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为留看守所服刑而提出上诉的做法不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且有违司法诚信.随着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在全国范围推行,这使得被告人的留所上诉问题存在蔓延扩大的隐忧,因而这一问题需要引起改革者和一线办案人员的足够重视.当前,针对这一现象的理论应对主要包括实行一审终审、检察院抗诉、取消上诉不加刑以及进一步压缩罪犯留所服刑的余刑刑期等方案.但这些方案在立法衔接、正当性依据以及可操作性上均存在不足.未来可考虑实行有因上诉制度与损失时间指令制度、二审书面审查机制相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