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足球“黑哨”的刑法定性

来源 :今日湖北·中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nool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刑法学界对足球“黑哨”刑法定性的争论
  足球“黑哨”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行为,它是指裁判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在足球比赛中故意不公正地履行裁判职责,违背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的行为。“黑哨”不仅在体育界引起轩然大波,法学界也对这一行为是否应该司法介入,对这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刑法定性等诸多法律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争论。
  足球“黑哨”刑法定性的理论前提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刑法分析
  根据现行刑法第163条的规定,有学者认为,“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制度和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本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内容,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而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能构成犯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具体指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及其他有可能利用职权的工作人员,如企业的会计、出纳和业务员等;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积极追求犯罪结果的发生。”
  受贿罪的刑法分析
  我国现行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可以看出,“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收受贿赂者构成犯罪,必须同时具备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方面的内容,只收受他人财物而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不构成犯罪;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刑法》总则第93条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相同。”
  足球“黑哨”刑法定性应为受贿罪
  以上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受贿罪的比较分析仅是笔者引出自己观点的理论前提,明确中国足协的法律性质和中国足协所聘请的职业联赛裁判员的身份才是关键。
  中国足协的法律性质
  《体育法》第29条、第31条、第40条分别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全国性单项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代表中国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可见,国家法律已经授权中国足协对足球运动进行行业管理,中国足协具有了对国家足球体育竞技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内,中国足协协助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体育行业的事务;对外,中国足协代表国家参加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中国足协的管理活动具有公务性。”
  中国足协聘请的裁判员的身份定性分析
  我们可以知道,中国足协聘请的裁判员的权力来源于中国足协的派遣和授权,裁判活动是中国足协对足球运动进行管理的组成部分。裁判员负责对具体的比赛进行组织、指挥和裁判,他们对足球比赛的裁判权力依附于中国足协的授权,裁判员执行裁判职务实质上是代表中国足协对足球比赛进行组织、管理、指挥、仲裁活动,是一种公务活动,因而足球裁判员属于我国刑法第93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畴。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足球裁判员收受他人贿赂而故意在比赛中不公正地履行裁判职责的“黑哨”行为应定性为受贿罪。
  罪刑法定原则在“黑哨”问题上的适用
  足球“黑哨”行为是否有明文规定呢?笔者认为,法律已有了明文规定:我国现行刑法第385条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我国《体育法》第51条第2款规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属于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并非要求刑法关于受贿罪主体方面明确列举出包括足球裁判员,只要法律规定的内容能包括足球裁判员,就是有了明文规定。根据前面的分析,足球裁判员的身份性质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所以,把足球“黑哨”定性为受贿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对综合遏制足球“黑哨”的设想
  “黑哨”行为是一种足坛腐败现象,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如若不加以遏制,足坛的腐败现象会愈演愈烈,社会危害性会日益严重。因此,对于足球“黑哨”这一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制止。笔者认为,可以从行业章程以及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四个方面对足球“黑哨”予以遏制。
  中国足协管理体制的完善
  按照中国足协章程第8条的规定,其会员分为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和个人会员三种,但按照第22条的规定,只有会员协会和会员俱乐部才能派两名代表行使一票的表决权,而个人会员则没有专门的代表。这样的足协制度设计明显是有缺陷的。因此,应在中国足协全国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设立球迷代表,以便于行业公开、章程公开,达到监督的目的。
  民事法律途径
  中国足协聘请裁判并组织比赛发出邀请,广大球迷花钱买票观看比赛,双方实质上已形成了合同关系。球迷履行了支付票款的义务,就有权利观看真实、精彩的足球比赛,却因“黑哨”使他们的权利无法实现,赛事组织者也就违反了合同约定,球迷可以要求赛事组织者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经济补偿。而中国足协聘请裁判员对比赛进行裁判活动,裁判就有义务公平、公正地执法比赛,双方也形成了合同关系,中国足协可根据《合同法》要求“黑哨”裁判承担违约责任。
  行政法律途径
  “根据《体育法》和中国足协的章程,中国足协不仅是一个社团法人,还是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它对足球俱乐部、球员、裁判进行管理,组织职业联赛就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因此,中国足协也应当对在足球运动中有违法行为的裁判、教练、球员、俱乐部实施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以维护公正有序的足球运动环境。”
  结语
  足球“黑哨”行为已经严重阻碍着我国足球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笔者认为,足球“黑哨”行为完全符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希望通过完善中国足协的内部管理机制、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手段、加强舆论监督以及加大对腐败的惩处力度,来综合遏制足球“黑哨”行为、足坛腐败现象。
  (赵翔单位:普洱学院美术系;陈祥伟单位:普洱学院体育系)
其他文献
【摘 要】本文分析了煤炭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了煤矿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的有效策略,以完善企业成本管理,实现成本最优化,进而提高煤矿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煤炭企业;目标成本管理;经济效益;有效策略  一、煤矿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的重要性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下,加强目标成本管理,有利于企业减低成本,加大企业盈利,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第一,促进企业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提高煤矿企业
本文通过对荣华二采区10
期刊
内容摘要:《潼关怀古》是元代张养浩的著名怀古曲,适合教师运用多种教学法讲授,而体验和感悟目标是语文教学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来说,语文教学中的体验和感悟目标分为四部分:发现“人”、体验“情”、感受“美”和领悟“理”。  关键词:古诗词 教学体验 感悟目标  《山坡羊·潼关怀古》是人教版初中八年级语文下册第五单元课文。在初中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独特而真切的感悟。本文从四大板块叙述了《
单细胞凝胶电泳(彗星)试验分析中,彗星图像的自动分析能够快速、准确地获取多个彗星指标,这有助于提高彗星试验的分析速度和试验结果的准确度、可比度.彗星轮廓的合理分割是
要将党建工作积极向协作队伍延伸.要在协作队伍内部组建党组织,加强组织管理与教育引导,积极发挥协作队伍内部党员骨干的感召力和示范作用,增强队伍的自我管控能力,在党内进
【摘 要】预算考评在预算管理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因此,对于预算考评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我国企业业绩评价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了企业内部评价体系的建立并就预算标准的建立和预算指标的松弛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预算考评;业绩评价;预算管理  一、传统的以财务指标为主的企业业绩评价体系的缺陷  (1)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标准成本制度和责任会计系统不能反映和强调
“安乐死”这一社会问题在近几年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讨论,尤其是对于它的合法化的探讨。在2010年4月10日,荷兰政府通过了“安乐死”法案,让荷兰成为第一个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这说明了安乐死运动在这一国家已然取得胜利,也更是引发了其余国家的激烈讨论。  “安乐死”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的死去。它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的死亡。它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的死亡;二
期刊
期刊
在法国新批评开启的普学研究中,批评家们十分重视对《追寻逝去的时光》的碎片、碎裂、散逸、离心、碎片化等现象的研究.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侨易学”的观点重读普鲁斯特
别说八竿子打不着rn在这个世界上,即使你和某个人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也绝不能排除他会在某一天突然就撞到你竿子上的可能性。是的,他的确是被我用竿子打下来的,而且,只用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