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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暴烈
他说:你不会逃离我的手掌。
我不敢答话。我才十三四岁。但我说:我会逃离你,并且有自由的生活。
逃。自由就是,逃离父亲。十三四岁,连儿童身份证都要从父亲的衣柜里偷。
逃。世界很大,但我不懂其路途之近或远。
几天后就回家。他说:你再逃,我将你送到孤儿院去。
其实我很希望到孤儿院去。我时常幻想自己是一个孤儿。那样我会很快乐。
那一天,好奇怪,他给我买了一件背心T恤,黄色。后来黄色T恤上刺满发碎。
他给我买了一件背心T恤,放在我的房间。孩放学回来,见到T恤,便穿上,然后出去吃午饭。
他等我吃完午饭,像老虎等待兔子一样等我吃完饭,忽然一把抓着我的头发,就往地上拖。
你逃?你想逃?他拖着我,抓着我的头发,从客厅拖进去,用绳缚着我的双手,我的双脚,吊在窗前。
过了多久才可以起床,我已经记不起来。在床上,几天什么都没吃,然后在床上吃了好多餐,好像电影里的富家小姐。那时候,父亲请了个帮佣,将我锁在家里。 脚上的伤痕,足足一年才渐渐消退。头发也差不多一年才长回正常的长度。
我决定:我要过自由的生活,你们必不能阻挡我。
无法阻挡:我要自由,要复仇,要活得光彩动人。
我离开了那个家。才不过几年,他们对我的生活已经毫无影响,无法左右我的意志,决定我的命运。
我要的,我会用双手去争取,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我非常自私而强悍。
7.红沙漠
其后二十年,我见过我父亲三次。第一次我十六岁,第二次我二十五,第三次,我三十五岁,也就是前年夏天,我知道他快要死了。
其后二十年,差不多每隔几个月,我都做同一个梦,就是我父亲要杀我。每一次我都逃,逃到每每在梦中哭醒。
知道他的死讯,我正在预备一个专业考试。放下电话,我继续读书,仍然很专心,继续读书。
既不快乐,亦不伤心,只是想起,那件黄色T恤。那天他要行动之前,给我买的那件黄色T恤,是不是像犹大的吻呢,是一个记认,如果我不穿上那件黄色T恤,会不会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这件事情不发生,其后的事情会不会不一样,我会是个不一样的人吗?
10.K.
我们理解自由,总是相对于政治压迫而言。好像没有政治压迫,就得到了自由。
K在巴拉圭阿爽舒城一间小酒店房间睡着了,午夜她床头的电话响个不停,她接听,那一端无人说话,只听到有人在呼吸。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西班牙话,朝着她,阴阴险险地笑。
好像一张网,渐渐收紧。
K被拘留的时候,手风琴手正奏着音乐。
他们三个,三个围着,有枪,有狗,查看她的护照,将她的冼头水,倒出来,嗅着,探着,她想问,你要不要试试,我这洗头水,谷中百合香。
请问,这是你的行李吗。她想想,道,这是。请问,是你自己收拾这行李吗。她想想,无法说不是,便说,是。你这行李,有没有,什么是不属于你的?
她答,我所知道的,没有。请问,你的行李,一直跟着你吗?她想了好久,说,可能我转身吃饼干的时候,没有将行李看好。
一个便说,我要检查你的身体。
你的身体清白吗?你有没有觉得,从高处堕下,无法控制?
你的身体,属于任何人吗?父亲,丈夫,情人,属于,任何一个男人吧?不,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
那个女警员,搜查她的身体的时候,看也没看她一眼。摸完,还若无其事,下班,和同事说再见。没什么,你可以走了。
她的身体,牺牲、流血、盼望之地,她的圣殿,原来最为罪恶卑贱。
父亲、丈夫、情人、一个陌生国家的反毒调查员、一个路过的男子,都可以随意占有她、虐打她、搜查她、看她。
我们理解自由,总是相对于政治压迫而言。这是对自由的,最庸俗最淫亵的误解。
11.噢莉噢
我希望,可以生活在一个没什么大事,随便为一点小事便可以狂欢的国家,国民都随便在街上唱歌跳舞,跟陌生人拥抱祝贺。
琐琐碎碎,很无聊,从不伟大,不肩负历史使命,不忧患丛生,从轻省之中,理解自由。
那么多警察,就令我很害怕,在阿根廷布宜诺斯好怕好怕,我就缩到拿佩斯咖啡室,歌连得思大道的拿佩斯咖啡室喝一杯啤酒,定一定惊。又说阿根廷是民主国家,一九八三年已经由全民民主选举选出总统,为什么还那么多警察,每三公尺一个,好可怕。在香港,只有大型示威举行时才有那么多警察。
在咖啡室出来就遇上了游行队伍。都是脸孔清秀的,年轻与不那么年轻的,拿着标语,击鼓,握着火把,手拖着手,唱歌,跳舞。左翼团体就高举非常大非常火红的哲古华拉像。那么热闹快乐地游行。他们是纪念七十年代军人政府维特拉统治期间,失踪及遭杀害的,约九干名政治活动分子。游行人士并要求审判军人维特拉。维特拉现时因七十年代军法统治期间,非法劫持婴孩而被阿根廷当局逮捕,但并未提审。 游行队伍受到阻延,他们便在马路跳舞,唱:噢莉噢。
无论在北京、巴黎、布宜诺斯,游行都那么快乐。
游行快乐,因为可以表达,并且分享,有时感动。
正如书写,因为可以表达,承担了我所有的,生存的重担,书写就成了我生命里,最接近自由的存在。
自由令我勇敢。你看,我书写的时候,一无所惧,什么都可以,卑微的生命,因此充满光彩。
但书写如果不从生活而生,书写就成了最华美的谎话。
如果生活从不自由,书写就,毫无自由可言。
但追寻自由,最为虚妄。也是最大的磨难。
14.最后
其后那二十年,他只提过那件事情,一次。我从我姊姊处听来的。 他只说:你妹妹,脾气那么硬,我对她一次不好,她就十年都不肯来见我。
他从来没有说,我不对。
你要原谅七十个七次。他死后,我便想,你要原谅七十个七次。
然后我笑了。哈,七十个七次。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我前年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癌症已经到了末期。他见到我,有点意外,道,你有心了。
癌症到了末期,拖拖拖,都不死。乡间的表哥写信给我兄,说:你父亲,头脑清醒,生命力惊人。
至死那一刻,仍然头脑清醒,殓葬费分配好,因为叫他娶的女子做丧事,摆解慰酒,所以女家殓葬给三万,他自己家里“随便做好了”,殓葬费就给八干。
年前我去看他时女子不断倒茶给我。他看着女子,当着女子面道:她和我,是买卖关系。我需要人照顾,她需要钱。
女子是个年轻寡妇,比我还年轻,才三十三,我父亲已经八十一岁了。
父亲留下的房子和现金,都给了这个女子。乡间的表哥,数年来亦照顾我父亲的病,所以父亲就给了他一间店铺。
四月表哥打电话来,说,你父亲不行了,你们找个人来送终。
我的一个兄弟去送他终。他经常喝酒,喝得醉醺醺。我父亲感到不耐烦,就叫他走。
他不说话,亦不需要任何人,只想静静的,死。
当然也不需要我的原谅。
只有淡漠,没有和解。我的伤痕从来没有痊愈,
他以为对的,死亡都不能吓倒他:他从来都是对的。
那么强,在死亡之前,他还那么骄傲,因此保持尊严。
我没有再做那些被杀的梦。我那么希望强壮,因此想到了原谅。但我还是被击倒了:他从来从来不需要原谅。
镜子影像:他死了,我还继续和影像斗争,从来不曾,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那么像他。
同样体现,意志的悲剧。
鉴赏:
黄碧云,生于60年代,写出的小说却颇有民国风韵,读她的文章时常让人忘了身处的年代。高科技产品的无迹可寻往往给人年代久远的错觉,但故事的主题并无时代特征。爱,苦难,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黄碧云青年成名,初露头角便已形成独特文风,简练,没有一字多余,用词却不晦涩,仿佛每一句话都经过重重提炼,足以拿来装裱,当作名言警句。她的文章,主题立意也是鲜有的直白,不管是怎样离经叛道,只要想到了她都敢写,遣词造句从不遮遮掩掩。在这篇《媚行者》中,她大幅谈论自由,从细微与宏大两个视角;一方面,她审视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回忆她与自由的关系;另一方面,经由讲述游行南美的经历,她书写自由对人民的意义。
毕竟是小说家而非教师、政客,黄碧云不爱在文章里说教讲理,她常常点出文章的主题,用上详细的论据,却吝于论证,或许这其中蕴含的道理对她来说不言自明。这样简约的手法让读者看过她的小说,还觉得回味无穷。长短句的交错使用也得到相似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大段排比能增强气势,但在恰当的时刻,短短几个字,一个句号,反而能镇住场面。句号落下,无限可能性漂浮在空气中。
虽是散文,黄碧云却记得时时回访主题,并且结尾处总不忘了点题。既给读者以周而复始的圆满之感,也保证了文章结构的完整。
他说:你不会逃离我的手掌。
我不敢答话。我才十三四岁。但我说:我会逃离你,并且有自由的生活。
逃。自由就是,逃离父亲。十三四岁,连儿童身份证都要从父亲的衣柜里偷。
逃。世界很大,但我不懂其路途之近或远。
几天后就回家。他说:你再逃,我将你送到孤儿院去。
其实我很希望到孤儿院去。我时常幻想自己是一个孤儿。那样我会很快乐。
那一天,好奇怪,他给我买了一件背心T恤,黄色。后来黄色T恤上刺满发碎。
他给我买了一件背心T恤,放在我的房间。孩放学回来,见到T恤,便穿上,然后出去吃午饭。
他等我吃完午饭,像老虎等待兔子一样等我吃完饭,忽然一把抓着我的头发,就往地上拖。
你逃?你想逃?他拖着我,抓着我的头发,从客厅拖进去,用绳缚着我的双手,我的双脚,吊在窗前。
过了多久才可以起床,我已经记不起来。在床上,几天什么都没吃,然后在床上吃了好多餐,好像电影里的富家小姐。那时候,父亲请了个帮佣,将我锁在家里。 脚上的伤痕,足足一年才渐渐消退。头发也差不多一年才长回正常的长度。
我决定:我要过自由的生活,你们必不能阻挡我。
无法阻挡:我要自由,要复仇,要活得光彩动人。
我离开了那个家。才不过几年,他们对我的生活已经毫无影响,无法左右我的意志,决定我的命运。
我要的,我会用双手去争取,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我非常自私而强悍。
7.红沙漠
其后二十年,我见过我父亲三次。第一次我十六岁,第二次我二十五,第三次,我三十五岁,也就是前年夏天,我知道他快要死了。
其后二十年,差不多每隔几个月,我都做同一个梦,就是我父亲要杀我。每一次我都逃,逃到每每在梦中哭醒。
知道他的死讯,我正在预备一个专业考试。放下电话,我继续读书,仍然很专心,继续读书。
既不快乐,亦不伤心,只是想起,那件黄色T恤。那天他要行动之前,给我买的那件黄色T恤,是不是像犹大的吻呢,是一个记认,如果我不穿上那件黄色T恤,会不会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这件事情不发生,其后的事情会不会不一样,我会是个不一样的人吗?
10.K.
我们理解自由,总是相对于政治压迫而言。好像没有政治压迫,就得到了自由。
K在巴拉圭阿爽舒城一间小酒店房间睡着了,午夜她床头的电话响个不停,她接听,那一端无人说话,只听到有人在呼吸。
他们每一个人都说西班牙话,朝着她,阴阴险险地笑。
好像一张网,渐渐收紧。
K被拘留的时候,手风琴手正奏着音乐。
他们三个,三个围着,有枪,有狗,查看她的护照,将她的冼头水,倒出来,嗅着,探着,她想问,你要不要试试,我这洗头水,谷中百合香。
请问,这是你的行李吗。她想想,道,这是。请问,是你自己收拾这行李吗。她想想,无法说不是,便说,是。你这行李,有没有,什么是不属于你的?
她答,我所知道的,没有。请问,你的行李,一直跟着你吗?她想了好久,说,可能我转身吃饼干的时候,没有将行李看好。
一个便说,我要检查你的身体。
你的身体清白吗?你有没有觉得,从高处堕下,无法控制?
你的身体,属于任何人吗?父亲,丈夫,情人,属于,任何一个男人吧?不,我的身体,属于我自己。
那个女警员,搜查她的身体的时候,看也没看她一眼。摸完,还若无其事,下班,和同事说再见。没什么,你可以走了。
她的身体,牺牲、流血、盼望之地,她的圣殿,原来最为罪恶卑贱。
父亲、丈夫、情人、一个陌生国家的反毒调查员、一个路过的男子,都可以随意占有她、虐打她、搜查她、看她。
我们理解自由,总是相对于政治压迫而言。这是对自由的,最庸俗最淫亵的误解。
11.噢莉噢
我希望,可以生活在一个没什么大事,随便为一点小事便可以狂欢的国家,国民都随便在街上唱歌跳舞,跟陌生人拥抱祝贺。
琐琐碎碎,很无聊,从不伟大,不肩负历史使命,不忧患丛生,从轻省之中,理解自由。
那么多警察,就令我很害怕,在阿根廷布宜诺斯好怕好怕,我就缩到拿佩斯咖啡室,歌连得思大道的拿佩斯咖啡室喝一杯啤酒,定一定惊。又说阿根廷是民主国家,一九八三年已经由全民民主选举选出总统,为什么还那么多警察,每三公尺一个,好可怕。在香港,只有大型示威举行时才有那么多警察。
在咖啡室出来就遇上了游行队伍。都是脸孔清秀的,年轻与不那么年轻的,拿着标语,击鼓,握着火把,手拖着手,唱歌,跳舞。左翼团体就高举非常大非常火红的哲古华拉像。那么热闹快乐地游行。他们是纪念七十年代军人政府维特拉统治期间,失踪及遭杀害的,约九干名政治活动分子。游行人士并要求审判军人维特拉。维特拉现时因七十年代军法统治期间,非法劫持婴孩而被阿根廷当局逮捕,但并未提审。 游行队伍受到阻延,他们便在马路跳舞,唱:噢莉噢。
无论在北京、巴黎、布宜诺斯,游行都那么快乐。
游行快乐,因为可以表达,并且分享,有时感动。
正如书写,因为可以表达,承担了我所有的,生存的重担,书写就成了我生命里,最接近自由的存在。
自由令我勇敢。你看,我书写的时候,一无所惧,什么都可以,卑微的生命,因此充满光彩。
但书写如果不从生活而生,书写就成了最华美的谎话。
如果生活从不自由,书写就,毫无自由可言。
但追寻自由,最为虚妄。也是最大的磨难。
14.最后
其后那二十年,他只提过那件事情,一次。我从我姊姊处听来的。 他只说:你妹妹,脾气那么硬,我对她一次不好,她就十年都不肯来见我。
他从来没有说,我不对。
你要原谅七十个七次。他死后,我便想,你要原谅七十个七次。
然后我笑了。哈,七十个七次。
他知道自己要死了。我前年去看他的时候,他的癌症已经到了末期。他见到我,有点意外,道,你有心了。
癌症到了末期,拖拖拖,都不死。乡间的表哥写信给我兄,说:你父亲,头脑清醒,生命力惊人。
至死那一刻,仍然头脑清醒,殓葬费分配好,因为叫他娶的女子做丧事,摆解慰酒,所以女家殓葬给三万,他自己家里“随便做好了”,殓葬费就给八干。
年前我去看他时女子不断倒茶给我。他看着女子,当着女子面道:她和我,是买卖关系。我需要人照顾,她需要钱。
女子是个年轻寡妇,比我还年轻,才三十三,我父亲已经八十一岁了。
父亲留下的房子和现金,都给了这个女子。乡间的表哥,数年来亦照顾我父亲的病,所以父亲就给了他一间店铺。
四月表哥打电话来,说,你父亲不行了,你们找个人来送终。
我的一个兄弟去送他终。他经常喝酒,喝得醉醺醺。我父亲感到不耐烦,就叫他走。
他不说话,亦不需要任何人,只想静静的,死。
当然也不需要我的原谅。
只有淡漠,没有和解。我的伤痕从来没有痊愈,
他以为对的,死亡都不能吓倒他:他从来都是对的。
那么强,在死亡之前,他还那么骄傲,因此保持尊严。
我没有再做那些被杀的梦。我那么希望强壮,因此想到了原谅。但我还是被击倒了:他从来从来不需要原谅。
镜子影像:他死了,我还继续和影像斗争,从来不曾,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那么像他。
同样体现,意志的悲剧。
鉴赏:
黄碧云,生于60年代,写出的小说却颇有民国风韵,读她的文章时常让人忘了身处的年代。高科技产品的无迹可寻往往给人年代久远的错觉,但故事的主题并无时代特征。爱,苦难,自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黄碧云青年成名,初露头角便已形成独特文风,简练,没有一字多余,用词却不晦涩,仿佛每一句话都经过重重提炼,足以拿来装裱,当作名言警句。她的文章,主题立意也是鲜有的直白,不管是怎样离经叛道,只要想到了她都敢写,遣词造句从不遮遮掩掩。在这篇《媚行者》中,她大幅谈论自由,从细微与宏大两个视角;一方面,她审视自己与父亲的关系,回忆她与自由的关系;另一方面,经由讲述游行南美的经历,她书写自由对人民的意义。
毕竟是小说家而非教师、政客,黄碧云不爱在文章里说教讲理,她常常点出文章的主题,用上详细的论据,却吝于论证,或许这其中蕴含的道理对她来说不言自明。这样简约的手法让读者看过她的小说,还觉得回味无穷。长短句的交错使用也得到相似的效果。一般情况下,大段排比能增强气势,但在恰当的时刻,短短几个字,一个句号,反而能镇住场面。句号落下,无限可能性漂浮在空气中。
虽是散文,黄碧云却记得时时回访主题,并且结尾处总不忘了点题。既给读者以周而复始的圆满之感,也保证了文章结构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