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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临床治疗需要进行给药,且药物给予剂量以及使用疗程应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患者所负担的药物费用对患者自身病情以及社会均价有所值。儿科用药剂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对患儿进行相应诊断后,给予的单次用药剂量或单日用药剂量偏多或偏少。在进行治疗时,应遵循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或较少不良反应、服用方式较为方便易操作以及价格相对合理的药物为原则,根据患儿的年龄以及患儿实际病情采用适合的给药途径,考虑患儿的体质、疾病种类、药物敏感度等综合情况进行给药剂量的判断,并根据患儿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给药剂量。
【关键词】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 评价; 儿科用药剂量; 合理性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临床治疗需要进行给药,且药物给予剂量以及使用疗程应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患者所负担的药物费用对患者自身病情以及社会均价有所值。与成人用药不同,儿科用药的剂量应进行严格控制,按照患儿的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进行计算,从而增加了用药的风险性,因此儿科用药中最突出的问题为用药剂量的不合理[1]。本文将利用儿童药物利用指数对儿科用药剂量合理性进行科学的评价,从而监测儿科药物治疗的合理性,提高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1 儿科用药的现状分析
儿科用药剂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对患儿进行相应诊断后,给予的单次用药剂量或单日用药剂量偏多或偏少。
1.1 儿科用药不合理表现 (1)抗生素药物使用时具体临床指征不明确,出现滥用抗生素情况。如患儿经临床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皮疹等情况时,医生处方中也开具抗生素类药物。(2)医生开具处方时出现重复用药情况。如对同一位患儿开具的处方中既出现口服头孢呋辛干混悬剂,又出现头孢呋辛注射液静脉滴注。(3)抗生素类药物在使用时起点较高。如患儿经医生临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则直接给予静脉滴注二线类抗菌药物,且二线类抗菌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4)抗菌类药物与微生态制剂进行联合使用时的不合理用药。如妈咪爱为活菌制剂,药品中含有枯草杆菌、粪链球菌等活体菌种,但若与抗生素类药物联用,抗生素可直接将妈咪爱中的活菌成分杀死,从而导致妈咪爱失效,影响患儿的治疗效果,而抗生素由于已经对妈咪爱中活菌成分产生了药效,对患者体内的有害细菌等药效相对降低,因此若临床确实需要抗生素与微生态制剂联用时,则两类药物使用时间应间隔1或2 h。(5)临床对小儿给予抗生素治疗时,若采用青霉素、头孢类药物等进行治疗时,由于此类药物属于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因此其在人体内的杀菌效果与人体中的血药浓度密切相关,据研究可知,时间依赖性抗生素的给药正确方法为按照患儿每日用药总剂量分为3~4次给药,但目前临床上对于青霉素、头孢类药物大多数情况下仅每日给药1次,严重出现不符合时间依赖型抗生素给药的药物动力学以及药效学等特点,造成患儿体内血药浓度不稳定,降低药物的疗效,同时增加了细菌在人体内产生耐药性的机会,从而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2]。
1.2 儿科用药出现不合理现象的主要因素 (1)对儿科用药没有具备科学的这算标准与方法。(2)对患儿进行治疗时,针对儿童使用的药物剂型以及品规较少,无法进行选择。(3)药物说明书以及治疗指南中对儿科用药的信息较为缺乏,儿科用药的临床研究滞后。(4)缺乏较为有利的儿科用药信息。(5)儿科医生在对患儿进行诊治时,往往根据个人经验对患者开具处方,据统计,有61%~82%的儿科医生在给患儿开具的处方中用药剂量超出说明书剂量,从而大大增加了儿科用药的不良反应风险性[3]。
2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
2.1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的内容 2009年,韩露等人根据药品总线定日剂量数与用药总天数的比值,即DUI评价原理首次对儿科用药剂量合理性评价指标进行了明确的提出:“儿童药物利用指数”即cDUI,与“儿童限定日剂量”即cDDD。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成人限定日剂量的定义,将儿童限定日剂量定义为药品主要适应证在儿科药物治疗中的单位体重日剂量,同时结合儿科在对患儿进行临床诊断与开具处方时常以儿童体重表示患儿用药剂量的特点,以“儿童单位体重总限定日剂量数”表示药物利用指数计算中的“总限定日剂量数”,即“儿童药物利用指数”(cDUI)为单位体积总儿童限定日剂量数与儿童用药天数的比值。该方法同时保留了儿童用药剂量中体重与年龄因素的影响。
2.2 儿童用药剂量的评价 在对患儿进行给药时,患儿的年龄、体重、临床诊断结果、患病程度以及进行联合用药是临床对患儿用药剂量的主要影响因素[4]。(1)年龄。年龄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中,应当划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给药剂量的评价,即1~6个月、6~12个月、1~4岁、4~8岁、8~15岁,且每一阶段的用药指示均不相同。(2)体重。根据患儿的体重,以每10 ㎏为一个阶段,进行给药剂量的评价。(3)临床诊断结果,即病种。患儿所患病情种类应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的规定,分别进行给药剂量评价。(4)患儿病情程度。患儿的患病程度应分为三级,即轻、中、重,并根据患儿所患病情程度给予给药剂量的评价。(5)联合用药。在对患儿进行联合用药时,情况较为复杂,应考虑联合使用的药物之间是否出现相互作用或相互排斥等情况,以免出现不良反应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3.1 给药种类 医生应根据患儿的实际病情,选用适合的药物进行治疗,在进行治疗时,应遵循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或较少不良反应、服用方式较为方便易操作以及价格相对合理的药物为原则。儿童生长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在选择药物时应尽量避免一些对患儿体内肝肾功能或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的药物,以免在达到治疗效果的同时,损伤患儿其他身体器官得不偿失。
3.2 给药途径 应根据患儿的年龄以及患儿实际病情采用适合的给药途径。患儿在进行药物服用时应首选口服方式给药,且患儿在进行口服药物时身旁应有家长或护理人员进行监督指导,以免出现呛咳或误服、隐瞒等情况。对患儿进行注射给药时,对患儿的身体以及精神刺激均较为剧烈。进行注射给药可使患儿局部身体造成损伤,且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仅在口服药物无法达到疗效,或无法进行口服给药时才可选择注射给药。对患儿进行给药治疗时,药品种类和服药次数均不宜过多,以免影响患儿的正常休息。
3.3 给药剂量 患儿的给药剂量应以患儿自身的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新型判断,但患儿若处于婴幼儿时期,按照患儿体表面积进行给药剂量的计算与按照患儿体重进行给药剂量的计算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婴幼儿患者不宜选用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无论任何计算给药的方式,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临床对患儿进行给药剂量计算时,应考虑患儿的体质、疾病种类、药物敏感度等综合情况进行给药剂量的判断,并根据患儿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给药剂量,应设定初始剂量与维持剂量两种给药剂量,但患儿给药严禁超过成人给药剂量。
参考文献
[1] 陈倩,杜光,张带荣.儿童用药及其临床研究的现状与进展[J].中国医药导报,2011,30(5):593-597.
[2] 董玲玲.儿童用药特点及用药注意事项浅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2, 14(14):1859-1860.
[3] 李德.临床儿童用药不良反应分析[J].中国医药导刊,2011,30(10):1815.
[4] 李学娟,邱宝明,魏红,等.儿童医院常用药物说明书中儿童用药标项分析[J].中国药师,2011,14(3):397-399.
(收稿日期:2012-08-20) (本文编辑:李静)
【关键词】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 评价; 儿科用药剂量; 合理性
合理用药是指根据患者的临床治疗需要进行给药,且药物给予剂量以及使用疗程应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患者所负担的药物费用对患者自身病情以及社会均价有所值。与成人用药不同,儿科用药的剂量应进行严格控制,按照患儿的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进行计算,从而增加了用药的风险性,因此儿科用药中最突出的问题为用药剂量的不合理[1]。本文将利用儿童药物利用指数对儿科用药剂量合理性进行科学的评价,从而监测儿科药物治疗的合理性,提高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1 儿科用药的现状分析
儿科用药剂量的不合理主要表现对患儿进行相应诊断后,给予的单次用药剂量或单日用药剂量偏多或偏少。
1.1 儿科用药不合理表现 (1)抗生素药物使用时具体临床指征不明确,出现滥用抗生素情况。如患儿经临床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皮疹等情况时,医生处方中也开具抗生素类药物。(2)医生开具处方时出现重复用药情况。如对同一位患儿开具的处方中既出现口服头孢呋辛干混悬剂,又出现头孢呋辛注射液静脉滴注。(3)抗生素类药物在使用时起点较高。如患儿经医生临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则直接给予静脉滴注二线类抗菌药物,且二线类抗菌药物使用率达到80%以上。(4)抗菌类药物与微生态制剂进行联合使用时的不合理用药。如妈咪爱为活菌制剂,药品中含有枯草杆菌、粪链球菌等活体菌种,但若与抗生素类药物联用,抗生素可直接将妈咪爱中的活菌成分杀死,从而导致妈咪爱失效,影响患儿的治疗效果,而抗生素由于已经对妈咪爱中活菌成分产生了药效,对患者体内的有害细菌等药效相对降低,因此若临床确实需要抗生素与微生态制剂联用时,则两类药物使用时间应间隔1或2 h。(5)临床对小儿给予抗生素治疗时,若采用青霉素、头孢类药物等进行治疗时,由于此类药物属于时间依赖性抗生素,因此其在人体内的杀菌效果与人体中的血药浓度密切相关,据研究可知,时间依赖性抗生素的给药正确方法为按照患儿每日用药总剂量分为3~4次给药,但目前临床上对于青霉素、头孢类药物大多数情况下仅每日给药1次,严重出现不符合时间依赖型抗生素给药的药物动力学以及药效学等特点,造成患儿体内血药浓度不稳定,降低药物的疗效,同时增加了细菌在人体内产生耐药性的机会,从而不能达到良好的治疗效果[2]。
1.2 儿科用药出现不合理现象的主要因素 (1)对儿科用药没有具备科学的这算标准与方法。(2)对患儿进行治疗时,针对儿童使用的药物剂型以及品规较少,无法进行选择。(3)药物说明书以及治疗指南中对儿科用药的信息较为缺乏,儿科用药的临床研究滞后。(4)缺乏较为有利的儿科用药信息。(5)儿科医生在对患儿进行诊治时,往往根据个人经验对患者开具处方,据统计,有61%~82%的儿科医生在给患儿开具的处方中用药剂量超出说明书剂量,从而大大增加了儿科用药的不良反应风险性[3]。
2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
2.1 儿童药物利用指数的内容 2009年,韩露等人根据药品总线定日剂量数与用药总天数的比值,即DUI评价原理首次对儿科用药剂量合理性评价指标进行了明确的提出:“儿童药物利用指数”即cDUI,与“儿童限定日剂量”即cDDD。并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对成人限定日剂量的定义,将儿童限定日剂量定义为药品主要适应证在儿科药物治疗中的单位体重日剂量,同时结合儿科在对患儿进行临床诊断与开具处方时常以儿童体重表示患儿用药剂量的特点,以“儿童单位体重总限定日剂量数”表示药物利用指数计算中的“总限定日剂量数”,即“儿童药物利用指数”(cDUI)为单位体积总儿童限定日剂量数与儿童用药天数的比值。该方法同时保留了儿童用药剂量中体重与年龄因素的影响。
2.2 儿童用药剂量的评价 在对患儿进行给药时,患儿的年龄、体重、临床诊断结果、患病程度以及进行联合用药是临床对患儿用药剂量的主要影响因素[4]。(1)年龄。年龄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规定中,应当划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给药剂量的评价,即1~6个月、6~12个月、1~4岁、4~8岁、8~15岁,且每一阶段的用药指示均不相同。(2)体重。根据患儿的体重,以每10 ㎏为一个阶段,进行给药剂量的评价。(3)临床诊断结果,即病种。患儿所患病情种类应按照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的规定,分别进行给药剂量评价。(4)患儿病情程度。患儿的患病程度应分为三级,即轻、中、重,并根据患儿所患病情程度给予给药剂量的评价。(5)联合用药。在对患儿进行联合用药时,情况较为复杂,应考虑联合使用的药物之间是否出现相互作用或相互排斥等情况,以免出现不良反应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3 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3.1 给药种类 医生应根据患儿的实际病情,选用适合的药物进行治疗,在进行治疗时,应遵循疗效确切、无不良反应或较少不良反应、服用方式较为方便易操作以及价格相对合理的药物为原则。儿童生长发育尚未完全成熟,因此在选择药物时应尽量避免一些对患儿体内肝肾功能或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的药物,以免在达到治疗效果的同时,损伤患儿其他身体器官得不偿失。
3.2 给药途径 应根据患儿的年龄以及患儿实际病情采用适合的给药途径。患儿在进行药物服用时应首选口服方式给药,且患儿在进行口服药物时身旁应有家长或护理人员进行监督指导,以免出现呛咳或误服、隐瞒等情况。对患儿进行注射给药时,对患儿的身体以及精神刺激均较为剧烈。进行注射给药可使患儿局部身体造成损伤,且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仅在口服药物无法达到疗效,或无法进行口服给药时才可选择注射给药。对患儿进行给药治疗时,药品种类和服药次数均不宜过多,以免影响患儿的正常休息。
3.3 给药剂量 患儿的给药剂量应以患儿自身的体重、年龄或体表面积新型判断,但患儿若处于婴幼儿时期,按照患儿体表面积进行给药剂量的计算与按照患儿体重进行给药剂量的计算具有相当大的差异,因此婴幼儿患者不宜选用体表面积计算给药剂量。无论任何计算给药的方式,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临床对患儿进行给药剂量计算时,应考虑患儿的体质、疾病种类、药物敏感度等综合情况进行给药剂量的判断,并根据患儿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给药剂量,应设定初始剂量与维持剂量两种给药剂量,但患儿给药严禁超过成人给药剂量。
参考文献
[1] 陈倩,杜光,张带荣.儿童用药及其临床研究的现状与进展[J].中国医药导报,2011,30(5):593-597.
[2] 董玲玲.儿童用药特点及用药注意事项浅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2, 14(14):1859-1860.
[3] 李德.临床儿童用药不良反应分析[J].中国医药导刊,2011,30(10):1815.
[4] 李学娟,邱宝明,魏红,等.儿童医院常用药物说明书中儿童用药标项分析[J].中国药师,2011,14(3):397-399.
(收稿日期:2012-08-20) (本文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