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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作为一部别有寄托的小说,作者在《围城》中虽然描写的都是普通的人生故事,但其中却蕴含着对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小说充分呈现了整个现代文明与人生的种种困境,而正如小说名字一样,现代人的一生存在着太多的无奈与羁绊。本文就针对其中几个比较典型的女人形象,对其陷入的种种困境悲剧做出了进一步分析。
关键词:《围城》;女性;悲剧分析
作者简介:金素青(1994.6-),女,浙江台州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在读,研究方向:汉语言专业有关。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2-0-02
前言:
在钱钟书先生的刻画下,《围城》为我们呈现了许多经典的女性形象,如,鲍小姐的风情万种和局部真理,苏文纨用高雅风范来对自己工于心计的掩饰等等,这些女人作为围城中的子民,这些人的一生往往都是从这个围城跳进另一个围城,也正是这种恶性循环,使其沦为了围城中的牺牲品。作者通过描写这些典型的女性形象,让我们更加全面了解了在当时在动荡的社会中妇女们真实的生活面貌,并以此来发人深省。
一、鲍小姐的旅行围城
对于在子爵号登场的鲍小姐来讲,完全可以称之为近乎堕落与邪恶的象征。在孤独行驶的法国游船上,炎热的气候使得所有人都无处可去,而鲍小姐却可以在甲板上穿着“局部真理”晒太阳、吹海风,她也正是用这种赤裸裸的方式来勾引能够在旅途中相伴消遣的男人。而下船后其又回到了那个大自己十二岁、半秃顶,黑胖却有钱人的围城中,对于这旅途围城,大家都知道是一场随时都可能闭幕游戏,而鲍小姐却随意的跳进跳出,其在下船后满怀热情的投入未婚夫怀抱时,受冷落的方鸿渐承受的不是失去爱人的痛苦,而是要面对尊严被践踏,这也充分体现了二人之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只是能够满足对方欲望空虚的陌生人罢了。
对于和有钱人的围城,鲍小姐的形象在下船后的一瞬间就消失了,所以,那座围城其实是鲍小姐为了挡风遮雨,作为人生保障而自己筑造的围城,其中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爱情。这样一位女子,很难能够让人认同她对自己未婚夫的爱,而对于一场根本没有爱情的婚姻,其实也是鲍小姐最大的悲哀。
悲剧因素:作者笔下鲍小姐的形象是典型的肉欲代表,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现实社会中,往往都会存在这样一群人,不论我们以疼惜还是拯救的心理去对其形象进行再次审读,也无法将其从漫长的人生悲剧中拉出来[1]。
二、婚姻围城中的苏文纨
在子爵号上,苏文纨呈现出了一个做作、冰冷的女性形象。在鲍小姐离开后,其瞬间就成为了方鸿渐的下一任“女友”。原本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家庭情况已经有大致的了解,在航行期间觉得他钱财较足,也不讨厌,本想争取一个亲近的机会,但却由于疏于提防被同舱的鲍小姐抢占了先机,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迫使其放下了女博士的架子,主动地去接近方鸿渐,并向其娇嗔的表达自己的爱意,表面上看似是苏小姐将方鸿渐拉近了自己的爱情围城,但却没有意识到其实她自己也陷入其中[2]。
苏小姐本以为方鸿渐一直迟迟不肯与她表白是出于害羞,殊不知方鸿渐其实深爱着唐晓芙,而且根本没有想要向苏小姐求婚的意愿。苏小姐利用方鸿渐的软弱为其勾画出了一幅围城图景,但也在收到方鸿渐信的同时瞬间瓦解,这也预示着在这场游戏中苏小姐失败了,而面对失败,在失落中苏小姐为了快速的甩掉失败的阴影,在抛弃赵辛楣后就匆匆的与曹元朗结婚,跳进了自己的婚姻围城。后期,苏小姐再次出现时,已经判若两人,婚姻使其变得极其市侩和尖酸刻薄,其在轻待方鸿渐夫妇的同时,不停地与赵辛楣亲近,在整个过程中,她的目光一直都注视着方鸿渐与孙柔嘉,其实她是怀着一种报复心理,并很不理解自己到底输在了什么地方。
悲剧因素:婚前的苏文纨其实与孙柔嘉的都抱着一样的心理,而且对于婚姻都很执着。思考的最多的问题其实还是怎样嫁人,苏小姐虽然没有将方鸿渐成功的拉近自己的围城中,却使其成为了“四喜丸子”这种选择也充分反映了苏文纨的决策力,但也正是这种决策使她将自己的一生都困在了一个不如意的爱情围城中。不涉及爱情的婚姻不仅使她原本对婚姻的幻想顷刻化为乌有,其悲剧意义不仅在于苏小姐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间接了破坏了方鸿渐与唐晓芙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成功的女知识分子,苏文纨却将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上一败涂地。
三、孙柔嘉的悲剧分析
孙柔嘉是中产、中等姿色女性的典型代表,婚前是一味地要寻找一个合适的丈夫,而婚后则是要拼尽全力地守住这座婚姻围城。无主见的外表之下隐藏的其实是一位主见牢固的女性。作为三闾大学里唯一的一味女子,其用装傻来将方鸿渐一步步的引入了自己的围城,并且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方鸿渐的夫人,而之后她则开始发挥自己的主见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围城[3]。孙柔嘉是唯一一位与方鸿渐一同走进婚姻的女子,她虽然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但婚姻对她来讲更像是一个避难所,所以为了不失去她必须要捍卫自己的婚姻。这也使得进入城中的众多孙小姐都成为了婚姻的看守者,即使是睡觉也要为了看住城中不安分的男人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对于众多方先生来讲,婚姻也就自然地成为了一座围城。在婚后,她对苏文纨和赵辛楣的醋意主要是来自于她的私心,害怕她們的出现会威胁到自己必须守住的婚姻[4]。
悲剧因素:在男权父系社会背景下,婚姻关系的形成代表着两个组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文化主体。这个时期的婚姻对女人的特点是有很高要求的,而其中容貌和形体之美则是女人最显著的特点。可对于女性来讲她们的青春美丽只能维持二三十年之久,在年老色衰之时,为了满足男人日益增长的要求,只能通过过度的打扮来赢得丈夫的青睐,这也是所有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同时也是孙柔嘉在捍卫自己婚姻围城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场悲剧。
四、唐晓芙的围城
唐晓芙作为男主人公心中的倩影,是摩登文明社会的罕物,很多学者都认为她不属于围城,是小说提纲之外的理想女人的化身。其悲剧虽然相对短暂,但是也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悲剧的意味。其在《围城》之中曾经真诚地爱上了方鸿渐,但是由于她的纯真轻易地相信了苏文纨,中了苏文纨为了报复方鸿渐而设下的圈套,在观众认为她应该勇敢的追求纯净爱情时,怅然若失地离开了与方鸿渐的爱情围城。即使作为“罕物”唐晓芙也难以摆脱情感的束缚,也需要抚平自己的伤口,而抚平的方法就是离开围城[5]。作为一位女神,作者虽然使其成为了方鸿渐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但是却不忍心将其嫁给方鸿渐,所以我们只能在唐晓芙身上感受到失恋的痛苦,这从悲剧意义方面来讲,其实唐晓芙身上的围城是隐含着的,而作者也是给我们留下了一定空间去猜想唐晓芙会为自己筑造一座怎样的围城。
结语:
《第二性》的作者在对女人的婚姻处境进行剖析时讲到,对于传统女人来讲,除了走入婚姻外,几乎没有其他可发展的空间。而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却描写了不同于中国传统意义的符妇女,其笔下的女性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在生活中都属于能够自食其力的独立女性,而这些能够充分代表当时新潮女性形象的婚姻都陷入了悲剧,那么中国传统女性的地位也可想而知。
参考文献:
[1]罗布格宗.浅析《围城》中女人们的悲剧[J].科教文汇,2011,(28):90-91.
[2]杨道云.走出“围城”的女人们——小说《中国式离婚》婚姻悲剧对现代知识女性的启示[J].北方文学:下,2012,(6):10-11.
[3]于晓风.略论中国近现代通俗小说中的女性形象[D].山东大学,2014.
[4]师文.离境羡境,当境厌境--浅论《围城》中的“围城”印象[J].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3,(6):5-8.
[5]马骁.《围城》中的三个“解构者”——探析《围城》中的人物及其创作者对创作意图的解构[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4):92-96.
关键词:《围城》;女性;悲剧分析
作者简介:金素青(1994.6-),女,浙江台州人,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在读,研究方向:汉语言专业有关。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2-0-02
前言:
在钱钟书先生的刻画下,《围城》为我们呈现了许多经典的女性形象,如,鲍小姐的风情万种和局部真理,苏文纨用高雅风范来对自己工于心计的掩饰等等,这些女人作为围城中的子民,这些人的一生往往都是从这个围城跳进另一个围城,也正是这种恶性循环,使其沦为了围城中的牺牲品。作者通过描写这些典型的女性形象,让我们更加全面了解了在当时在动荡的社会中妇女们真实的生活面貌,并以此来发人深省。
一、鲍小姐的旅行围城
对于在子爵号登场的鲍小姐来讲,完全可以称之为近乎堕落与邪恶的象征。在孤独行驶的法国游船上,炎热的气候使得所有人都无处可去,而鲍小姐却可以在甲板上穿着“局部真理”晒太阳、吹海风,她也正是用这种赤裸裸的方式来勾引能够在旅途中相伴消遣的男人。而下船后其又回到了那个大自己十二岁、半秃顶,黑胖却有钱人的围城中,对于这旅途围城,大家都知道是一场随时都可能闭幕游戏,而鲍小姐却随意的跳进跳出,其在下船后满怀热情的投入未婚夫怀抱时,受冷落的方鸿渐承受的不是失去爱人的痛苦,而是要面对尊严被践踏,这也充分体现了二人之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只是能够满足对方欲望空虚的陌生人罢了。
对于和有钱人的围城,鲍小姐的形象在下船后的一瞬间就消失了,所以,那座围城其实是鲍小姐为了挡风遮雨,作为人生保障而自己筑造的围城,其中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爱情。这样一位女子,很难能够让人认同她对自己未婚夫的爱,而对于一场根本没有爱情的婚姻,其实也是鲍小姐最大的悲哀。
悲剧因素:作者笔下鲍小姐的形象是典型的肉欲代表,在这个灯红酒绿的现实社会中,往往都会存在这样一群人,不论我们以疼惜还是拯救的心理去对其形象进行再次审读,也无法将其从漫长的人生悲剧中拉出来[1]。
二、婚姻围城中的苏文纨
在子爵号上,苏文纨呈现出了一个做作、冰冷的女性形象。在鲍小姐离开后,其瞬间就成为了方鸿渐的下一任“女友”。原本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家庭情况已经有大致的了解,在航行期间觉得他钱财较足,也不讨厌,本想争取一个亲近的机会,但却由于疏于提防被同舱的鲍小姐抢占了先机,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迫使其放下了女博士的架子,主动地去接近方鸿渐,并向其娇嗔的表达自己的爱意,表面上看似是苏小姐将方鸿渐拉近了自己的爱情围城,但却没有意识到其实她自己也陷入其中[2]。
苏小姐本以为方鸿渐一直迟迟不肯与她表白是出于害羞,殊不知方鸿渐其实深爱着唐晓芙,而且根本没有想要向苏小姐求婚的意愿。苏小姐利用方鸿渐的软弱为其勾画出了一幅围城图景,但也在收到方鸿渐信的同时瞬间瓦解,这也预示着在这场游戏中苏小姐失败了,而面对失败,在失落中苏小姐为了快速的甩掉失败的阴影,在抛弃赵辛楣后就匆匆的与曹元朗结婚,跳进了自己的婚姻围城。后期,苏小姐再次出现时,已经判若两人,婚姻使其变得极其市侩和尖酸刻薄,其在轻待方鸿渐夫妇的同时,不停地与赵辛楣亲近,在整个过程中,她的目光一直都注视着方鸿渐与孙柔嘉,其实她是怀着一种报复心理,并很不理解自己到底输在了什么地方。
悲剧因素:婚前的苏文纨其实与孙柔嘉的都抱着一样的心理,而且对于婚姻都很执着。思考的最多的问题其实还是怎样嫁人,苏小姐虽然没有将方鸿渐成功的拉近自己的围城中,却使其成为了“四喜丸子”这种选择也充分反映了苏文纨的决策力,但也正是这种决策使她将自己的一生都困在了一个不如意的爱情围城中。不涉及爱情的婚姻不仅使她原本对婚姻的幻想顷刻化为乌有,其悲剧意义不仅在于苏小姐亲手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间接了破坏了方鸿渐与唐晓芙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成功的女知识分子,苏文纨却将女人一生最重要的事情上一败涂地。
三、孙柔嘉的悲剧分析
孙柔嘉是中产、中等姿色女性的典型代表,婚前是一味地要寻找一个合适的丈夫,而婚后则是要拼尽全力地守住这座婚姻围城。无主见的外表之下隐藏的其实是一位主见牢固的女性。作为三闾大学里唯一的一味女子,其用装傻来将方鸿渐一步步的引入了自己的围城,并且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方鸿渐的夫人,而之后她则开始发挥自己的主见来维护和巩固自己的围城[3]。孙柔嘉是唯一一位与方鸿渐一同走进婚姻的女子,她虽然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但婚姻对她来讲更像是一个避难所,所以为了不失去她必须要捍卫自己的婚姻。这也使得进入城中的众多孙小姐都成为了婚姻的看守者,即使是睡觉也要为了看住城中不安分的男人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对于众多方先生来讲,婚姻也就自然地成为了一座围城。在婚后,她对苏文纨和赵辛楣的醋意主要是来自于她的私心,害怕她們的出现会威胁到自己必须守住的婚姻[4]。
悲剧因素:在男权父系社会背景下,婚姻关系的形成代表着两个组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文化主体。这个时期的婚姻对女人的特点是有很高要求的,而其中容貌和形体之美则是女人最显著的特点。可对于女性来讲她们的青春美丽只能维持二三十年之久,在年老色衰之时,为了满足男人日益增长的要求,只能通过过度的打扮来赢得丈夫的青睐,这也是所有女人最可悲的地方,同时也是孙柔嘉在捍卫自己婚姻围城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场悲剧。
四、唐晓芙的围城
唐晓芙作为男主人公心中的倩影,是摩登文明社会的罕物,很多学者都认为她不属于围城,是小说提纲之外的理想女人的化身。其悲剧虽然相对短暂,但是也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悲剧的意味。其在《围城》之中曾经真诚地爱上了方鸿渐,但是由于她的纯真轻易地相信了苏文纨,中了苏文纨为了报复方鸿渐而设下的圈套,在观众认为她应该勇敢的追求纯净爱情时,怅然若失地离开了与方鸿渐的爱情围城。即使作为“罕物”唐晓芙也难以摆脱情感的束缚,也需要抚平自己的伤口,而抚平的方法就是离开围城[5]。作为一位女神,作者虽然使其成为了方鸿渐唯一真心爱过的女人,但是却不忍心将其嫁给方鸿渐,所以我们只能在唐晓芙身上感受到失恋的痛苦,这从悲剧意义方面来讲,其实唐晓芙身上的围城是隐含着的,而作者也是给我们留下了一定空间去猜想唐晓芙会为自己筑造一座怎样的围城。
结语:
《第二性》的作者在对女人的婚姻处境进行剖析时讲到,对于传统女人来讲,除了走入婚姻外,几乎没有其他可发展的空间。而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却描写了不同于中国传统意义的符妇女,其笔下的女性都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在生活中都属于能够自食其力的独立女性,而这些能够充分代表当时新潮女性形象的婚姻都陷入了悲剧,那么中国传统女性的地位也可想而知。
参考文献:
[1]罗布格宗.浅析《围城》中女人们的悲剧[J].科教文汇,2011,(28):90-91.
[2]杨道云.走出“围城”的女人们——小说《中国式离婚》婚姻悲剧对现代知识女性的启示[J].北方文学:下,2012,(6):10-11.
[3]于晓风.略论中国近现代通俗小说中的女性形象[D].山东大学,2014.
[4]师文.离境羡境,当境厌境--浅论《围城》中的“围城”印象[J].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3,(6):5-8.
[5]马骁.《围城》中的三个“解构者”——探析《围城》中的人物及其创作者对创作意图的解构[J].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1(4):9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