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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在明确财政、货币政策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鉴于财政金融风险的相互传导、相互转化甚至相互恶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财政、金融的职能边界不清造成的,所以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必须首先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职能范围进行明晰而具体的划分,尽量减少因职能混同、职能"缺位"和职能"越位"同时并存而产生的"互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