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在林木种苗生产流通环节中以各种手段进行诈骗的违法活动又有所抬头,主要表现在:一些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对某一林木品种的商业价值作虚假宣传,片面夸大其经济收益;以普通林木品种冒充林木良种进行炒卖;以承诺回收成品苗或枝叶为诱饵,高价推销种条、苗木、欺骗群众。严重地扰乱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坑农害农,给个人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并严重损害了林木种苗管理部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