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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圳市物价局、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根据国家、广东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规定以及《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深价联字[2006]18号),制定了《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指导标准》”,于2007年8月9日开始向全市发布并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