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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的家人去美国的奥尔巴尼任教,便对这个不甚有名的城市格外注意起来。书肆中新近有本美国当代作家威廉·肯尼迪著的中篇小说《流浪汉》,取来信手一翻,见那流浪汉在奥尔巴尼转来转去。心中一动,便购回,便细读,益发觉得写得有趣。心里想:“它说的是什么意思?”一时说不上来,于是找寻别人的解说。在《世界文学》杂志上找到两条简单的介绍,一说“它写的是一个杀人犯潜逃在外二十二年后回到奥尔巴尼的故事,刻画了大萧条时期下层社会的各种人物”;一说“这部小说刻画了一个深感自己罪孽深重、从家庭出走的歹徒,决心赎罪、重新做人的故事。”这两种说法都没有搔到人的痒处,不如施咸荣同志所写的该书代序说得贴切。但代序又说:“全书的内容只是刻画一个小人物与命运搏斗失败后维护个人尊严的内疚心理,这在当代美国文学中原不足奇。使《流浪汉》成名的,主要应归功于它的艺术成就。”这评价又与其获美国全国图书评论界一九八三年度小说大奖的理由不相符合:“肯尼迪的小说在艺术表现和内容上要成熟和深刻得多。”孰是孰非?我们只得反问自己:“为什么我喜欢它?”我们只得再读一遍《流浪汉》:“它到底说了个什么意思?”
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
“管我叫以实玛利吧。”书海怪兽《白鲸》以这样一句话开了头。以实玛利是谁?他是《旧约·创世纪》中的人物,那名字的含义是:上帝听见了你的苦情。上帝说:“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以实玛利是被社会所遗弃的人的代称。《流浪汉》的主人公弗朗西斯正是以实玛利式的人。他为人像野驴(该书原名《Iron-weed》,直译为“斑鸠菊”、“铁草”、“硬草”,正以其野为本性),他的手杀了人,人的手也要杀他,他被社会呕吐出来了,但作者听见了他的苦情。这么一比,弗朗西斯就不仅仅是一个现实中的歹徒、杀人犯和流浪汉了。他可能如《旧约》和《白鲸》中的以实玛利一样,还有一层超现实的身份。否则,作者为什么要在一九八三年写一个一九三九年的流浪汉呢?为了反映美国的大萧条?为了讲一个浪子回头的道德故事?这显然是“不足奇”的内容,它无法引起当代美国评论界的兴趣。即使说是刻画了一个小人物与命运的搏斗与自尊,也还是小看了弗朗西斯。作者在该书扉页上引用了但丁《神曲·炼狱篇》第一曲的头三句诗,本意就在于以一个涤罪者为象征,指出人类灵魂的再生之路。在西方文学史中,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以至形成了“流浪汉小说”这样一种重要的文学样式。西班牙的《小癞子》是第一个反圣徒,他把人们精神生活的楷模打了个颠倒。《忏悔录》的作者卢梭是个在启蒙运动中有深远思想影响的流浪汉,他掀起了浪漫主义的文化思潮。贝克特可算是半个流浪汉,他的《等待戈多》中的两个流浪汉固然比不上卢梭,但他们空洞的语言里却有深刻的思想,道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人的处境和心态。以此看来,说弗朗西斯这个美国流浪汉是个思想家,虽不中亦不远矣。
什么是流浪汉?弗朗西斯说:“弗朗西斯是个自由人,要保持自由。”就如卢梭是个自由人一样。什么是自由?萨特说过,自由是对人的判罪和惩罚。什么是惩罚?我们说,惩罚就是流浪。问题转了个圈子,又回到原问题上了。但弗朗西斯这个圈子没白转,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流浪汉是自由人。弗朗西斯从小就被父母塑造得像一棵野草,一株斑鸠菊,“这株草发芽生长,成为完全成熟了的野人。”野草和野人是自由的,这自由意志的最高表现是“能忍受多少就忍受多少,能死就死。”流浪汉的能生便生、能死便死的生死观,真是达到了外生死的自由境界,充分体现了个体生命对生与死的主体意识。他不信宿命,不信上帝,不信什么主义的神明,只信自己清醒的头脑和洞察真理的眼睛。他有这份自信心,所以他的一切行为都遵循自由的准则:“一个男子汉一旦打定了主意,就能排除万难,去走自己要走的路。”社会给人的自由权总是有限的,而人的自由意志却是无限的。相比之下,为社会所接纳的人倒不如被社会唾弃的流浪汉显得更像自由人了。生死在时间上给人的自由权是有限的,而人选择生死的价值和意义的自由权是无限的。相比之下,能生能死的人倒比宥于生死的人更自由了。
因此,自由是一种惩罚。自由是人真正的原罪,这原罪必受惩罚,带来真正的原伤。自由人总是使社会患消化不良症,被社会呕吐出来。自由人又总是被社会的胃液浸蚀得伤痕累累。每一个流浪汉和自由人都是受过心灵创伤的人。弗朗西斯是这样,鲁迪是这样,海伦也是这样。他们心上的伤痕比身上的伤痕更多:恐惧、孤独、内疚、绝望种种精神折磨远比饥饿、寒冷、殴打和拘捕等肉体折磨的痛苦更甚。自由使流浪汉受着双重惩罚之苦,只有上帝听见他们的苦情。庄子的人生态度,讲一个“放”字。这种放然于世的态度,不是放纵自己的私欲,而是一种开放的心境,它必然与社会秩序的封闭性相抵触,因此社会对自由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惩罚即造成原伤,原伤即是苦。心境越开放,它所容纳的苦情越多。流浪汉是尝受苦情最多的人,因而也是对幸福最珍惜最敏感的人,他们懂得:“一个吻,与一个微笑或一只带伤疤的手一样,能表达一种生活方式。”放然于大苦者,乃知大乐。谁解其中味?
因此惩罚就是流浪。放然,乃是一种自我流放。物而不物,故能物物。物世而不物于世,只有游世一途。他们总是在逃亡,逃亡和失踪是他们的事业。他们只能不断从社会中逃跑和失踪,否则他们将无法保持能生就生、能死就死的意志自由,否则他们将欲生不能,欲死不得,他们将半死不活。然而,流浪又是一种追寻,“他们都在追寻适合于他们的境遇和说不出来的梦想的行为举止。”在流浪的追寻中,他们得到了在社会中得不到的东西:同情、友谊、尊严、平等、理解和爱。他们可以把仅有的一片面包毫不吝惜地送给流浪女人的婴儿,可以在一个小小的屋顶下互相倾诉苦情,可以迅速地宽恕别人对他的伤害,可以为了全心全意的爱去死。只有失去了存在权的人,才能理解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流浪汉对社会中人来说,是看不见的人,不存在的人,因为他们一无所有,甚至没有工作。但他们又是最真实地理解和拥有自己的存在的人。他们使“我能”控制和超越了生与死,也就使“我在”充溢和战胜了生与死。
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他们超越了理性主义的“我思故我在”,屏弃了物质主义的“我占故我在”,反抗了强权主义的“我胜故我在”,也踏倒了消费主义的“我享故我在”,喊出了自由主义的“我能故我在”。
话说回来了。哪一个渴求自由的人不是精神的流浪汉呢?他们总是想打破旧的表面化了秩序,建立内在的新秩序。卢梭不是说过么:“表面秩序实际上是破坏一切秩序的。”新意义和新价值的诞生正在于旧的表面化了的秩序的打破。亚当和夏娃打破了伊甸园的秩序,犯了原罪,受到了上帝的惩罚,成了失去乐园的流浪汉。人类不就是不安分的流浪汉么?不就是因为高喊了一声:“我能!”才被上帝逐出,成了真正的“我在”么?流浪汉的精神,是人类精神史的袖珍本。
平等;a≠A?a=a?
流浪汉似乎是社会的排泄物,但庄子说过,道无所不在,道在屎溺。畸人者,奇人也。所以偏是这些流浪汉最看重自由平等的大道,犹如打遍天下之不平的愁容骑士唐·吉诃德。所谓平等,思想家们众说纷纭,我们也难断其是非曲直。但弗朗西斯们的平等,我们是有所体悟的。它无非是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自我与自我三者关系之间的平等。
在《流浪汉》中,弗朗西斯回到故乡似乎是在寻求着什么。他先到墓地,与自己家族的鬼魂交谈,再进城里,与被他打死的工贼的鬼魂交谈,与他初恋的情人的鬼魂交谈,然后回到家中与妻子儿女交谈。他的精神在现实与幻觉,现时与历史中往返流浪。他是在忏悔赎罪、痛改前非么?不是。否则他不会再次出走,再次杀人。那么他在寻求什么?寻求对话。他与一切人与鬼的交谈,都是一种对话。弗朗西斯以自身的意识创造了一个现实和超现实的对话场。在这个对话场中,始终遵循着流浪汉的平等原则。对话双方不论辈份和出身,不论品性和德行,甚至不论恩仇爱恨,各自无遮蔽地道出自己的心声,以期达到最大限度的精神交流。在这个对话场中,弗朗西斯表现出一种矛盾而合理的心态:和解,但不屈从。
他希望同那个不容他的个性的社会和解。他知道,“这个社会正受到贪婪、懒惰、愚昧和一个被无节制的奢侈淫靡而激怒了的上帝的蹂躏。”他知道,人类的最高理想不是空洞的,“它带着光和爱环绕着第十重天,这便是物质天堂中最高最美之处。”他不放弃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不屈从于激怒了上帝的现实社会。同时,他理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要“想度过这一危机,就不能依靠任何社会主义神明”,而必须靠每一个人清醒的头脑和洞察真理的眼睛,靠若干代人的不懈努力,靠人类对现实苦难的承受力。在社会和个人都阐明了各自的立场之后,理智、冷静庶几能减少双方疯狂过激的暴力冲突。
他希望同那些与他有恩仇爱恨的人和解。他知道,除了他的手的力量之外,世界上还有其他力量在起作用。必须承认这些力量的存在。因此双方必须通过对话调整一下自己的前途。这既是尊重自己的自由,也是尊重他人的自由。否则,无论过分自信的爱或恨,都同样会导致悲剧结局。他同被他杀死的工贼的幽灵达成了和解,但他没有投案自首。他同自己的家庭达成了和解,但他又走向了流浪汉宿营地。在这里,精神的对话比物质的平等有更重要的意义。人,毕竟是有灵魂的,而灵魂的真价值和真意义,并不如物质的价值和意义那样预先被给定,而必须在不断对话中才能揭示出来,确定下来。对话,不是互相认同,更不是一方向另一方认同。因此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平等对话所期待的结果,不是A=A的同义反复,而是a∶A=X。这个X,便是事先不能确定的新价值,新意义。唯此,社会才能得到改善,个人才能实现超越。和解,但不屈从,应是人类精神对话的平等原则。跪着求民主,哭着要对话,其心是诚的。但平等的对话心态却在这一跪一哭中化为烟云了。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它从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关系方面道出了永恒的平等原则。在同步化程度愈来愈高的现当代社会,趋同、认同的心态恰恰表现了个性被弱化和同化时的恐惧、无力和屈从。它急于找到一根支撑自己的拐杖,但正是这根趋同化的拐杖,加剧了他失去自主后的依赖心理,使他失去了自己的步态。中国人喜欢大同世界,岂不知大同世界正是同而不和的小人国。无论是东方文化向西方文化的认同,还是西方文化向东方文化的认同,都只能变成小人国。惟有通过建立一个平等对话的心态场,才能寻求到一个和而不同的新的精神世界。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平等又是a=a。就平等的内在关系讲,它的出发点和本质是自我=自我,是我能=我在。从根本上讲,人类的最高理想,不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低水平平等,也不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高水平平等。因为那都是以物为尺度和中介的社会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外在平等,它只是平等在一种物质关系、经济分配关系上的表现,而不是平等的出发点和本质。《流浪汉》中海伦之死一章写得极美,也极深刻。她在病危时刻没有去偷钱偷药,却偷了一张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放在胸前,耳边响着《欢乐颂》走进了极乐世界。鲁迪死前凝望着银河中的一颗星。因为他们懂得,爱与理解、美与真诚是不能单靠按劳或按需“分配”的,而必须使自我精神从以物为尺度和中介的平等观念的巨大束缚中超脱出来,达到外物外生的精神境界,才能创造和享有它。他们从我能故我在为精神的出发点,走向了一个我能=我在的梦境。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本质与存在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这便是自我=自我,这便是平等的最高原则和最深刻的本质。不理解甚至忘记了这一点,“按劳分配”毫无意义,“按需分配”形同虚无。人,毕竟是人,他总要超越任何以物质为中介衡量、估定自身价值的外在平等尺度,以人自身的精神衡量、估价自身,实现自我。正所谓人能物物,非物物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
流浪汉的理想大旗上写着什么?
我们喜欢《流浪汉》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在于它的思想的深刻和想象力的丰富。它为读者创造了一个超现实的真实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死人与活人,历史、现时和未来不断地进行着对话。这些流浪汉们通过对话不仅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感受,而且阐发了人生的价值、意义和理想。流浪汉不是西方文化的特产,中国历史上也有很多著名的流浪汉。孔夫子周游列国,厄于陈、蔡,还想浮于海,算是个流浪汉。庄子标举游世哲学,逍遥物外,也算是个流浪汉。不少狂狷之士或栖于陋室,或放于山林,或沉于佳醪,或眠于花柳,不务功名正业,不拘礼教常规,其实也是些流浪汉。我们不禁突发奇想;这些著名的流浪汉们是否也在某个真实世界中进行着不断的对话呢?如果他们讨论到当代人所关心的人类理想,会有什么样的争论,得出什么结论呢?
狂简放达的晋人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有这样几句话:“君子百行,殊涂而同致,循性而动,各附所安。”这其中要紧的是循性而动四个字。它表达了一种相对的个性自由的进步意识。流浪汉也好,思想家也好,都是些主张循性而动的自由人。人类倘不愿走上窒息而死一途,就必须遵重循性而动的原则。
个性的自觉的自由也罢,循性而动也罢,仅仅是个性发展的前提和动机之一。中国人历来是讲体用合一的。自由之体必有自由之用。孔子说:“君子不器。”就是这个意思。君子是不拘于一格,不宥于一用的,所以是自由之体有自由之用。”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把人的个性拘于一格、能力宥于一用的观点。君子既不器,小人也不器,所以君子可以为小人,小人可以为君子。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为人多用固然贤,为人少用亦非不肖。以人能力的大小分等,本身就是不平等。孟子这句话倒没说错:“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所以在自由之用上,不应强调用的大小齐同,而应强调尽其所用。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原则:各尽所能。
当循性而动、各尽所能、和而不同诸层次构成一个有机系统时,一个必然的目的就出现在流浪汉和思想家的面前:各得其所,循我之性,尽我之能,寻求我所,创造我在,才能实现我在,享受我所。这个“所”,不仅是适我所需的物质世界,而且是适我之性的精神世界。
通过流浪汉、思想家们超现实的对话,我们悟出了中西文化合壁的四句话:循性而动,各尽所能,和而不同,各得其所。
这或者是流浪汉写在理想大旗上的几个字?
(《流浪汉》,〔美〕威廉·肯尼迪著,王约西、袁凤珠译,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三月第一版,2.25元)
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
“管我叫以实玛利吧。”书海怪兽《白鲸》以这样一句话开了头。以实玛利是谁?他是《旧约·创世纪》中的人物,那名字的含义是:上帝听见了你的苦情。上帝说:“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以实玛利是被社会所遗弃的人的代称。《流浪汉》的主人公弗朗西斯正是以实玛利式的人。他为人像野驴(该书原名《Iron-weed》,直译为“斑鸠菊”、“铁草”、“硬草”,正以其野为本性),他的手杀了人,人的手也要杀他,他被社会呕吐出来了,但作者听见了他的苦情。这么一比,弗朗西斯就不仅仅是一个现实中的歹徒、杀人犯和流浪汉了。他可能如《旧约》和《白鲸》中的以实玛利一样,还有一层超现实的身份。否则,作者为什么要在一九八三年写一个一九三九年的流浪汉呢?为了反映美国的大萧条?为了讲一个浪子回头的道德故事?这显然是“不足奇”的内容,它无法引起当代美国评论界的兴趣。即使说是刻画了一个小人物与命运的搏斗与自尊,也还是小看了弗朗西斯。作者在该书扉页上引用了但丁《神曲·炼狱篇》第一曲的头三句诗,本意就在于以一个涤罪者为象征,指出人类灵魂的再生之路。在西方文学史中,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以至形成了“流浪汉小说”这样一种重要的文学样式。西班牙的《小癞子》是第一个反圣徒,他把人们精神生活的楷模打了个颠倒。《忏悔录》的作者卢梭是个在启蒙运动中有深远思想影响的流浪汉,他掀起了浪漫主义的文化思潮。贝克特可算是半个流浪汉,他的《等待戈多》中的两个流浪汉固然比不上卢梭,但他们空洞的语言里却有深刻的思想,道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人的处境和心态。以此看来,说弗朗西斯这个美国流浪汉是个思想家,虽不中亦不远矣。
什么是流浪汉?弗朗西斯说:“弗朗西斯是个自由人,要保持自由。”就如卢梭是个自由人一样。什么是自由?萨特说过,自由是对人的判罪和惩罚。什么是惩罚?我们说,惩罚就是流浪。问题转了个圈子,又回到原问题上了。但弗朗西斯这个圈子没白转,他明白了很多道理。流浪汉是自由人。弗朗西斯从小就被父母塑造得像一棵野草,一株斑鸠菊,“这株草发芽生长,成为完全成熟了的野人。”野草和野人是自由的,这自由意志的最高表现是“能忍受多少就忍受多少,能死就死。”流浪汉的能生便生、能死便死的生死观,真是达到了外生死的自由境界,充分体现了个体生命对生与死的主体意识。他不信宿命,不信上帝,不信什么主义的神明,只信自己清醒的头脑和洞察真理的眼睛。他有这份自信心,所以他的一切行为都遵循自由的准则:“一个男子汉一旦打定了主意,就能排除万难,去走自己要走的路。”社会给人的自由权总是有限的,而人的自由意志却是无限的。相比之下,为社会所接纳的人倒不如被社会唾弃的流浪汉显得更像自由人了。生死在时间上给人的自由权是有限的,而人选择生死的价值和意义的自由权是无限的。相比之下,能生能死的人倒比宥于生死的人更自由了。
因此,自由是一种惩罚。自由是人真正的原罪,这原罪必受惩罚,带来真正的原伤。自由人总是使社会患消化不良症,被社会呕吐出来。自由人又总是被社会的胃液浸蚀得伤痕累累。每一个流浪汉和自由人都是受过心灵创伤的人。弗朗西斯是这样,鲁迪是这样,海伦也是这样。他们心上的伤痕比身上的伤痕更多:恐惧、孤独、内疚、绝望种种精神折磨远比饥饿、寒冷、殴打和拘捕等肉体折磨的痛苦更甚。自由使流浪汉受着双重惩罚之苦,只有上帝听见他们的苦情。庄子的人生态度,讲一个“放”字。这种放然于世的态度,不是放纵自己的私欲,而是一种开放的心境,它必然与社会秩序的封闭性相抵触,因此社会对自由的惩罚是不可避免的。惩罚即造成原伤,原伤即是苦。心境越开放,它所容纳的苦情越多。流浪汉是尝受苦情最多的人,因而也是对幸福最珍惜最敏感的人,他们懂得:“一个吻,与一个微笑或一只带伤疤的手一样,能表达一种生活方式。”放然于大苦者,乃知大乐。谁解其中味?
因此惩罚就是流浪。放然,乃是一种自我流放。物而不物,故能物物。物世而不物于世,只有游世一途。他们总是在逃亡,逃亡和失踪是他们的事业。他们只能不断从社会中逃跑和失踪,否则他们将无法保持能生就生、能死就死的意志自由,否则他们将欲生不能,欲死不得,他们将半死不活。然而,流浪又是一种追寻,“他们都在追寻适合于他们的境遇和说不出来的梦想的行为举止。”在流浪的追寻中,他们得到了在社会中得不到的东西:同情、友谊、尊严、平等、理解和爱。他们可以把仅有的一片面包毫不吝惜地送给流浪女人的婴儿,可以在一个小小的屋顶下互相倾诉苦情,可以迅速地宽恕别人对他的伤害,可以为了全心全意的爱去死。只有失去了存在权的人,才能理解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流浪汉对社会中人来说,是看不见的人,不存在的人,因为他们一无所有,甚至没有工作。但他们又是最真实地理解和拥有自己的存在的人。他们使“我能”控制和超越了生与死,也就使“我在”充溢和战胜了生与死。
每一个流浪汉都是一个思想家。他们超越了理性主义的“我思故我在”,屏弃了物质主义的“我占故我在”,反抗了强权主义的“我胜故我在”,也踏倒了消费主义的“我享故我在”,喊出了自由主义的“我能故我在”。
话说回来了。哪一个渴求自由的人不是精神的流浪汉呢?他们总是想打破旧的表面化了秩序,建立内在的新秩序。卢梭不是说过么:“表面秩序实际上是破坏一切秩序的。”新意义和新价值的诞生正在于旧的表面化了的秩序的打破。亚当和夏娃打破了伊甸园的秩序,犯了原罪,受到了上帝的惩罚,成了失去乐园的流浪汉。人类不就是不安分的流浪汉么?不就是因为高喊了一声:“我能!”才被上帝逐出,成了真正的“我在”么?流浪汉的精神,是人类精神史的袖珍本。
平等;a≠A?a=a?
流浪汉似乎是社会的排泄物,但庄子说过,道无所不在,道在屎溺。畸人者,奇人也。所以偏是这些流浪汉最看重自由平等的大道,犹如打遍天下之不平的愁容骑士唐·吉诃德。所谓平等,思想家们众说纷纭,我们也难断其是非曲直。但弗朗西斯们的平等,我们是有所体悟的。它无非是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自我与自我三者关系之间的平等。
在《流浪汉》中,弗朗西斯回到故乡似乎是在寻求着什么。他先到墓地,与自己家族的鬼魂交谈,再进城里,与被他打死的工贼的鬼魂交谈,与他初恋的情人的鬼魂交谈,然后回到家中与妻子儿女交谈。他的精神在现实与幻觉,现时与历史中往返流浪。他是在忏悔赎罪、痛改前非么?不是。否则他不会再次出走,再次杀人。那么他在寻求什么?寻求对话。他与一切人与鬼的交谈,都是一种对话。弗朗西斯以自身的意识创造了一个现实和超现实的对话场。在这个对话场中,始终遵循着流浪汉的平等原则。对话双方不论辈份和出身,不论品性和德行,甚至不论恩仇爱恨,各自无遮蔽地道出自己的心声,以期达到最大限度的精神交流。在这个对话场中,弗朗西斯表现出一种矛盾而合理的心态:和解,但不屈从。
他希望同那个不容他的个性的社会和解。他知道,“这个社会正受到贪婪、懒惰、愚昧和一个被无节制的奢侈淫靡而激怒了的上帝的蹂躏。”他知道,人类的最高理想不是空洞的,“它带着光和爱环绕着第十重天,这便是物质天堂中最高最美之处。”他不放弃对理想社会的追求,不屈从于激怒了上帝的现实社会。同时,他理解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要“想度过这一危机,就不能依靠任何社会主义神明”,而必须靠每一个人清醒的头脑和洞察真理的眼睛,靠若干代人的不懈努力,靠人类对现实苦难的承受力。在社会和个人都阐明了各自的立场之后,理智、冷静庶几能减少双方疯狂过激的暴力冲突。
他希望同那些与他有恩仇爱恨的人和解。他知道,除了他的手的力量之外,世界上还有其他力量在起作用。必须承认这些力量的存在。因此双方必须通过对话调整一下自己的前途。这既是尊重自己的自由,也是尊重他人的自由。否则,无论过分自信的爱或恨,都同样会导致悲剧结局。他同被他杀死的工贼的幽灵达成了和解,但他没有投案自首。他同自己的家庭达成了和解,但他又走向了流浪汉宿营地。在这里,精神的对话比物质的平等有更重要的意义。人,毕竟是有灵魂的,而灵魂的真价值和真意义,并不如物质的价值和意义那样预先被给定,而必须在不断对话中才能揭示出来,确定下来。对话,不是互相认同,更不是一方向另一方认同。因此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平等对话所期待的结果,不是A=A的同义反复,而是a∶A=X。这个X,便是事先不能确定的新价值,新意义。唯此,社会才能得到改善,个人才能实现超越。和解,但不屈从,应是人类精神对话的平等原则。跪着求民主,哭着要对话,其心是诚的。但平等的对话心态却在这一跪一哭中化为烟云了。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它从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的关系方面道出了永恒的平等原则。在同步化程度愈来愈高的现当代社会,趋同、认同的心态恰恰表现了个性被弱化和同化时的恐惧、无力和屈从。它急于找到一根支撑自己的拐杖,但正是这根趋同化的拐杖,加剧了他失去自主后的依赖心理,使他失去了自己的步态。中国人喜欢大同世界,岂不知大同世界正是同而不和的小人国。无论是东方文化向西方文化的认同,还是西方文化向东方文化的认同,都只能变成小人国。惟有通过建立一个平等对话的心态场,才能寻求到一个和而不同的新的精神世界。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讲,平等又是a=a。就平等的内在关系讲,它的出发点和本质是自我=自我,是我能=我在。从根本上讲,人类的最高理想,不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低水平平等,也不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高水平平等。因为那都是以物为尺度和中介的社会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外在平等,它只是平等在一种物质关系、经济分配关系上的表现,而不是平等的出发点和本质。《流浪汉》中海伦之死一章写得极美,也极深刻。她在病危时刻没有去偷钱偷药,却偷了一张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放在胸前,耳边响着《欢乐颂》走进了极乐世界。鲁迪死前凝望着银河中的一颗星。因为他们懂得,爱与理解、美与真诚是不能单靠按劳或按需“分配”的,而必须使自我精神从以物为尺度和中介的平等观念的巨大束缚中超脱出来,达到外物外生的精神境界,才能创造和享有它。他们从我能故我在为精神的出发点,走向了一个我能=我在的梦境。这便是马克思所说的本质与存在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这便是自我=自我,这便是平等的最高原则和最深刻的本质。不理解甚至忘记了这一点,“按劳分配”毫无意义,“按需分配”形同虚无。人,毕竟是人,他总要超越任何以物质为中介衡量、估定自身价值的外在平等尺度,以人自身的精神衡量、估价自身,实现自我。正所谓人能物物,非物物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
流浪汉的理想大旗上写着什么?
我们喜欢《流浪汉》这本书的主要原因,在于它的思想的深刻和想象力的丰富。它为读者创造了一个超现实的真实世界。在这个世界中,死人与活人,历史、现时和未来不断地进行着对话。这些流浪汉们通过对话不仅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感受,而且阐发了人生的价值、意义和理想。流浪汉不是西方文化的特产,中国历史上也有很多著名的流浪汉。孔夫子周游列国,厄于陈、蔡,还想浮于海,算是个流浪汉。庄子标举游世哲学,逍遥物外,也算是个流浪汉。不少狂狷之士或栖于陋室,或放于山林,或沉于佳醪,或眠于花柳,不务功名正业,不拘礼教常规,其实也是些流浪汉。我们不禁突发奇想;这些著名的流浪汉们是否也在某个真实世界中进行着不断的对话呢?如果他们讨论到当代人所关心的人类理想,会有什么样的争论,得出什么结论呢?
狂简放达的晋人嵇康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有这样几句话:“君子百行,殊涂而同致,循性而动,各附所安。”这其中要紧的是循性而动四个字。它表达了一种相对的个性自由的进步意识。流浪汉也好,思想家也好,都是些主张循性而动的自由人。人类倘不愿走上窒息而死一途,就必须遵重循性而动的原则。
个性的自觉的自由也罢,循性而动也罢,仅仅是个性发展的前提和动机之一。中国人历来是讲体用合一的。自由之体必有自由之用。孔子说:“君子不器。”就是这个意思。君子是不拘于一格,不宥于一用的,所以是自由之体有自由之用。”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把人的个性拘于一格、能力宥于一用的观点。君子既不器,小人也不器,所以君子可以为小人,小人可以为君子。帝王将相,宁有种乎?为人多用固然贤,为人少用亦非不肖。以人能力的大小分等,本身就是不平等。孟子这句话倒没说错:“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比而同之,是乱天下也。”所以在自由之用上,不应强调用的大小齐同,而应强调尽其所用。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原则:各尽所能。
当循性而动、各尽所能、和而不同诸层次构成一个有机系统时,一个必然的目的就出现在流浪汉和思想家的面前:各得其所,循我之性,尽我之能,寻求我所,创造我在,才能实现我在,享受我所。这个“所”,不仅是适我所需的物质世界,而且是适我之性的精神世界。
通过流浪汉、思想家们超现实的对话,我们悟出了中西文化合壁的四句话:循性而动,各尽所能,和而不同,各得其所。
这或者是流浪汉写在理想大旗上的几个字?
(《流浪汉》,〔美〕威廉·肯尼迪著,王约西、袁凤珠译,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八年三月第一版,2.25元)