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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文化不仅是一项事业,而且是一种产业,它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公共需求的同时,也在供应着文化市场的需求。经营性开发与公益性服务成为文化的两大属性。但是文化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社会精神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社会和公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因此,必须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事业进步;加大对公益性文化设施、项目的投入力度,降低文化消费门槛,以引导文化消费,培育文化市场。只有树立“两手抓”和“双轮驱动”的理念,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互为补充、相互作用,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高价文化消费”的背后
最近,在我国文化消费领域,一些商家旨在吸人眼球,炒作市场,哄抬票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文化市场屡屡上演:天价票的某相声专场;票价高达8000多元的二人转演出;令人望而却步的万元奢华图书;斥巨资打造的“黄金剧场”……这股不正常的文化消费奢华之风,引人深思——畸高的文化消费与现阶段普通大众的正常收入远远背离的原因何在?本应该大力发展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何渐成弱势?一位业内人士揭示内幕时称,原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由于经费不足,逐渐进入经营领域,服务行为出现了日益市场化的倾向,提高了服务的门槛,原本一些应该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成了少数人的“文化享受”。
的确,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广泛共识,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朝阳产业”,文化产业被各地政府部门所重视,言必称市场,行必求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今天,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文化产品毕竟与其他消费品不同,它的最终结果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享受文化成果。随着文化产业的日渐推进,文化市场的不断延伸,文化产品渐渐列入普通大众的消费日程。看电影、观演出、买图书等,已成为人民文化生活消费的常态,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还不能满足公众迅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于是在短期内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高速发展的文化市场,公民的文化权利实现上渐渐出现了巨大的“缺口”。我省情况也不容乐观。比如,由于书价过高,很多老百姓买不起图书;由于一些商业文化演出门票价格畸高,使多数百姓无缘观看等。另外,一些农村和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相当贫乏。城市文化生活虽然比较丰富,但也很不平均,一部分高收入者享受着各种高水准的文化消费,而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文化生活相对贫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其文化需求更是很难得到满足。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众所周知,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公益性职能为主,主要是满足广大公众的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在运作方式和资金来源上,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有一定的区别。但公益性与经营性不是截然分开和根本对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涵盖领域上几乎重合,这就说明,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它们应该是共同发展、和谐统一的。从当今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调节作用的增大,国家纯公益性的职能在不断调整和缩小,市场对文化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作用范围与力度不断扩大。这种趋势提醒我们,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不能忽视,而且应该更加重视。
多措并举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当前,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严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完善,尽管90%以上的县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但利用管理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现在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不足,人民文化权益得不到较高程度满足;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薄弱,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规模和数量上都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农村,一些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形式日渐式微,这相当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首先,要继续加大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城市,要加大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建设的投入,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扶持对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特别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发展。 “十五”期间全国文化事业经费达到495.22亿元,国家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但是,资金投入不足仍然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从我省情况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文化建设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因此,要继续落实对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经常性投入,从而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得到稳定的保障。要进一步改进投入方式,采取建立基金、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次,要着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扶持和发展了一批农村文化大院、农民小剧团和农家书屋等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全省文化大院已发展到2000多个,质量逐步提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推动的“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在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的看来,农村地区文化条件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仍然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今后,新增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费主要应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力度改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的问题。
第三,公益性文化事业也要以改革为动力,增强发展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是开放和共享,而不是计划和分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根据群众的要求来改进服务,通过内容、形式的创新来改进服务,通过文化设施的共享共用来改进服务,坚持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要大力提倡艺术院团、文化工作者下基层、下厂矿、下农村,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从保证文化财富分配的公平出发,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在抑制演出市场的高票价和娱乐市场的豪华、奢侈之风等方面有更多的作为,让普通大众也能消费得起。
总之,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就是要以增加投入、改善服务为重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目标,努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河北日报社
(责编/赵哲)
“高价文化消费”的背后
最近,在我国文化消费领域,一些商家旨在吸人眼球,炒作市场,哄抬票价的事件在全国各地文化市场屡屡上演:天价票的某相声专场;票价高达8000多元的二人转演出;令人望而却步的万元奢华图书;斥巨资打造的“黄金剧场”……这股不正常的文化消费奢华之风,引人深思——畸高的文化消费与现阶段普通大众的正常收入远远背离的原因何在?本应该大力发展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为何渐成弱势?一位业内人士揭示内幕时称,原为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由于经费不足,逐渐进入经营领域,服务行为出现了日益市场化的倾向,提高了服务的门槛,原本一些应该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成了少数人的“文化享受”。
的确,近几年来,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广泛共识,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朝阳产业”,文化产业被各地政府部门所重视,言必称市场,行必求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今天,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文化产品毕竟与其他消费品不同,它的最终结果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享受文化成果。随着文化产业的日渐推进,文化市场的不断延伸,文化产品渐渐列入普通大众的消费日程。看电影、观演出、买图书等,已成为人民文化生活消费的常态,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公益性文化事业还不能满足公众迅速增长的文化需求,于是在短期内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高速发展的文化市场,公民的文化权利实现上渐渐出现了巨大的“缺口”。我省情况也不容乐观。比如,由于书价过高,很多老百姓买不起图书;由于一些商业文化演出门票价格畸高,使多数百姓无缘观看等。另外,一些农村和偏远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文化生活相当贫乏。城市文化生活虽然比较丰富,但也很不平均,一部分高收入者享受着各种高水准的文化消费,而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文化生活相对贫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其文化需求更是很难得到满足。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众所周知,公益性文化事业以公益性职能为主,主要是满足广大公众的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因此,在运作方式和资金来源上,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有一定的区别。但公益性与经营性不是截然分开和根本对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涵盖领域上几乎重合,这就说明,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它们应该是共同发展、和谐统一的。从当今发展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调节作用的增大,国家纯公益性的职能在不断调整和缩小,市场对文化资源的配置和调节作用范围与力度不断扩大。这种趋势提醒我们,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不能忽视,而且应该更加重视。
多措并举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根本途径,在于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当前,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我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严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未完善,尽管90%以上的县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但利用管理的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现在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不足,人民文化权益得不到较高程度满足;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相对薄弱,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规模和数量上都相对不足。尤其是在农村,一些健康、文明的公共文化形式日渐式微,这相当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繁荣。
首先,要继续加大国家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在城市,要加大对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群艺馆建设的投入,加强社区和居民小区文化设施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就近参加文化活动的需要。在农村,要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的建设。扶持对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特别要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发展。 “十五”期间全国文化事业经费达到495.22亿元,国家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但是,资金投入不足仍然是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从我省情况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文化建设政策保障、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健全。因此,要继续落实对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财政经常性投入,从而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得到稳定的保障。要进一步改进投入方式,采取建立基金、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办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其次,要着力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扶持和发展了一批农村文化大院、农民小剧团和农家书屋等农民自办文化组织,全省文化大院已发展到2000多个,质量逐步提高。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推动的“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在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的看来,农村地区文化条件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仍然是需要我们关注的重点。今后,新增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经费主要应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大力度改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的问题。
第三,公益性文化事业也要以改革为动力,增强发展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该是开放和共享,而不是计划和分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根据群众的要求来改进服务,通过内容、形式的创新来改进服务,通过文化设施的共享共用来改进服务,坚持在发展中搞活,在搞活中发展,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水平。要大力提倡艺术院团、文化工作者下基层、下厂矿、下农村,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从保证文化财富分配的公平出发,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在抑制演出市场的高票价和娱乐市场的豪华、奢侈之风等方面有更多的作为,让普通大众也能消费得起。
总之,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就是要以增加投入、改善服务为重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文化服务作为目标,努力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河北日报社
(责编/赵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