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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初的双汇“瘦肉精”猪肉被曝光,到夏天的台湾“塑化剂”风波,再到年末的蒙牛乳产品“涉菌门”。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无疑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2012年,又有哪些政策措施将确保餐桌安全?上海市早有布局。
食品厂商:重拾诚信
“健美猪”、“染色馒头”、“塑化剂饮料”、“勾兑老陈醋”、“金黄色葡萄球菌水饺”……去年被曝光的不安全食品一波接着一波,就连经验丰富的“马大嫂”们买东西也没了方向。家住闵行的蔡阿姨向记者抱怨自己购物的时间大大加长:“现在连大超市里的大品牌也要看半天,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剂一个都不能漏。”
消费者购物纠结,食品生产者的失信是根本因素。
上海市质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4月18日至11月23日,上海全市有331家食品生产企业遭清退,占原有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4.3%;有5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占到发证总数的17.3%。这些生产企业明明自知不具备过硬的资质,却仍隐瞒消费者,向餐桌输送高风险食品。甚至一些知名度颇高的品牌企业,也不惜更改食品生产日期、采用过期食品重新生产加工食品,或在食品里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翻看去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簿,“盛禄”、“山林”、“阿明”等厂商纷纷落马。
丢失诚信的还有食品销售商和餐饮服务单位。不少商户和餐饮单位没有把住供应商的“入场关”,索证索票流于形式,也不关心自己使用的添加剂和临近保质期、过期的食品。面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和消费者的疑问,还动辄拿出“商业机密”做挡箭牌。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去年5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单位要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但记者去年7月走访却发现,近一半的火锅店没有执行,不是“担心秘方泄露”,就是公示几个应付检查,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商家是否如实公示。
消费者:回归理性
纵观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标准的空白或落后总会成为众矢之的。但也有专家指出,食品标准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消费者不应该“诚惶诚恐”,而要回归理性。
不可否认,我国现代食品工业起步较晚,食品安全标准发展处于“成长期”。以食品添加剂为例,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共2400余种,而有质量规格、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仅约500种。
尽管标准存在缺失,但并不能否定现有大部分标准的科学公正。去年10月、11月,三全、思念、湾仔码头等品牌的相关批次速冻产品先后被检出金葡菌。卫生部紧随其后发布的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将金葡菌含量由“不得检出”改为“有限检出”,被指责“不进反退”。但实际上,旧国标制定时之所以规定“不得检出”,是受到技术条件限制,无法检出微量金葡菌,只能定性。而新国标升级为定量检验,从只检1个样品到检测5个样品,能更准确地还原检测结果,并设定了限量检出值,比旧国标更严格。
之所以产生误解,是因为消费者的认知脱节。金葡菌在自然界无处不在,即使健康人携带比例也达30%—50%,少量金葡菌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监管部门、中立机构对食品安全知识、事件的普及和披露力度有限,公布的检测结果往往只有超不超标、合不合格。长此以往,消费者“依赖”标准,认定低于标准、名里带“菌”就是有害,但对金葡菌究竟怎样有害却一知半解,也不去追究披露结果本身是否客观全面。
让消费者回归理性,更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去年7月、8月,味千拉面、肯德基、永和大王、永和豆浆、海底捞等多家品牌餐饮企业先后身陷“勾兑门”。虽然在餐饮业内人士看来,勾兑是一些先进餐饮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现代生产工艺,借助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可以在维持大规模销量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的统一、安全。这些企业经调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没有发生严重的问题。但相比“闭门造车”、快速发展的食品工业,许多消费者对一些食品生产工艺的认知却没有跟上、出现“断层”,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消费者需补课,另一方面,知名企业也要放下“架子”,坦诚相待,多一些公开和透明。
政府监管:填补缝隙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2011年也成为上海市发布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频繁的一年。
2011年5月,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宣布成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各部门分段监管造成的食品安全“缝隙”必须填补。目前,农产品、生猪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专业存储与运输企业、现制现售食品、“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8个“中间地带”对应的监管部门职责,已得到梳理和明确。
2011年7月至11月,上海市实施《食安法》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证管理办法等政策相继出台,从生产经营者诚信责任建设、从业者准入等方面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调控。“高压”下,去年上海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仅为0.87例/10万人口,在几个直辖市中处于最低水平。
“今年,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是重中之重。”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各监管部门将致力于提高社会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目前,全市6373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员已兼任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食品经营企业违法情况,为社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此基础上,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近日试运行,按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规定,举报人将按涉及案件货值金额的1%至5%获得一次性奖励。
此外,上海全市今年还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包含“检验检测结果共享平台”、“行政许可和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
2012年,又有哪些政策措施将确保餐桌安全?上海市早有布局。
食品厂商:重拾诚信
“健美猪”、“染色馒头”、“塑化剂饮料”、“勾兑老陈醋”、“金黄色葡萄球菌水饺”……去年被曝光的不安全食品一波接着一波,就连经验丰富的“马大嫂”们买东西也没了方向。家住闵行的蔡阿姨向记者抱怨自己购物的时间大大加长:“现在连大超市里的大品牌也要看半天,商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添加剂一个都不能漏。”
消费者购物纠结,食品生产者的失信是根本因素。
上海市质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4月18日至11月23日,上海全市有331家食品生产企业遭清退,占原有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4.3%;有5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或吊销,占到发证总数的17.3%。这些生产企业明明自知不具备过硬的资质,却仍隐瞒消费者,向餐桌输送高风险食品。甚至一些知名度颇高的品牌企业,也不惜更改食品生产日期、采用过期食品重新生产加工食品,或在食品里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翻看去年的食品安全事件簿,“盛禄”、“山林”、“阿明”等厂商纷纷落马。
丢失诚信的还有食品销售商和餐饮服务单位。不少商户和餐饮单位没有把住供应商的“入场关”,索证索票流于形式,也不关心自己使用的添加剂和临近保质期、过期的食品。面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和消费者的疑问,还动辄拿出“商业机密”做挡箭牌。根据国家食药监局要求,去年5月底前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调味料的餐饮单位要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但记者去年7月走访却发现,近一半的火锅店没有执行,不是“担心秘方泄露”,就是公示几个应付检查,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商家是否如实公示。
消费者:回归理性
纵观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标准的空白或落后总会成为众矢之的。但也有专家指出,食品标准的提升是一个长期过程,消费者不应该“诚惶诚恐”,而要回归理性。
不可否认,我国现代食品工业起步较晚,食品安全标准发展处于“成长期”。以食品添加剂为例,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共2400余种,而有质量规格、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仅约500种。
尽管标准存在缺失,但并不能否定现有大部分标准的科学公正。去年10月、11月,三全、思念、湾仔码头等品牌的相关批次速冻产品先后被检出金葡菌。卫生部紧随其后发布的速冻面米制品新国标将金葡菌含量由“不得检出”改为“有限检出”,被指责“不进反退”。但实际上,旧国标制定时之所以规定“不得检出”,是受到技术条件限制,无法检出微量金葡菌,只能定性。而新国标升级为定量检验,从只检1个样品到检测5个样品,能更准确地还原检测结果,并设定了限量检出值,比旧国标更严格。
之所以产生误解,是因为消费者的认知脱节。金葡菌在自然界无处不在,即使健康人携带比例也达30%—50%,少量金葡菌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监管部门、中立机构对食品安全知识、事件的普及和披露力度有限,公布的检测结果往往只有超不超标、合不合格。长此以往,消费者“依赖”标准,认定低于标准、名里带“菌”就是有害,但对金葡菌究竟怎样有害却一知半解,也不去追究披露结果本身是否客观全面。
让消费者回归理性,更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去年7月、8月,味千拉面、肯德基、永和大王、永和豆浆、海底捞等多家品牌餐饮企业先后身陷“勾兑门”。虽然在餐饮业内人士看来,勾兑是一些先进餐饮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产生的现代生产工艺,借助中心厨房生产加工,可以在维持大规模销量的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的统一、安全。这些企业经调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没有发生严重的问题。但相比“闭门造车”、快速发展的食品工业,许多消费者对一些食品生产工艺的认知却没有跟上、出现“断层”,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消费者需补课,另一方面,知名企业也要放下“架子”,坦诚相待,多一些公开和透明。
政府监管:填补缝隙
随着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断曝光,2011年也成为上海市发布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频繁的一年。
2011年5月,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宣布成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明确各部门分段监管造成的食品安全“缝隙”必须填补。目前,农产品、生猪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专业存储与运输企业、现制现售食品、“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8个“中间地带”对应的监管部门职责,已得到梳理和明确。
2011年7月至11月,上海市实施《食安法》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证管理办法等政策相继出台,从生产经营者诚信责任建设、从业者准入等方面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调控。“高压”下,去年上海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仅为0.87例/10万人口,在几个直辖市中处于最低水平。
“今年,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是重中之重。”市食安办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各监管部门将致力于提高社会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另一方面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目前,全市6373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员已兼任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食品经营企业违法情况,为社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在此基础上,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近日试运行,按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规定,举报人将按涉及案件货值金额的1%至5%获得一次性奖励。
此外,上海全市今年还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包含“检验检测结果共享平台”、“行政许可和监管信息平台”、“应急指挥平台”等项目,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