Then bring me that cup of the unicorn’s horn,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woes may forget.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I wish to ascend that rock hill’s gentle slope,
But alas my poor palfrey all weak with disease,
My page too! unable to walk;
Then I alas! what shall I do!
关于《卷耳》的理解,历来众说纷纭。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是诗中的“我”是谁?第一章中的“我”和后面三章中的“我”是否是一个人?从娄理华的翻译和译文后的解说,我们看到他是将全部四章中的“我”都看作一个人——文王之妻太姒,她所怀的人是文王,背景或是文王朝会征讨之时,或是羑里拘幽之日。娄氏的理解基本是依据朱熹《诗集传》:“后妃以君子不在而思念之,故赋此诗。”但这样的理解有两个大问题,一是以后妃之尊去大路边采卷耳,已经是有失体统;二是因为思念文王而大喝其酒(酌彼金罍,酌彼兕觥),更是有损后妃的形象。朱熹本人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的解释是这两个行动都是所谓“托言”——不是实有其事,只是为了抒发感情的臆想。但这样的解释实在勉强。
后来的译者开始认识到这两个难以解释的问题。理雅各认为这首诗的作者不太可能是太姒,而宁愿相信这是一个普通人在怀念自己的至交(some one is lamenting in it the absence of a cherished friend)。但和娄理华一样,理雅各依然将诗中的“我”看成是同一个人。在“我”的理解上突破前人成见的是魏理,他在译文中将“我”都翻译成“I”,似乎和前人没有任何差异,但在译文后的解说中极为高明地指出:“第一章出自留在家中的妻子之口,后面三章出自在外服役的丈夫之口。”(In the first verse it is the lady left at home who speaks; in the remaining verses it is the man away on a perilous journey.)继魏理之后,庞德同样高明地处理了角色转换的问题,他直截了当地在第一章前面加上了“She:”(她说),第二章前面加上了“He:”(他说),明确表明这首诗分为两个部分。有意思的是,魏理、庞德两人的理解与钱钟书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二、三、四章托为劳人之词,‘我马’、‘我仆’、‘我酌’之‘我’,劳人自称也;‘维以不永怀、永伤’,谓以酒自遣离忧。思妇一章而劳人三章者,重言以明征夫况瘁,非女手拮据可比,夫为一篇之主而妇为宾也。男女两人处两地而情事一时,批尾家谓之‘双管齐下’,章回小说谓之‘话分两头’。”(《管锥编》)
还有一种观点也颇具影响力,其代表是余冠英先生,他在《诗经选》中指出该诗是“女子怀念征夫的诗。她在采卷耳的时候想起了远行的丈夫,幻想他在上山了,过冈了,马病了,人疲了,又幻想他在饮酒自宽”。程俊英女士在《诗经译注》中亦持此论。这个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在于一个妻子想象丈夫做某事时,一般不会用“我”,常见的是“君”,如“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白居易《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君边云拥青丝骑,妾处苔生红粉楼”(李白《捣衣篇》)。
高亨先生关于这首诗有一个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不仅是二至四章,首章也是出自男主人公之口,“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是他想象妻子在采卷耳,“嗟我怀人”是他怀念妻子,至于最后也是最麻烦的一句“寘彼周行”,他这样解释:“寘借为(彳是),行也。周行,往周国去的大道。此句是作者自言在周道上奔走。”(《诗经今注》)这样讲倒也能自圆其说,但短处在于使相思变成了单向的,只有丈夫思念妻子,而没有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要知道,妻子因为思念丈夫无心采摘而将筐放在大路边的形象是多么动人啊。 可惜的是,以毛、郑为代表的古代注家对这一动人形象缺乏理解,他们为了说明整首诗表现的是“后妃之志”(《小序》)、“后妃求贤审官”(《大序》),而把“寘彼周行”解释为“置贤人于周官的行列”,或“置贤人于各种官职中的一个”。朱熹虽然没有否定后妃之说,但却是第一个将“周行”解释为“大道”的人。这个解释为英译者们所普遍接受。娄氏将“寘彼周行”译为: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理雅各译为:I placed it there on the highway;魏理译为:I laid it there on the road。这三个译文应该说都是比较准确的。
除了“周行”,这首诗中还有一个字眼值得讨论——“采采卷耳”的“采采”,不少注家认为是“采了又采”的意思,但似乎不如理解为“多”或“茂盛”为佳。清人马瑞辰申说道:“此诗及《芣苢》诗俱言‘采采’,盖极状卷耳、芣苢之盛。《芣苢》下句始云:‘薄言采之’,不得以上言‘采采’为采取。此诗下言‘不盈顷筐’,则采取之义已见,亦不得以‘采采’为采取也。”(《毛诗传笺通释》)卷耳非常茂盛,到处都是,但女主人公却因为思念亲人心不在焉,无法采满一个“斜口的筐子”(顷筐),这种筐后高前低,本来是很容易装满的。娄理华显然没能体认到这一层意思,他还是将“采采”翻译成gather and gather again(采了又采),后来的译者也大都如此,只有魏理技高一筹,他将此句翻译成:Thick grows the cocklebur,将茂盛(thick)的意思和盘托出。
此外诗中形容马的状态的三个词语也不好翻译:虺隤、玄黄、瘏,这几个词古人都训为“病”,失之泛泛。根据近贤闻一多先生等学者的详细考证,其意思还是各有所指的,虺隤的意思是“腿软”; 玄黄的意思是“眼花”; 瘏的意思是“疲劳力竭”,与虺隤的意思相近。根据这样的解释我们来看娄理华的翻译就更为清晰了,他用weak with disease(因生病而无力)翻译“瘏”大致可以,用lame(瘸腿)翻译“虺隤”则欠准确。问题最大的是“玄黄”, sickly and wan(病怏怏、软绵绵)完全没有表达出“眼花”的意思,我们遗憾地发现,娄氏之后的西方翻译家同样没有能够准确把握这个词的意思。理雅各译为turned of a dark yellow(变成了暗黄色),魏理译为sick and spent(生病且疲惫),均不得要领。就我有限的了解,将“陟彼高冈,我马玄黄”译得最好的是国内资深翻译家许渊冲先生,他的译文是:The height I’am climbing up has dizzied my horse in str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