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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石林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业已经成为石林县主要的经济支柱。而旅游发展得益于大量的资金支持,如何建立稳定的资金融入渠道成为石林旅游相关单位的主要工作。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入是石林旅游业重要和主要的资金来源,石林旅游业如何把握现有金融信贷资源及拓宽融资渠道具有实现的意义。本文试图对石林县旅游业融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促进石林经济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金融研究 融资 旅游 调查
一、石林县旅游发展基本概况
(一)旅游资源
石林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既有以“天下第一奇观”美誉的石林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又有以举世闻名的撒尼族阿诗玛民族文化人文景观。石林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由大小石林、乃古石林、长湖、大叠水、圭山森林公园等景区组成,其中特级保护区45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70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22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113平方公里。石林喀斯特地貌以雄、险、奇、秀、幽、旷,闻名遐迩,与吉林雾凇、长江三峡和桂林山水并称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石林风景名胜区是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
(二)旅游业发展持续升级
石林县以旅游资源本身的稀缺性、独特性为依托,借助强大的金融支撑为旅游业的发展插上强有力的翅膀,不断提升旅游品位。近几年借助金融信贷资金不断对景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和绿化、美化,并取得长足的发展: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地质公园管理的要求对石林地质公园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设置了石林地质遗迹环境保护卫星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了各类标志标识牌以及保护区界碑,建立了游客接待中心及地质科学博物馆等;完成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环境整治工作,扩容改造增强了景观效果,拆迁有碍景观的服务设施,拆除了石林景区内的商铺歌舞表演场、景区老摔跤场等有碍景观效果的建筑设施共计11500平方米,生态修复景观面积12100平方米。景区游览面积由原来的4.1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12平方公里。完成遗产申报核心区内约1万亩耕地的退耕还林;完成石林申报国家5A级景区项目建设,建立石林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游览安全防范系统,景区道路交通和游路设施的改造,景区供水设施建设,景区电力和通讯线路入地,厕所改造和建设等。完成了数字石林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项目先后被列为国家建设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全国22家试点之一,国家科技部“数字旅游服务示范工程”八家试点景区之一。
(三)旅游业已成为石林县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的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以上就称为支柱产业。石林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收入持续增加,2008年-2012年旅游直接收入年均增长16.36%,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基本保持在10%以上:
2008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2.9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88%。
2009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3.6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9%。
2010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4.1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38%。
2011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5.0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32%。
2012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5.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64%。
二、石林旅游业当前的主要融资方式
(一)银行融资
多年来石林县辖各金融机构均把旅游业作为重点行业、优势行业和支柱行业进行金融信贷支持。不断增加信贷投入、多渠道、多方法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信贷投入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对管理局的贷款基本做到有贷必放,金融机构融资是石林县旅游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无法替代的融资渠道。
1.额度保障。2008年~2012年金融机构对石林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贷款余额均保持在12亿元以上,贷款年均增长7.12%,保障了石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截止2012年末,石林县共有5家经营性金融机构,其中有4家与石林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有信贷关系。
2008~2012年石林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业贷款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2.利率优惠。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金融机构对石林旅游业实行信贷政策倾斜,在保障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下,各金融机构还执行利率优惠政策,实行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少浮或下浮利率。总体上全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贷款利率执行相对较低的水平。
3.貸款授信。采取授信方式保障旅游信贷资金的快速到位。县辖各金融机构均对我县旅游企业进行了评级授信,近几年来全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授信额度均保持在20亿元以上,保障旅游信贷资金快速到位,并承诺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
4.创新金融服务,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石林县各金融机构均采取景区门票收入质押贷款业务方式,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由于石林景区建设资金投资大,回报期较长,但资产价值难以评估出现了融资瓶颈,为积极支持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达成共识,采用了以门票收入作质押,通过人民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进行登记,一方面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为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财务费用。逐渐成为旅游业发款的主要方式。
(二)信托贷款
石林县旅游企业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方式,2013年石林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首次采用信托贷款的方式融入资金3亿元,信托贷款业务的开展,增加了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新的金融产品。
(三)跨地区融资
近年来石林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通过当地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采用向异地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截止2013年9月末通过跨地区贷款的方式融入资金余额逾3亿元。 三、石林旅游融资存在的困难
(一)银行融资遭遇瓶颈
1.资产负债率过高。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自有资金有限,融资方式主要是靠金融机构贷款,加之管理局近几年代政府承贷的贷款较大,造成该单位负债高居不下,不符合信贷准入的基本条件,各家金融机构想给予信贷资金支持难度加大。
2.偿贷资金来源单一,贷款潜在风险加大。表面上看,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充足的。但其负债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仅银行贷款余额近几年均保持在10多亿元。尽管有相对固定的旅游门票收入来源,在短期内偿还贷款仍存在较大问题。从现欠的银行贷款来看,大部分贷款是多次转贷。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到石林县的基础设施中,资金的部分来源就是石林门票收入,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资金不能随时保证到位,还款来源存在一定问题。在自然风险方面如果再次出现诸如“非典”、地震等类型的突发因素,对旅游收入将形成较大的冲击,还款来源将基本消失。
3.体制设置,影响信贷投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属县政府下属机构,集行政职能、事业管理、企业经营为一体的格局,存在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问题,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对其融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4.抵押物难以落实。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等不被认定为有效的抵押品。部分景区属于公共景区,经确权后,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不能作为承贷方来要求借款,这都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5.由于旅游业贷款回收的长期性,审核此类贷款的多为银行的省级分行甚至总行,而县域旅游的许多景区项目远达不到其核准的最低限要求。
(二)其他融资方式的困境
1.跨地区贷款融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难度。金融机构跨地区贷款一般考虑跨地区贷款面临的信息获取困难或缺陷給贷款带来的风险和跨地区贷款相对增加的经营成本问题,多数金融机构实行贷款属地管理,因此企业通过异地获取贷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难度。
2.信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难以快速发展。由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过低,县域普遍存在金融产品稀缺问题,企业融资基本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另外信托贷款作为县域相对较新的金融产品,一方面由于当地没有信托机构,业务发展较滞后。另一方面综合费率相对较高导致成本加大,优质企业不太乐意接受,再者对新产品的业务生疏也影响包括信托等新融资方式的发展。
四、建议
(一)保障金融对旅游的持续投入
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是石林旅游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和发展基础,是其他融资渠道无法替代的,必须有效建立旅游企业与金融互惠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企业必须时时掌握金融政策的调整情况,做到无缝对接:建立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投资领域;让金融机构适度参与到旅游项目的前期考察、总体规划与后期开发的全过程中,目的在于形成旅游信贷支持与金融风险控制方面的长效机制;项目投资的规模、期限与结构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可获得的信贷支持的能力,对于政府前期投入资金的旅游项目,相应金融支持应及时跟进,避免由于配套资金不足而使项目陷入停顿并可能导致的半拉子工程的形成。
(二)进一步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管理体制
石林旅游特殊的管理体制为石林县提供了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对保障石林政府机构运转和全县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石林旅游管理体制,历史上多次变化,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問题。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使政令畅通,能够集中政府的财力进行建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适应景区的运作,难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在景区也难以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景区市场竞争力势弱。石林旅游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必需实施高投入高产出的资本战略。除积极争取省、市对景区创品牌重大项目的资金扶持及利用银行贷款外,还应积极探索景区经营权转让、出租等方式引进国内外资金。
(三)发展银团贷款
随着旅游发展区域合作趋势的加快,新的区域合作方式形成,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快,发展跨行跨地区银团贷款将为旅游业发展带来活力。在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对一些大项目的银团贷款。
(四)组建石林旅游投资财务公司
由政府、银行注入资本,采用金融业管理模式,专业服务于旅游业,解决融资问题。同时在石林旅游待开发区域,政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鼓励民营企业、个人开发小型风景区;多方筹资、努力改善旅游设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争取资金。
(五)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鼓励争取旅游企业债券融资。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较低,且具有主动性。积极利用债券市场产品,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最优化。二是鼓励私人投资进入旅游基础项目的开发,扩大旅游建设资金来源。三是加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大旅游业筹资能力。四是继续做好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采用了以门票收入作质押,通过人民银行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进行登记,一方面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为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财务费用。
参考文献
[1]《石林年鉴》,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2012年.
[2]周艳萍,刘贤伟.《石林旅游业发展探讨》.互联网,2010年.
[3]马建宇.《石林县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实践》.
[4]苏丹.《简析地方旅游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互联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关键词】金融研究 融资 旅游 调查
一、石林县旅游发展基本概况
(一)旅游资源
石林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既有以“天下第一奇观”美誉的石林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又有以举世闻名的撒尼族阿诗玛民族文化人文景观。石林风景名胜区自然景观由大小石林、乃古石林、长湖、大叠水、圭山森林公园等景区组成,其中特级保护区45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70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22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113平方公里。石林喀斯特地貌以雄、险、奇、秀、幽、旷,闻名遐迩,与吉林雾凇、长江三峡和桂林山水并称为“中国四大自然奇观”。石林风景名胜区是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
(二)旅游业发展持续升级
石林县以旅游资源本身的稀缺性、独特性为依托,借助强大的金融支撑为旅游业的发展插上强有力的翅膀,不断提升旅游品位。近几年借助金融信贷资金不断对景区的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扩建和绿化、美化,并取得长足的发展: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地质公园管理的要求对石林地质公园进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设置了石林地质遗迹环境保护卫星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了各类标志标识牌以及保护区界碑,建立了游客接待中心及地质科学博物馆等;完成石林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环境整治工作,扩容改造增强了景观效果,拆迁有碍景观的服务设施,拆除了石林景区内的商铺歌舞表演场、景区老摔跤场等有碍景观效果的建筑设施共计11500平方米,生态修复景观面积12100平方米。景区游览面积由原来的4.1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12平方公里。完成遗产申报核心区内约1万亩耕地的退耕还林;完成石林申报国家5A级景区项目建设,建立石林国家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游览安全防范系统,景区道路交通和游路设施的改造,景区供水设施建设,景区电力和通讯线路入地,厕所改造和建设等。完成了数字石林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水平。项目先后被列为国家建设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字化建设全国22家试点之一,国家科技部“数字旅游服务示范工程”八家试点景区之一。
(三)旅游业已成为石林县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般来说,一个行业的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以上就称为支柱产业。石林旅游业快速发展,旅游收入持续增加,2008年-2012年旅游直接收入年均增长16.36%,在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占比基本保持在10%以上:
2008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2.9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88%。
2009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3.6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9%。
2010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4.19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38%。
2011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5.0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1.32%。
2012年全县旅游直接收入5.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9.64%。
二、石林旅游业当前的主要融资方式
(一)银行融资
多年来石林县辖各金融机构均把旅游业作为重点行业、优势行业和支柱行业进行金融信贷支持。不断增加信贷投入、多渠道、多方法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信贷投入保持持续稳步增长,对管理局的贷款基本做到有贷必放,金融机构融资是石林县旅游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无法替代的融资渠道。
1.额度保障。2008年~2012年金融机构对石林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贷款余额均保持在12亿元以上,贷款年均增长7.12%,保障了石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截止2012年末,石林县共有5家经营性金融机构,其中有4家与石林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有信贷关系。
2008~2012年石林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业贷款发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2.利率优惠。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支持旅游业的发展。金融机构对石林旅游业实行信贷政策倾斜,在保障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下,各金融机构还执行利率优惠政策,实行利率执行国家基准、少浮或下浮利率。总体上全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贷款利率执行相对较低的水平。
3.貸款授信。采取授信方式保障旅游信贷资金的快速到位。县辖各金融机构均对我县旅游企业进行了评级授信,近几年来全县金融机构对旅游企业的授信额度均保持在20亿元以上,保障旅游信贷资金快速到位,并承诺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
4.创新金融服务,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石林县各金融机构均采取景区门票收入质押贷款业务方式,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由于石林景区建设资金投资大,回报期较长,但资产价值难以评估出现了融资瓶颈,为积极支持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达成共识,采用了以门票收入作质押,通过人民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进行登记,一方面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为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财务费用。逐渐成为旅游业发款的主要方式。
(二)信托贷款
石林县旅游企业不断探索新的融资方式,2013年石林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首次采用信托贷款的方式融入资金3亿元,信托贷款业务的开展,增加了旅游企业的融资渠道和新的金融产品。
(三)跨地区融资
近年来石林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在通过当地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采用向异地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截止2013年9月末通过跨地区贷款的方式融入资金余额逾3亿元。 三、石林旅游融资存在的困难
(一)银行融资遭遇瓶颈
1.资产负债率过高。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自有资金有限,融资方式主要是靠金融机构贷款,加之管理局近几年代政府承贷的贷款较大,造成该单位负债高居不下,不符合信贷准入的基本条件,各家金融机构想给予信贷资金支持难度加大。
2.偿贷资金来源单一,贷款潜在风险加大。表面上看,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第一还款来源是充足的。但其负债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仅银行贷款余额近几年均保持在10多亿元。尽管有相对固定的旅游门票收入来源,在短期内偿还贷款仍存在较大问题。从现欠的银行贷款来看,大部分贷款是多次转贷。县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到石林县的基础设施中,资金的部分来源就是石林门票收入,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资金不能随时保证到位,还款来源存在一定问题。在自然风险方面如果再次出现诸如“非典”、地震等类型的突发因素,对旅游收入将形成较大的冲击,还款来源将基本消失。
3.体制设置,影响信贷投入。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属县政府下属机构,集行政职能、事业管理、企业经营为一体的格局,存在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问题,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符合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对其融资造成一定的影响。
4.抵押物难以落实。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由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等不被认定为有效的抵押品。部分景区属于公共景区,经确权后,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不能作为承贷方来要求借款,这都影响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5.由于旅游业贷款回收的长期性,审核此类贷款的多为银行的省级分行甚至总行,而县域旅游的许多景区项目远达不到其核准的最低限要求。
(二)其他融资方式的困境
1.跨地区贷款融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难度。金融机构跨地区贷款一般考虑跨地区贷款面临的信息获取困难或缺陷給贷款带来的风险和跨地区贷款相对增加的经营成本问题,多数金融机构实行贷款属地管理,因此企业通过异地获取贷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难度。
2.信托贷款等其他融资方式难以快速发展。由于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过低,县域普遍存在金融产品稀缺问题,企业融资基本通过金融机构贷款,另外信托贷款作为县域相对较新的金融产品,一方面由于当地没有信托机构,业务发展较滞后。另一方面综合费率相对较高导致成本加大,优质企业不太乐意接受,再者对新产品的业务生疏也影响包括信托等新融资方式的发展。
四、建议
(一)保障金融对旅游的持续投入
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入是石林旅游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和发展基础,是其他融资渠道无法替代的,必须有效建立旅游企业与金融互惠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企业必须时时掌握金融政策的调整情况,做到无缝对接:建立旅游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旅游业发展的重点投资领域;让金融机构适度参与到旅游项目的前期考察、总体规划与后期开发的全过程中,目的在于形成旅游信贷支持与金融风险控制方面的长效机制;项目投资的规模、期限与结构要充分考虑到实际可获得的信贷支持的能力,对于政府前期投入资金的旅游项目,相应金融支持应及时跟进,避免由于配套资金不足而使项目陷入停顿并可能导致的半拉子工程的形成。
(二)进一步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旅游管理体制
石林旅游特殊的管理体制为石林县提供了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对保障石林政府机构运转和全县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奠定了基础。石林旅游管理体制,历史上多次变化,但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企不分、以政代企的問题。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确实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使政令畅通,能够集中政府的财力进行建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不适应景区的运作,难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在景区也难以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景区市场竞争力势弱。石林旅游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必需实施高投入高产出的资本战略。除积极争取省、市对景区创品牌重大项目的资金扶持及利用银行贷款外,还应积极探索景区经营权转让、出租等方式引进国内外资金。
(三)发展银团贷款
随着旅游发展区域合作趋势的加快,新的区域合作方式形成,金融资源跨区域流动加快,发展跨行跨地区银团贷款将为旅游业发展带来活力。在做好项目评估论证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尝试对一些大项目的银团贷款。
(四)组建石林旅游投资财务公司
由政府、银行注入资本,采用金融业管理模式,专业服务于旅游业,解决融资问题。同时在石林旅游待开发区域,政府充分利用民间资本,鼓励民营企业、个人开发小型风景区;多方筹资、努力改善旅游设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争取资金。
(五)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鼓励争取旅游企业债券融资。发行债券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企业债券的融资成本较低,且具有主动性。积极利用债券市场产品,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融资结构最优化。二是鼓励私人投资进入旅游基础项目的开发,扩大旅游建设资金来源。三是加大项目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大旅游业筹资能力。四是继续做好收费权质押贷款业务。采用了以门票收入作质押,通过人民银行提供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平台进行登记,一方面降低了贷款的风险,另一方面为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为企业减少了财务费用。
参考文献
[1]《石林年鉴》,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2012年.
[2]周艳萍,刘贤伟.《石林旅游业发展探讨》.互联网,2010年.
[3]马建宇.《石林县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实践》.
[4]苏丹.《简析地方旅游业发展中的金融支持》.互联网,四川财经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