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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改善和治理番禺区声环境质量提供可靠的依据。方法按照(GB 8222-1982)《城市环境噪声监测方法》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要求进行测定。结果2004年度各功能区昼间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但较2003年有所上升;区域环境噪声优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范围,较2003年下降;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7.9dB(A),低于4类区昼间环境噪声标准,超标干线占总路段8.5%。结论该区声环境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但仍处于较高污染水平,需加强声环境的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