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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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1997年1期封面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订了亲。姑娘家一订亲,就算有了未婚夫,找到了婆家。未婚夫这个说法守明还不习惯,她觉得有些陌生、有些重大,让人害羞,还让人害怕。她在心里把未婚夫称作那个人,或遵从当地的传统叫法,把未婚夫称为哪哪庄的。那个人的庄子离她们的庄子不远,从那个人的庄子出来,跨过一座高桥,往南一拐,再走过一座平桥,就到了她们庄。两个村庄同属一个大队,大队部设在她们庄。
  那个人家里托媒人把订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有灯芯绒、春风呢、蓝卡其、月白府绸,还有一块石榴红的大方巾。那时他们那里还很穷,不兴买成衣,这几样东西就是最好的。听说媒人来过彩礼,守明吓得赶紧躲进里间屋去了,手捂胸口,大气都不敢出。母亲替女儿把东西收下了。母亲倒不客气。
  媒人一走,母亲就把那包用红方巾包着的东西原封不动地端给了女儿,母亲眼睛弯弯的,飽含着掩饰不住的笑意,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个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了。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联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妹妹跟过来了,要看看包里都是什么好东西。
  姐姐对她当然没好气,她说:“哪有好东西,都是破东西。”
  妹妹嬉皮笑脸,说刚才是跟姐姐说着玩呢。向姐姐伸出了手。
  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连碰都不让妹妹碰,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妹妹被闪了手,觉得面子也闪了,脸上有些下不来,她翻下脸子,把姐姐一指说:“你走吧,我看你的心早不在这个家了!”
  “我走不走你说了不算,你走我还不走呢。”
  “谁要走谁不是人!”
  母亲过来把姐妹俩劝开了。母亲说:“当闺女的哪个不是嘴硬,到时候就由心不由嘴了。”
  家里只有守明一个人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了。她一块一块地把布页子揭开,轻轻抚抚摸摸,放在鼻子上闻闻,然后提住布块两角围在身上比划,看看哪块布适合做裤子,哪块布做上衣才漂亮。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也顶在头上了,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早变得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她把眉一皱,小嘴一咕嘟,做出一副不甚情愿的样子。觉得这样子不太好看,她就展开眉梢儿,耸起小鼻子,轻轻微笑了。她对自己说:“你不用笑,你快成人家的人了。”说了这句,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有来无往不成礼,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平生第一次为那个将要与她过一辈子的男人做鞋,这似乎是一个仪式,也是一个关口,人家男方不光通过你献上的鞋来检验你女红的优劣,还要从鞋上揣测你的态度,看看你对人家有多深的情义。画人难画手,穿戴上鞋最难做。从纳底,做帮儿,到缝合,需要几个节儿,哪个环节不对了,错了针线,鞋就立不起来,拿不出手。给未婚夫的第一双鞋,必须由未婚妻亲手来做,任何人不得代替,一针一线都不能动。让别人代做是犯忌的,它暗示着对男人的不贞,对今后日子的预兆是不吉祥的。为这第一双鞋,难坏当地多少女儿家啊!有那手拙的闺女,把鞋拆了哭,哭了拆,鞋没做成,流下的眼泪差不多能装一鞋壳儿。做鞋守明是不怕的,她给自己做过鞋,也给父亲和小弟做过鞋,相信自己能给那个人把第一双鞋做合脚。在给父亲和小弟做鞋时,她就提前想到了今天这一关,暗暗上了几分练习的心,如今关口就在眼前,她的心如箭在弦,当然要全神贯注。
  守明开始做鞋的筹备工作了。她到集上买来了乌黑的鞋面布和雪白的鞋底布,一切全要新的,连袼褙和垫底的碎布都是新的,一点旧的都不许混进来。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让母亲觉得有些可笑,但母亲不敢笑,母亲怕笑羞了女儿。母亲悄悄地帮女儿做一些女儿想不到、或想到了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比如:女儿把做鞋的一应材料都准备齐了,才想起来还没有那个人的鞋样子。不论扎花子、描云子,还是做鞋,样子是必要的,没样子就不得分寸,不知大小,便无从下手。女儿正犯愁,母亲打开一个夹鞋样的书本,把那副鞋样子送到了女儿面前。原来母亲事先已托了媒人,从那男孩子的姐姐手里把男孩子的鞋样子讨过来了。女儿不大相信这是真的,但从母亲那肯定的目光里,她感到不用再问,只把鞋样子接过来就是了。她心头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感动,遂低下头,不敢再看母亲。
  拿到了鞋样子,等于知道了那个人的脚大小。她把鞋底的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了,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俗话说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应该在鞋上做些文章,把鞋做得比原鞋样儿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那个人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有一天,家里来个媒人给守明介绍对象,守明正要表示心烦,表示一辈子也不嫁人,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她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显得有些傻,不知如何表态。媒人一走,她心说,我的亲娘哎,这难道是真的吗!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對这门亲事不乐意,对她说,心里不愿意就说不愿意,别委屈自己。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守明相信慢工出巧匠的话,她纳鞋底纳得不快,她像是有意拉长做鞋的过程,每一针都慎重斟酌,每一线都一丝不苟。回到家,她把鞋底放在枕头边,或压在枕头底下,每天睡觉前都纳上几针,看上几遍。拿起鞋底,她想入非非,老是产生错觉,觉得捧着的不是鞋,而是那个人的脚。她把“脚”摸来摸去、揉来揉去,还把“脚”贴在脸上,心里赞叹:这“脚”是我的,这“脚”真不错啊!既然得了那个人的“脚”,就等于得了那个人的整个身体。有天晚上,她把“那个人的脚”搂到怀里去了,搂得紧贴自己的胸口。不料针还在鞋底上别着,针鼻儿把她的胸口高处扎了一下,几乎扎破了,她说:“哟,你的指甲盖这么长也不剪剪,扎得人家怪痒痒的,来,我给你剪剪吧!”她把针鼻儿顺倒,把“脚”重新搂在怀里,说:“好了,剪完了,睡吧!”她眯缝着眼,怎么也睡不着,心跳,眼皮也弹弹地跳。点上灯,拿起小镜子照照脸,她吓了一跳,脸红得像发高烧。她对自己说:“守明,好好等着,不许这样,这样不好,让人家笑话!”她自我惩罚似的把自己的脸拍打了一下。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看来手上的鞋得抓紧做,做成了好赶在那个人外出前送给他。那个人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这双鞋代表她,也代表她的心。她有点担心,那个人到了外边会不会变心呢?
  这时妹妹插了一手,趁守明眼错不见,拿起鞋底纳了几针。她一眼就发现了,一发现就恼了,她质问妹妹:“谁让你动我的东西,你的手怎么这么贱!”她把鞋底往床上一扔,说她不要了,要妹妹赔她。
  妹妹没见过姐姐这么凶,她吓得不敢承认,说她没动鞋底子,连摸也没摸。
  “还敢嘴硬,看看那上面你的脏爪子印!”她过去一把捉住妹妹的手,捉得狠狠。拉妹妹去看。
  妹妹坠着身子使劲往后挣,嚷着坚持说没动,求救似的喊妈,声音里带了哭腔。
  母亲过来,问她们姐妹俩又怎么了?
  守明说妹妹把她的鞋底弄脏了。
  母亲把鞋底看了看,这不是干干净净的吗?
  守明说:“就脏了,就脏了,反正我不要了,她得赔我,不赔我就不算完!”她觉得母亲在偏袒妹妹,把妹妹的手冲母亲一扔,扔开了。
  母亲说:“不算完怎么了,你还能把她吃了。你是姐姐,得有个当姐姐的样儿。”母亲又吵妹妹:“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下地给我薅草去!”
  妹妹如得了赦令,赶紧走了。
  守明把母亲偏袒妹妹的事指出来了,说:“我看你就是偏向她!”她隐约觉出,母亲开始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这使她伤感顿生。
  母亲说:“你们姐妹都是我亲生亲养,我对哪个都不偏不向。我看你这闺女越大越不懂事,不像是个有婆家的人。要是到了婆家,还是这个脾气,说话不照前顾后,张嘴就来,人家怎么容你,你的日子怎么过?”
  母亲的话使守明的想法得到印证,母亲果然把她当成人家的人了,她说:“我就是不懂事……我哪儿也不去,死也要死在家里!……”说着一头扑在床上就哭起来了。哭着还想到了那个人,那个人要远走,也不来告诉她一声,不知为什么!这使她伤心伤得更远。
  母亲坐在床边劝她,说,鞋底别说没脏,脏了也不怕,到时用漂白粉擦一遍,再趁邻家在大缸里用硫磺熏粉条时熏一遍,鞋底保证雪白雪白的,比戏台上粉底朝靴的漆白底都白。
  守明把母亲的话听到了,也记住了,但她的伤感并不能有所减轻。
  在一个落雨的日子,守明把鞋做好了,做得底是底帮是帮的,很有鞋样儿。她把鞋拿在手上近看,拿在窗台上远观,心里还算满意。
  鞋做成后,守明不大放得住。那双鞋像是她心中的一团火,她一天不把“火”送出去,心里就火烧火燎的。还好,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可以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当晚守明没有吃饭,她心跳得吃不下。等别人吃过晚饭,天已经黑透了。那天晚上月亮很细,像一支透明的鸽子毛。星星倒很密,越看越密。守明心想,一万颗星星也顶不上一颗月亮,要这么多星星有什么用。地里的庄稼都长出来了,到处像黑森林,有些吓人。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她要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一试,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不许他脱下来,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变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脱下来带走,保存好,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她要告诉他,在举行婚礼那一天,她若是看不见他穿上她亲手做的这双鞋,她就会生气,吹灭灯以后也不理他。当然了,就这个事情守明会征求他的意见,他要是点头同意了,守明就等于得到一个比穿鞋不穿鞋意义深远得多的重大许诺,她就可以放心地等待他了。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再次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都没试。第一次,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对她表示完全信任似的,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二人倚着桥上的石栏说了一会儿话,守明抓了一个空子,再次提出让那个人把鞋试一试。那个人把他的信任说出来了,说不用试,肯定正好。
  “你又没试,怎么知道正好呢?”
  那个人固执得真够可以,说不用试,他也知道正好,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说过几次话,他从来没有握过手。和男人家碰手,这对守明来说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她心头撞了几下,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她抬头看了看,在夜色中,见那个人正眼睛很亮地看着她。她又把头低下去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和母亲说话。
  后记: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想留作美好的纪念。后来买了运动鞋、皮鞋之后,觉得那双鞋太土,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原载《北京文学》1997年第1期】
  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
  获北京市庆祝建国50周年征文短篇小说优秀奖

作者简介


  刘庆邦,男,1951年生于河南沈丘,当过农民和矿工。现为北京作协驻会作家。主要作品有《走窑汉》《鞋》《梅妞放羊》。发表于本刊1997年第1期的短篇小说《鞋》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6年当选中国作协全委会委员。
  责任编辑 侯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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