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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可理解为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组成的联合体,集团具有横向多元化、纵向多层次的组织机构。其纽建模式主要有契约型、重组型和混合型,混合型是相对理想的模式。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应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成员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集团化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能够实现基于“联合工业中心”的“准订单培养”和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