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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海门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未来几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新目标,其中明确:2011年,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要突破70%,2012年要达到80%以上,以后每年增加10个百分点,到2014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到2015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迈上一个新台阶,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