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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盛行于世,作为志怪中的一大类“鬼”故事则多种多样,独具魅力。鬼故事的盛行除了与中国本来的鬼神崇拜传统有关之外,还与佛教的传播有莫大的关系。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中的鬼的形象也是各有特色,都与当时的文化背景有着特殊的联系。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志怪;鬼
魏晋南北朝是志怪小说的初步发展繁荣时期,而“鬼”作为人类想象的产物,以鲜明的形象频频出现在以神灵鬼怪为叙述对象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鬼的概念在人类历史上的出现相当久远,在先秦许多文献中已有记载,如《墨子·明鬼下》曰“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着,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淮南子·泰族训》中说:“夫鬼神,视之无形,听之无声,望山川,祷词而求福,雩兑而清丽,卜筮而决事。”在早期人与自然的相对无力的表现中,人们产生了鬼神的崇拜。在原始信仰中,鬼神的概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鲁迅说:“天神地祇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祇。”[1]然而,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分化,鬼作为人想象中的死后在另一世界的存在形态与代表着崇高威严、能给人世生活以庇佑的神分离开来。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思想大解放,文学观念大转变的时期,其中对“鬼”观念提供重要理论支撑的思想——佛教思想传入中国。由于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政治的恐怖以及对生命朝不保夕的无奈,人们便把生与死的困惑转向了佛教中生命的轮回与延续——鬼。
一、鬼故事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盛行
经过先秦两汉时期的孕育,鬼故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获得了巨大发展,成为志怪小说创作的主要内容,“魏晋志怪对鬼魅的描述不仅开辟了志怪小说的‘鬼话’领域,而且它们也是魏晋志怪中文学性较强的部分,它极大地拓展了艺术想象空间,对小说艺术的成长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2]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鬼神精魅为主要记述对象的志怪小说中,鬼故事占据了很大篇幅,这些鬼故事取材广泛,不仅创造了一些很有艺术生命力的文学母体,如“人鬼婚恋”、“还魂复生”、“鬼魂鸣冤”、“人鬼相斗”等,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别样的异域世界,塑造了独具魅力的鬼魂形象。
关于其中的鬼魅形象,正如侯忠义先生所说“魏晋志怪小说中的鬼怪形象,在艺术上亦有特点。志怪小说中的鬼神与神话中的神怪已大相异趣……志怪小说中的鬼怪常常没有一定的形状,善变化,人鬼相杂,鬼神难辨;鬼既害人,又可爱;既可偷吃东西,与人争吵,又可互相聊天,甚至谈情说爱。所以志怪小说中的鬼神有浓厚的人情味和浓烈的现实精神,与后代害人之鬼不同。”[3]赋予鬼魅以人情、人性是魏晋南北朝志怪的一个显著特点,在相信鬼神实有的文化心理中,志怪小说描绘出了形形色色的鬼魅形象。
二、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鬼形象简要分类
(一)人鬼婚想故事中的女鬼形象
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所记载的众多故事类型中,人鬼婚恋是最为出彩而独具特色的。人鬼婚恋的原型来源于古代冥婚习俗,冥婚又称幽婚,“在婚俗的意义上,它是在亡魂之间的一种婚姻。此期人鬼恋多以女子鬼魂与人间男子的恋爱情事为叙述对象,包括男子于女鬼成婚和短暂遇合两类。除此,偶有涉及男子鬼魂与人间女子的情事。
曹丕《列异传》的“谈生幽婚”故事当是见载最早的人鬼婚恋故事,女鬼的复生最后以失败告终。谈生年四十而无妻,忽有好女子前来相就,女子告诫谈生不能以火相照,约为三年方可见火,后来谈生违反约定,伺其熟睡后以火照之,但见“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是枯骨。”夫妇感情因为身份暴露被迫终止,女子裂取谈生衣裾辞别而去,临去之时以一珠袍与生。男子在路途中遇到女鬼并与之结合,也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人鬼婚恋故事的一个基本模式。《搜神后记》“卢充”便是此中典型故事。和“谈生”故事中女鬼来就男子的叙述不同,卢充与崔少府亡女的婚事是由卢充亡父安排的,这一方面表明了死者对生者的牵挂,同时还透露出一点,即死者与死者在异域也会互相交通,异域亦如人间。
(二)魏晋风度影响下的鬼形象
在讲求风度的魏晋南北朝,不仅人中士子有令人仰慕的风度气韵,很多时候鬼魂身上也如士人一般呈现出了那个时代的气度。荀氏《灵鬼志》载“嵇康”事记述了嵇康和一形体不全的鬼魂因琴结缘的故事,其中便显示出嵇康与此鬼的名士风度。《述异记》所载“梁清”事,则讲述了一鬼因听闻天水梁清“好士”,便前来相投,其后便一直跟随梁清左右,凭借自己作为鬼的异能告之梁清事件吉凶的故事,人鬼关系和谐,尽如人间宾主。本自殊途的人鬼便在这漠漠时空中相遇相交了,这或许是人们对前代文人才情倾慕下的一种想象。
(三)南北朝时期佛道视域下的特殊鬼形象
在佛教的影响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系列“记经像之显效,明应验之实有,以震耸世俗,使生敬信之心”的“释氏教辅之书”。因为佛教对中国本土鬼神文化的吸收,在六朝志怪小说中,鬼君或鬼吏的想象大都只是人间官吏的拟人化形象,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佛教在志怪小说鬼怪形象描写方面影响最为深刻的当是对身在地狱之中,惩割作恶、或有罪想之人的鬼卒形象。为了宣扬因果报应、善恶随人,以使人行善戒恶、奉佛信法,佛教僧众将地狱、鬼卒描绘得极为险恶恐怖,多“因果之谈”的志怪小说作者,为增加故事可信度,又生发寿命未竟者被鬼卒误召,遂至地狱游历以见罪福不虚,后又让其复生,向周围人讲述自己在地狱中的亲见亲闻,以广佛法,令人作善。如《搜神记》、《冤魂志》中的“赵泰”条,“刘萨荷”条,“康阿得”条、“石长和”条等比比皆是。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35+122.
[2]石昌渝.论魏晋志怪是鬼魅意象[J].文学遗产,2003,(02):15.
[3]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简史[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21.
作者简介:刘伟,男,1990.04,山东济宁,聊城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魏晋南北朝方向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志怪;鬼
魏晋南北朝是志怪小说的初步发展繁荣时期,而“鬼”作为人类想象的产物,以鲜明的形象频频出现在以神灵鬼怪为叙述对象的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鬼的概念在人类历史上的出现相当久远,在先秦许多文献中已有记载,如《墨子·明鬼下》曰“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着,亦有尝见鬼神之物、闻鬼神之声,则鬼神何谓无乎。”《淮南子·泰族训》中说:“夫鬼神,视之无形,听之无声,望山川,祷词而求福,雩兑而清丽,卜筮而决事。”在早期人与自然的相对无力的表现中,人们产生了鬼神的崇拜。在原始信仰中,鬼神的概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鲁迅说:“天神地祇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祇。”[1]然而,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分化,鬼作为人想象中的死后在另一世界的存在形态与代表着崇高威严、能给人世生活以庇佑的神分离开来。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思想大解放,文学观念大转变的时期,其中对“鬼”观念提供重要理论支撑的思想——佛教思想传入中国。由于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政治的恐怖以及对生命朝不保夕的无奈,人们便把生与死的困惑转向了佛教中生命的轮回与延续——鬼。
一、鬼故事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盛行
经过先秦两汉时期的孕育,鬼故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获得了巨大发展,成为志怪小说创作的主要内容,“魏晋志怪对鬼魅的描述不仅开辟了志怪小说的‘鬼话’领域,而且它们也是魏晋志怪中文学性较强的部分,它极大地拓展了艺术想象空间,对小说艺术的成长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2]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以鬼神精魅为主要记述对象的志怪小说中,鬼故事占据了很大篇幅,这些鬼故事取材广泛,不仅创造了一些很有艺术生命力的文学母体,如“人鬼婚恋”、“还魂复生”、“鬼魂鸣冤”、“人鬼相斗”等,还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别样的异域世界,塑造了独具魅力的鬼魂形象。
关于其中的鬼魅形象,正如侯忠义先生所说“魏晋志怪小说中的鬼怪形象,在艺术上亦有特点。志怪小说中的鬼神与神话中的神怪已大相异趣……志怪小说中的鬼怪常常没有一定的形状,善变化,人鬼相杂,鬼神难辨;鬼既害人,又可爱;既可偷吃东西,与人争吵,又可互相聊天,甚至谈情说爱。所以志怪小说中的鬼神有浓厚的人情味和浓烈的现实精神,与后代害人之鬼不同。”[3]赋予鬼魅以人情、人性是魏晋南北朝志怪的一个显著特点,在相信鬼神实有的文化心理中,志怪小说描绘出了形形色色的鬼魅形象。
二、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鬼形象简要分类
(一)人鬼婚想故事中的女鬼形象
在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所记载的众多故事类型中,人鬼婚恋是最为出彩而独具特色的。人鬼婚恋的原型来源于古代冥婚习俗,冥婚又称幽婚,“在婚俗的意义上,它是在亡魂之间的一种婚姻。此期人鬼恋多以女子鬼魂与人间男子的恋爱情事为叙述对象,包括男子于女鬼成婚和短暂遇合两类。除此,偶有涉及男子鬼魂与人间女子的情事。
曹丕《列异传》的“谈生幽婚”故事当是见载最早的人鬼婚恋故事,女鬼的复生最后以失败告终。谈生年四十而无妻,忽有好女子前来相就,女子告诫谈生不能以火相照,约为三年方可见火,后来谈生违反约定,伺其熟睡后以火照之,但见“其腰已上生肉如人,腰已下但是枯骨。”夫妇感情因为身份暴露被迫终止,女子裂取谈生衣裾辞别而去,临去之时以一珠袍与生。男子在路途中遇到女鬼并与之结合,也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中人鬼婚恋故事的一个基本模式。《搜神后记》“卢充”便是此中典型故事。和“谈生”故事中女鬼来就男子的叙述不同,卢充与崔少府亡女的婚事是由卢充亡父安排的,这一方面表明了死者对生者的牵挂,同时还透露出一点,即死者与死者在异域也会互相交通,异域亦如人间。
(二)魏晋风度影响下的鬼形象
在讲求风度的魏晋南北朝,不仅人中士子有令人仰慕的风度气韵,很多时候鬼魂身上也如士人一般呈现出了那个时代的气度。荀氏《灵鬼志》载“嵇康”事记述了嵇康和一形体不全的鬼魂因琴结缘的故事,其中便显示出嵇康与此鬼的名士风度。《述异记》所载“梁清”事,则讲述了一鬼因听闻天水梁清“好士”,便前来相投,其后便一直跟随梁清左右,凭借自己作为鬼的异能告之梁清事件吉凶的故事,人鬼关系和谐,尽如人间宾主。本自殊途的人鬼便在这漠漠时空中相遇相交了,这或许是人们对前代文人才情倾慕下的一种想象。
(三)南北朝时期佛道视域下的特殊鬼形象
在佛教的影响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一系列“记经像之显效,明应验之实有,以震耸世俗,使生敬信之心”的“释氏教辅之书”。因为佛教对中国本土鬼神文化的吸收,在六朝志怪小说中,鬼君或鬼吏的想象大都只是人间官吏的拟人化形象,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佛教在志怪小说鬼怪形象描写方面影响最为深刻的当是对身在地狱之中,惩割作恶、或有罪想之人的鬼卒形象。为了宣扬因果报应、善恶随人,以使人行善戒恶、奉佛信法,佛教僧众将地狱、鬼卒描绘得极为险恶恐怖,多“因果之谈”的志怪小说作者,为增加故事可信度,又生发寿命未竟者被鬼卒误召,遂至地狱游历以见罪福不虚,后又让其复生,向周围人讲述自己在地狱中的亲见亲闻,以广佛法,令人作善。如《搜神记》、《冤魂志》中的“赵泰”条,“刘萨荷”条,“康阿得”条、“石长和”条等比比皆是。
【参考文献】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35+122.
[2]石昌渝.论魏晋志怪是鬼魅意象[J].文学遗产,2003,(02):15.
[3]侯忠义.汉魏六朝小说简史[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21.
作者简介:刘伟,男,1990.04,山东济宁,聊城大学文学院,中国古代文学,魏晋南北朝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