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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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政策视野中的保安处分,是国家基于维护秩序、社会保安之需求,对于具有特殊人身危险性的人,替代或补充刑罚适用的,以矫治、感化、医疗、禁戒等手段进行的具有司法处分性质的各种保安措施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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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刑事政策视野中的保安处分,是国家基于维护秩序、社会保安之需求,对于具有特殊人身危险性的人,替代或补充刑罚适用的,以矫治、感化、医疗、禁戒等手段进行的具有司法处分性质的各种保安措施的总称。
其他文献
侦查,系运用国家权力尤其是国家强制权力查明案件并缉捕嫌疑人以有效实现国家刑罚权的行为。侦查权,实系限制公民权利之国家权力。[2]而侦查程序中的人权,则是法律程序中十分值得重视但长期以来又被我们重视不够的问题。[3]正是由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当我收到孙长永教授所著《侦查程序与人权》一书时,带着浓厚的兴趣抽时间尽快浏览一遍并开始对某些章节重点研读。
中国法学界近年来出版的学术著作数量不少,但称得上有传世价值的著作却很难得。在我看来,主要原因不在于作者的才气不足,而在于作者的学养和功力不足。如果用十年磨一剑的功力去撰写一部法学著作,有传世价值的定会多一些的。李贵连教授积二十年之功力,不断勤奋考索,反复斟酌提炼,近期出版的《沈家本传》一书,将会是一部有传世价值的著作。
1999年英国著名的法律书籍出版公司巴特沃斯公司(Butterworths)出版了《戚希尔与诺思国际私法》的最新修订本,此次修订由牛津大学教授诺思与诺丁汉姆大学教授霍塞特共同主持。《戚希尔与诺思国际私法》是英国乃至全世界久负盛名的国际私法教科书,其第1版《国际私法》由戚希尔于1935年出版,之后有三代英国权威的国际私法学家参与其修订:戚希尔、诺思、霍塞特。
劳动教养制度是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话题,以往在政治话语的掩盖下默默地存活了将近50年,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关注。当我国在刑事法领域逐渐确立罪刑法定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从而推进刑事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下,我们似乎突然“发现”了劳动教养制度,对它的研究也就由此展开。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专门成立了劳动教养立法研究课题组,吸收法理、
近期以来,劳动教养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方面是由于立法机关曾经启动了“劳动教养立法”机制,试图通过颁行“劳动教养法”,来实施对劳动教养制度的重大改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法治观念日渐深人人心的今天,劳动教养制度在其存在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上正面临着越来越强烈的质疑和挑战。
问题的分析研究可有许多侧面和角度。中国的劳动教养本身就是一个“场”,它复合了当代中国的多种因素。由此,它就为我们分析中国的某些问题提供了一个角度、一种方法,透过它,我们可以对中国当代史的价值作出一些判断;在权力和技术的层面上对当代中国的宪政理念作另一种诠释;它也能对中国法律制度的结构、功能和价值作出不同的说明。它本身或许就
劳动教养作为我国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对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但不够或不需要刑事处罚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矫治的一种行政措施。这一制度从1955年产生以来,不断总结经验,发展完善,已经发展成为维护大中城市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人员,特别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一项重要制度。
拙文“论教养处遇的合理性”(载1999年6月3日《法制日报》)提出了这样的看法:劳动教养制度保存论虽不否认其运作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并进而设计诸多补救措施,但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合理性这一核心问题未有深层阐明因而其主张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持;合理性的论证,是立法的首要前提。该文受到多方关注。由于刊载报端,篇幅所限,论点难以充分展开,因而有的问题可能引起误解。该文标题下有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劳教制度存在的合理性”,是从实然即现实状况角度讲的;二是“劳教制度运作的合理性”,是从应然即目标追求角度讲的,其前提条件设定
目前随着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和制度治国的推进,劳教制度的运作普遍受到了社会质疑,甚至某些强烈的批评已来自于执法部门,客观地说,无论人们对劳教存废持什么态度,有关教养处罚与刑罚强度倒置、收容条件模糊、审批权配置不合理、受教养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切实保护等现行弊端,都是人所共识的。因此,企图以通过劳教立法的方式,为现行劳教目标和运行过程找到一个逻辑起点,将其现有制度活动合法化,已不现实。强调用某一立法形式解决现有的劳教弊端,恐怕也只是权宜之计。但如果借劳教立法的可行性论证,把那些处于刑法外围、相对活跃的制度性教养
劳动教养制度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创设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此后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几经改造,现在可以说面目全非,与创设这项制度的初衷渐行渐远。不可否认,劳动教养制度,在维护我国社会治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尽管它是以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某些人的自由与权利为代价的。随着我国刑事法治的推进,劳动教养制度的不合理性日益凸现。可以说,它的存在将使我国在刑事法治建设上的一切努力化为乌有。为此,从刑事法治的理念出发,对劳动教养制度进行考察,为其改革找出一条生路,就成为我国学者义不容辞的使命。本文试图对劳动教养制度的历史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