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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体现了中国制度的基本内涵和中国之治的深层要义,为坚定“四个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表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制度的根本属性、价值意蕴、建构思路等关键问题具有更加系统全面的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迎来一次大考。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制度显著优势的内在逻辑,才能更好强化信心、凝聚力量,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政治逻辑: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制度的根本优势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理解中国制度显著优势的核心要素。从制度生成的视角看,中国共产党人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为指导,汲取中国传统制度文化资源,借鉴其他国家优秀制度建设经验,领导创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党的领导构成推动中国制度生成、完善、发展的内在动因和主导力量,并确保中国制度始终朝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可以说,中国制度显著优势的形成和发挥是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和基础的。从比较政治的视角看,中国制度的优越性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与西方国家的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是具有远大政治理想和光荣奋斗目标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的领导目标、领导理念和领导路径的综合性反映,为广大共产党员践行初心和使命提供了制度载体。
党的领导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党的领导需要通过系统完备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来实现;另一方面,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党的领导所释放的政治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列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首位,强调“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有利于把党的领导贯穿国家治理的各个层面,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进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集成性、多样性。在此次疫情蔓延扩散的紧要关头,党中央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派出指导组,使得疫情防控工作得到科学及时的全面部署。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能够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密切沟通协作,抵御疫情扩散蔓延的强大合力正在形成。
历史逻辑:制度探索实践的必然成果和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在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基础上,继承和发扬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和国家学说,對制度问题进行了长期实践探索。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即在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制度建设实践,并最终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消灭了一切封建腐朽的剥削制度、落后制度,确立了符合中国具体国情、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的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中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创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道路,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推动中国制度守正创新,为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由此可见,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不是脱离实际、简单空洞的政治话语表达,而是经过长期历史锻造和历史检验,体现中国方案鲜明特质的深刻诠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制度成果。制度建构的历史继承性和政策延续性,推动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在长期探索实践中不断累积。历史经验启示我们,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试和优化。同时,制度优势的形成和维持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求制度主体能够对制度发展环境和制度建设规律进行深刻洞察。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巩固和增强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是必须得到系统解决的时代课题。历史地看,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是在战胜各类风险挑战的基础上形成并不断彰显的。2003年抗击非典期间,广大科研工作者集体攻关,各行各业紧密配合,战胜了肆虐的病毒。2008年,我国遭遇罕见的持续大范围雨雪和冰冻天气,人民解放军在第一时间投入救灾,在较短的时间内促成了“保交通、保供电、保民生”目标的实现。2008年汶川发生地震后,全国各地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在重大灾难和考验面前,我们不仅经受住了考验,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当前抗击疫情的重要时刻,我们必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上的巨大优势,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价值逻辑: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建构旨归
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具体到中国语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推动生产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具体制度形态。人民群众是制度运行和国家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任何有损人民利益、违背人民意志的制度建构都注定失败。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回答了制度建设为了谁、制度建设依靠谁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将坚守人民立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构的逻辑起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于我国国家治理的全部活动中。人民群众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制度安排,在参与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畅通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了制度认同,增强了制度自信。 人民群众是“中国之治”的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持生機活力的力量之源。离开人民群众的自觉拥护和广泛参与,制度建构和国家治理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评价和感知。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每一项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制度的全面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转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我国制度完善发展所必须遵守的价值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新时代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福祉、激发人民活力进行了制度设计,用健全的制度体系巩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此次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项疫情防控政策和治理措施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才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后盾。
功能逻辑:在统筹全局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办大事
制度是价值属性、组织结构与行动目标的有机整体。任何制度安排都蕴含了特定的功能设定,并体现相应的权力配置和运行程序。制度功能的强大与否、先进与否直接关系到制度的竞争力与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源自其所内蕴的强大制度功能。在现代社会中,制度体系中的利益主体往往是多元的,其目标导向和价值诉求也是复杂多样的。这就要求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完善的协调均衡和统筹整合机制。中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国家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中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各个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配套衔接、相互耦合,能够满足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地域面积、市场体量等诸多复杂条件要求。从制度本质上看,我国国家制度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办实事、办难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其他性质制度安排的显著标志。
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贯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具体制度中,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兼顾,有利于反映各方面的意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汇聚更加广泛的力量、资源和智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同心同德,疫情防控部署举措正快速、有序开展。联防联控的有效措施、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和强大治理效能的生动体现。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所言:“中方行动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所罕见,展现出中国速度、中国规模、中国效率。”在当前疫情蔓延的紧要关头,广大党员只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地区各部门只有始终强化制度和规则意识,不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防控疫情中的规范和指导作用,不折不扣地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要求,才能有效推动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