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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于彷徨在2006年“住所”中的新房客们而言,这样的迷惘并不输给当年的哈姆雷特。论坛上一篇《我把上海惟一自住的房子卖了》的帖子,引发跟帖无数,“买房派”和“租房派”的PK也进行得如火如荼。因此,我们本期的报道也呈现出“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局面:租房还是买房,似乎都有充足的理由和确凿的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