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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物质财富的丰富对人文领域的推动作用日益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和人们公益精神的增强。各类媒体上对公益事业、志愿服务的曝光,使公益精神在社会上得到了普及和传播,更多的人们认识和了解到了公益性事业。而当前网络的高度发展使信息的流通变得更加的便捷,这也为公益性组织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和平台。这一切都促使我国的民间公益性组织在最近数年中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本文就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相关问题做个初步的探讨和思考。
关键词:公益;公益性组织;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一、民间公益性组织的生存现状及法律上的身份问题
在公益精神和公益意识得到传播和发展的情况下,各种民间公益性组织也逐步的发展起来。绝大多数自发形成的各种类型的民间团体、群体都在从事各种公益性质的活动。这些组织和团体的组织目标各不相同,人数也多少不一,活动方式也五花八门不尽相同。
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各种类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态度仍然不够明确,对各类民间公益性组织缺乏有效的引导与管理。在目前的各领域内,成熟、正规,专业的公益性组织还不多见。
当前政府和普通百姓对未经注册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宽容态度,以及现在的社团管理法规对于民间公益性组织的依法注册造成的不方便,导致了许多民间公益性组织不愿意注册或不能够注册,从而处在不合法的尴尬状态下。但一部分公益性组织已经注册成功的例子已经证明,法律条文已经不再是现在民间公益性组织注册的主要障碍,那么可能的主要原因就是民间公益性组织作为合法的社会主体去从事公益活动的心理准备不充分,还没有依法注册,成为合法组织的强烈愿望。
二、民间公益性团体的组织化问题
每一个民间公益性团体在最初发起的时候都努力想定位或打造为一个规范的组织,都有一定的组织框架。但在实践中却不知道或不愿意按一个规范组织起码的原则与精神去运作。从形式上名字上看是一个组织,但实际上只是徒有其表,完全是散兵游勇。就像一些完全不懂篮球的人组成的一个篮球队,也照着别人的样子画了个篮球场,画了各种标志与标线,但是完全不懂得这些标志与标线的作用,或压根就是不愿意按照标志标线去打球,在场上也不讲规则随意越线。这样的群体如果只是少数几个人的自我娱乐当然无所谓,但如果硬要称自己为篮球队就显得有些强人所难,不止是糊弄观众,也是糊弄自己所要代表的群体。只是在管理层表面上标榜自己是一个正规的组织,但实际上却不能够按一个正规组织的精神和原则去组建,管理和发展这个组织,自我要求极低,导致整个组织无法发展壮大、管理水平下降、凝聚力涣散,缺乏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能力与动力。
三、基本理念和价值观的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许多公益性组织的内部不太注重对本组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观的培养与培育,没有形成以一个固定的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本组织的价值体系,导致了在本组织的成员的内部,价值取向不统一,目标认识混乱,纷争不断。
对于大多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来说,第一,基于对人性尊重的价值理念应该成为本组织的最高层次的价值理念,例如人身的自由、个人隐私的保护、公民权利上的平等等等;其次,现代组织为了保障本组织能良性发展而形成的一些价值理念也应该成为公益性组织的基本的理念与原则。例如,在决策上的民主性原则、在组织行为上的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发展时的开放性原则等等。第三是长期以来为了公益性组织能良性发展而形成的共识,例如参加公益性活动要自愿、对于社会公益资源要保护、对公益对象要尊重等等。
对一个组织来说,它所倡導的价值理念应该是这个组织的核心与灵魂,是指导它一切组织行为的最高准则。这样所有的组织规则都有统一的价值取向,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前后矛盾、朝令夕改等混乱情况的发生。
四、团体的发展与成员个人成长如何良性互动的问题
一个规范成熟的组织应该是可以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组织。也就是说这个组织可以轻松地吸引组织外高素质的人加入到这个组织中,不断的补充新鲜血液;而且组织自身的行为和理念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的外围成员愿意加入到管理层与领导层中来。
一个规范成熟的组织应该是使团队的发展和成员个人的成长相互交融的组织。成员个人能够从团体中得到熏陶和锻炼获得个人的成长和提高,而团队呢,在全体成员的不断进步中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这是一个团体和个人之间的和谐状态。但现在民间公益性组织和个人成员之间还有许多能够提高的空间。
五、民间公益性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在人们接触到公益或公益性组织的最初阶段,不论这个组织有多初级多幼稚,它都能产生极大的感召力和认同感。这是因为它代表的是社会的进步,能触碰到人们心灵的深处。但当公益的精神和公益的意识开始普及、各类公益性组织遍地开花的情况下,人们不仅仅满足去做公益、而且会去要求要做好公益。这时人们就对公益性组织的管理与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这也应是公益性组织发展的动力之一。有些有远见的公益性组织的管理者就适应组织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主动改变自己。使决策机制更科学民主、行动机制更公开透明、组织管理更规范、活动管理更精细化、成员管理更人性去推动组织的进步和发展。这样才不会使一些团队成员抱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去。
六、公益活动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错位问题
我们做公益活动的目的当然是缘自于社会需要。但有些公益活动多年来简单重复、缺乏深度与广度、并且与社会需求脱节,有些甚至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与需求来做公益、仅仅是为了搞活动而活动、为了做公益而去做公益,这样就产生了公益活动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错位问题,长此以往将会失去我们组织公益活动的意义。
与此同时,一些仅仅是与公益擦边的民间组织,他们的主要宗旨可能不是公益,可能是摄影、可能是骑行、也有可能是单纯的户外活动,但却能有效的组织或发起非常有广度深度、能体现公民的社会责任、能契合当前的社会需要、可以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一些公益性活动。这其中的缘由其实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总之,我国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各种问题都不少。要解决前面提到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民间的公益组织以及社会个人各方面一起努力,在法规的制订,相关理念的宣传,公益性组织规章制度的完善多做工作,才能使我国的民间公益性事业逐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张宝娟: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J].社团管理研究2012(3)
[2]薛震:试论民间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J/OL].龙源期刊网 2012(29期)
[3]杨道波.王旭芳: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律定位思考[J].理论探索 2009(03)
关键词:公益;公益性组织;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一、民间公益性组织的生存现状及法律上的身份问题
在公益精神和公益意识得到传播和发展的情况下,各种民间公益性组织也逐步的发展起来。绝大多数自发形成的各种类型的民间团体、群体都在从事各种公益性质的活动。这些组织和团体的组织目标各不相同,人数也多少不一,活动方式也五花八门不尽相同。
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对于各种类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态度仍然不够明确,对各类民间公益性组织缺乏有效的引导与管理。在目前的各领域内,成熟、正规,专业的公益性组织还不多见。
当前政府和普通百姓对未经注册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宽容态度,以及现在的社团管理法规对于民间公益性组织的依法注册造成的不方便,导致了许多民间公益性组织不愿意注册或不能够注册,从而处在不合法的尴尬状态下。但一部分公益性组织已经注册成功的例子已经证明,法律条文已经不再是现在民间公益性组织注册的主要障碍,那么可能的主要原因就是民间公益性组织作为合法的社会主体去从事公益活动的心理准备不充分,还没有依法注册,成为合法组织的强烈愿望。
二、民间公益性团体的组织化问题
每一个民间公益性团体在最初发起的时候都努力想定位或打造为一个规范的组织,都有一定的组织框架。但在实践中却不知道或不愿意按一个规范组织起码的原则与精神去运作。从形式上名字上看是一个组织,但实际上只是徒有其表,完全是散兵游勇。就像一些完全不懂篮球的人组成的一个篮球队,也照着别人的样子画了个篮球场,画了各种标志与标线,但是完全不懂得这些标志与标线的作用,或压根就是不愿意按照标志标线去打球,在场上也不讲规则随意越线。这样的群体如果只是少数几个人的自我娱乐当然无所谓,但如果硬要称自己为篮球队就显得有些强人所难,不止是糊弄观众,也是糊弄自己所要代表的群体。只是在管理层表面上标榜自己是一个正规的组织,但实际上却不能够按一个正规组织的精神和原则去组建,管理和发展这个组织,自我要求极低,导致整个组织无法发展壮大、管理水平下降、凝聚力涣散,缺乏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能力与动力。
三、基本理念和价值观的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在许多公益性组织的内部不太注重对本组织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观的培养与培育,没有形成以一个固定的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本组织的价值体系,导致了在本组织的成员的内部,价值取向不统一,目标认识混乱,纷争不断。
对于大多数的民间公益性组织来说,第一,基于对人性尊重的价值理念应该成为本组织的最高层次的价值理念,例如人身的自由、个人隐私的保护、公民权利上的平等等等;其次,现代组织为了保障本组织能良性发展而形成的一些价值理念也应该成为公益性组织的基本的理念与原则。例如,在决策上的民主性原则、在组织行为上的公开透明原则、组织发展时的开放性原则等等。第三是长期以来为了公益性组织能良性发展而形成的共识,例如参加公益性活动要自愿、对于社会公益资源要保护、对公益对象要尊重等等。
对一个组织来说,它所倡導的价值理念应该是这个组织的核心与灵魂,是指导它一切组织行为的最高准则。这样所有的组织规则都有统一的价值取向,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前后矛盾、朝令夕改等混乱情况的发生。
四、团体的发展与成员个人成长如何良性互动的问题
一个规范成熟的组织应该是可以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组织。也就是说这个组织可以轻松地吸引组织外高素质的人加入到这个组织中,不断的补充新鲜血液;而且组织自身的行为和理念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的外围成员愿意加入到管理层与领导层中来。
一个规范成熟的组织应该是使团队的发展和成员个人的成长相互交融的组织。成员个人能够从团体中得到熏陶和锻炼获得个人的成长和提高,而团队呢,在全体成员的不断进步中得到了发展和完善。这是一个团体和个人之间的和谐状态。但现在民间公益性组织和个人成员之间还有许多能够提高的空间。
五、民间公益性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的问题
在人们接触到公益或公益性组织的最初阶段,不论这个组织有多初级多幼稚,它都能产生极大的感召力和认同感。这是因为它代表的是社会的进步,能触碰到人们心灵的深处。但当公益的精神和公益的意识开始普及、各类公益性组织遍地开花的情况下,人们不仅仅满足去做公益、而且会去要求要做好公益。这时人们就对公益性组织的管理与运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然这也应是公益性组织发展的动力之一。有些有远见的公益性组织的管理者就适应组织发展形势的新变化,主动改变自己。使决策机制更科学民主、行动机制更公开透明、组织管理更规范、活动管理更精细化、成员管理更人性去推动组织的进步和发展。这样才不会使一些团队成员抱着希望而来、满怀失望而去。
六、公益活动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错位问题
我们做公益活动的目的当然是缘自于社会需要。但有些公益活动多年来简单重复、缺乏深度与广度、并且与社会需求脱节,有些甚至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与需求来做公益、仅仅是为了搞活动而活动、为了做公益而去做公益,这样就产生了公益活动与社会需求之间的错位问题,长此以往将会失去我们组织公益活动的意义。
与此同时,一些仅仅是与公益擦边的民间组织,他们的主要宗旨可能不是公益,可能是摄影、可能是骑行、也有可能是单纯的户外活动,但却能有效的组织或发起非常有广度深度、能体现公民的社会责任、能契合当前的社会需要、可以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一些公益性活动。这其中的缘由其实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总之,我国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发展还处在初期,各种问题都不少。要解决前面提到的问题需要各级政府,民间的公益组织以及社会个人各方面一起努力,在法规的制订,相关理念的宣传,公益性组织规章制度的完善多做工作,才能使我国的民间公益性事业逐步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张宝娟:公益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研究[J].社团管理研究2012(3)
[2]薛震:试论民间组织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J/OL].龙源期刊网 2012(29期)
[3]杨道波.王旭芳: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律定位思考[J].理论探索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