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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北村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文学创作,引入基督教信仰纬度,给中国当代文坛带来了新的批评视角和阐释空间,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他以基督教“罪”的观念来塑造人物,展现主人公陈步森如何认识到自己的“罪性”和“罪行”,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中西方观念中对于“罪”的认识,进而瞥见当代中国底层社会的信仰状况。
关键词:底层 罪性 罪行 良心
北村在中国当代文学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作为一名先锋作家,他在1992年皈依基督教,之后开始在创作中引入基督教的纬度,陆续创作了《施洗的河》《卓玛的爱情》《周渔的喊叫》《我和上帝有个约》等作品。所以看北村的创作,一方面,在于他的基督徒身份,他以自己对《圣经》独特的生命体验,对于基督教忏悔和赎罪意识的灵性感悟,使他区别于非基督徒的宗教文学写作;另一方面,他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创作中为当代文学提供了神性视角,窥入人的心灵,为中国当代文学的书写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北村的这部《我和上帝有个约》讲述了一个叫陈步森的杀人犯如何实现自我救赎的故事。虽然文本显得粗糙,北村企图在小说中嵌入忏悔和救赎意识,反倒有观念化写作的倾向。不过,透过发生在樟坂的这桩杀人案件,我们却可以清晰地瞥见当代中国底层民众的信仰状况。底层是否有信仰?底层如何信仰?底层选择何种信仰?
一、中西方“罪”的差异
《我和上帝有个约》中的被害者李寂是副市长。作案者陈步森、土炮等人是黑社会团伙。杀人案看似偶然,实际却暗流涌动。陈步森的父母离异,家庭的不幸使他性格孤僻。土炮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的家园被现代化冲击,毁于城市征地。他的父亲则在家园毁灭后死于矿难,并且丧失死者的尊严,被矿厂偷偷火化。家园毁灭,亲人离去,激发了土炮心中的怒火,并最终指向了体制的代言人李寂。副市长李寂的惨死,于陈步森而言,在于心灵层面寻求刺激的冲动。他盲从,发泄欲望,因为他的心灵在成长过程中未得到爱的滋润。于土炮而言,则触及当前中国社会的官民矛盾。当底层民众不被当作人看,底层人的生存权利未获得充分尊重,一旦触及底层民众的忍耐限度,社会冲突也就发生。“土炮发了疯似的大喊大叫,他的铁锤砸断了李寂的脊梁骨、胸椎和颈椎。有一锤砸在后脑壳上,白白的脑浆溅出来”{1}。作为经历了启蒙思想训练的读者,看到陈步森和土炮如此凶残的杀人手段,心底会震颤、愤怒。在这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拥有生命的个体被人的兽性吞噬。人心中都有欲望,存在潘多拉魔盒,无人知道它将何时开启。法律的惩戒作用也正在于此,它是现实社会中一道横亘的高墙,为罪恶提供震慑力量,维护俗世的秩序。可是,如果说外在的法律能够规训人的身体,人的灵魂却可能逍遥法外,继续与魔鬼为伍。
所以,人需要良心,忏悔和灵魂救赎。中国的传统思维缺乏内心忏悔的纬度,可并不缺乏良心。《孟子·公孙丑》强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这是基于人性本善提出的。人心本善,“性善的假设跟着一个无时无刻不在变恶的警告,若想自己的本性臻于至善,就必须按照经典的教导去做”{2},因此儒家又说“性相近,习相远”。所以儒家强调修身养性,认为个体只要通过内心的训练,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和西方基督教关于“罪”的观念的表述是不同的。《圣经》中是这样诠释基督教“原罪”观念的:在上帝创造世界后,当亚当、夏娃偷尝禁果,违反和上帝订下的契约之时,人类在先验上便有了原罪。上帝要惩罚人类,“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又对男人说,你必终身劳苦,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3}。在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中,“人既然被确定为生而有罪,那么毕生的无限的救赎就是必要的”{4},所以人需不断对上帝忏悔才有进入天堂的资格。而且,基督教信仰体系中对于“罪”的定义包括生命个体的“罪性”与“罪行”。“罪行”是外显的,是世俗意义上的犯罪,人通过这一外显的行为破坏了固有的社会秩序和关系,它由法律的强制作用来惩戒和规训。“罪性”则是内心隐秘的角落,存在于每个生命个体的人性深处。在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中,每个生命个体都有“罪性”,当“罪性”通过个体的行为外显出来,便成为“罪行”。
当中国传统伦理观念和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发生碰撞,便是北村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所探讨的主题。
二、艰难的信仰之路
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陈步森和土炮处于中国社会的底层,食物链的末端。陈步森在杀人三个月后回到作案的城市樟坂,他在幼儿园门口看到被害者李寂的儿子淘淘后内心陷入了不安。在他朴素的中国传统观念中,心生魅惑,以为淘淘是“鬼”,是李寂还魂要索取他的性命。陈步森内心开始害怕。他杀人只是盲从,在和犯罪团伙的关系上一直是处于被动,甚至被迫的状态。小说对他的描写很有意思。这个青年不合群,经常独自陷入思考中,默默地听音乐。陈步森走上犯罪的道路,或许只是为了寻找心灵的刺激,以此来掩盖他从小缺乏家庭关怀的孤独内心。他的童年是不幸的,父母离异,不断忍受家庭暴力和成人世界罪恶人性的戕害。因此犯罪或许是他的一种极端心理治疗方式,以此寻找狂欢,摆脱成长过程中的梦魇。在中国传统儒家观念看来,他本质上是善的,有恻隐之心,只不过后天不和睦的家庭环境导致了他孤僻的性格,所以他在见到淘淘后,既害怕被识破杀人犯的身份,良心上又陷入极度的不安。“孤立的主体一旦倾听到良知的呼声,便又从这种迷失中返回来与良知对话,这时自鸣得意的孤立状态便消失了”{5}。当他得知被害者妻子冷薇因为受到刺激而进入精神病院后,他开始千方百计帮助她恢复记忆,渴望得到被害者家属的原谅,寻求良心的安稳。但是当陈步森陷入一种极大的内心困顿时,中国传统儒家观念并没有帮助他解决内心的痛苦。恻隐心与是非心唤起了陈步森未被泯灭的良心,可是良心醒来之后该往何处去?在内心困顿时,陈步森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接触了牧师苏云起,开始逐渐接受基督教,他开始认识到自己身上的“罪性”和“罪行”。小说对于“罪性”与“罪行”述说的张力就体现在这里。 陈步森在内心极端痛苦时接受了上帝。当人的心灵枯寂、困顿,找不到发泄的方法时,宗教总是很容易占据人的内心,它为失去家园的人提供精神避难的场所。牧师苏云起、表姐周玲等基督徒在上帝的指引下关心陈步森,教会是陈步森排遣郁事的精神家园。“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做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6}。陈步森的内心从小缺乏关怀,上帝在此时滋润了他内心的荒原,这是宗教意义上的。而陈步森在和处于失忆中的冷薇,即被杀害者的妻子接触时,从她身上获得了从未体验过的女性温存,这和他与情人刘春红充满肉欲的交往截然不同,而是充满了灵性的光辉,所以在某一个瞬间,陈步森的幸福是发自内心的。他的内心得到了宗教的庇护,情感上又体验到了女性的温存。被害者妻子冷薇的温存对陈步森而言,微妙而复杂,它既包含母性的光辉又包含朦胧的爱情。陈步森从小缺乏母爱,表姐周玲不能替代母亲的角色。母亲对他而言只是一个空洞的符号。同时陈步森又缺乏爱情的体验,情人刘春红只是他发泄欲望的工具。当刚接触基督教的陈步森体会到这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觉时,上帝告诉他,他有罪。陈步森受到幸福感和罪感的拉扯,内心再次陷入极度的困顿,最终他心中的罪感使他踏出内心那微妙的舒适地带,帮助冷薇恢复了记忆,陈步森最终入狱。在狱中陈步森接受了洗礼,成为一名真正的基督徒。此时的陈步森内心是安详的,他的精神已得到上帝的救赎,剩下沉重的肉身接受世俗法律的惩罚。
其实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相比陈步森,冷薇的遭遇更悲哀。杀人偿命是东方的传统伦理观念,可她在患失忆症时受了陈步森极大的帮助,并和陈步森有了某种隐秘的情感共鸣。在精神病院,冷薇处于无助、绝望之中,她的失忆更是她逃避内心恐惧的心理防御方式。在目睹丈夫李寂被残忍地杀害时,这一场景便永远成为冷薇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当冷薇在凶手陈步森的帮助下恢复记忆后,面对恩人与仇人双重身份的陈步森,她后来再次主动选择癫狂。情与东方“杀人偿命”传统伦理的冲突压垮了她的心理防线。冷薇最后身患绝症,靠陈步森被执行枪决后捐献给她的器官维持生命。作品似乎获得了圆满的结局,可是,我们又觉得北村对作品这一情节的处理欠佳。如果冷薇最后没有接受某种信仰,她最终仍旧无法逃脱梦魇的折磨,更何况仇人的身体器官还借助她的身体继续存活。当冷薇想起丈夫李寂惨死的画面,她将如何面对“陈步森”在她体内依旧借助她的生命在跳动!
三、反抗何为
陈步森作为底层民众,他没有小说中的高级知识分子陈三木那一套自我生存的理论。当他在儒家恻隐之心的先验影响下良心发现,从小缺乏关爱的他很容易陷入孤独、挣扎和绝望。上帝在此时很容易找到这一类人群。在非基督教家庭,他的信仰之路在缺乏宗教传统的中国具有代表性。
如果陈步森作为存在的个体,他的生命体验具有独特性,那同样处于底层社会的土炮和他父亲的遭遇,则是当前中国社会官民冲突的缩影。土炮的身上只有恨。“我叫胡土根,土炮是我后来自己取的名,我要一炮打死我的仇人。”{7}父仇子报、官逼民反的传统伦理观念通过代际传承,已镌刻在我们民族的记忆里。土炮的身上也存留着这一民族基因。在《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杀人越货的场面很多。《水浒传》对暴力和杀戮的描写,不亚于北村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土炮杀害李寂的残忍。当我们以未受近代启蒙思想影响的中国传统伦理观之,看到的是快意恩仇,底层百姓对权力的突围。可是,每一个生命的个体都具有存在的价值,没有谁能轻易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土炮和他父亲是悲哀的。作为底层民众,他们没有得到权力的足够尊重。他的家被残暴地毁于城市征地,父亲后来死于黑窑。他们的生存权利被剥夺,生命尊严被践踏。儒家传统认为死者为大。可土炮的父亲在矿难中死去,连尸体也遭到轻视。“我拿了钱和卡出来,才发现我父亲的尸体被人偷偷运去火化了。”{8}土炮欲申述却屡遭权力的拒绝。最终土炮以毁灭他人的方式走向了犯罪,残忍地杀害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李寂。这是典型的官逼民反,父仇子报的古典文学思维,需要引起知识分子的警惕和对此思想资源进行清理。土炮杀人的动机和陈步森盲从杀人是截然不同的。当然,如果北村的叙述到此为止,那么他无疑是失败的。后来土炮锒铛入狱,在法庭上愤然陈词,控诉了权力践踏他和父亲的生存和生命尊严,俨然成为底层民众向权力申述的代言人。只不过,被害者李寂后来被证实是一个难得的清官,他也是结构性腐败的牺牲品,土炮此时沉默了。于是他承认杀人罪,但他内心中不认为自己有罪。在土炮看来,他为父亲报了仇。除了受过洗礼的陈步森,狱中其他人对土炮都敬佩万分,认为他是一个大英雄,这是中国传统伦理中应该警惕的部分。“反抗必须自我审视,以便学会驾驭自己的行动。”{9}法理必须成为国家秩序中的关键,犯罪行为应该由法律来裁决,以暴制暴是未经启蒙的国民劣根性。后来土炮确立了他在狱中犯人间的领导地位。可见底层民众身上还有未完成的现代性启蒙,对中国民众的启蒙依旧任重而道远。
当法庭的审判最终来临,面对死亡,已经受洗礼的基督徒陈步森是冷静的,因为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并且通过行动向被害者家属忏悔和赎罪。他的灵魂得到了上帝的拯救,剩下肉身接受俗世法律的惩罚。而土炮,表面故作镇定,对死刑判决不屑一顾,可他的心底是战栗的。他害怕死亡,害怕个体生命的消失。儒家的义气观和佛教的轮回观念不足以驱除他对死亡的恐惧。土炮最终没有接受基督教信仰,他的身体里充斥着民族记忆,作为底层民众,他的内心充满了仇恨。而当正常申述权利的渠道被阻断,他只能以暴力的手段发泄不满。“我大喊我什么都不相信,一切都是荒诞的,但我不能怀疑我的呼喊,至少应该相信我的抗议。”{10}土炮的悲剧,不是他个人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更是民族的悲剧。历史上的官逼民反也是源于底层民众对权利的正常述说得不到满足,而处在当代中国社会底层的土炮依旧无法跳出这一历史循环,不知道北村有没有意识到这一民族痼疾。北村是否会在此基础上进行追问?土炮不像陈步森。陈步森从小内心缺乏关爱,更多是个体的情感体验。当他受到基督徒的关爱,带给了他从没有体验过的家园感觉。陈步森无处安放的流浪之心找到了可以依托庇护的精神家园。每一个游子都需要一个精神的乡邦,它将指引你的归途。陈步森是幸运的,他被上帝寻找到了。而土炮到死也没有认罪,他把杀害李寂当成诉诸冤屈的途径。他以消灭另一个个体生命,破坏另一个家庭来宣泄仇恨。那么,社会就不能给土炮们提供一个合理的诉诸权利的渠道吗?当他们的生存权利和生命尊严得到足够的重视时,没有理由相信他们会以暴制暴。
陈步森的内心冲突很具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他皈依基督教有内在的情感逻辑。儒家的恻隐之心表明他良心未泯。在缺乏宗教传统的国度,陈步森不是生下来就接受了基督教。土炮却是一个大写的社会的人,代表了当下中国社会一个群体的存在。土炮放不下心中的仇恨,无法走向某种信仰,社会矛盾和冲突仍旧存在,信仰之维或许能够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一种可能。北村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叫林恩超的老上级,最后他代表权力向被害者妻子冷薇讲出了官方调查的事实,还李寂以清白。对当下中国的权力而言,如果能够充分尊重土炮们的生存和生命权利,让他们存有人之为人的尊严,那么冲突也将会减少。
①⑦⑧ 北村:《我和上帝有个约》,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第228页,第232页。
②④⑤ 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第24页,第42—43页。
③ 《圣经·创世纪》(和合本)3章16—17节,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⑥ 《圣经·马太福音》(和合本)5章44—45节,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⑨⑩ [法]阿尔贝·加缪:《反抗者》,吕永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第10—11页。
参考文献:
[1] 北村.我和上帝有个约[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
[2] 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3] 圣经.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4] [法]阿尔贝·加缪.反抗者[M].吕永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作 者:吴泰松,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
关键词:底层 罪性 罪行 良心
北村在中国当代文学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作为一名先锋作家,他在1992年皈依基督教,之后开始在创作中引入基督教的纬度,陆续创作了《施洗的河》《卓玛的爱情》《周渔的喊叫》《我和上帝有个约》等作品。所以看北村的创作,一方面,在于他的基督徒身份,他以自己对《圣经》独特的生命体验,对于基督教忏悔和赎罪意识的灵性感悟,使他区别于非基督徒的宗教文学写作;另一方面,他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创作中为当代文学提供了神性视角,窥入人的心灵,为中国当代文学的书写提供了另一种可能。
北村的这部《我和上帝有个约》讲述了一个叫陈步森的杀人犯如何实现自我救赎的故事。虽然文本显得粗糙,北村企图在小说中嵌入忏悔和救赎意识,反倒有观念化写作的倾向。不过,透过发生在樟坂的这桩杀人案件,我们却可以清晰地瞥见当代中国底层民众的信仰状况。底层是否有信仰?底层如何信仰?底层选择何种信仰?
一、中西方“罪”的差异
《我和上帝有个约》中的被害者李寂是副市长。作案者陈步森、土炮等人是黑社会团伙。杀人案看似偶然,实际却暗流涌动。陈步森的父母离异,家庭的不幸使他性格孤僻。土炮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的家园被现代化冲击,毁于城市征地。他的父亲则在家园毁灭后死于矿难,并且丧失死者的尊严,被矿厂偷偷火化。家园毁灭,亲人离去,激发了土炮心中的怒火,并最终指向了体制的代言人李寂。副市长李寂的惨死,于陈步森而言,在于心灵层面寻求刺激的冲动。他盲从,发泄欲望,因为他的心灵在成长过程中未得到爱的滋润。于土炮而言,则触及当前中国社会的官民矛盾。当底层民众不被当作人看,底层人的生存权利未获得充分尊重,一旦触及底层民众的忍耐限度,社会冲突也就发生。“土炮发了疯似的大喊大叫,他的铁锤砸断了李寂的脊梁骨、胸椎和颈椎。有一锤砸在后脑壳上,白白的脑浆溅出来”{1}。作为经历了启蒙思想训练的读者,看到陈步森和土炮如此凶残的杀人手段,心底会震颤、愤怒。在这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拥有生命的个体被人的兽性吞噬。人心中都有欲望,存在潘多拉魔盒,无人知道它将何时开启。法律的惩戒作用也正在于此,它是现实社会中一道横亘的高墙,为罪恶提供震慑力量,维护俗世的秩序。可是,如果说外在的法律能够规训人的身体,人的灵魂却可能逍遥法外,继续与魔鬼为伍。
所以,人需要良心,忏悔和灵魂救赎。中国的传统思维缺乏内心忏悔的纬度,可并不缺乏良心。《孟子·公孙丑》强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心,这是基于人性本善提出的。人心本善,“性善的假设跟着一个无时无刻不在变恶的警告,若想自己的本性臻于至善,就必须按照经典的教导去做”{2},因此儒家又说“性相近,习相远”。所以儒家强调修身养性,认为个体只要通过内心的训练,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和西方基督教关于“罪”的观念的表述是不同的。《圣经》中是这样诠释基督教“原罪”观念的:在上帝创造世界后,当亚当、夏娃偷尝禁果,违反和上帝订下的契约之时,人类在先验上便有了原罪。上帝要惩罚人类,“我必多多增加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又对男人说,你必终身劳苦,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3}。在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中,“人既然被确定为生而有罪,那么毕生的无限的救赎就是必要的”{4},所以人需不断对上帝忏悔才有进入天堂的资格。而且,基督教信仰体系中对于“罪”的定义包括生命个体的“罪性”与“罪行”。“罪行”是外显的,是世俗意义上的犯罪,人通过这一外显的行为破坏了固有的社会秩序和关系,它由法律的强制作用来惩戒和规训。“罪性”则是内心隐秘的角落,存在于每个生命个体的人性深处。在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中,每个生命个体都有“罪性”,当“罪性”通过个体的行为外显出来,便成为“罪行”。
当中国传统伦理观念和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发生碰撞,便是北村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所探讨的主题。
二、艰难的信仰之路
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陈步森和土炮处于中国社会的底层,食物链的末端。陈步森在杀人三个月后回到作案的城市樟坂,他在幼儿园门口看到被害者李寂的儿子淘淘后内心陷入了不安。在他朴素的中国传统观念中,心生魅惑,以为淘淘是“鬼”,是李寂还魂要索取他的性命。陈步森内心开始害怕。他杀人只是盲从,在和犯罪团伙的关系上一直是处于被动,甚至被迫的状态。小说对他的描写很有意思。这个青年不合群,经常独自陷入思考中,默默地听音乐。陈步森走上犯罪的道路,或许只是为了寻找心灵的刺激,以此来掩盖他从小缺乏家庭关怀的孤独内心。他的童年是不幸的,父母离异,不断忍受家庭暴力和成人世界罪恶人性的戕害。因此犯罪或许是他的一种极端心理治疗方式,以此寻找狂欢,摆脱成长过程中的梦魇。在中国传统儒家观念看来,他本质上是善的,有恻隐之心,只不过后天不和睦的家庭环境导致了他孤僻的性格,所以他在见到淘淘后,既害怕被识破杀人犯的身份,良心上又陷入极度的不安。“孤立的主体一旦倾听到良知的呼声,便又从这种迷失中返回来与良知对话,这时自鸣得意的孤立状态便消失了”{5}。当他得知被害者妻子冷薇因为受到刺激而进入精神病院后,他开始千方百计帮助她恢复记忆,渴望得到被害者家属的原谅,寻求良心的安稳。但是当陈步森陷入一种极大的内心困顿时,中国传统儒家观念并没有帮助他解决内心的痛苦。恻隐心与是非心唤起了陈步森未被泯灭的良心,可是良心醒来之后该往何处去?在内心困顿时,陈步森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接触了牧师苏云起,开始逐渐接受基督教,他开始认识到自己身上的“罪性”和“罪行”。小说对于“罪性”与“罪行”述说的张力就体现在这里。 陈步森在内心极端痛苦时接受了上帝。当人的心灵枯寂、困顿,找不到发泄的方法时,宗教总是很容易占据人的内心,它为失去家园的人提供精神避难的场所。牧师苏云起、表姐周玲等基督徒在上帝的指引下关心陈步森,教会是陈步森排遣郁事的精神家园。“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做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6}。陈步森的内心从小缺乏关怀,上帝在此时滋润了他内心的荒原,这是宗教意义上的。而陈步森在和处于失忆中的冷薇,即被杀害者的妻子接触时,从她身上获得了从未体验过的女性温存,这和他与情人刘春红充满肉欲的交往截然不同,而是充满了灵性的光辉,所以在某一个瞬间,陈步森的幸福是发自内心的。他的内心得到了宗教的庇护,情感上又体验到了女性的温存。被害者妻子冷薇的温存对陈步森而言,微妙而复杂,它既包含母性的光辉又包含朦胧的爱情。陈步森从小缺乏母爱,表姐周玲不能替代母亲的角色。母亲对他而言只是一个空洞的符号。同时陈步森又缺乏爱情的体验,情人刘春红只是他发泄欲望的工具。当刚接触基督教的陈步森体会到这种从未有过的幸福感觉时,上帝告诉他,他有罪。陈步森受到幸福感和罪感的拉扯,内心再次陷入极度的困顿,最终他心中的罪感使他踏出内心那微妙的舒适地带,帮助冷薇恢复了记忆,陈步森最终入狱。在狱中陈步森接受了洗礼,成为一名真正的基督徒。此时的陈步森内心是安详的,他的精神已得到上帝的救赎,剩下沉重的肉身接受世俗法律的惩罚。
其实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相比陈步森,冷薇的遭遇更悲哀。杀人偿命是东方的传统伦理观念,可她在患失忆症时受了陈步森极大的帮助,并和陈步森有了某种隐秘的情感共鸣。在精神病院,冷薇处于无助、绝望之中,她的失忆更是她逃避内心恐惧的心理防御方式。在目睹丈夫李寂被残忍地杀害时,这一场景便永远成为冷薇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当冷薇在凶手陈步森的帮助下恢复记忆后,面对恩人与仇人双重身份的陈步森,她后来再次主动选择癫狂。情与东方“杀人偿命”传统伦理的冲突压垮了她的心理防线。冷薇最后身患绝症,靠陈步森被执行枪决后捐献给她的器官维持生命。作品似乎获得了圆满的结局,可是,我们又觉得北村对作品这一情节的处理欠佳。如果冷薇最后没有接受某种信仰,她最终仍旧无法逃脱梦魇的折磨,更何况仇人的身体器官还借助她的身体继续存活。当冷薇想起丈夫李寂惨死的画面,她将如何面对“陈步森”在她体内依旧借助她的生命在跳动!
三、反抗何为
陈步森作为底层民众,他没有小说中的高级知识分子陈三木那一套自我生存的理论。当他在儒家恻隐之心的先验影响下良心发现,从小缺乏关爱的他很容易陷入孤独、挣扎和绝望。上帝在此时很容易找到这一类人群。在非基督教家庭,他的信仰之路在缺乏宗教传统的中国具有代表性。
如果陈步森作为存在的个体,他的生命体验具有独特性,那同样处于底层社会的土炮和他父亲的遭遇,则是当前中国社会官民冲突的缩影。土炮的身上只有恨。“我叫胡土根,土炮是我后来自己取的名,我要一炮打死我的仇人。”{7}父仇子报、官逼民反的传统伦理观念通过代际传承,已镌刻在我们民族的记忆里。土炮的身上也存留着这一民族基因。在《水浒传》中,官逼民反,杀人越货的场面很多。《水浒传》对暴力和杀戮的描写,不亚于北村在《我和上帝有个约》中土炮杀害李寂的残忍。当我们以未受近代启蒙思想影响的中国传统伦理观之,看到的是快意恩仇,底层百姓对权力的突围。可是,每一个生命的个体都具有存在的价值,没有谁能轻易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土炮和他父亲是悲哀的。作为底层民众,他们没有得到权力的足够尊重。他的家被残暴地毁于城市征地,父亲后来死于黑窑。他们的生存权利被剥夺,生命尊严被践踏。儒家传统认为死者为大。可土炮的父亲在矿难中死去,连尸体也遭到轻视。“我拿了钱和卡出来,才发现我父亲的尸体被人偷偷运去火化了。”{8}土炮欲申述却屡遭权力的拒绝。最终土炮以毁灭他人的方式走向了犯罪,残忍地杀害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李寂。这是典型的官逼民反,父仇子报的古典文学思维,需要引起知识分子的警惕和对此思想资源进行清理。土炮杀人的动机和陈步森盲从杀人是截然不同的。当然,如果北村的叙述到此为止,那么他无疑是失败的。后来土炮锒铛入狱,在法庭上愤然陈词,控诉了权力践踏他和父亲的生存和生命尊严,俨然成为底层民众向权力申述的代言人。只不过,被害者李寂后来被证实是一个难得的清官,他也是结构性腐败的牺牲品,土炮此时沉默了。于是他承认杀人罪,但他内心中不认为自己有罪。在土炮看来,他为父亲报了仇。除了受过洗礼的陈步森,狱中其他人对土炮都敬佩万分,认为他是一个大英雄,这是中国传统伦理中应该警惕的部分。“反抗必须自我审视,以便学会驾驭自己的行动。”{9}法理必须成为国家秩序中的关键,犯罪行为应该由法律来裁决,以暴制暴是未经启蒙的国民劣根性。后来土炮确立了他在狱中犯人间的领导地位。可见底层民众身上还有未完成的现代性启蒙,对中国民众的启蒙依旧任重而道远。
当法庭的审判最终来临,面对死亡,已经受洗礼的基督徒陈步森是冷静的,因为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并且通过行动向被害者家属忏悔和赎罪。他的灵魂得到了上帝的拯救,剩下肉身接受俗世法律的惩罚。而土炮,表面故作镇定,对死刑判决不屑一顾,可他的心底是战栗的。他害怕死亡,害怕个体生命的消失。儒家的义气观和佛教的轮回观念不足以驱除他对死亡的恐惧。土炮最终没有接受基督教信仰,他的身体里充斥着民族记忆,作为底层民众,他的内心充满了仇恨。而当正常申述权利的渠道被阻断,他只能以暴力的手段发泄不满。“我大喊我什么都不相信,一切都是荒诞的,但我不能怀疑我的呼喊,至少应该相信我的抗议。”{10}土炮的悲剧,不是他个人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更是民族的悲剧。历史上的官逼民反也是源于底层民众对权利的正常述说得不到满足,而处在当代中国社会底层的土炮依旧无法跳出这一历史循环,不知道北村有没有意识到这一民族痼疾。北村是否会在此基础上进行追问?土炮不像陈步森。陈步森从小内心缺乏关爱,更多是个体的情感体验。当他受到基督徒的关爱,带给了他从没有体验过的家园感觉。陈步森无处安放的流浪之心找到了可以依托庇护的精神家园。每一个游子都需要一个精神的乡邦,它将指引你的归途。陈步森是幸运的,他被上帝寻找到了。而土炮到死也没有认罪,他把杀害李寂当成诉诸冤屈的途径。他以消灭另一个个体生命,破坏另一个家庭来宣泄仇恨。那么,社会就不能给土炮们提供一个合理的诉诸权利的渠道吗?当他们的生存权利和生命尊严得到足够的重视时,没有理由相信他们会以暴制暴。
陈步森的内心冲突很具个体独特的生命体验,他皈依基督教有内在的情感逻辑。儒家的恻隐之心表明他良心未泯。在缺乏宗教传统的国度,陈步森不是生下来就接受了基督教。土炮却是一个大写的社会的人,代表了当下中国社会一个群体的存在。土炮放不下心中的仇恨,无法走向某种信仰,社会矛盾和冲突仍旧存在,信仰之维或许能够为解决社会矛盾提供一种可能。北村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叫林恩超的老上级,最后他代表权力向被害者妻子冷薇讲出了官方调查的事实,还李寂以清白。对当下中国的权力而言,如果能够充分尊重土炮们的生存和生命权利,让他们存有人之为人的尊严,那么冲突也将会减少。
①⑦⑧ 北村:《我和上帝有个约》,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第228页,第232页。
②④⑤ 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第26页,第24页,第42—43页。
③ 《圣经·创世纪》(和合本)3章16—17节,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⑥ 《圣经·马太福音》(和合本)5章44—45节,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⑨⑩ [法]阿尔贝·加缪:《反抗者》,吕永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第11页,第10—11页。
参考文献:
[1] 北村.我和上帝有个约[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
[2] 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3] 圣经.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联合出版.
[4] [法]阿尔贝·加缪.反抗者[M].吕永真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
作 者:吴泰松,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赵红玉 Email:zhaohongyu6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