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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期,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造成巨大损失。论文以吉安市、县、区疫情防控开展情况为背景,研究大数据技术在疫情防控工作方面的应用,从重视疫情情报体系的顶层系统设计,到建立疫情防控大数据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实现市、县、区疫情防控多主体、部门和人员联动,提升疫情防控效力。
【Abstract】Recently, the sudden occurrence of the COVID-19 caused huge losses to society.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the city, county and district of Ji'an, this paper studies the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from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top-level system design of epidemic information system, to establishing the big data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o as to realize the linkage of multi-agent, department and personnel in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city, county and district,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關键词】疫情防控;大数据;对策
【Keywords】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ig data;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8-0111-02
1 引言
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了减轻或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为社会带来的惨重损失,吉安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两个确保”和“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后勤保障等职能作用,建立市、县、镇、村三级责任落实体系,领导靠前指挥,对市直单位、城镇社区、居民小区、农村等不同领域,分层分类发布《防疫工作提示》等防控工作文件,制定联防联控任务、责任、问题三项清单,做到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化、清单化、责任化,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重大胜利。但在市、县、区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防控工作措施多样性和复杂性问题,部分还采用传统的防控机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防控效力。因此,从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方面的工作出发,搭建自上而下的疫情信息情报系统,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智能化管控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2 大数据背景下疫情防控中的情报需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时间段,对疫情信息数量、形式、质量、获取方法等方面的需求表现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性。
2.1 疫情潜伏期
疫情潜伏期指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处于潜伏状态,各种有预告的特征信息、危险象征不断地出现,但并不明显,还不会造成大范围的实质损害。这一阶段的情报信息需求主体为疫情防控一线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于可能会引发疫情的可疑点,需要做好疫情情报信息的采集,包含信息监测、疫情风险评估信息等。
2.2 疫情爆发期
疫情爆发期是指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早已发生,并在不断地扩大爆发范围,社会开始对疫情重视起来,且逐渐影响社会的稳定。在疫情的爆发阶段,突发疫情造成的损害程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有效地控制疫情,疫情情报信息需求的特征表现为情报信息需求量大且动态性强。在疫情情报信息需求数量和质量方面,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该阶段也要关注情报的过滤和筛选,防控谣言产生的负面影响。
3 疫情防控情报体系的构建
3.1 选择合作对象
大数据技术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产物。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搜索引擎公司是大数据实践的先行者和领跑者。掌握敏感的、海量的数据信息资源,这些重要的数据信息具有全面性的特点,是进行大数据技术实践的必备条件。优秀的互联网企业积累了成套的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和拥有稳定的大数据分析团队,且在大数据技术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前进,取得了非常多的实践研究成果,无疑是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大数据实践的最好合作对象。
3.2 提供数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数据技术实践分析过程中,除了网络提供的海量数据外,疫情防控相关部门也能够提供一些官方疫情监测数据。采用合适的疫情数据分析方法,就可能得到与实际新冠肺炎发病数据吻合的结果。吸取搜索引擎的经验教训,疫情防控部门在大数据技术应用实践中,可让疫情防控部门参与疫情发展建模和数据分析。
【Abstract】Recently, the sudden occurrence of the COVID-19 caused huge losses to society.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the city, county and district of Ji'an, this paper studies the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work, from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the top-level system design of epidemic information system, to establishing the big data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for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o as to realize the linkage of multi-agent, department and personnel in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city, county and district,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關键词】疫情防控;大数据;对策
【Keywords】epi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ig data;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8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0)08-0111-02
1 引言
2020年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为社会带来巨大损失。为了减轻或避免新冠肺炎疫情为社会带来的惨重损失,吉安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当前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两个确保”和“三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参谋助手、后勤保障等职能作用,建立市、县、镇、村三级责任落实体系,领导靠前指挥,对市直单位、城镇社区、居民小区、农村等不同领域,分层分类发布《防疫工作提示》等防控工作文件,制定联防联控任务、责任、问题三项清单,做到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化、清单化、责任化,取得了疫情防控阶段性重大胜利。但在市、县、区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防控工作措施多样性和复杂性问题,部分还采用传统的防控机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防控效力。因此,从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方面的工作出发,搭建自上而下的疫情信息情报系统,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智能化管控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2 大数据背景下疫情防控中的情报需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时间段,对疫情信息数量、形式、质量、获取方法等方面的需求表现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性。
2.1 疫情潜伏期
疫情潜伏期指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处于潜伏状态,各种有预告的特征信息、危险象征不断地出现,但并不明显,还不会造成大范围的实质损害。这一阶段的情报信息需求主体为疫情防控一线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于可能会引发疫情的可疑点,需要做好疫情情报信息的采集,包含信息监测、疫情风险评估信息等。
2.2 疫情爆发期
疫情爆发期是指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早已发生,并在不断地扩大爆发范围,社会开始对疫情重视起来,且逐渐影响社会的稳定。在疫情的爆发阶段,突发疫情造成的损害程度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为了有效地控制疫情,疫情情报信息需求的特征表现为情报信息需求量大且动态性强。在疫情情报信息需求数量和质量方面,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该阶段也要关注情报的过滤和筛选,防控谣言产生的负面影响。
3 疫情防控情报体系的构建
3.1 选择合作对象
大数据技术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产物。互联网企业尤其是搜索引擎公司是大数据实践的先行者和领跑者。掌握敏感的、海量的数据信息资源,这些重要的数据信息具有全面性的特点,是进行大数据技术实践的必备条件。优秀的互联网企业积累了成套的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和拥有稳定的大数据分析团队,且在大数据技术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前进,取得了非常多的实践研究成果,无疑是疫情防控部门进行大数据实践的最好合作对象。
3.2 提供数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数据技术实践分析过程中,除了网络提供的海量数据外,疫情防控相关部门也能够提供一些官方疫情监测数据。采用合适的疫情数据分析方法,就可能得到与实际新冠肺炎发病数据吻合的结果。吸取搜索引擎的经验教训,疫情防控部门在大数据技术应用实践中,可让疫情防控部门参与疫情发展建模和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