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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在阅读时,不自觉地将作品排出等次优劣,那或许只是因为,我们都相信,有一种所谓绝对的文学标准;而所谓的经典,就是一批比较贴近这个理想形象的作品。
可是,如果世间万物,都注定要消失,又或者,世界将在另一个未知的终点和起点,以我们不能想象的形式重新开始,届时,所谓的经典作品,可能就得在新世界的门槛之前,等待判断,要么顺利过渡,成为新天新地里的永恒经典;否则就只能被遣送到时间的黑洞里去,永远消失。
写作,似乎是一种不朽的高尚事业,但在无垠的时间里,它或许跟世上的其他活动一样,不外乎是死亡之前的一番徒劳挣扎。如果作品注定要被遗忘,那么写作的意义又何在呢?每位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恐怕都难逃这种“写作的焦虑”的诘问,而对于阅读人口单薄的少语种文学传统,这种焦虑就更为突出。然而焦虑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一些独特的文学主题,例如等待或者消失,就可以由焦虑产生,并孕育出深刻的作品,而这恐怕更是艾萨克·辛格(Isaac Singer)作品,以及意第绪(Yiddish)文学的迷人之处。
初秋清晨八点,巴黎左岸的天空一片灰蒙,云飘得老急,说明开始转冷的大气中刮着急劲的风。教室窗外的公寓大楼,只有一间厨房亮着橘灯,咖啡正在壶内翻滚。厨房隔壁的漆黑房间里,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星,估量是这慵懒且带点瑟缩气的早上的第一口烟。
玛特虹老师照例提着两个臃肿的公文包跨进教室,走到讲台上将包放下,说了一声抱歉请稍等五分钟就又跨了出去。顷刻,她从走廊的自动贩卖机带回一杯咖啡,挟着那香气带来的干劲,开始讲述新学期的课程大纲和要研习的作者生平:
艾萨克·辛格(Issac Singer)1902-1991,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33年,31岁的辛格凭借小说《撒旦在戈雷》(Satan in Goray)在波兰打响名堂。《撒旦在戈雷》讲述的,是1648年乌克兰反波兰政府暴动后,发生于幸存犹太人小区的故事。这场暴动引发了乌克兰军队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三百个犹太小区被摧毁,十万名犹太人在事件中丧生,而《撒旦在戈雷》中的背景,则是按其中一场屠杀的生还者的纪录展开的。
说着马特虹老师把眼镜扶了一下,开始朗读那篇纪录的原文。初秋清晨八点,巴黎左岸的天空一片灰蒙,云飘得老急,说明开始转冷的大气中刮着急劲的风。一幕幕血淋淋的画面开始闪进我们尚带睡意的头脑,比投影片还清晰,而终于,当读到乌克兰暴徒将孕妇的肚腹剖开扔进一头猫再缝上的一节,教室里终于发出了几阵连绵的“呕~咯~”。
作为辛格的成名作,《撒旦在戈雷》可说已奠定了辛格日后的一些创作方向和辛格所擅长的写作技法,特别是大时代的历史叙事、带有浓厚神秘主义色彩的魔幻寫实笔法,以及寓言体的特色。
虽然《撒旦在戈雷》至今似乎仍未有任何的中译版本,但汉语读者仍可以从辛格的其他作品,欣赏到上述的创作特点。以大时代的历史叙事为例,长篇小说《萧莎》(Shosha)就明显体现了辛格的这种特长。《萧莎》以“二战”的波兰为背景,讲述主人公亚伦与青梅竹马但心智不太健全的童年玩伴萧莎先后失散,然后重聚并结为连理的故事。亚伦在纳粹攻入波兰的前夕与萧莎失散,其后先后与四个女孩相爱,最后还是选择了与智力低下但纯真的萧莎为终身伴侣。《萧莎》虽是一部具有鲜明写实色彩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和情节,却也带有强烈的寓言味道。通过书中大时代里的小人物,辛格表达了他对犹太文化、身份认同的反思。大部分的小说人物都活在时代的恐吓之中,却没有能力,也没有想过反抗,他们只是谦卑地等待生命给予他们机会,并尝试在文艺与爱中寻找希望。他们遗传了传统犹太文化的缺点,但同时也具备了当中的美德。
至于辛格的魔幻写实笔法和寓言体的特色,则更加可以从他的中、短篇小说里看到,例如短篇小说集《市场街的斯宾诺莎》里的《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就可说是其中的典型。《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讲述扫烟囱工摩西因听到一位乞丐说雅诺夫镇需要一个扫烟囱工人,于是就带着老婆敏德尔举家搬到了雅诺夫。可是当他们抵达之后,发现雅诺夫并没有扫烟囱工的空缺,而摩西更因为相信乞丐的话,举家搬到了雅诺夫而被雅诺夫的人讪笑。一时间,摩西成了比乞丐更不堪的傻瓜。但就在他们搬到了雅诺夫的一晚,摩西梦见救济院大火。尽管老婆跟摩西说“梦是作弄人的”并极力劝阻摩西跑去一窥究竟,摩西还是冒着大雪跑到了偏远的救济院,且发现救济院确实失火,并瞬即唤来镇里的人一起救火。一夜间,摩西由乞丐都不如的傻蛋,变成了获全镇景仰的先知,而当初告知摩西有扫烟囱工空缺的乞丐,更被怀疑是上帝派来的先知化身……
《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篇幅虽然简短,并对命运、自由意志、善、恶、贤、愚,作了有趣的反思。这篇小说让人想起了《等待果陀》,两部作品的主人公,都义无反顾地对一个无从稽考的主张或意见深信不疑,不过辛格在小说里希望表达的,并不是信念的虚无,而是所谓的贤愚,不过是在于人类如何诠释的一念之差,以及我们怎么看待幸与不幸。辛格小说的写作技巧与思想,实际上跟他的犹太背景密不可分。在东欧犹太人的文学里,就存在了大量典故、寓言甚至玩笑讨论和反思犹太教的宗教命题,而这套源自犹太人《圣经》的古老文学传统,实际上却启发了许多生活在这片土地及其周边的作家,例如果戈理、卡夫卡等,间接滋养了现代主义文学的内涵。
2005年的一个冬日,我走进了那间大小跟香港中学教室相若的教室,里面早已挤进了五十多人,而陆续仍有人继续挤进来。中央暖气已经启动,所以教室的窗都严实地关着,占墙身三分之二高的玻璃窗户渐渐积聚起大片的水珠,那是我们呼出的气息。
学期初的教室都总特别热闹,选好和未选好课的、旁听的,统统都聚到教室来,但两三节课后,教室就逐渐变得松动。旁听的要准备忙作业,再也抽不出余暇;未选好课的已改投了别的老师;有人要为口奔驰,逃课跑了去当褓姆带小孩,又或者在香榭丽舍大道上,藏身小卖车里,卖着热狗;也有人在校门入口的小庭园里抽烟、跳舞、把玩着吉他喝咖啡,遇上冬日难得的阳光,就在小草坪上沉沉睡了。 遗忘总是那样顺理成章,于是忆记,也就变得弥足珍贵。
那门称作《战争与小说》的比较文学课,最终,并没有如我预期,讲授“二战”期间的法国小说,但却把我接引到一个更为饶富趣味的意第绪文学传统。
2005年的那个冬日,我们除了开始研习辛格,还打开了以色列·拉本(IsraelRabon)的《道路》(The Road):灰蒙的天、刺骨的风、偶尔在空气里飘散的菜汤香气,还有我跟故事主人公同样都经历着的饥饿感……书里、书外,没想到竟然不谋而合,都是同一种风景。那是一部笔法直逼卡夫卡小说的作品,但这并不叫人感到意外,因为卡夫卡也是呼吸着意第绪气息长大的。然而拉本和卡夫卡作品的命运,最终却大相径庭,个中原因,并不在于作品的水平,而是因为前者选择了以德文写作,于是就在20世纪迅速被人“发现”,并译成数十种语言;而后者则坚持用母语意第绪语创作,结果至今仍迟迟未能为人所认识。①
意第绪语,这犹太人在前几个世纪最主要的语言,经过沙皇、苏俄以及纳粹接二连三的极端摧残后,它在全球的使用人口,已从20世纪初的一千二百万,消失至今日的三百万。如果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命运,意第绪文学从诞生的一刻开始,就是一种注定要消失的文学。那么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呢?坚持用一种注定要消失的语言写作,又有什么意义呢?
1978年,当大家都谈论着诺贝尔文学奖又颁了给一位美国作家的同时,很少人会记得,艾萨克·辛格,这位移居到美洲三十多年的作家,其实自始至终,都坚持用意第绪语写作。在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辛格在纽约见证着意第绪语在第三、四代犹太移民之中日渐遭到遗忘;至于他自己的作品,在一次访谈中他说道,当代流行的文学偶像,例如乔伊斯和卡夫卡等现代主义代表作家,都不是他最敬佩的大师,然而辛格明白,现代文学的潮流,正是朝着现代主义的方向发展,因此,他的作品日后要是被人遗忘,也不足为怪。而事实也证明,他的预感,多少是对的。
面对命定的消失,唯一可做的,就是向命运寄予一种盼望。辛格虽然预感着意第绪文化的消亡,但他对意第绪文化的复兴,却始终抱持着一丝盼望——尽管他心里明白,能让意第绪文化真正复兴、重拾昔日辉煌的机会率,大概不及百万分之一。辛格就像《撒旦在戈雷》中的犹太人一样,在经过两个自称是弥赛亚派来的使者的两次胡闹之后,仍然仰望着紫红的天空,期盼着神谕的降临,期盼着一个永恒的国度,以及那国度,为他授予的一个恰切的身份。
1948年,世界地图上终于划出了一块称作“以色列”的土地,但在这土地上流通的,是現代希伯来语,而不是意第绪语,有人甚至因为意第绪语拥有太深的受害者烙印,而刻意排斥这套象征着弱者的语言。连自己的民族都离弃了自己的时候,意第绪语作家,就真正地成了一群孤魂野鬼。
那么,写作是否只是死亡之前一番徒劳的挣扎?辛格在《说故事者拿弗他利和他的马一苏斯和其他故事》(Naftali theStoryteller and His Horse, Sus and OtherStories)里曾这么说:“当一天过去,它就完了。那它还剩下什么呢?除了故事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如果人不说故事又或者不著书,那么人就跟野兽一样,只为一天而活。整个世界,全人类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一个作家、一个族群、一节课堂、一些经历、一种语言、一套文学传统,最终都会消逝,但对辛格而言,它们并不是滑入时间的黑洞,永远消失,而是与其他的事物汇合,以另一种样式,进入永恒。
责任编辑 贾飞
注释:
①《道路》至今也就只有英文、法文等寥寥译本。
可是,如果世间万物,都注定要消失,又或者,世界将在另一个未知的终点和起点,以我们不能想象的形式重新开始,届时,所谓的经典作品,可能就得在新世界的门槛之前,等待判断,要么顺利过渡,成为新天新地里的永恒经典;否则就只能被遣送到时间的黑洞里去,永远消失。
写作,似乎是一种不朽的高尚事业,但在无垠的时间里,它或许跟世上的其他活动一样,不外乎是死亡之前的一番徒劳挣扎。如果作品注定要被遗忘,那么写作的意义又何在呢?每位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恐怕都难逃这种“写作的焦虑”的诘问,而对于阅读人口单薄的少语种文学传统,这种焦虑就更为突出。然而焦虑并不见得就是一件坏事,一些独特的文学主题,例如等待或者消失,就可以由焦虑产生,并孕育出深刻的作品,而这恐怕更是艾萨克·辛格(Isaac Singer)作品,以及意第绪(Yiddish)文学的迷人之处。
初秋清晨八点,巴黎左岸的天空一片灰蒙,云飘得老急,说明开始转冷的大气中刮着急劲的风。教室窗外的公寓大楼,只有一间厨房亮着橘灯,咖啡正在壶内翻滚。厨房隔壁的漆黑房间里,有一点忽明忽暗的火星,估量是这慵懒且带点瑟缩气的早上的第一口烟。
玛特虹老师照例提着两个臃肿的公文包跨进教室,走到讲台上将包放下,说了一声抱歉请稍等五分钟就又跨了出去。顷刻,她从走廊的自动贩卖机带回一杯咖啡,挟着那香气带来的干劲,开始讲述新学期的课程大纲和要研习的作者生平:
艾萨克·辛格(Issac Singer)1902-1991,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33年,31岁的辛格凭借小说《撒旦在戈雷》(Satan in Goray)在波兰打响名堂。《撒旦在戈雷》讲述的,是1648年乌克兰反波兰政府暴动后,发生于幸存犹太人小区的故事。这场暴动引发了乌克兰军队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三百个犹太小区被摧毁,十万名犹太人在事件中丧生,而《撒旦在戈雷》中的背景,则是按其中一场屠杀的生还者的纪录展开的。
说着马特虹老师把眼镜扶了一下,开始朗读那篇纪录的原文。初秋清晨八点,巴黎左岸的天空一片灰蒙,云飘得老急,说明开始转冷的大气中刮着急劲的风。一幕幕血淋淋的画面开始闪进我们尚带睡意的头脑,比投影片还清晰,而终于,当读到乌克兰暴徒将孕妇的肚腹剖开扔进一头猫再缝上的一节,教室里终于发出了几阵连绵的“呕~咯~”。
作为辛格的成名作,《撒旦在戈雷》可说已奠定了辛格日后的一些创作方向和辛格所擅长的写作技法,特别是大时代的历史叙事、带有浓厚神秘主义色彩的魔幻寫实笔法,以及寓言体的特色。
虽然《撒旦在戈雷》至今似乎仍未有任何的中译版本,但汉语读者仍可以从辛格的其他作品,欣赏到上述的创作特点。以大时代的历史叙事为例,长篇小说《萧莎》(Shosha)就明显体现了辛格的这种特长。《萧莎》以“二战”的波兰为背景,讲述主人公亚伦与青梅竹马但心智不太健全的童年玩伴萧莎先后失散,然后重聚并结为连理的故事。亚伦在纳粹攻入波兰的前夕与萧莎失散,其后先后与四个女孩相爱,最后还是选择了与智力低下但纯真的萧莎为终身伴侣。《萧莎》虽是一部具有鲜明写实色彩的小说,但其中的人物和情节,却也带有强烈的寓言味道。通过书中大时代里的小人物,辛格表达了他对犹太文化、身份认同的反思。大部分的小说人物都活在时代的恐吓之中,却没有能力,也没有想过反抗,他们只是谦卑地等待生命给予他们机会,并尝试在文艺与爱中寻找希望。他们遗传了传统犹太文化的缺点,但同时也具备了当中的美德。
至于辛格的魔幻写实笔法和寓言体的特色,则更加可以从他的中、短篇小说里看到,例如短篇小说集《市场街的斯宾诺莎》里的《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就可说是其中的典型。《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讲述扫烟囱工摩西因听到一位乞丐说雅诺夫镇需要一个扫烟囱工人,于是就带着老婆敏德尔举家搬到了雅诺夫。可是当他们抵达之后,发现雅诺夫并没有扫烟囱工的空缺,而摩西更因为相信乞丐的话,举家搬到了雅诺夫而被雅诺夫的人讪笑。一时间,摩西成了比乞丐更不堪的傻瓜。但就在他们搬到了雅诺夫的一晚,摩西梦见救济院大火。尽管老婆跟摩西说“梦是作弄人的”并极力劝阻摩西跑去一窥究竟,摩西还是冒着大雪跑到了偏远的救济院,且发现救济院确实失火,并瞬即唤来镇里的人一起救火。一夜间,摩西由乞丐都不如的傻蛋,变成了获全镇景仰的先知,而当初告知摩西有扫烟囱工空缺的乞丐,更被怀疑是上帝派来的先知化身……
《那个乞丐是这么说的》篇幅虽然简短,并对命运、自由意志、善、恶、贤、愚,作了有趣的反思。这篇小说让人想起了《等待果陀》,两部作品的主人公,都义无反顾地对一个无从稽考的主张或意见深信不疑,不过辛格在小说里希望表达的,并不是信念的虚无,而是所谓的贤愚,不过是在于人类如何诠释的一念之差,以及我们怎么看待幸与不幸。辛格小说的写作技巧与思想,实际上跟他的犹太背景密不可分。在东欧犹太人的文学里,就存在了大量典故、寓言甚至玩笑讨论和反思犹太教的宗教命题,而这套源自犹太人《圣经》的古老文学传统,实际上却启发了许多生活在这片土地及其周边的作家,例如果戈理、卡夫卡等,间接滋养了现代主义文学的内涵。
2005年的一个冬日,我走进了那间大小跟香港中学教室相若的教室,里面早已挤进了五十多人,而陆续仍有人继续挤进来。中央暖气已经启动,所以教室的窗都严实地关着,占墙身三分之二高的玻璃窗户渐渐积聚起大片的水珠,那是我们呼出的气息。
学期初的教室都总特别热闹,选好和未选好课的、旁听的,统统都聚到教室来,但两三节课后,教室就逐渐变得松动。旁听的要准备忙作业,再也抽不出余暇;未选好课的已改投了别的老师;有人要为口奔驰,逃课跑了去当褓姆带小孩,又或者在香榭丽舍大道上,藏身小卖车里,卖着热狗;也有人在校门入口的小庭园里抽烟、跳舞、把玩着吉他喝咖啡,遇上冬日难得的阳光,就在小草坪上沉沉睡了。 遗忘总是那样顺理成章,于是忆记,也就变得弥足珍贵。
那门称作《战争与小说》的比较文学课,最终,并没有如我预期,讲授“二战”期间的法国小说,但却把我接引到一个更为饶富趣味的意第绪文学传统。
2005年的那个冬日,我们除了开始研习辛格,还打开了以色列·拉本(IsraelRabon)的《道路》(The Road):灰蒙的天、刺骨的风、偶尔在空气里飘散的菜汤香气,还有我跟故事主人公同样都经历着的饥饿感……书里、书外,没想到竟然不谋而合,都是同一种风景。那是一部笔法直逼卡夫卡小说的作品,但这并不叫人感到意外,因为卡夫卡也是呼吸着意第绪气息长大的。然而拉本和卡夫卡作品的命运,最终却大相径庭,个中原因,并不在于作品的水平,而是因为前者选择了以德文写作,于是就在20世纪迅速被人“发现”,并译成数十种语言;而后者则坚持用母语意第绪语创作,结果至今仍迟迟未能为人所认识。①
意第绪语,这犹太人在前几个世纪最主要的语言,经过沙皇、苏俄以及纳粹接二连三的极端摧残后,它在全球的使用人口,已从20世纪初的一千二百万,消失至今日的三百万。如果语言本身就是一种命运,意第绪文学从诞生的一刻开始,就是一种注定要消失的文学。那么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呢?坚持用一种注定要消失的语言写作,又有什么意义呢?
1978年,当大家都谈论着诺贝尔文学奖又颁了给一位美国作家的同时,很少人会记得,艾萨克·辛格,这位移居到美洲三十多年的作家,其实自始至终,都坚持用意第绪语写作。在生命中最后的日子里,辛格在纽约见证着意第绪语在第三、四代犹太移民之中日渐遭到遗忘;至于他自己的作品,在一次访谈中他说道,当代流行的文学偶像,例如乔伊斯和卡夫卡等现代主义代表作家,都不是他最敬佩的大师,然而辛格明白,现代文学的潮流,正是朝着现代主义的方向发展,因此,他的作品日后要是被人遗忘,也不足为怪。而事实也证明,他的预感,多少是对的。
面对命定的消失,唯一可做的,就是向命运寄予一种盼望。辛格虽然预感着意第绪文化的消亡,但他对意第绪文化的复兴,却始终抱持着一丝盼望——尽管他心里明白,能让意第绪文化真正复兴、重拾昔日辉煌的机会率,大概不及百万分之一。辛格就像《撒旦在戈雷》中的犹太人一样,在经过两个自称是弥赛亚派来的使者的两次胡闹之后,仍然仰望着紫红的天空,期盼着神谕的降临,期盼着一个永恒的国度,以及那国度,为他授予的一个恰切的身份。
1948年,世界地图上终于划出了一块称作“以色列”的土地,但在这土地上流通的,是現代希伯来语,而不是意第绪语,有人甚至因为意第绪语拥有太深的受害者烙印,而刻意排斥这套象征着弱者的语言。连自己的民族都离弃了自己的时候,意第绪语作家,就真正地成了一群孤魂野鬼。
那么,写作是否只是死亡之前一番徒劳的挣扎?辛格在《说故事者拿弗他利和他的马一苏斯和其他故事》(Naftali theStoryteller and His Horse, Sus and OtherStories)里曾这么说:“当一天过去,它就完了。那它还剩下什么呢?除了故事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如果人不说故事又或者不著书,那么人就跟野兽一样,只为一天而活。整个世界,全人类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漫长的故事。”一个作家、一个族群、一节课堂、一些经历、一种语言、一套文学传统,最终都会消逝,但对辛格而言,它们并不是滑入时间的黑洞,永远消失,而是与其他的事物汇合,以另一种样式,进入永恒。
责任编辑 贾飞
注释:
①《道路》至今也就只有英文、法文等寥寥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