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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学生在大学期间通过国际合作项目走出去,对学生掌握学科前沿、拓宽国际视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意义重大。高校应进行出国出境交流资助政策改革,建立针对不国国家和地区的动态资助体系和成本分担机制;应把国际交流合作放到“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位置,针对能源与动力类学生签署更多联合培养协议,满足有出国意愿学生的需要;应帮助指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不把考研作为唯一目标,选择适合学生个体成长的发展路径,营造出国出境交流学习的氛围。
关键词: 能源动力类 出国出境 交流措施
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其中明确了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就是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各校应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使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走出去,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过程中,开展优秀学生联合培养,创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环境。能源动力类学科特别是新能源方向发展快,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有助于学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拓宽国际化视野。
一、能源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现状
本科期间参加出国(境)交流的能源与动力类专业学生偏少。以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为例,全院共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人,而近5年来,年出国(境)交流人数一直保持在个位数,2015年度学院在校生出国(境)交流3人,占全院本科生数的0.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人数少于其他学院。2015年南京理工大学共派出本科生186人,其中在境外交流学习两个月及以上、获得国(境)外高校的学分和正式成绩单的短期交流访学类136人,参加夏令营和冬令营的有44人。教育实验学院的在读本科生出国(境)规模最大,为61人,其次电子工程与光电技術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分别为46人与28人,高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3人。
全校共有在籍本科生近15000人,2015年全校派出本科生占在籍本科生总数的约1.24%,是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派出本科生比例的四倍左右。总之,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比例低于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出国交流费用问题。
费用问题一直是制约学生出国(境)交流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出国(境)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费及交流学校指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等,并且出国(境)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仍需按原所在年级的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英国和美国是南京理工大学出国交流的主要目的地,所需经费属于中高水平。在交流期间,交流学校提供的资助津贴、奖学金或相关机构提供的经济资助由出国(境)交流学生自主支配,这就显得资助尤为重要。
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派出本科生176人,出国(境)交流费用承担情况如下:CSC资助33人、部分资助59人、免学费14人、自费70人。CSC资助是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本科生项目,学生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资助(包含往返机票和生活费),赴国外知名大学留学,该项目对学生绩点和英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每年由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组织学生报名和决定录取人选,名额有限。部分资助是指为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学校视情况给予优秀学生一定的经费资助。免学费是指台湾地区合作高校与南京理工大学互派学生交流学习,互免学费或住宿费。
从数据得出,获得资助和免学费人数之和为106人,比自费人数70人多出36人,是自费人数的1.5倍多。2015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出国交流的3名本科生中,1人获得全额资助、1人获得部分资助、1人自费,符合获得资助人群多于自费人群的规律。所以,有理由推断获得资助(包含部分资助)或免学费资格的学生更有可能出国(境)交流。2016年获得资助或免学费的人群仅占学校现有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的约0.7%。
2.针对能源与动力类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少。
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牵头签署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协议是以本学院学生为主体,以培养本院学生为目标,有选择性地筛选拥有能源动力类强势学科的大学进行合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搭建桥梁。自2011年以来南京理工大学与国(境)外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共计27项,能源动力类仅占1项,为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与英国林肯大学工程学院签署的联合培养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交流学习项目,学生所赴交流学校应是与学校或学院签订了交换生协议的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修课程应与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及标准相近。对于联合培养颁发双方学校学位的项目,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对方学校对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满足本专业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要求。
对能源与动力类学生而言,在参加非学院签署的其他26项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时,因交流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学院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能导致国外所学科目成绩不能冲抵学院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存在出国后课程无法衔接、学分无法互认,甚至可能影响学生按时毕业等问题。所以针对能源与动力类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少,是影响学生出国(境)交流的一大因素。
3.能源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意愿不强。
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3级毕业生总数为228人,国内读研100人,就业89人,出国留学29人。据调查,除国内读研外,很大一部分毕业生都是考研失利或者没有进入到理想大学读研才选择就业或出国留学。可以说,受同学的影响,绝大多数能源与动力类学生都是将考上理想大学的研究生作为自己大学期间的奋斗目标。然而,考研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的复习,往往从大三甚至大二就开始准备。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协议往往是“3 1”、“2 2”模式,学生从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开始出国(境)交流,这就与考研准备时间产生冲突,所以学生不愿意出国(境)交流。从众心理致使某些学生缺乏对毕业后计划的理想思考,跟随大多数同学考研,错失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对就业及出国留学的优势。 三、促进高校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交流措施
1.进行出国(境)交流资助政策改革。
首先,在加大对公派出国(境)交流投入力度、扩大资助学生范围的同时,学校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应积极拓宽出国(境)交流经费来源渠道,带动社会力量,例如能源动力类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出国(境)交流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
其次,学校应根据不同交流国家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及学费,动态调整资助标准,避免一刀切。目前出国(境)交流的热门地点集中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日、韩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水平差距还是很大的。即便是在同一国家美国,不同的洲消费水平也相差甚远。目前的资助方式主要是一刀切,这就造成了相对的不公平,也是对出国(境)交流经费的浪费。学校应细化地区分类,動态调整资助金额,在保证交流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要求的同时,尽可能资助更多的学生。
最后,学校应制定出国(境)交流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合理的资助与自费项目及比例标准。从南京理工大学近5年数据来看,获得部分资助和免学费的出国(境)交流学生要多于全额资助的学生。这就说明并不一定全额资助才能激励学生出国(境)交流,学校应合理划分资助与自费的项目及比例。将原本全额资助的费用如往返旅费、生活费、补助费等,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消费水平及交流学校的排名等确定资助方式及标准,衡量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鼓励学生去能源与动力类强校,从而获得更高的资助比例。
2.扩大签署针对能源与动力类学生的联合培养协议,并加强管理。
学院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学生在出国(境)目的地上的喜好,在此基础上筛选能源动力类强势学校,并考虑当地的消费水平及学费,尽可能多地签署联合培养协议,为能源动力类学生提供多种选择。
除此之外,学院应指定专人对有出国(境)交流意向的学生进行指导,向其发布出国(境)交流政策,展示适合能源动力类学生的联合培养项目,解答他们对于出国(境)交流的困惑和问题,指导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使他们更加理智且积极地对待出国(境)交流。
3.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从出国动机入手宣传,激励大学生出国(境)交流。
从新生入学开始,就要通过分析升学、就业及出国之间的利弊,使他们明确大学生涯规划,不要从众跟随其他同学考研。对于不能明确大学生涯目标的学生,可以利用新时期大学生出国(境)交流动机,即接受优质的国外教育资源、提高自己的水平及能力、对国外环境和生活的向往,为切入点宣传,鼓励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激励大学生出国(境)交流。
参考文献:
[1]出国留学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组.我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资助政策现状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4(6):154-166.
[2]刘红霞.当代大学生的留学动机及其教育引导[J].继续教育研究,2013(11):114-116.
关键词: 能源动力类 出国出境 交流措施
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其中明确了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就是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各校应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使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走出去,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有效融合到教学过程中,开展优秀学生联合培养,创造良好的国际化教学环境。能源动力类学科特别是新能源方向发展快,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有助于学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拓宽国际化视野。
一、能源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现状
本科期间参加出国(境)交流的能源与动力类专业学生偏少。以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为例,全院共有在校本科生近1000人,而近5年来,年出国(境)交流人数一直保持在个位数,2015年度学院在校生出国(境)交流3人,占全院本科生数的0.3%。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出国(境)交流人数少于其他学院。2015年南京理工大学共派出本科生186人,其中在境外交流学习两个月及以上、获得国(境)外高校的学分和正式成绩单的短期交流访学类136人,参加夏令营和冬令营的有44人。教育实验学院的在读本科生出国(境)规模最大,为61人,其次电子工程与光电技術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分别为46人与28人,高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3人。
全校共有在籍本科生近15000人,2015年全校派出本科生占在籍本科生总数的约1.24%,是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派出本科生比例的四倍左右。总之,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比例低于平均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出国交流费用问题。
费用问题一直是制约学生出国(境)交流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出国(境)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医疗、意外伤害保险费及交流学校指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等,并且出国(境)交流学生在交流期间仍需按原所在年级的学费标准向学校缴纳学费。英国和美国是南京理工大学出国交流的主要目的地,所需经费属于中高水平。在交流期间,交流学校提供的资助津贴、奖学金或相关机构提供的经济资助由出国(境)交流学生自主支配,这就显得资助尤为重要。
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派出本科生176人,出国(境)交流费用承担情况如下:CSC资助33人、部分资助59人、免学费14人、自费70人。CSC资助是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本科生项目,学生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资助(包含往返机票和生活费),赴国外知名大学留学,该项目对学生绩点和英语成绩有较高的要求,每年由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组织学生报名和决定录取人选,名额有限。部分资助是指为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参加出国(境)交流项目,学校视情况给予优秀学生一定的经费资助。免学费是指台湾地区合作高校与南京理工大学互派学生交流学习,互免学费或住宿费。
从数据得出,获得资助和免学费人数之和为106人,比自费人数70人多出36人,是自费人数的1.5倍多。2015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出国交流的3名本科生中,1人获得全额资助、1人获得部分资助、1人自费,符合获得资助人群多于自费人群的规律。所以,有理由推断获得资助(包含部分资助)或免学费资格的学生更有可能出国(境)交流。2016年获得资助或免学费的人群仅占学校现有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的约0.7%。
2.针对能源与动力类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少。
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牵头签署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协议是以本学院学生为主体,以培养本院学生为目标,有选择性地筛选拥有能源动力类强势学科的大学进行合作,为学生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搭建桥梁。自2011年以来南京理工大学与国(境)外高校开展学分互认、学位互授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共计27项,能源动力类仅占1项,为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学院与英国林肯大学工程学院签署的联合培养项目。
《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交流学习项目,学生所赴交流学校应是与学校或学院签订了交换生协议的国(境)外大学。原则上学生在国(境)外大学所修课程应与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及标准相近。对于联合培养颁发双方学校学位的项目,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并与对方学校对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满足本专业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要求。
对能源与动力类学生而言,在参加非学院签署的其他26项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时,因交流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课程内容与学院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能导致国外所学科目成绩不能冲抵学院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存在出国后课程无法衔接、学分无法互认,甚至可能影响学生按时毕业等问题。所以针对能源与动力类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项目少,是影响学生出国(境)交流的一大因素。
3.能源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意愿不强。
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13级毕业生总数为228人,国内读研100人,就业89人,出国留学29人。据调查,除国内读研外,很大一部分毕业生都是考研失利或者没有进入到理想大学读研才选择就业或出国留学。可以说,受同学的影响,绝大多数能源与动力类学生都是将考上理想大学的研究生作为自己大学期间的奋斗目标。然而,考研需要一段相当长时间的复习,往往从大三甚至大二就开始准备。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协议往往是“3 1”、“2 2”模式,学生从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开始出国(境)交流,这就与考研准备时间产生冲突,所以学生不愿意出国(境)交流。从众心理致使某些学生缺乏对毕业后计划的理想思考,跟随大多数同学考研,错失在大学期间出国(境)交流对就业及出国留学的优势。 三、促进高校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交流措施
1.进行出国(境)交流资助政策改革。
首先,在加大对公派出国(境)交流投入力度、扩大资助学生范围的同时,学校及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应积极拓宽出国(境)交流经费来源渠道,带动社会力量,例如能源动力类企业、社会组织等设立出国(境)交流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能源与动力类学生出国(境)交流。
其次,学校应根据不同交流国家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及学费,动态调整资助标准,避免一刀切。目前出国(境)交流的热门地点集中在北美、欧洲、澳大利亚、日、韩及中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水平差距还是很大的。即便是在同一国家美国,不同的洲消费水平也相差甚远。目前的资助方式主要是一刀切,这就造成了相对的不公平,也是对出国(境)交流经费的浪费。学校应细化地区分类,動态调整资助金额,在保证交流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要求的同时,尽可能资助更多的学生。
最后,学校应制定出国(境)交流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合理的资助与自费项目及比例标准。从南京理工大学近5年数据来看,获得部分资助和免学费的出国(境)交流学生要多于全额资助的学生。这就说明并不一定全额资助才能激励学生出国(境)交流,学校应合理划分资助与自费的项目及比例。将原本全额资助的费用如往返旅费、生活费、补助费等,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消费水平及交流学校的排名等确定资助方式及标准,衡量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从另一个侧面可以鼓励学生去能源与动力类强校,从而获得更高的资助比例。
2.扩大签署针对能源与动力类学生的联合培养协议,并加强管理。
学院可以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学生在出国(境)目的地上的喜好,在此基础上筛选能源动力类强势学校,并考虑当地的消费水平及学费,尽可能多地签署联合培养协议,为能源动力类学生提供多种选择。
除此之外,学院应指定专人对有出国(境)交流意向的学生进行指导,向其发布出国(境)交流政策,展示适合能源动力类学生的联合培养项目,解答他们对于出国(境)交流的困惑和问题,指导他们办理相关手续,使他们更加理智且积极地对待出国(境)交流。
3.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从出国动机入手宣传,激励大学生出国(境)交流。
从新生入学开始,就要通过分析升学、就业及出国之间的利弊,使他们明确大学生涯规划,不要从众跟随其他同学考研。对于不能明确大学生涯目标的学生,可以利用新时期大学生出国(境)交流动机,即接受优质的国外教育资源、提高自己的水平及能力、对国外环境和生活的向往,为切入点宣传,鼓励大学生实现自我价值,激励大学生出国(境)交流。
参考文献:
[1]出国留学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组.我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资助政策现状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54(6):154-166.
[2]刘红霞.当代大学生的留学动机及其教育引导[J].继续教育研究,2013(11):1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