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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监狱人民警察作为监狱机关的执行主体,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监狱职能的发挥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多年来,伴随着监狱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从优待警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极大地调动了监狱警察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监狱整体事业的统筹和谐发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规范津补贴政策逐步落实后,以经济杠杆为主的传统激励手段缺失,从优待警工作受到极大限制,而配套的相关制度却没有建立,也没有一些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新形势下,如何精准发力做好从优待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