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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早期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4~5天)和晚期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9~10天)对重型颅脑损伤病人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呼吸机治疗时间、住ICU时间和28天病死率的影响。方法:选取67例在ICU行经口气管插管并行机械通气的重型颅脑损伤患者,所有患者呼吸机治疗时间>48小时,且插管前无肺部感染,均预期行气管切开,入ICU即行APACHEⅡ评分、GCS评分,将这些病人随机分成2组:观察组予早期气管切开,对照组予晚期气管切开,观察2组病人:建立人工气道3天、7天、14天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的差异;呼吸机治疗时间、住ICU时间和28天病死率的差异。结果:2组病人建立人工气道3天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建立人工气道7天、14天观察组病人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病人呼吸机治疗时间、住ICU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28天病死率稍低于对照组,但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重型颅脑损伤病人予早期气管切开可明显降低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缩短呼吸机治疗时间及住ICU时间,从而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但不能降低病死率,对远期预后无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