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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重新界定了创新概念,并对创新在人类步入市场经济之后大量涌现这一现象进行了剖析,既回顾了主流经济学对经济增长与创新关系的研究成果,也具体探讨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创新大量涌现所必备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最后得出如下结论:制度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动力之源。
关键词:创新;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政府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12-0023-07
创新是一个反映了人类本质特征的范畴,但创新的大量涌现则是人类步入市场经济以后的事情。当今,创新对于人类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致杜拉克称现在的社会是创新社会。[1]最早把创新纳入经济学研究并对此进行专门研究的是熊彼特。何谓创新?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进行新的组合,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生产过程中。从均衡的角度看,创新就是对循环流转的均衡的破坏。对此,熊彼特列举了创新所包括的以下5种情况:(1)引进某种新产品或提高某种产品的质量;(2)引进某种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的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的组织创新。[2]通过熊彼特关于创新的上述论述可知,熊彼特所谓的创新是针对具体的生产过程而论的,虽然他也指出了所谓创新的条件——企业家精神和银行贷款,但毕竟存在着下列缺陷:一是就其所列举的简单现象来说,只包括了两类创新,即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或曰管理创新),没有考虑到创新需要的制度条件。易言之,没有考虑组织创新所需要的激励因素。任何生产组织都是复杂的社会网络上的一个点,社会规则本身必然要对它的行为产生影响。二是只考虑了生产函数而忽视了消费函数。
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创新重新界定一下。笔者以为,所谓创新,就其现象来说,是对某种现有均衡状态的破坏和替代,是人类社会从低层次均衡到高层次均衡的发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从价值评价的角度来看,提高了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内部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当然也包括组织内部的制度创新);二是组织外部环境的创新(主要是指制度创新)。创新之所以会出现,是由于处在具体时空中的市场主体因注意力的有限性而导致的思维差异所产生的信息的差异性。于是,创新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本质特征:一是价值性。创新应当能够提高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效用水平。二是差异性。创新应当能够充分表现出处于具体时空中的人们所使用的信息的不同。三是进步性。创新应当能够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弄清经济与创新的关系,以及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最有利于创新,能够促进创新的经济应当建立在什么样的制度基础上,一国经济究竟能为创新提供哪些机制。
一、创新的“井喷现象”与市场经济
1-创新与经济增长——基于理论回顾的视角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经济增长都极为缓慢。直到18世纪,经济增长的幅度才逐步加大,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据估计,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全世界经济每年平均增长只有0-1%,在1 000年漫长的岁月中,产出大约只增长3倍。而在18世纪的英国却取得了10倍于过去的经济增长率(也就是年增长率超过1%)。即在一代人的时间里,产出和物质财富得到了巨大的增长。[3]经济增长的突然而至,需要人们来做出解释。确切地说,经济增长的出现绝非孤立的现象,它包括三个层面的东西,即经济的迅速增长、创新的大量涌现、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的某些局部地区取得支配地位并向其他地方逐步扩散。面对这三个层面的东西,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市场经济大加赞扬,并从自由放任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对经济革命的制度条件进行了探讨,但他依然把这场经济革命归结为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增长问题。长期以来,斯密的这一解释影响了经济学对于经济增长问题研究的基本走向。
边际效用革命后,新古典理论的奠基人马歇尔写了《经济学原理》一书。该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阐述古典经济学思想的部分,该部分充满了对专业化和分工经济的洞见,但没使用任何数学方法;二是在给定分工模式的情况下,通过引进微积分这样的数学工具,探讨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该书有关探讨给定分工模式下的资源配置效率问题的思想成为后来主流经济学研究的范式。这一范式的出现,一方面推动了经济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主流经济学带来了致命的缺陷,使得主流经济学在偏离探讨国民财富成因的道路上渐行渐远。[4]
就微观经济学消费者理论而言,由于只探讨既定消费集内的商品选择问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消费者增加总效用就面临着无法逾越的极限。其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微观经济学将由创新带来的商品和服务种类的增加逐出了经济学研究领域。其实,消费者效用的增加不仅体现在对某种商品的消费数量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人们所消费的商品种类的增加。单就某种商品而言,即使人们收入很高,其消费数量也总是有限的,要受到生理限制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制约。现代社会一个普通人的消费水平和效用水平却远远超过了一个中世纪的国王。这不是因为现代人消费的数量更多,而是因为消费的商品种类更多。商品种类的增加可以打破单一商品边际效用递减对需求的限制,无限放大了社会潜在的总需求和人们的总效用水平。[5]
无论是消费品种类的增加还是消费品价格的改变,归根结底都涉及到创新。当我们假设消费者的偏好没有变化,那么就改变消费品价格而论,在需求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改变的肯定是供给状况,在生产要素投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生产的方式必然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必然与创新相关联。在可供选择的消费品的种类既定的情况下,在必需品的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就增加消费品种类而论,也一定是创新的体现。这一创新不仅改变了消费者的总效用,实际上也改变了消费者可供选择的范围,进而改变了整个市场上争夺消费者货币选票的竞争格局。在消费者收入一定的条件下,消费品选择范围的变化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货币选票可供选择对象的改变。通常,人们总以为竞争只发生在同质产品和有差异的可替代产品之间,实际上这是对竞争本身的一种狭义理解。因为从广义来看,竞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只不过是企业之间争夺消费者金钱选票的过程,而不只是表现为同质产品和差异替代品之间的直接竞争,还有非同类产品之间争夺消费者选票的间接竞争,即争夺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所占比重。总之,没有把消费集可改变的特性纳入到微观经济学考察的范围内,既暴露出微观经济学静态选择的缺陷,也不符合消费者总效用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事实。
就新古典企业理论而言,它本身只是一个投入产出函数,并没有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如对企业为什么要生产此产品、以什么方式生产此产品等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生产什么产品而言,企业起码有如下三种选择:生产此产品;在既定的产品集中选择另外一种产品;在既定的产品集外通过创新的路径生产一种新的产品。就如何生产某种产品而言,最起码也有如下几种选择:采用既有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采用新的生产方式但采用既有的管理模式,采用既有的生产方式但采用新的管理模式,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管理模式。
正是因为新古典经济学没有给创新留下可以存在的空间,杨小凯创立了新兴古典经济学,引入了超边际分析方法。虽然超边际分析引进了比较高深的数学方法,但其立论的基本点还是比较简单的。它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与企业的二分法,认为经济学要研究的首要问题是分工,即经济理性人应该选择做什么而不是如何做。对此,杨小凯解释道:“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意思是,在思想上,它比新古典更‘古’,我们强调分工,强调组织的作用,但是在分析工具上更‘新’。这主要体现在我们采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新古典经济学是边际分析,而边际分析是一个资源分配问题,是在给定组织结构的情况下研究资源分配。这就像一个人在选定专业以后,你要选什么课,比如,你选择了经济学,那么就不去学物理,这时你的工作就是把有限的时间在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等专业课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所谓的资源配置。但是一开始你决定学经济学而不是学物理学,则是一个选专业方向的决策问题,而这才是更为重要的。所以,现代经济学都着重在资源分配方面,而对于专业方向的选择和分工的决定研究不多。古典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分工专业化的。”[4] 分工的出现意味着创新,这样就把创新纳入了经济学研究之中。
就宏观经济学而论,它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经济稳定的增长。探讨经济增长的机理,一直在推动着宏观经济理论的发展。“关于现代经济增长研究的第一次繁荣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索罗(Solow,1956)将总产量生产函数应用于经济增长的研究,奠定了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框架。索罗模型的中心结论是,在缺乏连续技术进步的情况下,人均增长将最终停止。”[6]索罗模型中有三个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储蓄率、人口增长率和技术进步率。显然,这三个变量是由人们的经济行为决定的,外生的假定肯定会使该模型理论价值和现实解释力受到影响。于是,对于经济增长的研究就沿着两条路径深入下去:一是将外生变量内生化;二是寻找促进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
通过引进拉姆齐的跨期可分效用框架,卡斯与库普曼斯将储蓄率内生化了,但并不能由此得出长期的人均增长不需要外生的技术进步的结论。将技术进步内生化则源于罗默模型(1986)和卢卡斯(1988)模型,这是内生增长理论的开端标志。罗默秉承了杨的报酬递增思想和阿罗的将知识处理为公共物品的思想,将新知识看成是投资的一个副产品来消除报酬递减。卢卡斯虽也将知识处理为公共物品,但他强调的是人力资本在积累过程中的外部性。真正地将内生技术进步引入经济增长模型的是罗默(1987,1990)、阿洪和豪伊特(1992)以及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1991)。在他们的模型中,技术进步被看成是有目的的科学研究活动的结果,并且赋予了这种物品既不同于普通物品也不同于公共物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垄断权,由此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可以作为科研活动的激励。罗默(1990)讨论的是产品种类的增加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并考虑到了专利之类的产权保护措施对于创新的激励作用。阿洪和豪伊特的模型考察的则是已有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这两个模型都是以市场机制作为驱动的,并且是内生的。但是这两个模型涉及的只是产品创新,而没有涉及过程创新,因此将过程创新模型化是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有待开发的课题。[6]此外,有关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也没有被纳入到现代经济增长的模型中。
2-必须解释的一个现象——创新为什么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喷薄而出
市场经济为人类利用分散的信息提供了平台,从而促进了创新。自从产生了人类社会,人类就面临着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思路:一是力求让信息不对称最小化,即通过“小国寡民”与“人至老死不往来”把人们限制在一个小团体内和一个狭小区域范围内,或者通过“改造思想”把人培养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人。这虽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却导致了信息同构,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约翰·密尔说得好: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7]二是在承认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的前提下,为人类充分利用信息并同时限制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危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提供平台。这个平台就是市场经济和产权制度的确立。
虽然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包括多种形式,但就其本质而言,创新离不开分散的信息,离不开独特的蕴含了有价值的富有创意的信息。正因为信息是分散的,正因为人们在利用这些信息时“要么横看成岭”,“要么侧看成峰”,人类才可能利用非常有限的要素创造出五彩缤纷的商品和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虽然从古到今信息就是处于分散状态的,但充分利用分散的信息则是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的事情,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为充分利用分散的信息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市场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利用分工和发展分工的经济。具体而言:
一是市场经济本身为人类利用独特而又分散的信息提供了平台,为检验独特信息的价值提供了试验场所。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策中心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分散的,这无形中暗合了信息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不同个体大脑中的客观事实,使得分散的信息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其次,人类个体所具有的与特定时空相联系的独特的信息是否有价值,价值几何,不取决于信息本身,也不取决于信息拥有者,而取决于把它“外化”为各种具体的事物时所带来的效果。因此,信息只能够间接定价,而不能够直接定价。市场经济为人类个体所具有的独特的差异化信息提供了最优的试验场所。如为了检验企业家思想所具有的价值,企业家可以通过雇佣他人的形式将自己的创意外化为商品或服务到市场中进行出售和转让。消费者所投的货币选票就间接地对企业家的思想定了价。此外,市场经济打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通过价格机制把分散在各处的人们连接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这些分散的个体要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物可卖,要使自己的东西能够顺利卖出去,就必须充分了解市场的需求,充分开发和利用自己的独特信息进行创造。
二是市场经济是以追逐财富为目标的经济,创新成为实现其目标的最优途径和手段。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后,生产就变成了为市场而生产了。这样的生产是为追求财富而进行的生产,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古罗马很大程度上是农业的经济,组织不善,未能促进出租、生产和赢利,而这些是应当用自由所有权的许多成分来保护的。尽管肯定有贷款取息的做法,也存在海外贸易和经济作物的生产,但对于大多数善良的罗马人来说,最重要的目标还是保卫其家庭的美德与荣誉,而不是增加其财产。”[8]由于公正平等的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因此,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能够让消费者把货币选票投给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企业惟一的选择只能够是创新,而没有其他旁门左道可供选择。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市场主体所获得的只有平均利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或者说获得要素的正常收益(在西方经济学看来),如果要想获得超额利润,就必须拥有别人没有的新产品、新途径、新方法、新技术等新的东西。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够做到:人贵我贱,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创。反之,在集权体制下的畸形市场经济中,由于权力直接参与本应由“看不见的手”进行的资源配置,除了创新之外,官商勾结、垄断经营等都可以成为企业的生存途径。因此,创新并不会成为该社会的主流。
三是市场经济不只是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经济,还是国与国之间相互竞争的经济,由此决定了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为了在竞争中保持优势都不得不关注创新。具有决策自主权的独立市场主体在充分享受由此带来的自由的同时,也深刻体悟到由此所带来的压力——在利用分散的市场信息过程中,往往会“英雄所见略同”。这种“同”对于市场主体造成了一种内在的压力,于是竞争就产生了。竞争的产生带来了创新的外在压力,创新从此成为一种必然。市场这个竞技场给企业带来的压力比其他任何力量都更加直接,它可以立判生死——是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当经济已经全球化以后,依靠税收维持运转的政府,除了有党派对政权展开的竞争外,还面临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这就迫使政府不得不关注创新。[9]
总之,在人类社会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中,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够对创新有足够的需求,也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够为创新提供充分的实现条件和充分的发展空间。
二、市场经济与制度
市场经济能够顺利运行的制度基础在于法治和分立的产权制度。虽然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在研究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看到了市场、创新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联系,比单纯地考虑创新与增长之间的关系前进了一步,但是必须看到相对于漫长的人类历史而言,市场取得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也不过是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以后的事情。因此,为了弄清市场经济为什么有利于创新,就有必要进一步追寻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背景和基础。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并不是什么新东西,自从出现了分工而带来的交换,人类就不自觉地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在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和基础性手段,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低下的生产力不可能产生很多的剩余产品,从而使得广泛的交换缺乏了物质基础;二是由于封建和专制的中世纪所形成的依附关系限制了公平、平等和自由的交易关系,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市场主体。当生产力发展到可以产生大量剩余时,突破依附关系才可能使市场经济成为基础性的配置资源的方式。要突破依附关系,就必须有法律界定人与人以及人与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没有这一点,自主决策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当人们能够进行自主决策时,当人们不必受到他人强制时,当人们只需要遵循彼此都应该遵循的一般规则时,人们也就进入了自由状态。“自由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一个人按照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可能状态。”[10]H-B-Phillips指出:在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任何对于自由的限制都将减少所可尝试之事务的数量,从而亦会降低进步的速率。换言之,在这样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行动的自由之所以被赋予个人,并不是因为自由可以给予个人以更大的满足,而是因为如果他被允许按其自己的方式行事,那么一般来讲,他将比他按照我们所知的任何命令方式去行事,能更好服务于他人。[10]没有自由也就没有可以自主决策的机会,没有可以自由支配资源的权利,市场主体也就不可能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去实现自己的各种各样的想法,并借助市场检验自己设想的价值,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创新。因此,对财产权利的界定,不关乎姓社姓资,也无需借助所谓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它只关乎这样一个人类永远也改变不了的基本事实:信息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芸芸众生的大脑中,如果人类希望能够充分地利用这样的信息,就必须赋予芸芸众生拥有资源去实现自己想法的权利。只有赋予了这样的权利,人们才有机会去闯去试去创,并因此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在这样“闯与试”的过程中,拥有自由决策权的主体的动机既可能是所谓经济人的理性,也可能是所谓救世情怀,还可能是博美人一笑。
动机如何并不重要,人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只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必须以他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只有这样,人类才可能有勃勃生机。斯密在创立经济学时,以理性的经济人作为出发点来探究经济发展的原因其实是画蛇添足,因为就人类经济发展而言,乃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如何充分利用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个体大脑中的信息为人类发展服务。不仅如此,他的理论还为我们这些后发国家正确地利用市场经济所产生的自发秩序设置了一道屏障——认为市场经济是不道德的经济。当产权分立以后,对于喜爱整齐划一的专制集权社会而言,自由运用自己资源去闯去试的主体的行为显得有点“乱”。其实这不是“乱”,不过是不符合习惯于整齐划一社会管理者的习惯和心愿而已。值得指出的是,中国长期以来有专制集权的传统,近代转型时,在很长时间内也只是以恢复大国尊严和实现国家统一为诉求,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目标长期以来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建立自由民主社会的步伐还刚刚开始迈出,离自由民主社会这一目标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此时此地,论自主创新的关键和起点,是也只能是如下两点:一是要对以“混乱”形式出现的“闯与试”要有宽容的雅量;二是必须切实保障公民在自己的私域内有自由活动的权利。没有这两点,自主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界定产权之所以重要,国有企业之所以需要政企分离,归根结底,就是让企业拥有自由支配资源的权利,没有这样的权利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由,创新就不可能大量涌现,因为创新是不可能带着枷锁起舞。创新是走向未知领域里的自由探索,能够进行创新的天才也只有在自由的天地里才能够创新。正是因为看到自由对于创新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哈耶克将保障个体的自由作为法治的第一要义,并为此写下《自由秩序原理》一书。正是因为看到自由对于经济增长的基石性作用,阿玛蒂亚·森写下了《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两位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不约而同地从不同的视角强调自由的作用,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深思吗?毋庸讳言,自由当然不是为所欲为的任意行为,而是有约束的自由,它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但这种规则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一种没有任何特定目的的自发秩序。这样的秩序就是法治。因此,经济学家钱颖一指出:与传统的市场经济相比较而言,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于传统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即法治。法治有两个方面的经济作用:约束政府和约束经济行为人。[11]
现代市场经济和传统市场经济虽然都是交换经济,但二者有质的不同。传统市场经济是面对面的“现货市场交易”,交易人之间的合作和声誉是达成交易的关键。现代市场经济所进行的交换则往往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换。由于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匿名性特征,因而如何进行交换,按照什么规则进行交换,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由谁来制订规则呢?当然只能由政府来制订规则。市场交换之所以能使交易双方的处境得到改善,其前提条件乃是双方自觉自愿。由于并非所有人都是大公无私的,由于总有人希望在不支付代价的情况下取得对方的服务和物品,由于并非所有人都拥有同样的暴力手段,因此,如果没有外部强大的强制力量,自愿交换的原则就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强制力量由谁来充当呢?当然只能是政府。
当人们养育了政府这个庞大的“利维坦”之后,任何单独的社会个体都没有办法与之抗衡,如果任凭政府权力作为,而缺乏约束,不仅会导致腐败,还可能把市场经济引向歧途。因此,如何限制政府权力也必然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一部分。现实中的法律实际上是人为的命令和正义、公正等更高级原则的混合物,因而警惕政府和强势群体把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广大公民的目的加进法律之中是非常必要的。为防止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的无限膨胀,必须划定公权运行的范围。阿克顿指出:对权威的限制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当一个政府受到有效的限制时,它才是合法的[14]。因此,就市场经济运行而论,规定公权与私权的运行原则以及私权与私权之间的交易规则是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前提。就这两个方面的规则而言,界定公权与私权各自运行范围的规则是最为基本的原则,因为就一般社会的政府而论,处理私权与私权之间的问题还是能够办到的,而能够依照规则处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问题则是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事情。秦晖指出:启蒙的要义在于群己权界。[12]资产阶级革命所确立的制度安排有效地约束了政府的权力,市场经济才真正在各种各样的资源配置方式中取得支配地位,从而创新才能够喷薄而出,被压抑的生产力才从此获得解放。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与温格斯特在《经济史杂志》中,从交易费用和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英国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前后的政治制度变化对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指出这次革命所创立的世界上第一个虚君宪政和议会民主制度,使政府对公平的政治游戏的耕作和法律制度的承诺成为可信,并对以后的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宪政这些承诺的可信性使得政府不再利用这种垄断权力来垄断经济和不惜损害社会利益来追求执政者的利益,避免了“国家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如下后果:政府会借口特权垄断经济利益,窒息民间企业家的创业行为,扭曲价格;造成制定游戏规则的和参与游戏的同一个政府出现角色上的混乱,使公平、公正成为不可能;如果没有可靠的制衡机制,政府可能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损害社会利益,造成苛捐杂税、贪污腐败和其他寻租行为。[4]
因此,宪政与界定私人权利的民法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宪政是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事情,但古罗马法典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表述了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古罗马法典中,凡是把所有权表达为主权的地方,所有者都被说成具有指挥财产的、不受国家干涉的、实际上无限的权利,而且法律条款对允许分割与财产有关的权利持厌恶态度。”[8]因此,在欧洲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时,有了可以拿来就用的观念和法律条文,为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可资利用的便利条件。索托把系统的产权制度喻为产生资本的发动机。[13]应当说,这台发动机在古罗马时就已经造好了,只是等待合适的时机。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产权保护,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存在着误解,往往只看到它保护剥削的一面,没有看到它对于保障产权所有者自由地运用资源去创新的一面,更没有看到在市场竞争和物竞天择的压力下拥有财产权的个体和不拥有财产权的个体之间互相合作的一面。对于私有制,我们也长期存在着误解,以为奴隶社会私有制和封建社会私有制以及资本主义私有制就其本质而言是同类东西,差别只在于剥削和压迫的程度不同。其实大谬不然,立于私有产权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受到保护的私有制,是公权不能够侵犯的私有制。这样的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市场经济的胜出,是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实践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的根本原因。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所谓封建社会里(实际是专制社会),纵然实行私有制,社会发展也只能是“千年田地八百主”。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深厚专制传统的国家而言,警惕政府官员借公有之名行专制之实是最值得关注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理清公与私的界限。归根结底,保护个体利益就是保护人民利益,因为人民不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是由千千万万个具有自己独特利益的公民构成的。“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于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为——即使是为着有益的目的——使人们成为它手中较易制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它终将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它还将看到,它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的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7]中国历史之所以长期以来走不出治乱循环的困境,根本原因就在于个体利益长期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并由此产生了不少“闯王”式的农民领袖。保护个人财产,就是保护作为实体“人民”的利益,就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作为个体的人民,如果没有权利自由地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财产权利随意被剥夺,如果强权高于制度,冠冕堂皇的制度成为一种奢侈的“摆设”,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去创造和创新,就不可能去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因此,分立产权的形成和保护是创新在近代以来大量涌现的根本原因,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
三、促进创新的具体制度分析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基本的结论:制度高于技术并且是经济增长的最终源泉。但是,制度是如何支持创新的,在指出了创新产生的两大基石后,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直接支撑创新的制度因素,讨论具体的制度安排与创新的关系。
1-分散风险的机制
市场是人类创新的一大实验室,是检验创新是否符合消费者偏好、是否为社会所需要的试金石。诚然,追逐利益的市场主体都希望成功,但倒在成功路上的市场主体也不乏其人。既然市场充满了风险,创新就意味着更大的风险。为了发展经济,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就必须降低风险。于是,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磨合,就有两类可以分散风险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了:一是风险分摊机制——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市场、远期汇兑市场。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各种各样的救济制度和保险制度。就前一种机制而言,是通过降低风险让创新者敢于创新;就后一种机制而言,是让失败者免除后顾之忧,能有必要的生活保障。这样,人们才有可能踏上“失败多于成功”的创新之路。
2-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当企业以创新的形式引进一项服务或产品技术以及把产品和服务转化为需求时,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消费者都可能会遇到资金方面的困难。一是创新主体由于资金匮乏而无法将自己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有效供给。二是作为需求者虽然可能非常需要这样的创新成果,但由于资金的限制而又无法获得希望得到的创新成果。为了使创新成果能够转化为现实的有效供给,人们设计出这样一些制度:风险基金、银行借贷以及其他的金融创新,主要用来解决企业创新中的资金不足问题。解决消费者消费资金不足的机制包括分期付款、租赁以及先交货后付款等项措施。这样一些金融工具和措施的出现既成就了美国硅谷这样的奇迹,也让联合收割机等产品和消费品能够顺利地进入农户和消费者家庭。
3-创新成果的利益分摊机制
创新不仅意味着风险,同时还意味着巨大的收益。创新收益的分配机制包括这样两个方面:一是协调创新主体与非创新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为了让创新收益为创新主体获得,平衡创新群体的内部关系,人们设计出诸如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庇护等项制度。二是创新主体内部的利益分摊机制。这样的制度既包括创新的主持人如何支配风险基金的制度安排,也包括组织内部与创新相关的各部门与创新机构的协调关系。这样的制度包括期权、创新入股,还包括创新主要贡献者以创新的成果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来运作的规则。
4-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激励机制
人和动物的最根本区别在于人具有创造性。创新是衡量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能否发达兴旺并领先于世界的首要标志。为此,有远见的民族和国家都采取制度激励和政策扶植的方式来鼓励创新。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贷款担保政策、利率政策、股权政策等引领和激励企业进行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还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如政治体制改革制度、社会团体改革制度以及公共政策、文化政策、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等的改革)来引导和激励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当一个社会完全沉浸在创新精神的氛围中,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最合理的、最有希望的社会。
四、简短的结论
在对中国自近代以来的境遇进行反思时,林毓生先生指出:“现在问题实在太大了,我们得赶快努力,我们要加油,要快一点。我觉得这个态度虽然可嘉,可是并不管用。从康梁时代到现在,我们已经急了近一百年了,然而,这种迫不及待的心情却没有给我们带来许多重大问题的深远而有效的答案。”[14]在市场换技术的美梦破灭之后,国人意识到市场是换不来技术的,于是提出要自主创新,这无疑是认识的提高。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比自主创新更重要的是培养创新的土壤——制度建设,有了制度保证,创新就会自然涌现出来。古人云:功夫在诗外。自主创新也在创新之外——在促进创新的制度体系建设上。中国人不缺少聪明才智,缺乏的是让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的激励性制度。“如果一个社会真的缺失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那么首要的任务则当在催醒或开启这种精神;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自由政权能够有所作为,而实非那种严酷统制体制所能及。”[10]“一切政府的活动,只要不是妨碍而是帮助和鼓舞个人努力与发展,那是不厌其多的。可是,政府一到不去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以它自己的活动去代替他们的活动的时候;一到不是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并有时指摘而是叫他们在束缚之下工作,或是叫他们退立一旁而自己去代替他们工作的时候,害处就发生了。”[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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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 耀)
关键词:创新;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政府
中图分类号:F06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12-0023-07
创新是一个反映了人类本质特征的范畴,但创新的大量涌现则是人类步入市场经济以后的事情。当今,创新对于人类的作用是如此重要,以致杜拉克称现在的社会是创新社会。[1]最早把创新纳入经济学研究并对此进行专门研究的是熊彼特。何谓创新?在熊彼特看来,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进行新的组合,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到生产过程中。从均衡的角度看,创新就是对循环流转的均衡的破坏。对此,熊彼特列举了创新所包括的以下5种情况:(1)引进某种新产品或提高某种产品的质量;(2)引进某种新技术,即新的生产方法;(3)开辟新的市场;(4)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5)实现企业的组织创新。[2]通过熊彼特关于创新的上述论述可知,熊彼特所谓的创新是针对具体的生产过程而论的,虽然他也指出了所谓创新的条件——企业家精神和银行贷款,但毕竟存在着下列缺陷:一是就其所列举的简单现象来说,只包括了两类创新,即技术创新和组织创新(或曰管理创新),没有考虑到创新需要的制度条件。易言之,没有考虑组织创新所需要的激励因素。任何生产组织都是复杂的社会网络上的一个点,社会规则本身必然要对它的行为产生影响。二是只考虑了生产函数而忽视了消费函数。
有鉴于此,有必要对创新重新界定一下。笔者以为,所谓创新,就其现象来说,是对某种现有均衡状态的破坏和替代,是人类社会从低层次均衡到高层次均衡的发展;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从价值评价的角度来看,提高了全社会的福利水平。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组织内部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当然也包括组织内部的制度创新);二是组织外部环境的创新(主要是指制度创新)。创新之所以会出现,是由于处在具体时空中的市场主体因注意力的有限性而导致的思维差异所产生的信息的差异性。于是,创新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本质特征:一是价值性。创新应当能够提高企业利润和消费者效用水平。二是差异性。创新应当能够充分表现出处于具体时空中的人们所使用的信息的不同。三是进步性。创新应当能够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基于经济学的视角弄清经济与创新的关系,以及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最有利于创新,能够促进创新的经济应当建立在什么样的制度基础上,一国经济究竟能为创新提供哪些机制。
一、创新的“井喷现象”与市场经济
1-创新与经济增长——基于理论回顾的视角
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河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经济增长都极为缓慢。直到18世纪,经济增长的幅度才逐步加大,并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课题。据估计,公元500年至公元1500年,全世界经济每年平均增长只有0-1%,在1 000年漫长的岁月中,产出大约只增长3倍。而在18世纪的英国却取得了10倍于过去的经济增长率(也就是年增长率超过1%)。即在一代人的时间里,产出和物质财富得到了巨大的增长。[3]经济增长的突然而至,需要人们来做出解释。确切地说,经济增长的出现绝非孤立的现象,它包括三个层面的东西,即经济的迅速增长、创新的大量涌现、市场经济在人类历史上的某些局部地区取得支配地位并向其他地方逐步扩散。面对这三个层面的东西,现代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市场经济大加赞扬,并从自由放任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对经济革命的制度条件进行了探讨,但他依然把这场经济革命归结为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增长问题。长期以来,斯密的这一解释影响了经济学对于经济增长问题研究的基本走向。
边际效用革命后,新古典理论的奠基人马歇尔写了《经济学原理》一书。该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阐述古典经济学思想的部分,该部分充满了对专业化和分工经济的洞见,但没使用任何数学方法;二是在给定分工模式的情况下,通过引进微积分这样的数学工具,探讨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该书有关探讨给定分工模式下的资源配置效率问题的思想成为后来主流经济学研究的范式。这一范式的出现,一方面推动了经济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给主流经济学带来了致命的缺陷,使得主流经济学在偏离探讨国民财富成因的道路上渐行渐远。[4]
就微观经济学消费者理论而言,由于只探讨既定消费集内的商品选择问题,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作用下,消费者增加总效用就面临着无法逾越的极限。其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微观经济学将由创新带来的商品和服务种类的增加逐出了经济学研究领域。其实,消费者效用的增加不仅体现在对某种商品的消费数量的增长,更为重要的是人们所消费的商品种类的增加。单就某种商品而言,即使人们收入很高,其消费数量也总是有限的,要受到生理限制和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制约。现代社会一个普通人的消费水平和效用水平却远远超过了一个中世纪的国王。这不是因为现代人消费的数量更多,而是因为消费的商品种类更多。商品种类的增加可以打破单一商品边际效用递减对需求的限制,无限放大了社会潜在的总需求和人们的总效用水平。[5]
无论是消费品种类的增加还是消费品价格的改变,归根结底都涉及到创新。当我们假设消费者的偏好没有变化,那么就改变消费品价格而论,在需求没有变化的情况下,改变的肯定是供给状况,在生产要素投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生产的方式必然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必然与创新相关联。在可供选择的消费品的种类既定的情况下,在必需品的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就增加消费品种类而论,也一定是创新的体现。这一创新不仅改变了消费者的总效用,实际上也改变了消费者可供选择的范围,进而改变了整个市场上争夺消费者货币选票的竞争格局。在消费者收入一定的条件下,消费品选择范围的变化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货币选票可供选择对象的改变。通常,人们总以为竞争只发生在同质产品和有差异的可替代产品之间,实际上这是对竞争本身的一种狭义理解。因为从广义来看,竞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只不过是企业之间争夺消费者金钱选票的过程,而不只是表现为同质产品和差异替代品之间的直接竞争,还有非同类产品之间争夺消费者选票的间接竞争,即争夺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所占比重。总之,没有把消费集可改变的特性纳入到微观经济学考察的范围内,既暴露出微观经济学静态选择的缺陷,也不符合消费者总效用随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事实。
就新古典企业理论而言,它本身只是一个投入产出函数,并没有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如对企业为什么要生产此产品、以什么方式生产此产品等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生产什么产品而言,企业起码有如下三种选择:生产此产品;在既定的产品集中选择另外一种产品;在既定的产品集外通过创新的路径生产一种新的产品。就如何生产某种产品而言,最起码也有如下几种选择:采用既有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采用新的生产方式但采用既有的管理模式,采用既有的生产方式但采用新的管理模式,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管理模式。
正是因为新古典经济学没有给创新留下可以存在的空间,杨小凯创立了新兴古典经济学,引入了超边际分析方法。虽然超边际分析引进了比较高深的数学方法,但其立论的基本点还是比较简单的。它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消费者与企业的二分法,认为经济学要研究的首要问题是分工,即经济理性人应该选择做什么而不是如何做。对此,杨小凯解释道:“新兴古典经济学的意思是,在思想上,它比新古典更‘古’,我们强调分工,强调组织的作用,但是在分析工具上更‘新’。这主要体现在我们采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新古典经济学是边际分析,而边际分析是一个资源分配问题,是在给定组织结构的情况下研究资源分配。这就像一个人在选定专业以后,你要选什么课,比如,你选择了经济学,那么就不去学物理,这时你的工作就是把有限的时间在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等专业课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所谓的资源配置。但是一开始你决定学经济学而不是学物理学,则是一个选专业方向的决策问题,而这才是更为重要的。所以,现代经济学都着重在资源分配方面,而对于专业方向的选择和分工的决定研究不多。古典经济学主要是研究分工专业化的。”[4] 分工的出现意味着创新,这样就把创新纳入了经济学研究之中。
就宏观经济学而论,它研究的核心问题就是经济稳定的增长。探讨经济增长的机理,一直在推动着宏观经济理论的发展。“关于现代经济增长研究的第一次繁荣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索罗(Solow,1956)将总产量生产函数应用于经济增长的研究,奠定了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框架。索罗模型的中心结论是,在缺乏连续技术进步的情况下,人均增长将最终停止。”[6]索罗模型中有三个经济变量是外生的:储蓄率、人口增长率和技术进步率。显然,这三个变量是由人们的经济行为决定的,外生的假定肯定会使该模型理论价值和现实解释力受到影响。于是,对于经济增长的研究就沿着两条路径深入下去:一是将外生变量内生化;二是寻找促进创新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
通过引进拉姆齐的跨期可分效用框架,卡斯与库普曼斯将储蓄率内生化了,但并不能由此得出长期的人均增长不需要外生的技术进步的结论。将技术进步内生化则源于罗默模型(1986)和卢卡斯(1988)模型,这是内生增长理论的开端标志。罗默秉承了杨的报酬递增思想和阿罗的将知识处理为公共物品的思想,将新知识看成是投资的一个副产品来消除报酬递减。卢卡斯虽也将知识处理为公共物品,但他强调的是人力资本在积累过程中的外部性。真正地将内生技术进步引入经济增长模型的是罗默(1987,1990)、阿洪和豪伊特(1992)以及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1991)。在他们的模型中,技术进步被看成是有目的的科学研究活动的结果,并且赋予了这种物品既不同于普通物品也不同于公共物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垄断权,由此所获得的垄断利润可以作为科研活动的激励。罗默(1990)讨论的是产品种类的增加对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并考虑到了专利之类的产权保护措施对于创新的激励作用。阿洪和豪伊特的模型考察的则是已有产品质量的不断改进。这两个模型都是以市场机制作为驱动的,并且是内生的。但是这两个模型涉及的只是产品创新,而没有涉及过程创新,因此将过程创新模型化是现代经济增长理论有待开发的课题。[6]此外,有关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也没有被纳入到现代经济增长的模型中。
2-必须解释的一个现象——创新为什么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喷薄而出
市场经济为人类利用分散的信息提供了平台,从而促进了创新。自从产生了人类社会,人类就面临着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有两种思路:一是力求让信息不对称最小化,即通过“小国寡民”与“人至老死不往来”把人们限制在一个小团体内和一个狭小区域范围内,或者通过“改造思想”把人培养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人。这虽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却导致了信息同构,形成了万马齐喑的局面。约翰·密尔说得好:人类要成为思考中高贵而美丽的对象,不能靠着把自身中一切个性的东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权利和利益所许的限度之内把它培养起来和发扬出来。[7]二是在承认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的前提下,为人类充分利用信息并同时限制信息不对称可能产生的危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提供平台。这个平台就是市场经济和产权制度的确立。
虽然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包括多种形式,但就其本质而言,创新离不开分散的信息,离不开独特的蕴含了有价值的富有创意的信息。正因为信息是分散的,正因为人们在利用这些信息时“要么横看成岭”,“要么侧看成峰”,人类才可能利用非常有限的要素创造出五彩缤纷的商品和提供各式各样的服务。虽然从古到今信息就是处于分散状态的,但充分利用分散的信息则是市场经济建立以后的事情,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为充分利用分散的信息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市场经济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市场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利用分工和发展分工的经济。具体而言:
一是市场经济本身为人类利用独特而又分散的信息提供了平台,为检验独特信息的价值提供了试验场所。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决策中心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分散的,这无形中暗合了信息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不同个体大脑中的客观事实,使得分散的信息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其次,人类个体所具有的与特定时空相联系的独特的信息是否有价值,价值几何,不取决于信息本身,也不取决于信息拥有者,而取决于把它“外化”为各种具体的事物时所带来的效果。因此,信息只能够间接定价,而不能够直接定价。市场经济为人类个体所具有的独特的差异化信息提供了最优的试验场所。如为了检验企业家思想所具有的价值,企业家可以通过雇佣他人的形式将自己的创意外化为商品或服务到市场中进行出售和转让。消费者所投的货币选票就间接地对企业家的思想定了价。此外,市场经济打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方式,通过价格机制把分散在各处的人们连接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这些分散的个体要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物可卖,要使自己的东西能够顺利卖出去,就必须充分了解市场的需求,充分开发和利用自己的独特信息进行创造。
二是市场经济是以追逐财富为目标的经济,创新成为实现其目标的最优途径和手段。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后,生产就变成了为市场而生产了。这样的生产是为追求财富而进行的生产,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有着本质的不同。“古罗马很大程度上是农业的经济,组织不善,未能促进出租、生产和赢利,而这些是应当用自由所有权的许多成分来保护的。尽管肯定有贷款取息的做法,也存在海外贸易和经济作物的生产,但对于大多数善良的罗马人来说,最重要的目标还是保卫其家庭的美德与荣誉,而不是增加其财产。”[8]由于公正平等的交易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因此,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能够让消费者把货币选票投给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企业惟一的选择只能够是创新,而没有其他旁门左道可供选择。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市场主体所获得的只有平均利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看来),或者说获得要素的正常收益(在西方经济学看来),如果要想获得超额利润,就必须拥有别人没有的新产品、新途径、新方法、新技术等新的东西。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够做到:人贵我贱,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创。反之,在集权体制下的畸形市场经济中,由于权力直接参与本应由“看不见的手”进行的资源配置,除了创新之外,官商勾结、垄断经营等都可以成为企业的生存途径。因此,创新并不会成为该社会的主流。
三是市场经济不只是企业之间相互竞争的经济,还是国与国之间相互竞争的经济,由此决定了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为了在竞争中保持优势都不得不关注创新。具有决策自主权的独立市场主体在充分享受由此带来的自由的同时,也深刻体悟到由此所带来的压力——在利用分散的市场信息过程中,往往会“英雄所见略同”。这种“同”对于市场主体造成了一种内在的压力,于是竞争就产生了。竞争的产生带来了创新的外在压力,创新从此成为一种必然。市场这个竞技场给企业带来的压力比其他任何力量都更加直接,它可以立判生死——是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当经济已经全球化以后,依靠税收维持运转的政府,除了有党派对政权展开的竞争外,还面临着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这就迫使政府不得不关注创新。[9]
总之,在人类社会所经历的各种经济形态中,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够对创新有足够的需求,也只有市场经济才能够为创新提供充分的实现条件和充分的发展空间。
二、市场经济与制度
市场经济能够顺利运行的制度基础在于法治和分立的产权制度。虽然现代经济增长理论在研究经济增长的过程中看到了市场、创新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联系,比单纯地考虑创新与增长之间的关系前进了一步,但是必须看到相对于漫长的人类历史而言,市场取得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也不过是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以后的事情。因此,为了弄清市场经济为什么有利于创新,就有必要进一步追寻市场经济赖以生存的背景和基础。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并不是什么新东西,自从出现了分工而带来的交换,人类就不自觉地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在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市场经济之所以没有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和基础性手段,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低下的生产力不可能产生很多的剩余产品,从而使得广泛的交换缺乏了物质基础;二是由于封建和专制的中世纪所形成的依附关系限制了公平、平等和自由的交易关系,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市场主体。当生产力发展到可以产生大量剩余时,突破依附关系才可能使市场经济成为基础性的配置资源的方式。要突破依附关系,就必须有法律界定人与人以及人与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没有这一点,自主决策的市场主体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当人们能够进行自主决策时,当人们不必受到他人强制时,当人们只需要遵循彼此都应该遵循的一般规则时,人们也就进入了自由状态。“自由意味着始终存在着一个人按照其自己的决定和计划行事的可能状态。”[10]H-B-Phillips指出:在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任何对于自由的限制都将减少所可尝试之事务的数量,从而亦会降低进步的速率。换言之,在这样一个日益发展的社会中,行动的自由之所以被赋予个人,并不是因为自由可以给予个人以更大的满足,而是因为如果他被允许按其自己的方式行事,那么一般来讲,他将比他按照我们所知的任何命令方式去行事,能更好服务于他人。[10]没有自由也就没有可以自主决策的机会,没有可以自由支配资源的权利,市场主体也就不可能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去实现自己的各种各样的想法,并借助市场检验自己设想的价值,因而也就不可能有创新。因此,对财产权利的界定,不关乎姓社姓资,也无需借助所谓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经济理性人,它只关乎这样一个人类永远也改变不了的基本事实:信息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芸芸众生的大脑中,如果人类希望能够充分地利用这样的信息,就必须赋予芸芸众生拥有资源去实现自己想法的权利。只有赋予了这样的权利,人们才有机会去闯去试去创,并因此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在这样“闯与试”的过程中,拥有自由决策权的主体的动机既可能是所谓经济人的理性,也可能是所谓救世情怀,还可能是博美人一笑。
动机如何并不重要,人类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只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必须以他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只有这样,人类才可能有勃勃生机。斯密在创立经济学时,以理性的经济人作为出发点来探究经济发展的原因其实是画蛇添足,因为就人类经济发展而言,乃是基于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如何充分利用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个体大脑中的信息为人类发展服务。不仅如此,他的理论还为我们这些后发国家正确地利用市场经济所产生的自发秩序设置了一道屏障——认为市场经济是不道德的经济。当产权分立以后,对于喜爱整齐划一的专制集权社会而言,自由运用自己资源去闯去试的主体的行为显得有点“乱”。其实这不是“乱”,不过是不符合习惯于整齐划一社会管理者的习惯和心愿而已。值得指出的是,中国长期以来有专制集权的传统,近代转型时,在很长时间内也只是以恢复大国尊严和实现国家统一为诉求,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目标长期以来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建立自由民主社会的步伐还刚刚开始迈出,离自由民主社会这一目标还有漫长的路要走。此时此地,论自主创新的关键和起点,是也只能是如下两点:一是要对以“混乱”形式出现的“闯与试”要有宽容的雅量;二是必须切实保障公民在自己的私域内有自由活动的权利。没有这两点,自主创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建立都无从谈起。
界定产权之所以重要,国有企业之所以需要政企分离,归根结底,就是让企业拥有自由支配资源的权利,没有这样的权利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由,创新就不可能大量涌现,因为创新是不可能带着枷锁起舞。创新是走向未知领域里的自由探索,能够进行创新的天才也只有在自由的天地里才能够创新。正是因为看到自由对于创新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哈耶克将保障个体的自由作为法治的第一要义,并为此写下《自由秩序原理》一书。正是因为看到自由对于经济增长的基石性作用,阿玛蒂亚·森写下了《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两位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不约而同地从不同的视角强调自由的作用,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深思吗?毋庸讳言,自由当然不是为所欲为的任意行为,而是有约束的自由,它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但这种规则不是外部强加的,而是一种没有任何特定目的的自发秩序。这样的秩序就是法治。因此,经济学家钱颖一指出:与传统的市场经济相比较而言,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现代市场经济有不同于传统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即法治。法治有两个方面的经济作用:约束政府和约束经济行为人。[11]
现代市场经济和传统市场经济虽然都是交换经济,但二者有质的不同。传统市场经济是面对面的“现货市场交易”,交易人之间的合作和声誉是达成交易的关键。现代市场经济所进行的交换则往往是陌生人之间的交换。由于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匿名性特征,因而如何进行交换,按照什么规则进行交换,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由谁来制订规则呢?当然只能由政府来制订规则。市场交换之所以能使交易双方的处境得到改善,其前提条件乃是双方自觉自愿。由于并非所有人都是大公无私的,由于总有人希望在不支付代价的情况下取得对方的服务和物品,由于并非所有人都拥有同样的暴力手段,因此,如果没有外部强大的强制力量,自愿交换的原则就根本无法建立起来。强制力量由谁来充当呢?当然只能是政府。
当人们养育了政府这个庞大的“利维坦”之后,任何单独的社会个体都没有办法与之抗衡,如果任凭政府权力作为,而缺乏约束,不仅会导致腐败,还可能把市场经济引向歧途。因此,如何限制政府权力也必然构成市场经济运行的一部分。现实中的法律实际上是人为的命令和正义、公正等更高级原则的混合物,因而警惕政府和强势群体把自己的目的而不是广大公民的目的加进法律之中是非常必要的。为防止以政府为代表的公权的无限膨胀,必须划定公权运行的范围。阿克顿指出:对权威的限制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当一个政府受到有效的限制时,它才是合法的[14]。因此,就市场经济运行而论,规定公权与私权的运行原则以及私权与私权之间的交易规则是市场经济赖以建立的前提。就这两个方面的规则而言,界定公权与私权各自运行范围的规则是最为基本的原则,因为就一般社会的政府而论,处理私权与私权之间的问题还是能够办到的,而能够依照规则处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问题则是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事情。秦晖指出:启蒙的要义在于群己权界。[12]资产阶级革命所确立的制度安排有效地约束了政府的权力,市场经济才真正在各种各样的资源配置方式中取得支配地位,从而创新才能够喷薄而出,被压抑的生产力才从此获得解放。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与温格斯特在《经济史杂志》中,从交易费用和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英国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前后的政治制度变化对英国工业革命的影响,指出这次革命所创立的世界上第一个虚君宪政和议会民主制度,使政府对公平的政治游戏的耕作和法律制度的承诺成为可信,并对以后的变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宪政这些承诺的可信性使得政府不再利用这种垄断权力来垄断经济和不惜损害社会利益来追求执政者的利益,避免了“国家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如下后果:政府会借口特权垄断经济利益,窒息民间企业家的创业行为,扭曲价格;造成制定游戏规则的和参与游戏的同一个政府出现角色上的混乱,使公平、公正成为不可能;如果没有可靠的制衡机制,政府可能会为了一己之私而损害社会利益,造成苛捐杂税、贪污腐败和其他寻租行为。[4]
因此,宪政与界定私人权利的民法构成了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宪政是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事情,但古罗马法典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明确表述了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古罗马法典中,凡是把所有权表达为主权的地方,所有者都被说成具有指挥财产的、不受国家干涉的、实际上无限的权利,而且法律条款对允许分割与财产有关的权利持厌恶态度。”[8]因此,在欧洲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时,有了可以拿来就用的观念和法律条文,为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提供了可资利用的便利条件。索托把系统的产权制度喻为产生资本的发动机。[13]应当说,这台发动机在古罗马时就已经造好了,只是等待合适的时机。值得指出的是,对于产权保护,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存在着误解,往往只看到它保护剥削的一面,没有看到它对于保障产权所有者自由地运用资源去创新的一面,更没有看到在市场竞争和物竞天择的压力下拥有财产权的个体和不拥有财产权的个体之间互相合作的一面。对于私有制,我们也长期存在着误解,以为奴隶社会私有制和封建社会私有制以及资本主义私有制就其本质而言是同类东西,差别只在于剥削和压迫的程度不同。其实大谬不然,立于私有产权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受到保护的私有制,是公权不能够侵犯的私有制。这样的私有制的出现以及市场经济的胜出,是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的实践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生产力总和还要多的根本原因。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所谓封建社会里(实际是专制社会),纵然实行私有制,社会发展也只能是“千年田地八百主”。对于我们这个有着深厚专制传统的国家而言,警惕政府官员借公有之名行专制之实是最值得关注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理清公与私的界限。归根结底,保护个体利益就是保护人民利益,因为人民不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是由千千万万个具有自己独特利益的公民构成的。“国家的价值,从长远看来,归根结底还在于组成它的全体个人的价值。一个国家若只为——即使是为着有益的目的——使人们成为它手中较易制驭的工具而阻碍他们的发展,那么,它终将看到,小的人不能真正做出大的事;它还将看到,它不惜牺牲一切而求得的机器的完善,由于它为求机器较易使用而宁愿撤去了机器的基本动力,结果将使它一无所用。”[7]中国历史之所以长期以来走不出治乱循环的困境,根本原因就在于个体利益长期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并由此产生了不少“闯王”式的农民领袖。保护个人财产,就是保护作为实体“人民”的利益,就是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作为个体的人民,如果没有权利自由地处置自己的财产,如果财产权利随意被剥夺,如果强权高于制度,冠冕堂皇的制度成为一种奢侈的“摆设”,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去创造和创新,就不可能去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因此,分立产权的形成和保护是创新在近代以来大量涌现的根本原因,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
三、促进创新的具体制度分析
制度经济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基本的结论:制度高于技术并且是经济增长的最终源泉。但是,制度是如何支持创新的,在指出了创新产生的两大基石后,有必要进一步探讨直接支撑创新的制度因素,讨论具体的制度安排与创新的关系。
1-分散风险的机制
市场是人类创新的一大实验室,是检验创新是否符合消费者偏好、是否为社会所需要的试金石。诚然,追逐利益的市场主体都希望成功,但倒在成功路上的市场主体也不乏其人。既然市场充满了风险,创新就意味着更大的风险。为了发展经济,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就必须降低风险。于是,经过长期的探索和磨合,就有两类可以分散风险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了:一是风险分摊机制——有限责任公司、期货市场、远期汇兑市场。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各种各样的救济制度和保险制度。就前一种机制而言,是通过降低风险让创新者敢于创新;就后一种机制而言,是让失败者免除后顾之忧,能有必要的生活保障。这样,人们才有可能踏上“失败多于成功”的创新之路。
2-创新成果的转化机制
当企业以创新的形式引进一项服务或产品技术以及把产品和服务转化为需求时,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消费者都可能会遇到资金方面的困难。一是创新主体由于资金匮乏而无法将自己的成果转化为现实的有效供给。二是作为需求者虽然可能非常需要这样的创新成果,但由于资金的限制而又无法获得希望得到的创新成果。为了使创新成果能够转化为现实的有效供给,人们设计出这样一些制度:风险基金、银行借贷以及其他的金融创新,主要用来解决企业创新中的资金不足问题。解决消费者消费资金不足的机制包括分期付款、租赁以及先交货后付款等项措施。这样一些金融工具和措施的出现既成就了美国硅谷这样的奇迹,也让联合收割机等产品和消费品能够顺利地进入农户和消费者家庭。
3-创新成果的利益分摊机制
创新不仅意味着风险,同时还意味着巨大的收益。创新收益的分配机制包括这样两个方面:一是协调创新主体与非创新主体之间关系的制度。为了让创新收益为创新主体获得,平衡创新群体的内部关系,人们设计出诸如专利以及知识产权庇护等项制度。二是创新主体内部的利益分摊机制。这样的制度既包括创新的主持人如何支配风险基金的制度安排,也包括组织内部与创新相关的各部门与创新机构的协调关系。这样的制度包括期权、创新入股,还包括创新主要贡献者以创新的成果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来运作的规则。
4-政府政策的引导与激励机制
人和动物的最根本区别在于人具有创造性。创新是衡量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能否发达兴旺并领先于世界的首要标志。为此,有远见的民族和国家都采取制度激励和政策扶植的方式来鼓励创新。如通过政府采购政策、税收政策、进出口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贷款担保政策、利率政策、股权政策等引领和激励企业进行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还通过制定相关的制度(如政治体制改革制度、社会团体改革制度以及公共政策、文化政策、教育制度、医疗制度等的改革)来引导和激励全社会的创新精神。当一个社会完全沉浸在创新精神的氛围中,那么这个社会就是最合理的、最有希望的社会。
四、简短的结论
在对中国自近代以来的境遇进行反思时,林毓生先生指出:“现在问题实在太大了,我们得赶快努力,我们要加油,要快一点。我觉得这个态度虽然可嘉,可是并不管用。从康梁时代到现在,我们已经急了近一百年了,然而,这种迫不及待的心情却没有给我们带来许多重大问题的深远而有效的答案。”[14]在市场换技术的美梦破灭之后,国人意识到市场是换不来技术的,于是提出要自主创新,这无疑是认识的提高。但我们要指出的是,比自主创新更重要的是培养创新的土壤——制度建设,有了制度保证,创新就会自然涌现出来。古人云:功夫在诗外。自主创新也在创新之外——在促进创新的制度体系建设上。中国人不缺少聪明才智,缺乏的是让聪明才智得以充分发挥的激励性制度。“如果一个社会真的缺失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那么首要的任务则当在催醒或开启这种精神;然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自由政权能够有所作为,而实非那种严酷统制体制所能及。”[10]“一切政府的活动,只要不是妨碍而是帮助和鼓舞个人努力与发展,那是不厌其多的。可是,政府一到不去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以它自己的活动去代替他们的活动的时候;一到不是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并有时指摘而是叫他们在束缚之下工作,或是叫他们退立一旁而自己去代替他们工作的时候,害处就发生了。”[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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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20-21-
(责任编辑:孟 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