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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方法的转换与发展对法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代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师应当承担六种角色,即学生的榜样、授课教师、学生教练、实践者、策划者和评估者,前三个角色是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基础,而后三个角色则是客观认识和提高教学效果的必要要求。综合践行并有效融合上述六个角色,才有可能使法学教师在整体上形成一个平衡的创新教学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