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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基本案情 1995年10月31日,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定a008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售中国产照明设备300套,货物单价为335美元,采用的价格术语为FOB中国天津,合同总价款为100500美元。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由美国乙公司开出以中国甲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合同约定的装船期为199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