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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土地监察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土地利用与管理中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旧存在,各类土地违法案件屡禁不止,造成耕地资源和国有土地大量流失。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当前土地执法监察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从而建立有效的土地监察体制。
关键词:土地监察;监测技术;监察队伍
一、前言
土地执法监察是保证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土地权利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防止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途径。土地执法监察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实际上是代表政府应对一场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如果处置得当,可以帮助政府安稳度过危机,消除负面影响,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果处置不好,则会加重危机程度和造成更大负面影响,乃至引发连锁反应,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在新形势下,土地执法监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处置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的属性,具有了更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敏感性,这无形中增加了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难度。
二、建立有效土地监察体制的措施
1、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
我国目前一些只有一些大中城市使用了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收到的效果非常好。但是绝大多数的市、县至今仍就是依靠人力进行土地监察,这样一来必定给土地监察工作带来困难。因为单凭几辆车,几个人要想定期的下乡去排查土地违法问题绝非易事,所以这样的巡查工作基本上就是流于形式。因此,尽快的运用遥感监测的科学技术手段,不仅能够全面检察土地的利用情况,控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监管的效率,也能有效的提高基层部门对土地违法查处的积极性,基层监管部门,只要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对各地区土地的监测,总结和记录土地违法的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惩处办法对土地违法主体进行查处。这样一来不仅保住我们的土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较少查处土地违法的手段的繁琐,提高查处效率。
2、加强协作, 多部门齐抓共管
基层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基层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共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占相当大的比重,要重点查处此类案件,必须四部门联合并且严格执法,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执行,及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中遇有阻力需公安机关协助时,公安机关应予协助和支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中遇有阻力需检察机关协助时,检察机关应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强制执行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执行。不仅如此,建议四部门要定期座谈,加强对土地违法问题查处的大力沟通,及时通报本辖区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情况、移送情况以及处理和查处结果。对一个阶段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成因作以详尽的分析研究,讨论并提出国土资源部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时间的土地违法案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加大四部门的团结力量和凝聚力量,内部团结,心往一处想,共同将土地违法案件,尤其是农村土地违法的案件查处到最低点。
3、提高监察人员素质与能力
加强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是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保障性、根本性措施。为了保证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正确性、快速性、有效性,建议为建设一支精干强效的队伍做好培养自身修养的学习活动。首先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的培训,基层土地执法监察队伍要定期开展学习和自我讨论的活动,可以聘请各大高校在土地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定期来到基层为基层土地执法队伍进行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执法监察人员要自定时间进行讨论和互相学习。已达到充分学习的目的。同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定期交流互相学习,已达到多沟通、多学习、多办案的目的。其次应对乡、镇、村、组监察员和信息员开展轮训,形成定期培训和研讨制度,严格考核,实行末位淘汰;第三是对新进执法人员严格把关,提高行政执法监察能力,保证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4、加强执法结果跟踪
在执法结果上,也应采取动态巡查的制度,定期对处理国的违法案件进行跟踪查看,以防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不彻底,只是查到却没有真正的处理到。这也是近年来土地违法问题的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巡查土地违法行为时,尤其是农村土地违法问题,我们建议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执法结果的明确和跟踪也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技术,加之运用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真正的变国土资源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计算机网络在世界各国己经运用的非常广泛,但在我国,尤其是在基层,无论是政府、土地监察所再到村委会,我们在这方面的利用率是非常低的,农民接触网络的机会也非常少,因此,加大办公化设备的投入,对于土地违法案件的监控和查处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一来上下级各部门之间能够形成一个资源共享的过程,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了解村、村之间土地的利用情况,还能督促村委会干部积极投身于保护土地的工作中去,真正达到关心土地、关怀村民的目的。
5、加大处罚力度多种处罚形式相结合
对于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一定要做到高效率、高效果,以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查处彻底。一是要提高立案率。对于土地违法案件要做到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要立案,一定要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二是要查处到位。对违法违规的土地违法行为需要限期拆除建设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作出公告告知停建再作处理。对于各种审批手续不全的,要依法进行补办,批准后再执行。三抓重点村子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对于涉及面积广,比例高的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处。政府直接参与的土地违法案件要特别关注和惩办。在处罚形式上,一定要做到凡是对土地刑事违法行为达到量刑幅度的,就应当交由相应的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而不能仅予以民事或行政处罚了事。如果违法主体是企业,除了对单位进行财产处罚外,还应加大对其法人的申诫罚和行为罚,或者吊销非法主体的营业执照,使土地违法者不敢再以身试法,无视法律的存在。同时,同时,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手段,比如,建立土地警察和土地法庭,国土执法人员着统一制式服装,增加执行的强制力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对违法人员的必要威慑,使土地违法案件的查處和执行能够顺利进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手段。
三、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市经济发展,违法形势多样化、地点越来越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执法体制和执法手段己不能满足形势的要求,随之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要解决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和周期性大量出现的问题,不能再走治理一反复一再治理一再反复的老路,需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从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入手,完善和创新土地执法监察机制。
参考文献
[1]陈宏彩.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
[2]甘藏春.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实施.国土资源导论,2007(2)
[3]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土地监察;监测技术;监察队伍
一、前言
土地执法监察是保证土地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土地权利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防止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土地管理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途径。土地执法监察部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实际上是代表政府应对一场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如果处置得当,可以帮助政府安稳度过危机,消除负面影响,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如果处置不好,则会加重危机程度和造成更大负面影响,乃至引发连锁反应,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在新形势下,土地执法监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处置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的属性,具有了更强的政治性、社会性和敏感性,这无形中增加了做好执法监察工作的难度。
二、建立有效土地监察体制的措施
1、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
我国目前一些只有一些大中城市使用了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收到的效果非常好。但是绝大多数的市、县至今仍就是依靠人力进行土地监察,这样一来必定给土地监察工作带来困难。因为单凭几辆车,几个人要想定期的下乡去排查土地违法问题绝非易事,所以这样的巡查工作基本上就是流于形式。因此,尽快的运用遥感监测的科学技术手段,不仅能够全面检察土地的利用情况,控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监管的效率,也能有效的提高基层部门对土地违法查处的积极性,基层监管部门,只要通过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对各地区土地的监测,总结和记录土地违法的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惩处办法对土地违法主体进行查处。这样一来不仅保住我们的土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还能较少查处土地违法的手段的繁琐,提高查处效率。
2、加强协作, 多部门齐抓共管
基层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与基层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共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占相当大的比重,要重点查处此类案件,必须四部门联合并且严格执法,对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执行,及时移送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中遇有阻力需公安机关协助时,公安机关应予协助和支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案件中遇有阻力需检察机关协助时,检察机关应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及时审查,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强制执行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执行。不仅如此,建议四部门要定期座谈,加强对土地违法问题查处的大力沟通,及时通报本辖区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情况、移送情况以及处理和查处结果。对一个阶段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成因作以详尽的分析研究,讨论并提出国土资源部门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时间的土地违法案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同时,加大四部门的团结力量和凝聚力量,内部团结,心往一处想,共同将土地违法案件,尤其是农村土地违法的案件查处到最低点。
3、提高监察人员素质与能力
加强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是有效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的保障性、根本性措施。为了保证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正确性、快速性、有效性,建议为建设一支精干强效的队伍做好培养自身修养的学习活动。首先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的培训,基层土地执法监察队伍要定期开展学习和自我讨论的活动,可以聘请各大高校在土地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定期来到基层为基层土地执法队伍进行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执法监察人员要自定时间进行讨论和互相学习。已达到充分学习的目的。同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定期交流互相学习,已达到多沟通、多学习、多办案的目的。其次应对乡、镇、村、组监察员和信息员开展轮训,形成定期培训和研讨制度,严格考核,实行末位淘汰;第三是对新进执法人员严格把关,提高行政执法监察能力,保证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4、加强执法结果跟踪
在执法结果上,也应采取动态巡查的制度,定期对处理国的违法案件进行跟踪查看,以防止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不彻底,只是查到却没有真正的处理到。这也是近年来土地违法问题的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巡查土地违法行为时,尤其是农村土地违法问题,我们建议采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在执法结果的明确和跟踪也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技术,加之运用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真正的变国土资源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计算机网络在世界各国己经运用的非常广泛,但在我国,尤其是在基层,无论是政府、土地监察所再到村委会,我们在这方面的利用率是非常低的,农民接触网络的机会也非常少,因此,加大办公化设备的投入,对于土地违法案件的监控和查处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一来上下级各部门之间能够形成一个资源共享的过程,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了解村、村之间土地的利用情况,还能督促村委会干部积极投身于保护土地的工作中去,真正达到关心土地、关怀村民的目的。
5、加大处罚力度多种处罚形式相结合
对于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一定要做到高效率、高效果,以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查处彻底。一是要提高立案率。对于土地违法案件要做到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都要立案,一定要让违法者付出高于守法的成本和代价。二是要查处到位。对违法违规的土地违法行为需要限期拆除建设的,由国土资源部门作出公告告知停建再作处理。对于各种审批手续不全的,要依法进行补办,批准后再执行。三抓重点村子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查处。对于涉及面积广,比例高的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处。政府直接参与的土地违法案件要特别关注和惩办。在处罚形式上,一定要做到凡是对土地刑事违法行为达到量刑幅度的,就应当交由相应的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而不能仅予以民事或行政处罚了事。如果违法主体是企业,除了对单位进行财产处罚外,还应加大对其法人的申诫罚和行为罚,或者吊销非法主体的营业执照,使土地违法者不敢再以身试法,无视法律的存在。同时,同时,赋予其必要的执法手段,比如,建立土地警察和土地法庭,国土执法人员着统一制式服装,增加执行的强制力量,确保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对违法人员的必要威慑,使土地违法案件的查處和执行能够顺利进行。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手段。
三、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市经济发展,违法形势多样化、地点越来越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执法体制和执法手段己不能满足形势的要求,随之暴露出来许多问题,要解决土地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和周期性大量出现的问题,不能再走治理一反复一再治理一再反复的老路,需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从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入手,完善和创新土地执法监察机制。
参考文献
[1]陈宏彩.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9
[2]甘藏春.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实施.国土资源导论,2007(2)
[3]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