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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刑事诉讼法明令禁止以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但对于以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模式改革的背景下,如何甄别、判断、运用证据,并提请法院通过公正审判的方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公诉部门的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结合基层公诉工作实际,就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