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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传抄之习颇盛,主要有抄自官府与私人间的互抄两种。藏书家的抄书行为促使藏书家扩充藏书总量的同时,亦影响其藏书目的编订与补充。受囿于明代“束书不观”等风气,传抄之习不仅导致藏书家编目时存在直接过录其他藏书目的现象,同时使得藏书家进行内容注解时往往转抄自他处、多喜抄录传闻而不加辨正,以致不同藏书目对同一对象的看法互有抵牾。这种现象在著录章回小说《三国志演义》、《水浒传》及其作者信息时表现得尤为显著。学者引用有关注解内容时应加考辨,审慎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