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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的概念界定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所谓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所谓资源化,是指直接将废物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