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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文化建设一直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有些地方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不高,文化建设进度相当缓慢,使得文艺作品在乡镇中传播存在一定的阻碍。广西近年来不断加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乡风民风的好转,做到了政府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农家书屋—文艺舞台—乡文艺队”的乡村文化传播新形式,极大推进了乡村文艺的繁荣与发展。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作为乡村文化传播的新模式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同时,文旅融合更是让乡村从文化的受者变成了传者,使优秀的民族文化能够传得开、走出去。
[关键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传播
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增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一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明显不足,布局存在不合理情况。尤其在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文化设施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二是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西各地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高度重视,大胆探索,推动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后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成功模式。2009年以来,广西整合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资源,在行政村一级开展“一栋楼、一个戏台、一个篮球场、一支文艺队、一支篮球队”的“五个一”建设,形成了集文化、体育、卫生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基础上,实现了以文化为核心,融宣传教育、娱乐健身、信息服务、科学普及、卫生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的广西模式。西部后发达地区的广西来宾市,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全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济洼地”上成功建起“文化高地”,走出一条在后发达地区发展农村文化的特色之路,形成了一套“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可持续”的新型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来宾模式”。2011年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2014年又成为“全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城市。广西也从“来宾模式”中不断地总结和探索,最终形成广西经验与模式。
一、建设以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核心的文化传播新阵地
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谁建、怎么用,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问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文化民生的重要保障。
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传播的桥头堡和主阵地。广西农村地区地域广阔,民俗众多,历史文化积累厚重,民风朴实,在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同时要注重引导,努力拓宽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方式、渠道,积极支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周”“农民文化节晚会”等一系列活动。广大农村群众以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为平台,集思广益,开展富有自己民族文化传统特征和特色的活动。指导成立各种文化协会,发挥文化行业的“种文化”作用。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文艺队、戏剧队、唢呐队、山歌队、广场舞表演队等村屯文艺团体以及诗词协会、书画协会等民间组织,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各文化部门各尽所能,为定点扶贫村献计献策献力,在春节、“三月三”等传统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或派出文艺队下乡与村屯文艺队同台演出。广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文化惠民系列演出活动。从2015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每年组织区直及各地市院团开展“唱响八桂中国梦·艺术精品到基层”惠民演出活动,把广西近几年来的丰硕文艺成果送到基层。基层文化站实施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一是实施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行动,培训一批基层文化活动人才;二是实施文艺演出资料赠送行动,将短小精悍的小戏小品编辑出版,赠送给各个业余文艺队排练演出使用;三是“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辅导行动,文化馆专业人员每年要完成60天的下乡任务,并和乡镇文化站长一起辅导各个业余文艺队的创建和正常活动的开展。
二、打造“农家书屋—文艺舞台—乡村文艺队”的文化传播新形式
(一)农家书屋,文化传播新载体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农民自己管理、为农民提供实用书刊、报纸及电子音像制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是提升群众文明素养的重要场所,对于娱农富农、科技普及以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每一个农家书屋原则上提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近年来,农家书屋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青睐。通过书籍阅读,村民的素质逐渐提高,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以往农民群众能够接触到的文艺作品较少,有了农家书屋后,农民群众不仅能够通过书籍、报刊等纸质媒体获取所需的文化信息,还可以不断更新书屋建设,通过异地交换、多渠道捐赠等方式,更新书籍、充实书屋。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人們获取信息的新途径、新方式。农家书屋还可通过配备新媒体设备,构建“数字驿站”书屋、“电子书屋”,让农民群众通过电视机、手机等设备来获得所需的各类文化资源。 (二)文艺舞台,文化传播新平台
文艺舞台的建设标志着把“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的文化舞台真正地搭到村民家门口,农民群众文艺活动的热情被进一步激发,如山歌比赛、地方戏曲演出等活动不但促进了群众的文化交流,也促进了当地民间艺术的传播。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建设,希望通过全国各级各类表演团体走进乡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艺发展繁荣的新成果。为响应国家号召,来宾市大力开展和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并指导各个村屯利用广场、戏台、球场、文化室等各种文化场所进行演出和排练,尤其是具有本土特色的壮剧专场,引起了群众的热烈反响。
(三)乡村文艺队,文化传播新力量
村级文艺队是由村委招募思想进步、能唱会跳、身体健康的文艺爱好者,经文化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选拔后组成的基层文艺演出团体,肩负着全村大部分的文艺演出任务。文艺队建立之前农村文艺活动多为群众自发组织,没有固定队伍,随意性大,无法形成常态化。文艺队成立后有效地带动了全村参与文艺活动的积极性,文艺队利用农闲时间、传统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和比赛。利用业余时间挖掘整理民间歌舞,传承和传播本地民间文艺。配合村委工作,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中。积极参加各种基层文艺赛事,促进各文艺队的学习交流。通过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以及专业文艺团体的传、帮、带,提高文艺队整体水平。来宾市成功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之后,激发了村民参加文体活动的热情。
三、以文化惠民为基点,增强基层群众文化获得感
文化惠民工程是党中央实施的惠及广大百姓精神生活的文化建设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电视进万家工程等重点项目。近年来,广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最新成果为宗旨,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按照平衡资源、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惠民工作获得显著成效。
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过程中,广西注重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惠民活动。连续打造多年的“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文化活动遍及全区城乡,并从文艺表演拓展到体育、旅游、餐饮、电商等多种节庆娱乐活动方式。“5·23全民艺术普及日”系列活动于2017年首次成功举办并在全国确立推广,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2018年该活动全面升格,系列活动持续了1个月,达到100多场,开展了30余个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全民艺术普及服务项目。开展艺术精品进乡村、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军营等公益性演出活动,打造了“八桂讲坛”系列讲座、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末剧场、南宁“邕州神韵”新会书院地方戏曲周周演、南宁民歌湖水上大舞台周周演、南宁邕州剧场地方戏曲月月演、“柳江明珠”水上大舞台天天演、柳州东门戏台周末邀您看大戏、桂林欢乐艺苑周周演、梧州鸳江欢歌周周演、《碧海丝路》驻场周周演、《临贺长歌》周周演等遍布全区各主要城市的常态化驻场演出,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增强文化获得感。
四、以文旅融合为动能,助力优秀民族文化传出去
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而且广西也是山水实景演出的发源地之一。在文化和旅游大融合、大发展的时代,广西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策划一系列相关的旅游演艺项目,巧妙地将山、水、农业文化和民族文化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民族特色为核心,特色山水、特色民俗相辅相成的文旅融合发展之路。在互融互补中,成功展示当地蕴藏的独特文化内涵,催生旅游衍生产品,为旅游业繁荣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强大动力。例如大型实景演出《苗魅》就是以文旅融合的方式来呈现苗族独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演艺类项目。它是双龙沟景区投资3000万元打造的一场美妙绝伦的视听盛宴,由易地扶贫搬迁的農户和景区工作人员组成的150多名演员参与演出,他们“穿上戏服是演员,脱下戏服是社员”。整台演出包含《赶坡》《坐妹》《天鼓》《芒篙》《金秋》《月亮》《百鸟归巢》《嫁女》《酒舞》九个篇章,剧情以一对苗族青年男女从相见到相识、相爱、相依相伴为主线,采用源于生活的淳朴模式,将苗家儿女的浪漫人文特色与现代时尚的民族文化,用艺术的手法结合起来,从歌舞、器乐、打击乐以及发自内心的呼唤中,声影色等交融一体,形成一幅幅富有浪漫乡愁情怀的绚丽生活画卷,生动直观地展现苗家儿女朴实善良、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奋发昂扬的性格特点,讴歌苗族人民向往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这是融水苗族自治县对“文化+旅游+扶贫”模式的一次新的尝试,实现了文化旅游扶贫的目标。这台演出也将成为海内外游客了解融水苗族文化的一个新窗口。
五、以传播促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每一个事物被人们关注和参与,都需要经历从认知到认可的过程。认知是参与保护的起点,认可是参与保护的理由。在新闻传播、影视传播、网络传播、社会教育等不断普及与传播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正逐步被社会公众所认知与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可度越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能深入人心,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正确认知才能引导他们正确参与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精神,秉持“传承中华文脉,守护精神家园”的信念。广西的民俗活动众多,在节庆活动中,壮族的竹竿舞和绣球、苗族的芦笙舞等都让人过目不忘。“壮族三月三”更是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期,每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区各族人民抛绣球、对山歌,欢度佳节。多姿多彩的瑶族服饰、小巧玲珑的绣花鞋、吉祥如意的背带、精致实用的坭兴陶、清香四溢的五色糯米饭、沁人心脾的油茶,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全面展示广西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呼吁全社会关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抖音短视频联合推出“行走广西,探秘非遗”宣传活动。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集体入驻抖音的形式,让更多的群众看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受传统文化之美,同时,还能够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品的推广和售卖,改善传承人的生活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从依靠国家补贴输血到依靠互联网造血的良性转变。“人人都是文化传承者”的理念正在通过这些新媒体、新形式不断地形成,持续关注、参与实践、分享推广已成为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 六、存在问题
(一)服务内容形式单一
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能否长期有效开展,是维护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乡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长期的耳濡目染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关键因素。目前各级文化部门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基本上是蜻蜓点水地在一个地方举办一场演出或一次活动,就匆匆赶往下一场。文化服务形式流于基础设施建设,软实力缺乏,只建不管的问题较为突出,服务内容仅限于绩效考评要求,而且多是走过场的形式,基层群众难以享受到文化惠民的成果。例如文化惠民演出,演出内容和形式单一,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与农村生活关系不密切,露天放电影,看电影的群众有时只有一个人,影片陈旧、过时也是导致群众兴趣不高的原因。各县、乡文化馆(站)惠民服务内容单一,没有结合地域特色推出特色服务项目,难以开展流动文化惠民服务,难以发挥资源聚合优势,文化惠民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过于依赖上级文化部门的工作指导,基本依靠上级文艺队指导。基本公共服务也只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活动,满足于完成任务,不能满足基层农村群众的需求。
(二)专业人才培养不足
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队伍不稳,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老化严重,文化站缺乏专职人员及有特长人员。同时,文化人员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培训资金匮乏,难以提供专业培训。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文化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强,文化创新意识弱,工作方式保守落后,难以适应当今基层文化开展的新要求。同时,文化队伍素质不高,文化人才总量偏少,专业文艺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紧缺的问题尤为突显。大部分县乡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比例太低,影响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部分基层文化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老化,综合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群众开展活动难以常态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普遍人员编制不足,依靠兼职人员开展文化惠民服务,难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扎根基层、发挥长效作用的基层文化队伍,不利于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调研还发现,许多乡镇文化站与政府合署办公,馆、站办公场地小,群众基本不会在工作时间去文化站开展活动,场馆利用率较低,且文化站管理人员经常被抽调到政府部门协助开展其他工作,难以确保文化惠民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三)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特别是村级活动室很难持续运行,设施设备维护困难,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文化活动的开展也无法得到经费保障。同时,随着村民文化需求更加多元,要求越来越高,对资金的投入需求越来越大。广西属于西部地区,大部分市县财政都较为紧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普遍不足,历史欠债较多。目前,自治区财政按每个25万元的补助建设资金标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不足部分由当地各级政府和群众通过整合资源、捐资投劳等方式弥补。经过多年的实施建设,原先基础条件较好、有资源整合和筹资能力的村,基本上都已建设完成。随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地向贫困、偏远山区纵深推进,越往后建设成本和难度将越来越大,余下未建的村大多是贫困、偏远的村,群众生活整体比较贫困,无力捐资筹款,当地政府财力困难,配套资金能力有限,资金缺口较大。如按当前补助标准,在没有其他资源整合利用情况下,经费尚能勉强解决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后续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更是难以为继。
七、主要的启示与建议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一个农家书屋、一个文艺舞台、一支乡村文艺队,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文艺的传播与发展。但是部分地区这些设施并没有真正地被使用起来,农家书屋无人问津,文艺舞台挪作他用,文艺队无法真正开展活动等情况依然存在。因此要真正把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好用足,还需要合理整合优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培养与管理,做到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等。
(一)合理整合优势资源
民族地区文化是一个有着内在关联的有机生态整体,既传承着少数民族祖祖辈辈的文化基因,也蕴含着无限丰富的开发契机。比如,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等民族节庆文化,壮族山歌、侗族大歌、苗族舞蹈等民族音乐歌舞,无不流淌着民族历史文化的涓涓细流,浸润着民族文化生态的世道人心。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当地群众喜爱的民间艺术活动来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山歌流行的地区可以开展山歌表演、山歌比赛,地方戏曲流行的地区可以开展地方戏曲专场演出、折子戏专场演出等,通过多元化的文艺活动,加大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使用力度。民间艺术相对薄弱的地区,可以通过引进各类艺术科普读物、专题讲座、专业文艺团队的演出等,来培养当地群众对于艺术活动的热情。因此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应按照现阶段国家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方针政策,根據本地区实际情况,立足于本地村民真实文化需求,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活动,而非“一刀切”“拍脑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阶段性细化,精准对接需求,开展更加有效的文化活动。“送文化”也要注重“种文化”“授之以渔”。正如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所说,“种文化”是一种文化传播和培育的创意方式,是一种积极、明亮的文化心态,它的成长会带来整个社会文化提升的良性循环。“送文化”是向乡村文化输血,而“种文化”则是为农民造血。应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并举,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业余文艺团体,培养一批基层文艺骨干,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农村文化队伍,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贫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二)强化人才培养与管理
由于基层文化建设与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村级文化建设的管理人才紧缺,而且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民间艺人日趋高龄化或过世,民间文化人才逐步减少,传统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人才断层现象比较突出,必须加强基层文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大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力度,使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为乡村文化传播的中坚力量。因此,要加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培育力度,举办乡村文化人才培训工程,采取名师“走进来”和管理人员“走出去”的培训模式,定期进行内部交流,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达到“全年培训不少于5天”的要求。建立农村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依托各类教学培训资源,鼓励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通过网络自学、进修,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适宜的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广大群众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是需要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职位的设立要在对所需人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方面进行详细研究与测评的基础之上进行。二是加强对乡镇文化站文化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培训。专业人才是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体系建设的核心,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结构优化、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对乡镇文化站文化经营人才队伍的培育。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建设不能脱离市场独立运行,特别是具有浓厚乡土气息、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需要通过市场化的经营和运作得到更广泛地开发和宣传。
(三)加大资金投入
文化资金的投入数量和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正常运作。各级政府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投资和运转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对于庞大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而言,仅靠政府的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足。因此,在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各市、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把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奖惩办法,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予以奖励。同时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关键词]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传播
公共文化服务,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基层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成效明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不断增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大幅增加,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基层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一是基层特别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总量明显不足,布局存在不合理情况。尤其在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文化设施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二是面向基层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种类和数量少,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三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公共文化资源难以有效整合,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多头管理等问题普遍存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功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能低等问题仍较突出,总量不足与资源浪费问题并存,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西各地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高度重视,大胆探索,推动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后发达地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种成功模式。2009年以来,广西整合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资源,在行政村一级开展“一栋楼、一个戏台、一个篮球场、一支文艺队、一支篮球队”的“五个一”建设,形成了集文化、体育、卫生等功能于一体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在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基础上,实现了以文化为核心,融宣传教育、娱乐健身、信息服务、科学普及、卫生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的广西模式。西部后发达地区的广西来宾市,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全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经济洼地”上成功建起“文化高地”,走出一条在后发达地区发展农村文化的特色之路,形成了一套“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上、可持续”的新型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来宾模式”。2011年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2014年又成为“全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城市。广西也从“来宾模式”中不断地总结和探索,最终形成广西经验与模式。
一、建设以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核心的文化传播新阵地
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谁建、怎么用,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问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是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和文化民生的重要保障。
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传播的桥头堡和主阵地。广西农村地区地域广阔,民俗众多,历史文化积累厚重,民风朴实,在建设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同时要注重引导,努力拓宽农村公共文化活动的方式、渠道,积极支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周”“农民文化节晚会”等一系列活动。广大农村群众以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为平台,集思广益,开展富有自己民族文化传统特征和特色的活动。指导成立各种文化协会,发挥文化行业的“种文化”作用。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文艺队、戏剧队、唢呐队、山歌队、广场舞表演队等村屯文艺团体以及诗词协会、书画协会等民间组织,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辅导。各文化部门各尽所能,为定点扶贫村献计献策献力,在春节、“三月三”等传统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或派出文艺队下乡与村屯文艺队同台演出。广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广泛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文化惠民系列演出活动。从2015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每年组织区直及各地市院团开展“唱响八桂中国梦·艺术精品到基层”惠民演出活动,把广西近几年来的丰硕文艺成果送到基层。基层文化站实施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一是实施基层文化骨干培训行动,培训一批基层文化活动人才;二是实施文艺演出资料赠送行动,将短小精悍的小戏小品编辑出版,赠送给各个业余文艺队排练演出使用;三是“千团万场”群众文化活动辅导行动,文化馆专业人员每年要完成60天的下乡任务,并和乡镇文化站长一起辅导各个业余文艺队的创建和正常活动的开展。
二、打造“农家书屋—文艺舞台—乡村文艺队”的文化传播新形式
(一)农家书屋,文化传播新载体
农家书屋是为满足农民文化需要,在行政村建立、农民自己管理、为农民提供实用书刊、报纸及电子音像制品阅读视听条件的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是提升群众文明素养的重要场所,对于娱农富农、科技普及以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每一个农家书屋原则上提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报刊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近年来,农家书屋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青睐。通过书籍阅读,村民的素质逐渐提高,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在不断提高。以往农民群众能够接触到的文艺作品较少,有了农家书屋后,农民群众不仅能够通过书籍、报刊等纸质媒体获取所需的文化信息,还可以不断更新书屋建设,通过异地交换、多渠道捐赠等方式,更新书籍、充实书屋。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智能手机已经成为人們获取信息的新途径、新方式。农家书屋还可通过配备新媒体设备,构建“数字驿站”书屋、“电子书屋”,让农民群众通过电视机、手机等设备来获得所需的各类文化资源。 (二)文艺舞台,文化传播新平台
文艺舞台的建设标志着把“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的文化舞台真正地搭到村民家门口,农民群众文艺活动的热情被进一步激发,如山歌比赛、地方戏曲演出等活动不但促进了群众的文化交流,也促进了当地民间艺术的传播。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建设,希望通过全国各级各类表演团体走进乡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艺发展繁荣的新成果。为响应国家号召,来宾市大力开展和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并指导各个村屯利用广场、戏台、球场、文化室等各种文化场所进行演出和排练,尤其是具有本土特色的壮剧专场,引起了群众的热烈反响。
(三)乡村文艺队,文化传播新力量
村级文艺队是由村委招募思想进步、能唱会跳、身体健康的文艺爱好者,经文化主管部门派出专业人员选拔后组成的基层文艺演出团体,肩负着全村大部分的文艺演出任务。文艺队建立之前农村文艺活动多为群众自发组织,没有固定队伍,随意性大,无法形成常态化。文艺队成立后有效地带动了全村参与文艺活动的积极性,文艺队利用农闲时间、传统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和比赛。利用业余时间挖掘整理民间歌舞,传承和传播本地民间文艺。配合村委工作,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融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中。积极参加各种基层文艺赛事,促进各文艺队的学习交流。通过各种业务培训活动以及专业文艺团体的传、帮、带,提高文艺队整体水平。来宾市成功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之后,激发了村民参加文体活动的热情。
三、以文化惠民为基点,增强基层群众文化获得感
文化惠民工程是党中央实施的惠及广大百姓精神生活的文化建设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电视进万家工程等重点项目。近年来,广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最新成果为宗旨,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按照平衡资源、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惠民工作获得显著成效。
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过程中,广西注重发挥地方文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惠民活动。连续打造多年的“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系列文化活动遍及全区城乡,并从文艺表演拓展到体育、旅游、餐饮、电商等多种节庆娱乐活动方式。“5·23全民艺术普及日”系列活动于2017年首次成功举办并在全国确立推广,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2018年该活动全面升格,系列活动持续了1个月,达到100多场,开展了30余个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全民艺术普及服务项目。开展艺术精品进乡村、进企业、进厂矿、进学校、进军营等公益性演出活动,打造了“八桂讲坛”系列讲座、南国之声周末音乐会、民族戏苑周末剧场、南宁“邕州神韵”新会书院地方戏曲周周演、南宁民歌湖水上大舞台周周演、南宁邕州剧场地方戏曲月月演、“柳江明珠”水上大舞台天天演、柳州东门戏台周末邀您看大戏、桂林欢乐艺苑周周演、梧州鸳江欢歌周周演、《碧海丝路》驻场周周演、《临贺长歌》周周演等遍布全区各主要城市的常态化驻场演出,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增强文化获得感。
四、以文旅融合为动能,助力优秀民族文化传出去
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而且广西也是山水实景演出的发源地之一。在文化和旅游大融合、大发展的时代,广西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推动文化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策划一系列相关的旅游演艺项目,巧妙地将山、水、农业文化和民族文化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民族特色为核心,特色山水、特色民俗相辅相成的文旅融合发展之路。在互融互补中,成功展示当地蕴藏的独特文化内涵,催生旅游衍生产品,为旅游业繁荣发展提供宝贵资源和强大动力。例如大型实景演出《苗魅》就是以文旅融合的方式来呈现苗族独有文化内涵的旅游演艺类项目。它是双龙沟景区投资3000万元打造的一场美妙绝伦的视听盛宴,由易地扶贫搬迁的農户和景区工作人员组成的150多名演员参与演出,他们“穿上戏服是演员,脱下戏服是社员”。整台演出包含《赶坡》《坐妹》《天鼓》《芒篙》《金秋》《月亮》《百鸟归巢》《嫁女》《酒舞》九个篇章,剧情以一对苗族青年男女从相见到相识、相爱、相依相伴为主线,采用源于生活的淳朴模式,将苗家儿女的浪漫人文特色与现代时尚的民族文化,用艺术的手法结合起来,从歌舞、器乐、打击乐以及发自内心的呼唤中,声影色等交融一体,形成一幅幅富有浪漫乡愁情怀的绚丽生活画卷,生动直观地展现苗家儿女朴实善良、能歌善舞、热情好客、奋发昂扬的性格特点,讴歌苗族人民向往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这是融水苗族自治县对“文化+旅游+扶贫”模式的一次新的尝试,实现了文化旅游扶贫的目标。这台演出也将成为海内外游客了解融水苗族文化的一个新窗口。
五、以传播促传承,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每一个事物被人们关注和参与,都需要经历从认知到认可的过程。认知是参与保护的起点,认可是参与保护的理由。在新闻传播、影视传播、网络传播、社会教育等不断普及与传播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和价值正逐步被社会公众所认知与认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可度越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能深入人心,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正确认知才能引导他们正确参与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近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精神,秉持“传承中华文脉,守护精神家园”的信念。广西的民俗活动众多,在节庆活动中,壮族的竹竿舞和绣球、苗族的芦笙舞等都让人过目不忘。“壮族三月三”更是成为广西的法定假期,每年“壮族三月三”期间,全区各族人民抛绣球、对山歌,欢度佳节。多姿多彩的瑶族服饰、小巧玲珑的绣花鞋、吉祥如意的背带、精致实用的坭兴陶、清香四溢的五色糯米饭、沁人心脾的油茶,在不知不觉中慢慢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全面展示广西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呼吁全社会关注、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抖音短视频联合推出“行走广西,探秘非遗”宣传活动。以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集体入驻抖音的形式,让更多的群众看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感受传统文化之美,同时,还能够帮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品的推广和售卖,改善传承人的生活质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从依靠国家补贴输血到依靠互联网造血的良性转变。“人人都是文化传承者”的理念正在通过这些新媒体、新形式不断地形成,持续关注、参与实践、分享推广已成为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种重要方式。 六、存在问题
(一)服务内容形式单一
基层群众文化活动能否长期有效开展,是维护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乡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长期的耳濡目染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关键因素。目前各级文化部门开展文化惠民服务活动,基本上是蜻蜓点水地在一个地方举办一场演出或一次活动,就匆匆赶往下一场。文化服务形式流于基础设施建设,软实力缺乏,只建不管的问题较为突出,服务内容仅限于绩效考评要求,而且多是走过场的形式,基层群众难以享受到文化惠民的成果。例如文化惠民演出,演出内容和形式单一,对群众的吸引力不大,与农村生活关系不密切,露天放电影,看电影的群众有时只有一个人,影片陈旧、过时也是导致群众兴趣不高的原因。各县、乡文化馆(站)惠民服务内容单一,没有结合地域特色推出特色服务项目,难以开展流动文化惠民服务,难以发挥资源聚合优势,文化惠民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过于依赖上级文化部门的工作指导,基本依靠上级文艺队指导。基本公共服务也只开展上级部门要求的活动,满足于完成任务,不能满足基层农村群众的需求。
(二)专业人才培养不足
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队伍不稳,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老化严重,文化站缺乏专职人员及有特长人员。同时,文化人员缺乏有效的培训机制,培训资金匮乏,难以提供专业培训。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文化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强,文化创新意识弱,工作方式保守落后,难以适应当今基层文化开展的新要求。同时,文化队伍素质不高,文化人才总量偏少,专业文艺人才、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紧缺的问题尤为突显。大部分县乡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比例太低,影响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部分基层文化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老化,综合素质和工作积极性不高,群众开展活动难以常态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普遍人员编制不足,依靠兼职人员开展文化惠民服务,难以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扎根基层、发挥长效作用的基层文化队伍,不利于宣传文化阵地建设。调研还发现,许多乡镇文化站与政府合署办公,馆、站办公场地小,群众基本不会在工作时间去文化站开展活动,场馆利用率较低,且文化站管理人员经常被抽调到政府部门协助开展其他工作,难以确保文化惠民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三)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特别是村级活动室很难持续运行,设施设备维护困难,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文化活动的开展也无法得到经费保障。同时,随着村民文化需求更加多元,要求越来越高,对资金的投入需求越来越大。广西属于西部地区,大部分市县财政都较为紧张,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普遍不足,历史欠债较多。目前,自治区财政按每个25万元的补助建设资金标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不足部分由当地各级政府和群众通过整合资源、捐资投劳等方式弥补。经过多年的实施建设,原先基础条件较好、有资源整合和筹资能力的村,基本上都已建设完成。随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地向贫困、偏远山区纵深推进,越往后建设成本和难度将越来越大,余下未建的村大多是贫困、偏远的村,群众生活整体比较贫困,无力捐资筹款,当地政府财力困难,配套资金能力有限,资金缺口较大。如按当前补助标准,在没有其他资源整合利用情况下,经费尚能勉强解决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后续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更是难以为继。
七、主要的启示与建议
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设立一个农家书屋、一个文艺舞台、一支乡村文艺队,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文艺的传播与发展。但是部分地区这些设施并没有真正地被使用起来,农家书屋无人问津,文艺舞台挪作他用,文艺队无法真正开展活动等情况依然存在。因此要真正把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好用足,还需要合理整合优势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人才培养与管理,做到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等。
(一)合理整合优势资源
民族地区文化是一个有着内在关联的有机生态整体,既传承着少数民族祖祖辈辈的文化基因,也蕴含着无限丰富的开发契机。比如,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等民族节庆文化,壮族山歌、侗族大歌、苗族舞蹈等民族音乐歌舞,无不流淌着民族历史文化的涓涓细流,浸润着民族文化生态的世道人心。广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民间艺术,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可以通过组织开展当地群众喜爱的民间艺术活动来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山歌流行的地区可以开展山歌表演、山歌比赛,地方戏曲流行的地区可以开展地方戏曲专场演出、折子戏专场演出等,通过多元化的文艺活动,加大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使用力度。民间艺术相对薄弱的地区,可以通过引进各类艺术科普读物、专题讲座、专业文艺团队的演出等,来培养当地群众对于艺术活动的热情。因此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应按照现阶段国家关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方针政策,根據本地区实际情况,立足于本地村民真实文化需求,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活动,而非“一刀切”“拍脑袋”,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进行阶段性细化,精准对接需求,开展更加有效的文化活动。“送文化”也要注重“种文化”“授之以渔”。正如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所说,“种文化”是一种文化传播和培育的创意方式,是一种积极、明亮的文化心态,它的成长会带来整个社会文化提升的良性循环。“送文化”是向乡村文化输血,而“种文化”则是为农民造血。应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并举,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业余文艺团体,培养一批基层文艺骨干,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农村文化队伍,让广大农民群众成为贫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力军。
(二)强化人才培养与管理
由于基层文化建设与管理人才缺乏,尤其是村级文化建设的管理人才紧缺,而且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民间艺人日趋高龄化或过世,民间文化人才逐步减少,传统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人才断层现象比较突出,必须加强基层文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大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力度,使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成为乡村文化传播的中坚力量。因此,要加大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培育力度,举办乡村文化人才培训工程,采取名师“走进来”和管理人员“走出去”的培训模式,定期进行内部交流,确保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达到“全年培训不少于5天”的要求。建立农村基层文化骨干培训网络,依托各类教学培训资源,鼓励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管理员通过网络自学、进修,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适宜的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广大群众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是需要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职位的设立要在对所需人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方面进行详细研究与测评的基础之上进行。二是加强对乡镇文化站文化专业人才的指导与培训。专业人才是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体系建设的核心,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建设一支业务素质高、结构优化、技术过硬的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对乡镇文化站文化经营人才队伍的培育。乡镇文化站公共文化建设不能脱离市场独立运行,特别是具有浓厚乡土气息、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需要通过市场化的经营和运作得到更广泛地开发和宣传。
(三)加大资金投入
文化资金的投入数量和使用效率直接关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正常运作。各级政府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投资和运转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投入,但这对于庞大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而言,仅靠政府的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足。因此,在公共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各市、县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把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自治区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并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基金预算,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奖惩办法,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区予以奖励。同时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