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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祁门县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基层医改时间节点要求,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扎实有序全面完成了基层医改各项工作,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建立了公益性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提升了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较好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