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那些看似无聊无着的年轻人,在从村镇到城市又回归村镇的过程中,空无一技,过着近乎自虐的不体面的生活,又未曾全然放弃
“网上有人认为,我就是那种成天跟在女人后面,装满了性幻想的猥琐男。”作家魏思孝笑了。
这大抵要拜他写的《跟踪大师》、《我总是觉得不舒服》这些小说所赐。没钱,没工作,连吃饭都成问题。没有女人,时不时荷尔蒙还作祟,“发浑犯事”只在一念之间。他的好友、作家张敦在看完魏思孝的新书《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之后总结,魏思孝写的,几乎都是困顿的男青年在生存与性欲的双重焦虑下,用拙笨的手法实施犯罪,或者试图犯罪的故事。譬如,被客户勾引的快递员;对年轻大胸神秘女人耿耿于怀的青年;把5块钱鸡腿重新叠起来放好准备明天再吃的潦倒年轻人;与走投无路打劫者一见如故的人;与入室女小偷交流创作的作家……
身边的这位青年写作者刚过而立,安居家乡淄博。开着买了没多久的国产SUV,头发略长,但并不滑腻。声音温和,眼神真诚。仓廪或许谈不上丰实,待人接物的礼节确乎周到。猥琐二字显然和他不太搭边,不过,“你是有那些念头么?”
他是坦荡荡的:“我的写作肯定来自于生活体验。我也写不来言情小说和鸡汤文学啊!我觉得龌龊和阴暗心理是普遍存在,合情合理的。只是有的写作者不会大大方方写出来。当然,好人与坏蛋的区别就在于,不会将阴暗面付诸行动,伤害他人。”
从2008年开始,魏思孝陆续写下了几十篇关于身边同龄人的小说:那些看似无聊无着的年轻人,在从村镇到城市的过程中,空无一技,过着近乎自虐的不体面的生活。他们不羞惭于失败,又未曾全然放弃,在一桩桩无厘头式的平常和非常事件里制造混乱,困窘失措而又彼此津津乐道。
和魏思孝同龄的出版社编辑林潍克,在浙江永康的三线城市长大,自认也属于这个时代的“小镇青年”。在微博上看到魏思孝小说时,他脑子里就飘过永康工厂里的那些外来青年:“他们与主人共享着房子,但主人会用防盗门把起居室隔开来。他们进出的时候总是沉默的,像是幽灵一样端着脸盆或者其他物什飘进飘出,断然没有打招呼的热情举动。他们跟本地村民有一种天然的隔阂,就像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但又不得不生活在一起的别扭状态。”
“魏思孝关注了时代一个被隐藏的角落。那是每一个从那里爬出来的人都不愿回望,希望被人遗忘的角落。”张敦说,“我们关注这段时期、这个角落的青年人,跟上世纪60年代人关注知青,本质上差不多。我们这些80后、90后的青春在什么地方?就在付不起房租的出租屋里,就在孤独的单人床上。”
不严格的小镇青年
从淄博驱车,沿国道驶上二十来分钟,便到了魏思孝居住的金岭镇刘辛村。
他家离村口很近。一条道走进去,两旁的民宅千篇一律:土黄外墙,坐北朝南。进得魏家大门,庭院宽敞而简陋。
老宅子就一层,大厅、两间卧房,加盖的厨房,户户少不了的旱厕,再无更多装备。东西两间屋子紧挨着北屋,把卧室光线挡得没剩几缕。略为亮眼点的客厅,更打眼的是那个被发黄的英文报纸包上木板的书架。书并不多,主人的志趣简单而又集中。
魏思孝的新书名得自评论家朱白序言的原名。书名颇吸引眼球,张敦却觉得,忧郁二字有点矫情,“小镇青年”一说也并不准确。
张敦以为,魏思孝和他一样,都并非来自小镇,而是来自偏僻而贫穷的乡村。这话没错。
小学的魏思孝是典型的村娃:放了学,趴在家后面那条铁路的一条铁轨边,用石子或手去击打另一侧铁轨上的石头;或者相约着一起去爬远处的黑铁山,回家时已是日暮时分。十二三岁,在集市上瞅瞅没人,顺手牵走几盘磁带。再大些,在网吧里偷偷地下毛片,下到有一天老板发话:别偷着下了,尽费我内存,都给你们下好了,挨个儿看吧!
在童年张敦和魏思孝的眼中,小镇简直就是繁华的大都市。“当我们长大,又越过了小镇,前往城市上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城市的出租屋里,倒是非常羡慕那些没有走出家乡的同龄人,无一例外,他们在相互攀比中占有家乡资源,充分获利,衣食无忧,悠然自得,繁殖能力更是值得称道,似乎这样的小镇青年与忧郁二字并不沾边。”
今天的金岭镇,别说繁华,连热闹都谈不上。小卖部、理发店,半个世纪前的供销社,门可罗雀。除了不挨着庄稼地,镇子和村并无太多区别。
对于标准宅男魏思孝而言,所谓小镇,无非也就是镇政府所在的地界吧。金岭镇是回民镇,但魏思孝家的刘辛村住的都是汉人。徒步10分钟,便是有点历史和看头的邻村清真寺,他从没迈过步子——“没好奇心,也不是个爱旅游的人”。如今,他去镇上只干3件事:取快递、买牛羊肉,带着女儿木罗去玩摇摇车。那个在朋友圈里频频晒娃的魏思孝,依然嫌坐摇摇车的5分钟太过漫长:“好难等哦。”
打发无聊的主要手段是写作
魏思孝笔下的年轻人,除了农村这个出身,一无所有。他们或在镇上晃荡,或者在前往县城和更大地方的路上,不满于现状却难以改变。
他的上一本小说集《一个废柴的日常生活》,或许可以为此类人群做个注解。
“我不觉得自己写的是废柴,只是搭了这个热词而已。我写的就是我自己啊。”魏思孝说。
他写过一篇《我总是觉得不舒服》,如张敦所言,小说的开头文字充满了一股无奈而懒惰、不健康的味道。循着这股味道,似乎就进入了一座破旧的小区,或者脏乱差到令人绝望的城中村,找到朋友的住处。“这位朋友是青年男性,没有工作,单身独居。你推开房门,混杂着体臭的霉味扑面而来,这味道来自发酵的垃圾桶、板结的床单、僵硬的袜子以及斑驳的内裤。你可以邀请他上街,去喝几瓶啤酒,但你不能带他去喝咖啡、吃西餐,他找不到像样的衣服,也不习惯咖啡与西餐的味道,说不定,他会吐在咖啡馆或西餐厅的大理石地面上。” 然而再往下细看,情节上则出现了峰回路转,连犯罪都带着一些逗捧哏似的喜剧意味。譬如那部已经拍出了微电影的《大街上的每个人都欢天喜地》。主人公王东看完毛片百无聊赖,去超市买东西。回来的路上,被“初出茅庐”的抢劫者沈东武持刀抢走了手机。王东觉得手机重要,跟沈说,你跟我回去,我给你一百块钱,就当是买了手机。两人遂在王东家中坐下,聊起天来。一个羡慕有单间可住,一个眼红对方有女人。聊得嗨了,沈请王东出去喝酒。两人在路边帐篷摊,点了烧鸡小菜,越发投机。“还是得搞钱啊。怎么搞?”一合计,二人拿着帐篷老板的菜刀把他给劫了。
无厘头里亦有现实的苍凉。
钱不好弄,性有风险,爱情更像是穷人家过年才有的荤腥,遥望无期。魏思孝写的人物,常常外强中干,看似嚣张,却已经无力去谈一场正常的恋爱,只寄望于鲁莽的犯罪或是旁门,来侥幸获得一份虚妄的情感。
在《我总是觉得不舒服》里,“我”尾随一个姑娘,并且捡到了她的钥匙。后来这个姑娘被打劫,“我”救了她,并把她带回了家里。在两人的对话中,“我”提到了一部叫《禁室培欲》的电影,“圈养而后日久生情”的桥段在小说里重演。
另一篇《流氓必智》里,以不停约炮为目标的“流氓”老乡必智,会对陪同他去的老同学“我”坦白:“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跟网友约会吗,不只是为了和她们上床做爱,我享受的是和她们虚情假意交往的过程,只有在这里面,我才能偶尔尝到爱情的滋味。”
豆瓣上有人痛心地指出“显然作者的三观已经出了问题”。魏思孝当初还正经发文回帖,现在只是一句话解释:“我不负责教化,不奔着真善美去,这也不是我对小说的艺术追求。”
在他眼中,“丧”和“惨”正是生活本来的面目。“你写得那么积极干什么呢?显摆过得比别人好吗。这样多讨厌啊。”
用朱白的话来说,魏思孝“从没有洋洋得意的输出和卖弄,也不会卑微得不存在,更不会放弃对其他普世美好的理解力。他从不提供明确的判断,‘理想’与‘大便’可以等而视之”。魏思孝的忘年交、诗人周亚平说,魏思孝和与其气味相投的乌青、曹寇、孙智正们,正是用无意义来对抗和消解所谓的意义。
青春的尾巴
除了自己,魏思孝的亲朋,特别是昔日同学,都成为他观察和取材的对象。
到金岭镇的第二天,我们碰上了一个不大的集市。魏思孝初中同学小毕的火烧摊位在集市最外头,地段好,也没啥竞争。从清早六七点开始,忙得头都没工夫抬。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六七百块。
小毕高中毕业后,在工厂上班。在同学引诱下,误入传销组织,失踪半年。逃回来后,工作丢了。此后又做过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结婚又离婚。“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出众的二婚男青年,在乡村中是被嫌弃的。”
“前些年,我们都不怎么来往了。其实我还挺佩服他,和现在这个老婆起早贪黑,自食其力。这份苦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了的。”魏思孝的口气里夹杂着怅然和欣慰。他笔下的小毕,“刚满三十岁,已经有了中年人的苍老”。
在县城读了高中后,魏思孝去了曲阜的一个师范学校,学了个“没啥新意”的历史教育专业。刚毕业时一穷二白,和三两同学合租县城的房子,想着办个杂志,或者开个什么店,最后生生把时间贡献给了四方屏幕上的电游。
那年发生了一个比小说还要荒诞的现实事件:三个人用同学汪锴的身份证登记租房。几个月后发现水表跑水,水费居然要令人咋舌的1500块。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收拾东西就跑路了。可怜汪锴后来在街上被房东逮住报警,家里乖乖交了钱完事。
之后,一拨人几经晃荡,各自分流。再见面,都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混迹江湖、拜大佬或者成为大佬;有的频频跳槽找不到方向;有的远去他乡希望大干一场,最后却满盘皆输,回乡从头开始;还有的谋着一份还算安稳的小家业,却也要为苛刻的行业检查突然来袭担惊受怕。
连着两天夜里,我们分别和魏思孝的老同学刘忠,昔日的出租屋室友李烈、徐成和汪锴(皆为化名)一起吃了两顿火锅——和小毕一样,这些高中同窗也都或多或少地出现在魏思孝的小说里。他们对此从不觉得尴尬或不安。看到疑似自己那段时,还会又兴奋又感动。
除了刘忠,这几个人平时都是难得打开话匣子的闷棍儿。
“喝了酒兴许强些。”魏思孝告诉我,事实也果然如此。然而即便一瓶白酒下肚,李烈的眉头依然像打了结,太阳穴里的脑袋好像永远在思忖什么。
李烈曾经想当狱警,因为身高原因没成。他先是在自家的饭馆里帮工,眼看着周围的人都越来越有钱,坐不住了。父母给了他几万块炒股。他拿着钱跑到大西部的商场做了服装代理。说起那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城市,至今还念念不忘:“气候好,天长,常常睡到下午一两点。房子不贵,私家车随便打。是个宜居的地方。”
然而这不是一个闲适安分的主儿。在西部久了,只想赶紧衣锦还乡,他把全部的钱投到炒黄金里,赔了个精光。只好向银行贷款,服装店的生意由此受到波及,再也没有缓过来。
他只得去工厂,给领导当司机。“地广人稀,时速可以达到120迈。几个小时的路上,有时一辆车也看不到,路的两边是茫茫戈壁滩。李烈说,开的时间长了之后,会有种幻觉,时间他妈的停住了,无头无尾。”魏思孝这样写过。
后来父母帮他还了债,如今有了一儿一女,似乎收了心:在美团送外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给孩子赚奶粉钱”。同时在考客车驾照,那样更安全些。
“刘忠的野心只会比李烈更大。”魏思孝说。对面的刘忠穿着黑衣,个头壮实,颇有些黑道气质。
高一没读完,刘忠便因打架被开除。后来混迹社会,家人怕他出事,送他当兵。5年后,带着士官的头衔回到县城,成了工业园里一家千人工厂里的保安队长。如果不是身体发福、有了一官半职,他也是林潍克描述的小镇“工厂青年”之一。 在魏思孝写的小传里,刘忠放高利贷,有日进斗金的时候,也有借贷人跑路,血本无归的时候。多年的酗酒,让他肥硕的身体几次胃出血住院。
我注意到,所有人里,惟有读书不多的刘忠礼貌地对我说着最溜的普通话,介绍起工厂来也有板有眼。“你们就是觉得我成天待办公室,啥也不干。其实,我管好手下的班长,他们再管好手下的,不就行了。”
魏思孝敬重刘忠的一点是,再乱来,他也是个仗义之辈。“他靠一己之力,在县城买房买车,却因讲义气扶持出狱的兄弟,被兄弟坑了四五十万。”
胖乎乎的徐成和刘忠同在一家厂,性格却大相径庭。
中学时顽劣成性,因为屡屡掐架,被文科班老师当众嫌弃。只能顺从父母之意,去读了美术,不料却入了门道,成了培训班的优秀生,到重庆念大学也是佼佼者。
“他们说我是才子呢。”喝得有点脸红的徐成难得有点小小骄傲。
然而,因为留在老家的高中女友提出分手,他意志消沉,浑浑噩噩打发完学业。毕业后,干过的工作如同串珠上的珠子,拨一个掉一个:在物流中心卸过货,在酒店打杂,开店卖过鸭脖、烤鸭,先后倒闭。复而在化工厂做体力活儿。如此循环,“被生活折磨得衰老且酗酒严重。”惟一稳定的是,和女友恢复联系,结婚生子。
去年,徐成终以油画特长,成为一家画框公司里惟一的手绘师。每日往半成品的流水线油画上涂抹几笔色彩,似乎艺术和生计得到了久违的结合。
好像他也想通了,人这一辈子就那么回事,不一定非要干出什么名堂,心里有就可以了,多少是个寄托。
“如果给你足够的条件,你想做什么呢?”
“自由画家。画莫奈那样的画,表达我的人生观。”他还会偶尔拿起画笔,但想画的西藏女孩肖像图,起形几个月,再不知何时继续。
而今,魏思孝成了老同学们的观影风向标。“我第一时间看了《釜山行》,当了爸以后,那个结尾看着真不同。”李烈啧啧称道。“我也爱看书,最近在追的是《完美世界》和《俗人回档》(网络小说),都是在免费的网站上看。”
酒酣饭饱,这些准中年们虽然没有青年的忧郁,面庞上却都像刻着“无力”和“不甘”的字样。“回头来看,在出租屋的那几个月,算是我们青春的尾巴。听起来有点矫情,而且过得有点苦不堪言,我们如此怀念它,正是因为自由以及无所事事。”在魏思孝的话语里,这可算是不多见的抒情腔。
“豁然头落”
因为太熟了,老同学从来不觉得写字的魏思孝有多神秘或者了不起,反倒经常拿他取笑:“你不是说过会像韩寒一样发大财吗?”
最初几年,魏思孝的确是希望靠写作来谋求一条生路——或者说他也只能如此。
他试过去公司做校对,给美容院写文案。结果就去领了几月工资,一有活儿都给了兰芳——小有才气、又特别有事业心的女友。
曾经去一家公司面试策划,面试方都看上他了,他忽然就后悔了,赶紧跟对方说,“我这人表达能力不行。”心里则画着问号,“难道我真的就要这样,拿着一份工资在这上班了?这不对啊!”
虽然不像张敦那样年少时便有很深的文学情结,魏思孝的生活却也和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大二的时候读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是一种朗声大笑,要读给旁人听的兴奋。又看到诗人杨黎创办的橡皮文学网、韩东的《他们》论坛和乌青的果皮村,他总算找到了方向。
一开始总是模仿。《青年旅馆的反面》模仿王小波;一度迷恋重口味,便模仿《搏击俱乐部》作者查克·帕拉尼克的《肠子》,写了《我一直对机械充满恐惧》。
他看社会新闻,谁被莫名其妙地打了一顿,便把同学和亲戚的类似经历加进去。看到老婆的文档里有这么一篇《教你做好吃的鸡蛋》,于是结合起来,用这个菜谱写了个结尾。“我想,会不会有人照着我写的菜谱做了这道菜,一边做一边看这篇小说,这个菜也就有了另一种味道?”
他希望自己的语言像老乡蒲松龄,有如快刀,“豁然头落”。然而写作除了自我满足,是否能和读者之间确立某种联系?这“多少比脐带还随意”。
回想前几年,好像成天干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投稿。“怎么可能呢?那时老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其实就是能力达不到。”
好几次山穷水尽,他都差点放弃,要去找份工作了——即便打死也干不来。然而每到临头都有如神助:一次是参加空中网征文比赛得了奖,奖金一万。这个奖不可小觑,那获奖证书可是岳丈大人这关的敲门砖。
钱花完了,又快捱不下去,结果接到磨铁的电话,可不可以买断你长篇的版权?“太可以了”,他心下狂喜——我好几次提出想读他早期的这篇《不明物》,他都以“写得烂”婉拒了。
2012年以后,他好像突然开了窍,一下写了二三十个短篇,发表的机会也多了。张敦说,这家伙终于可以凭着写作来安身立命了。魏思孝建立起了自信,口风却还是紧:“我写小说,就是和我讨厌的那些文字背道而驰,永不交集。至于能搞出什么名堂,不抱希望,或许有意外惊喜。”
从城市视角写农村
“早来几天,你能赶上我们种麦子。”我出发前,魏思孝在微信上说。
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最适宜。听来诗意,实际的景象则是先把种的玉米收完,接着深耕、施肥、整地、播种。“都是雇佣有机器的人来做,我都不参与。”住在离家几里地外的农民魏思孝貌似过得很轻松。“除了玉米麦子自己收,一年浇三次地,其他也没啥可操心的。”
但这年头,谁还会靠种地来养活全家?五亩地,一年也就挣个5000来块。靠在食品公司做策划的妻子兰芳打拼显然也不够,可以想见,以前的魏思孝成天被母亲唠叨“不干正事”。
“这两年,尤其是今年,随着写作带给物质上的回报递增,她不再抱怨,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在她们的认知中,勤劳致富,而写作显然不在其中,即便我称得上勤劳。”
带着朴素势利眼的母亲,甚至变成儿子的素材库。魏思孝新的写作题材《农村妇女系列》,便脱胎于母亲的絮叨和聒噪邻居们的八卦。从前,即便是农民之子,他也觉得农村的事写起来土。但在听了那些故事后,他好像拨开了一个新世界。
张敦觉得,魏思孝回到农村、写农村,都是一种值得看好的回归。周亚平看法略有不同。“他与那些传统扎根农村的有区别。他是接受了基本的高等教育,有过城市浪迹,再回到农村。所以他是从城市视角写农村。而且他接受了欧美的价值观,他的小说也有点像几十年前的美国小镇,那种颓丧里带着些许悸动的精神气息是共通的。”
说着说着,周亚平微闭着眼,沉浸在回忆和幻想中:“顶头,十字路口。南北向一条街,院子有大门,里头有条狗,狗的后头还有一个魏思孝。这对我是种向往。我会开着长途车,亢奋地听着进行曲,目标正是他的家,去享受一会儿。”
魏思孝哑然,有点不知该如何应对。他好结交同道,但对乡野谈不上有什么情感,也不觉得小镇生活死气沉沉。“过了小学我就不爱出门了,可以一周窝在家里。”现在他早上有时送送兰芳上班,回来后带带孩子,看看电视,刷刷微信。持续的写作一般都是在夜里,孩子睡了之后那两三个小时。
对于张敦和周亚平的调侃和羡慕,他都只能抱之一笑。何况,所谓的“乡村图景”,两三年间就会被打破:附近的化工厂要扩建,老房子面临拆迁。木罗要上个像样的小学,怎么着也得往市区去找。
(文中汪锴、刘忠、李烈、徐成皆为化名。参考资料:《用自己身上的骨肉之痛诋毁轻薄》《把悲催的生活写成荒诞喜剧》,感谢上海文艺出版社的支持,实习记者孟依依对本文亦有贡献)
“网上有人认为,我就是那种成天跟在女人后面,装满了性幻想的猥琐男。”作家魏思孝笑了。
这大抵要拜他写的《跟踪大师》、《我总是觉得不舒服》这些小说所赐。没钱,没工作,连吃饭都成问题。没有女人,时不时荷尔蒙还作祟,“发浑犯事”只在一念之间。他的好友、作家张敦在看完魏思孝的新书《小镇忧郁青年的十八种死法》之后总结,魏思孝写的,几乎都是困顿的男青年在生存与性欲的双重焦虑下,用拙笨的手法实施犯罪,或者试图犯罪的故事。譬如,被客户勾引的快递员;对年轻大胸神秘女人耿耿于怀的青年;把5块钱鸡腿重新叠起来放好准备明天再吃的潦倒年轻人;与走投无路打劫者一见如故的人;与入室女小偷交流创作的作家……
身边的这位青年写作者刚过而立,安居家乡淄博。开着买了没多久的国产SUV,头发略长,但并不滑腻。声音温和,眼神真诚。仓廪或许谈不上丰实,待人接物的礼节确乎周到。猥琐二字显然和他不太搭边,不过,“你是有那些念头么?”
他是坦荡荡的:“我的写作肯定来自于生活体验。我也写不来言情小说和鸡汤文学啊!我觉得龌龊和阴暗心理是普遍存在,合情合理的。只是有的写作者不会大大方方写出来。当然,好人与坏蛋的区别就在于,不会将阴暗面付诸行动,伤害他人。”
从2008年开始,魏思孝陆续写下了几十篇关于身边同龄人的小说:那些看似无聊无着的年轻人,在从村镇到城市的过程中,空无一技,过着近乎自虐的不体面的生活。他们不羞惭于失败,又未曾全然放弃,在一桩桩无厘头式的平常和非常事件里制造混乱,困窘失措而又彼此津津乐道。
和魏思孝同龄的出版社编辑林潍克,在浙江永康的三线城市长大,自认也属于这个时代的“小镇青年”。在微博上看到魏思孝小说时,他脑子里就飘过永康工厂里的那些外来青年:“他们与主人共享着房子,但主人会用防盗门把起居室隔开来。他们进出的时候总是沉默的,像是幽灵一样端着脸盆或者其他物什飘进飘出,断然没有打招呼的热情举动。他们跟本地村民有一种天然的隔阂,就像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但又不得不生活在一起的别扭状态。”
“魏思孝关注了时代一个被隐藏的角落。那是每一个从那里爬出来的人都不愿回望,希望被人遗忘的角落。”张敦说,“我们关注这段时期、这个角落的青年人,跟上世纪60年代人关注知青,本质上差不多。我们这些80后、90后的青春在什么地方?就在付不起房租的出租屋里,就在孤独的单人床上。”
不严格的小镇青年
从淄博驱车,沿国道驶上二十来分钟,便到了魏思孝居住的金岭镇刘辛村。
他家离村口很近。一条道走进去,两旁的民宅千篇一律:土黄外墙,坐北朝南。进得魏家大门,庭院宽敞而简陋。
老宅子就一层,大厅、两间卧房,加盖的厨房,户户少不了的旱厕,再无更多装备。东西两间屋子紧挨着北屋,把卧室光线挡得没剩几缕。略为亮眼点的客厅,更打眼的是那个被发黄的英文报纸包上木板的书架。书并不多,主人的志趣简单而又集中。
魏思孝的新书名得自评论家朱白序言的原名。书名颇吸引眼球,张敦却觉得,忧郁二字有点矫情,“小镇青年”一说也并不准确。
张敦以为,魏思孝和他一样,都并非来自小镇,而是来自偏僻而贫穷的乡村。这话没错。
小学的魏思孝是典型的村娃:放了学,趴在家后面那条铁路的一条铁轨边,用石子或手去击打另一侧铁轨上的石头;或者相约着一起去爬远处的黑铁山,回家时已是日暮时分。十二三岁,在集市上瞅瞅没人,顺手牵走几盘磁带。再大些,在网吧里偷偷地下毛片,下到有一天老板发话:别偷着下了,尽费我内存,都给你们下好了,挨个儿看吧!
在童年张敦和魏思孝的眼中,小镇简直就是繁华的大都市。“当我们长大,又越过了小镇,前往城市上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城市的出租屋里,倒是非常羡慕那些没有走出家乡的同龄人,无一例外,他们在相互攀比中占有家乡资源,充分获利,衣食无忧,悠然自得,繁殖能力更是值得称道,似乎这样的小镇青年与忧郁二字并不沾边。”
今天的金岭镇,别说繁华,连热闹都谈不上。小卖部、理发店,半个世纪前的供销社,门可罗雀。除了不挨着庄稼地,镇子和村并无太多区别。
对于标准宅男魏思孝而言,所谓小镇,无非也就是镇政府所在的地界吧。金岭镇是回民镇,但魏思孝家的刘辛村住的都是汉人。徒步10分钟,便是有点历史和看头的邻村清真寺,他从没迈过步子——“没好奇心,也不是个爱旅游的人”。如今,他去镇上只干3件事:取快递、买牛羊肉,带着女儿木罗去玩摇摇车。那个在朋友圈里频频晒娃的魏思孝,依然嫌坐摇摇车的5分钟太过漫长:“好难等哦。”
打发无聊的主要手段是写作
魏思孝笔下的年轻人,除了农村这个出身,一无所有。他们或在镇上晃荡,或者在前往县城和更大地方的路上,不满于现状却难以改变。
他的上一本小说集《一个废柴的日常生活》,或许可以为此类人群做个注解。
“我不觉得自己写的是废柴,只是搭了这个热词而已。我写的就是我自己啊。”魏思孝说。
他写过一篇《我总是觉得不舒服》,如张敦所言,小说的开头文字充满了一股无奈而懒惰、不健康的味道。循着这股味道,似乎就进入了一座破旧的小区,或者脏乱差到令人绝望的城中村,找到朋友的住处。“这位朋友是青年男性,没有工作,单身独居。你推开房门,混杂着体臭的霉味扑面而来,这味道来自发酵的垃圾桶、板结的床单、僵硬的袜子以及斑驳的内裤。你可以邀请他上街,去喝几瓶啤酒,但你不能带他去喝咖啡、吃西餐,他找不到像样的衣服,也不习惯咖啡与西餐的味道,说不定,他会吐在咖啡馆或西餐厅的大理石地面上。” 然而再往下细看,情节上则出现了峰回路转,连犯罪都带着一些逗捧哏似的喜剧意味。譬如那部已经拍出了微电影的《大街上的每个人都欢天喜地》。主人公王东看完毛片百无聊赖,去超市买东西。回来的路上,被“初出茅庐”的抢劫者沈东武持刀抢走了手机。王东觉得手机重要,跟沈说,你跟我回去,我给你一百块钱,就当是买了手机。两人遂在王东家中坐下,聊起天来。一个羡慕有单间可住,一个眼红对方有女人。聊得嗨了,沈请王东出去喝酒。两人在路边帐篷摊,点了烧鸡小菜,越发投机。“还是得搞钱啊。怎么搞?”一合计,二人拿着帐篷老板的菜刀把他给劫了。
无厘头里亦有现实的苍凉。
钱不好弄,性有风险,爱情更像是穷人家过年才有的荤腥,遥望无期。魏思孝写的人物,常常外强中干,看似嚣张,却已经无力去谈一场正常的恋爱,只寄望于鲁莽的犯罪或是旁门,来侥幸获得一份虚妄的情感。
在《我总是觉得不舒服》里,“我”尾随一个姑娘,并且捡到了她的钥匙。后来这个姑娘被打劫,“我”救了她,并把她带回了家里。在两人的对话中,“我”提到了一部叫《禁室培欲》的电影,“圈养而后日久生情”的桥段在小说里重演。
另一篇《流氓必智》里,以不停约炮为目标的“流氓”老乡必智,会对陪同他去的老同学“我”坦白:“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跟网友约会吗,不只是为了和她们上床做爱,我享受的是和她们虚情假意交往的过程,只有在这里面,我才能偶尔尝到爱情的滋味。”
豆瓣上有人痛心地指出“显然作者的三观已经出了问题”。魏思孝当初还正经发文回帖,现在只是一句话解释:“我不负责教化,不奔着真善美去,这也不是我对小说的艺术追求。”
在他眼中,“丧”和“惨”正是生活本来的面目。“你写得那么积极干什么呢?显摆过得比别人好吗。这样多讨厌啊。”
用朱白的话来说,魏思孝“从没有洋洋得意的输出和卖弄,也不会卑微得不存在,更不会放弃对其他普世美好的理解力。他从不提供明确的判断,‘理想’与‘大便’可以等而视之”。魏思孝的忘年交、诗人周亚平说,魏思孝和与其气味相投的乌青、曹寇、孙智正们,正是用无意义来对抗和消解所谓的意义。
青春的尾巴
除了自己,魏思孝的亲朋,特别是昔日同学,都成为他观察和取材的对象。
到金岭镇的第二天,我们碰上了一个不大的集市。魏思孝初中同学小毕的火烧摊位在集市最外头,地段好,也没啥竞争。从清早六七点开始,忙得头都没工夫抬。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六七百块。
小毕高中毕业后,在工厂上班。在同学引诱下,误入传销组织,失踪半年。逃回来后,工作丢了。此后又做过些上不得台面的事情,结婚又离婚。“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出众的二婚男青年,在乡村中是被嫌弃的。”
“前些年,我们都不怎么来往了。其实我还挺佩服他,和现在这个老婆起早贪黑,自食其力。这份苦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得了的。”魏思孝的口气里夹杂着怅然和欣慰。他笔下的小毕,“刚满三十岁,已经有了中年人的苍老”。
在县城读了高中后,魏思孝去了曲阜的一个师范学校,学了个“没啥新意”的历史教育专业。刚毕业时一穷二白,和三两同学合租县城的房子,想着办个杂志,或者开个什么店,最后生生把时间贡献给了四方屏幕上的电游。
那年发生了一个比小说还要荒诞的现实事件:三个人用同学汪锴的身份证登记租房。几个月后发现水表跑水,水费居然要令人咋舌的1500块。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收拾东西就跑路了。可怜汪锴后来在街上被房东逮住报警,家里乖乖交了钱完事。
之后,一拨人几经晃荡,各自分流。再见面,都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混迹江湖、拜大佬或者成为大佬;有的频频跳槽找不到方向;有的远去他乡希望大干一场,最后却满盘皆输,回乡从头开始;还有的谋着一份还算安稳的小家业,却也要为苛刻的行业检查突然来袭担惊受怕。
连着两天夜里,我们分别和魏思孝的老同学刘忠,昔日的出租屋室友李烈、徐成和汪锴(皆为化名)一起吃了两顿火锅——和小毕一样,这些高中同窗也都或多或少地出现在魏思孝的小说里。他们对此从不觉得尴尬或不安。看到疑似自己那段时,还会又兴奋又感动。
除了刘忠,这几个人平时都是难得打开话匣子的闷棍儿。
“喝了酒兴许强些。”魏思孝告诉我,事实也果然如此。然而即便一瓶白酒下肚,李烈的眉头依然像打了结,太阳穴里的脑袋好像永远在思忖什么。
李烈曾经想当狱警,因为身高原因没成。他先是在自家的饭馆里帮工,眼看着周围的人都越来越有钱,坐不住了。父母给了他几万块炒股。他拿着钱跑到大西部的商场做了服装代理。说起那个少数民族聚集的城市,至今还念念不忘:“气候好,天长,常常睡到下午一两点。房子不贵,私家车随便打。是个宜居的地方。”
然而这不是一个闲适安分的主儿。在西部久了,只想赶紧衣锦还乡,他把全部的钱投到炒黄金里,赔了个精光。只好向银行贷款,服装店的生意由此受到波及,再也没有缓过来。
他只得去工厂,给领导当司机。“地广人稀,时速可以达到120迈。几个小时的路上,有时一辆车也看不到,路的两边是茫茫戈壁滩。李烈说,开的时间长了之后,会有种幻觉,时间他妈的停住了,无头无尾。”魏思孝这样写过。
后来父母帮他还了债,如今有了一儿一女,似乎收了心:在美团送外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给孩子赚奶粉钱”。同时在考客车驾照,那样更安全些。
“刘忠的野心只会比李烈更大。”魏思孝说。对面的刘忠穿着黑衣,个头壮实,颇有些黑道气质。
高一没读完,刘忠便因打架被开除。后来混迹社会,家人怕他出事,送他当兵。5年后,带着士官的头衔回到县城,成了工业园里一家千人工厂里的保安队长。如果不是身体发福、有了一官半职,他也是林潍克描述的小镇“工厂青年”之一。 在魏思孝写的小传里,刘忠放高利贷,有日进斗金的时候,也有借贷人跑路,血本无归的时候。多年的酗酒,让他肥硕的身体几次胃出血住院。
我注意到,所有人里,惟有读书不多的刘忠礼貌地对我说着最溜的普通话,介绍起工厂来也有板有眼。“你们就是觉得我成天待办公室,啥也不干。其实,我管好手下的班长,他们再管好手下的,不就行了。”
魏思孝敬重刘忠的一点是,再乱来,他也是个仗义之辈。“他靠一己之力,在县城买房买车,却因讲义气扶持出狱的兄弟,被兄弟坑了四五十万。”
胖乎乎的徐成和刘忠同在一家厂,性格却大相径庭。
中学时顽劣成性,因为屡屡掐架,被文科班老师当众嫌弃。只能顺从父母之意,去读了美术,不料却入了门道,成了培训班的优秀生,到重庆念大学也是佼佼者。
“他们说我是才子呢。”喝得有点脸红的徐成难得有点小小骄傲。
然而,因为留在老家的高中女友提出分手,他意志消沉,浑浑噩噩打发完学业。毕业后,干过的工作如同串珠上的珠子,拨一个掉一个:在物流中心卸过货,在酒店打杂,开店卖过鸭脖、烤鸭,先后倒闭。复而在化工厂做体力活儿。如此循环,“被生活折磨得衰老且酗酒严重。”惟一稳定的是,和女友恢复联系,结婚生子。
去年,徐成终以油画特长,成为一家画框公司里惟一的手绘师。每日往半成品的流水线油画上涂抹几笔色彩,似乎艺术和生计得到了久违的结合。
好像他也想通了,人这一辈子就那么回事,不一定非要干出什么名堂,心里有就可以了,多少是个寄托。
“如果给你足够的条件,你想做什么呢?”
“自由画家。画莫奈那样的画,表达我的人生观。”他还会偶尔拿起画笔,但想画的西藏女孩肖像图,起形几个月,再不知何时继续。
而今,魏思孝成了老同学们的观影风向标。“我第一时间看了《釜山行》,当了爸以后,那个结尾看着真不同。”李烈啧啧称道。“我也爱看书,最近在追的是《完美世界》和《俗人回档》(网络小说),都是在免费的网站上看。”
酒酣饭饱,这些准中年们虽然没有青年的忧郁,面庞上却都像刻着“无力”和“不甘”的字样。“回头来看,在出租屋的那几个月,算是我们青春的尾巴。听起来有点矫情,而且过得有点苦不堪言,我们如此怀念它,正是因为自由以及无所事事。”在魏思孝的话语里,这可算是不多见的抒情腔。
“豁然头落”
因为太熟了,老同学从来不觉得写字的魏思孝有多神秘或者了不起,反倒经常拿他取笑:“你不是说过会像韩寒一样发大财吗?”
最初几年,魏思孝的确是希望靠写作来谋求一条生路——或者说他也只能如此。
他试过去公司做校对,给美容院写文案。结果就去领了几月工资,一有活儿都给了兰芳——小有才气、又特别有事业心的女友。
曾经去一家公司面试策划,面试方都看上他了,他忽然就后悔了,赶紧跟对方说,“我这人表达能力不行。”心里则画着问号,“难道我真的就要这样,拿着一份工资在这上班了?这不对啊!”
虽然不像张敦那样年少时便有很深的文学情结,魏思孝的生活却也和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大二的时候读到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是一种朗声大笑,要读给旁人听的兴奋。又看到诗人杨黎创办的橡皮文学网、韩东的《他们》论坛和乌青的果皮村,他总算找到了方向。
一开始总是模仿。《青年旅馆的反面》模仿王小波;一度迷恋重口味,便模仿《搏击俱乐部》作者查克·帕拉尼克的《肠子》,写了《我一直对机械充满恐惧》。
他看社会新闻,谁被莫名其妙地打了一顿,便把同学和亲戚的类似经历加进去。看到老婆的文档里有这么一篇《教你做好吃的鸡蛋》,于是结合起来,用这个菜谱写了个结尾。“我想,会不会有人照着我写的菜谱做了这道菜,一边做一边看这篇小说,这个菜也就有了另一种味道?”
他希望自己的语言像老乡蒲松龄,有如快刀,“豁然头落”。然而写作除了自我满足,是否能和读者之间确立某种联系?这“多少比脐带还随意”。
回想前几年,好像成天干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投稿。“怎么可能呢?那时老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其实就是能力达不到。”
好几次山穷水尽,他都差点放弃,要去找份工作了——即便打死也干不来。然而每到临头都有如神助:一次是参加空中网征文比赛得了奖,奖金一万。这个奖不可小觑,那获奖证书可是岳丈大人这关的敲门砖。
钱花完了,又快捱不下去,结果接到磨铁的电话,可不可以买断你长篇的版权?“太可以了”,他心下狂喜——我好几次提出想读他早期的这篇《不明物》,他都以“写得烂”婉拒了。
2012年以后,他好像突然开了窍,一下写了二三十个短篇,发表的机会也多了。张敦说,这家伙终于可以凭着写作来安身立命了。魏思孝建立起了自信,口风却还是紧:“我写小说,就是和我讨厌的那些文字背道而驰,永不交集。至于能搞出什么名堂,不抱希望,或许有意外惊喜。”
从城市视角写农村
“早来几天,你能赶上我们种麦子。”我出发前,魏思孝在微信上说。
白露早,寒露迟,秋分种麦最适宜。听来诗意,实际的景象则是先把种的玉米收完,接着深耕、施肥、整地、播种。“都是雇佣有机器的人来做,我都不参与。”住在离家几里地外的农民魏思孝貌似过得很轻松。“除了玉米麦子自己收,一年浇三次地,其他也没啥可操心的。”
但这年头,谁还会靠种地来养活全家?五亩地,一年也就挣个5000来块。靠在食品公司做策划的妻子兰芳打拼显然也不够,可以想见,以前的魏思孝成天被母亲唠叨“不干正事”。
“这两年,尤其是今年,随着写作带给物质上的回报递增,她不再抱怨,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在她们的认知中,勤劳致富,而写作显然不在其中,即便我称得上勤劳。”
带着朴素势利眼的母亲,甚至变成儿子的素材库。魏思孝新的写作题材《农村妇女系列》,便脱胎于母亲的絮叨和聒噪邻居们的八卦。从前,即便是农民之子,他也觉得农村的事写起来土。但在听了那些故事后,他好像拨开了一个新世界。
张敦觉得,魏思孝回到农村、写农村,都是一种值得看好的回归。周亚平看法略有不同。“他与那些传统扎根农村的有区别。他是接受了基本的高等教育,有过城市浪迹,再回到农村。所以他是从城市视角写农村。而且他接受了欧美的价值观,他的小说也有点像几十年前的美国小镇,那种颓丧里带着些许悸动的精神气息是共通的。”
说着说着,周亚平微闭着眼,沉浸在回忆和幻想中:“顶头,十字路口。南北向一条街,院子有大门,里头有条狗,狗的后头还有一个魏思孝。这对我是种向往。我会开着长途车,亢奋地听着进行曲,目标正是他的家,去享受一会儿。”
魏思孝哑然,有点不知该如何应对。他好结交同道,但对乡野谈不上有什么情感,也不觉得小镇生活死气沉沉。“过了小学我就不爱出门了,可以一周窝在家里。”现在他早上有时送送兰芳上班,回来后带带孩子,看看电视,刷刷微信。持续的写作一般都是在夜里,孩子睡了之后那两三个小时。
对于张敦和周亚平的调侃和羡慕,他都只能抱之一笑。何况,所谓的“乡村图景”,两三年间就会被打破:附近的化工厂要扩建,老房子面临拆迁。木罗要上个像样的小学,怎么着也得往市区去找。
(文中汪锴、刘忠、李烈、徐成皆为化名。参考资料:《用自己身上的骨肉之痛诋毁轻薄》《把悲催的生活写成荒诞喜剧》,感谢上海文艺出版社的支持,实习记者孟依依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